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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需求兒童的收養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特殊需求兒童的收養

本節文獻探討著重國內外研究對收養特殊需求兒童所遭遇的需求與適應問 題。

壹、收出養服務下的特殊需求兒童

特殊需求(special needs)兒童一詞經常在特殊教育、早期療育相關領域中 被提到,其對象之定義比較限縮於因為身心障礙背景的孩子所衍生的各種需 求。不同於教育或健康照護上的意義,收出養服務下的特殊需求兒童不僅僅只 針對有身心障礙背景的孩子,甚至是一般健康但遭受家外安置的孩子,在收養 服務上恐也需要特殊協助(Child Welfare Information Gateway, 2010)。不過目前 台灣收出養服務並沒有對特殊需求兒童有統一性的定義範圍,吳秀峰(2003)

對台灣收養大小孩的研究指出,特殊需求兒童主要是三歲以上的兒童、少數民 族兒童、身心障礙、情緒或智能受損的兒童,或是三個或三個以上的手足一起 被出養的孩子。兒童福利聯盟(2013)收出養服務調查則發現「黑寶寶」、

「毒寶寶」、「病寶寶」這些類型的兒童難以於國內找到收養家庭,可以看出 台灣的收養家庭較排斥外觀上明顯與漢人不同的少數民族兒童、生父母吸毒導 致新生兒出現戒斷症候群的出養兒童,以及患有疾病的出養兒童。這表示似乎 較難被收養的孩子或曾有終止收養經驗的孩子,即可被視作特殊需求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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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needs adoption)。

長期以來西方國家收養風氣較開放普遍,收養服務量多也因此相關議題討 論廣泛。以美國的寄養與兒童福利系統為例,兒童或青少年本身的背景條件致 使需要特殊協助,這些情況可能包括了:種族背景、年紀、手足團體、生理上 的或情緒上的失能,有些因為原生家庭的家族病史,致使兒童可能存在生理 的、心理的或情緒的障礙風險,以及任何條件致使孩子難以找到收養家庭等,

同時因為各州政府兒童收出養情況的差異,對特殊需求收養定義也稍有不同

(Child Welfare Information Gateway, 2010)。

Glidden(1991)認為特殊需求兒童收養代表一個較廣泛的詞意,被收養人 需要特殊服務,包括被終止收養的兒童再次尋找收養家庭。當特殊需求兒童進 入收養家庭,長期生活影響都是需要納入考慮的,因此特殊需求服務對象是擴 及整個收養家庭。

由於國內研究對特殊需求兒童討論集中在特殊教育或早期療育領域,較屬 於因為疾病、身心發展遲緩或失能障礙而衍生的需要。涉及收養關係中的特殊 需求兒童,相關研究則僅有吳秀峰(2003)發表成功收養大小孩(older

children)經驗的初探,瞭解收養三歲及三歲以上兒童的家庭適應經驗。相較於 國內在收養服務對特殊需求兒童主題的有限討論,國外收養服務發展早並且服 務需求高,對於收養特殊需求兒童的研究討論便相對來得多元,範疇包括身心 障礙(Wimmer & Richardson,1990;Marx, 1990;Marcenko & Smith, 1991;

Glidden, 1991;Haugaard, Moed, & West, 2000)、毒癮兒童(Barth, 1991;

Rosenthal & Groze,1991)、經由母子垂直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的兒童

(Haugaard , Dorman & Schustack, 1999;Groze, Haines-Simeon, & McMillen, 1992;Groze, Haines-Simeon, & Barth, 1994)、大小孩收養(Clark, Thigpen, &

Yates, 2006;Wright & Flynn, 2006)、跨種族收養(Groza & Ryan, 2002;McRoy

& Griffin, 2012)等不同特殊需求的被收養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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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言之,特殊需求收養對象主要可分類成:

一、 受到嚴重身體或性虐待、被嚴重疏忽照顧的兒童保護個案。

二、 兒童有身體、情緒、行為上的障礙。

三、 大小孩與青少年。

四、 兒童以及其手足共同收養到同個收養家庭(Rosenthal & Groze, 1992;

Rosenthal & Groze, 1999 ; Schweiger & O'Brien, 2005;Brodzinsky , Smith &

Brodzinsky, 1998)。

收養服務中的特殊需求兒童除了疾病、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之外,更擴及 受社會刻板印象影響而安置困難的兒童,不過,從目前文獻對於大小孩的年紀 定義上,則因為國情或各地區收養接納度的差別,則沒有一致性的年紀界定。

因此,本研究所界定特殊需求收養的範疇,主要聚焦於難以留在台灣找到收養 家庭的孩子,甚至連尋求國際收養都困難的出養兒童,探討收養社工提供特殊 需求兒童的收養服務經驗。

貳、特殊需求兒童收養適應風險

特殊需求兒童收養需要介入的服務必須考慮個案身心發展狀況及行為特質 進行評估,除了一般常見的醫學治療、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服務外,兒童早期 創傷經驗仍可能在收養之後持續影響。即使收養家庭收養準備時已經瞭解被收 養人的背景資訊,我們從收養後的適應歷程追蹤與相關研究,仍然會看到特殊 需求兒童出現各種議題。Forbes 與 Dziegielewski(2003)探討 14 位收養母親在 照顧特殊需求兒童的經驗中發現,他們會面臨到社會的、健康、情緒、家人、

財務及兒童行為等相關議題。研究者整理文獻中常見的收養特殊需求兒童風險 議題有以下面向:

一、生理上的風險

就特殊需求兒童的生理狀況而言,不少研究與服務調查都指出他們遭遇的 醫療需要。兒童福利聯盟(2013)分析2012年至2013年8月所服務的122名出養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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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健康情形,發現兒童患有須追蹤之疾病有27%,像是黃疸、肝指數偏高、早 產體重未達標準…等,有15.6%更是需要密集治療的疾病,例如:語言遲緩、發 展遲緩、需服藥或開刀之疾病等。Barth(1991)以美國加州1988至1989年間的 收養兒童作為研究對象,發現所有的被收養人中約有25%是毒癮兒童(drug-exposed children),社工安置期間的報告亦提到毒癮兒童與非毒癮兒童所發生 發展遲緩現象的比例為15%比10%,毒癮兒童衍生的醫療問題來的比非毒癮兒童 高。這些孩子主要因為生母懷孕期間吸毒,導致毒品經由臍帶進入胎兒體內,

使胎兒出生後出現類似吸毒效果戒斷症狀反應。該行為特徵會有高而尖銳的哭 聲,睡眠型態紊亂,與環境互動的發展差,易驚醒、哭鬧、躁動等,對中樞神 經系統、呼吸系統與消化系統也會造成障礙(劉美芳、李慈音,2008)。

這些醫療需求都會成為收養家庭往後需要持續支持被收養人的部分,特別 是有些有身心障礙、遺傳性疾病、罕見疾病等特定必須接受長期治療追蹤的病 症,對收養家庭及社區照護系統都是一項考驗,此也容易成為家庭經濟與照顧 負擔壓力的來源。

二、心理上的風險

實務上常發現不少的特殊需求兒童,或多或少都曾遭受暴力或性虐待、疏 忽照顧等創傷經驗,