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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服務現況

為了解臺北市在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提供服務的實施現況,本節 將臺北市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治療師在「臺北市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 隊治療師服務現況調查問卷」中調查的統計結果,以平均數及標準差進 行分析;本研究問卷的第二部分為「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現況」,共計 18 題,分別為兩個向度-「專團服務與規範」(9 題)及「專團親師協助情 形」(9 題),各題皆採四點量表計分,全距為 3 分;本研究將「相關專 業團隊服務現況」每題平均數得分狀況,以中間值 2.5,分為「低符合」

(1~2.5)及「高符合」(2.51~4),以下分別就各向度進行說明。

壹、 「專團服務與規範」向度現況分析

從表 4-1 可得知,本向度的總平均數為 2.88,表示臺北市特殊教育 相關專業人員在提供服務時,「專團服務與規範」向度上和臺北市頒定之 相關規範屬於高符合(2.51~4)。

深究向度內各題目,當中有 6 題屬於高符合(2.51~4),而其中「我 會提供學校教師,學生可練習之方案示範及建議」(第 4 題,M=3.87)、「我 會提供家長在家中的指導建議」(第 6 題,M=3.41)、「我會在到校服務之 前,先上網排定學生之服務課表」(第 8 題,M=3.04)的符合程度相對較 高;低符合(1~2.5)的題目分別為「我會協助或共同擬定學生轉銜服 務計畫之目標」(第 3 題,M=2.49)、「我會提供學校無障礙環境設施的改 善方式」(第 5 題,M=2.33)「我會參與服務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第 1 題,M=1.94)。

表 4-1 「專團服務與規範」各題得分統計與排序(N=116)

「專團服務與規範」各題得分統計與排序(N=116)

題號與題目 得分情形

平均值 標準差 排序

「專團服務與規範」向度 2.88

4.我會提供學校教師,學生可練習之方案示範及建議 3.87 .337 1 6.我會提供家長在家中的指導建議 3.41 .758 2 8.我會在到校服務之前,先上網排定學生之服務課表 3.04 1.016 3 7.我會協助學校教師評估學生申請專業團隊服務之需求 2.99 .974 4 9.我會在到校服務後一週內,上網填寫學生服務紀錄 2.94 .981 5 2.我會協助或共同擬定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之目標 2.87 .965 6 3.我會協助或共同擬定學生轉銜服務計畫之目標 2.49 .991 7 5.我會提供學校無障礙環境設施的改善方式 2.33 1.028 8 1.我會參與服務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1.94 1.129 9

而為了瞭解各題項答題狀況是否偏態,故將每題答題狀況進行整 理,並以卡方檢定了解是否有特殊情形,發現在第 1 題「我會參與服務

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第 2 題「我會協助或共同擬定學生個別化 教育計畫之目標」、第 3 題「我會協助或共同擬定學生轉銜服務計畫之目 標」、第 13 題「學校會協助我與其他相關專業人員間進行聯繫」在專任 治療師及兼任治療師有明顯差異,答題狀況可參閱表 4-2。

第 1 題「我會參與服務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的答題狀況,

專任治療師之答題狀況皆在「經常如此」及「總是如此」選項,屬於高 符合,顯示任職於特殊教育學校的專任治療師有較高的比例會參加服務 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而兼任之治療師則半數為「偶爾如此」及

「很少如此」,屬於低符合,兩者的現況存在差異。

第 2 題「我會協助或共同擬定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之目標」,雖然以 卡方檢定看出專任和兼任治療師存在顯著差異,但細看專任和兼任各選 項答題狀況分布,多達半數之兼任治療師及所有專任治療師都選擇「經 常如此」及「總是如此」選項。

第 3 題「我會協助或共同擬定學生轉銜服務計畫之目標」的答題狀 況,專任治療師之答題狀況有半數以上皆在「經常如此」及「總是如此」

選項,屬於高符合,顯示專任治療師較常協助或共同擬定學生轉銜服務 計畫之目標;而兼任之治療師則半數為「偶爾如此」及「很少如此」,屬 於低符合,顯示兼任治療師較少協助或共同擬定學生轉銜服務計畫之目 標,兩者的現況存在差異。

表 4-2

深究向度內各題目,有 6 題屬於高符合(2.51~4),其中「學校會 提供適當環境供服務時使用,包含討論空間或校內可用之器材」(第 10 題,M=3.26)、「學校教師了解各相關專業團隊人員之專業服務內容」(第 12 題,M=3.10)、「學校教師會與我共同討論執行服務建議的改進方式」

(第 16 題,M=3.07)的符合程度相對較高;而低符合(1~2.5)的題目分 別為「到校服務時,家長會參與服務過程」(第 17 題,M=2.35)、「學校 會協助我與其他相關專業人員間進行聯繫」(第 13 題,M=2.20)、「到校 服務後,家長會執行所提供之方案」(第 18 題,M=2.12);「專團親師協 助情形」向度中與家長協助有關之題目都屬於低符合(第 17 題、第 18 題),與教師協助有關之題目有差異存在。

表 4-3「專團親師協助情形」各題得分統計與排序

「專團親師協助情形」各題得分統計與排序

題號與題目 得分情形

平均值 標準差 排序

「專團親師協助情形」向度 2.80

10.學校會提供適當環境供服務時使用,包含討論空間或校

內可用之器材 3.26 .634 1

12.學校教師了解各相關專業團隊人員之專業服務內容 3.10 .638 2 16.學校教師會與我共同討論執行服務建議的改進方式 3.07 .731 3 15.學校教師會將提供之建議融入 IEP 或課程中執行 3.05 .721 4 14.學校教師會協助與家長溝通學生的情形 3.03 .769 5 11.到校服務時,學校教師會提供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與

相關評估資料 3.00 .781 6

17.到校服務時,家長會參與服務過程 2.35 .769 7 13.學校會協助我與其他相關專業人員間進行聯繫 2.20 1.015 8 18.到校服務後,家長會執行所提供之方案 2.12 .748 9

而為了瞭解各題項答題狀況是否偏態,故將每題答題狀況進行整 理,並以卡方檢定了解是否有特殊情形,發現在第 13 題「學校會協助我 與其他相關專業人員間進行聯繫」在專任治療師及兼任治療師有明顯差 異,答題狀況可參閱表 4-4。

第 13 題「學校會協助我與其他相關專業人員間進行聯繫」的答題狀 況,專任治療師之答題狀況有約七成以上皆在「經常如此」及「總是如 此」選項,屬於高符合,顯示專任治療師認為學校較常能協助他們與其 他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聯繫;而兼任之治療師則半數為「偶爾如此」及「很 少如此」,屬於低符合,顯示兼任治療師認為學校較少協助他們與其他相 關專業人員進行聯繫,兩者的現況存在差異。

表 4-4

「專團親師協助情形」各題得分百分比:「我會參與服務學生之個別化 第 13 題:「學校會協助我與其他相關專業人員間進行聯繫」(N=116)

「很少如此」 「偶爾如此」 「經常如此」 「總是如此」

人次 比例 人次 比例 人次 比例 人次 比例 p 專任

治療師

(N=13)

1 7.69% 2 15.38% 4 30.77% 6 46.15%

.001 兼任

治療師

(N=103)

33 32.04% 39 37.86% 21 20.39% 10 9.71%

參、 小結

整體來說,臺北市專業團隊治療師提供「相關專業團隊服務現況」,

與臺北市頒定之相關規範屬於高符合(M=2.84),由表 4-5 可看出,高於 平均數的共有 12 題,「專團服務與規範」向度及「專團親師協助情形」

向度各 6 題。

表 4-5 符合現況的平均數為 2.84 以上之題目 符合現況的平均數為 2.84 以上之題目

向度 題號與題目 平均值 排序

「專團服務與規範」

4.我會提供學校教師,學生可練習之方案示範

及建議 3.87 1

6.我會提供家長在家中的指導建議 3.41 2 8.我會在到校服務之前,先上網排定學生之服

務課表 3.04 7

7.我會協助學校教師評估學生申請專業團隊服

務之需求 2.99 10

9.我會在到校服務後一週內,上網填寫學生服

務紀錄 2.94 11

2.我會協助或共同擬定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之

目標 2.87 12

「專團親師協助情形」

10.學校會提供適當環境供服務時使用,包含討

論空間或校內可用之器材 3.26 3 12.學校教師了解各相關專業團隊人員之專業

服務內容 3.10 4

16.學校教師會與我共同討論執行服務建議的

改進方式 3.07 5

15.學校教師會將提供之建議融入 IEP 或課程中

執行 3.05 6

14.學校教師會協助與家長溝通學生的情形 3.03 8 11.到校服務時,學校教師會提供學生之個別化

教育計畫與相關評估資料 3.00 9

本研究探討之現況中,「專團服務與規範」向度主要在了解:服務於 臺北市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之治療師,是否有依據臺北市訂定之《臺 北市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到校服務實施計畫》(2016)提供學生服務。

依據問卷結果顯示,臺北市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在提供服務時,多數 有依據相關規範提供服務,但在「參與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之現況來 看,兼任治療師達成比率較專任治療師達成率低,與傅秀媚(2002)之 研究結果相符,專任治療師較能提供學生全面多元的服務,並出席相關 會議與學生相關人員進行討論,進行跨專業團隊合作,而兼任治療師多

數較少會參與服務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而研究現況亦顯示,專 任治療師較高比例會出席服務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達成率屬於 高符合,與施孜姿(2004)研究相符,亦與徐筱婷(2009)研究結果相 同,該研究表示專任治療師認為相關專業人員需要參加服務學生的個別 化教育計畫,但在施孜姿(2004)研究提到專任治療師出席個別化教育 計畫的比例雖高,但計畫內容主要仍以教師規劃之教學內容為主,治療 師在會議中未有太多意見,此結論與本研究調查之結果不相符,在調查 治療師是否「協助或共同擬定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之目標」之現況屬於 高符合,專任治療師皆顯示經常或總是協助擬定服務學生的個別化教育 計畫目標,而兼任治療師亦有超過半數以上也經常協助擬定學生個別化 教育計畫的教育目標。

而本研究另一現況探討之「專團親師協助情形」向度,主要用於了 解學校教師及家長的配合及協助程度,依現況調查結果顯示,學校教師 的協助情形多屬於高符合,與曾美娟(2003)、趙威儀(2006)在臺北市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的調查研究結果不相符,上述之研究反應出,在

而本研究另一現況探討之「專團親師協助情形」向度,主要用於了 解學校教師及家長的配合及協助程度,依現況調查結果顯示,學校教師 的協助情形多屬於高符合,與曾美娟(2003)、趙威儀(2006)在臺北市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的調查研究結果不相符,上述之研究反應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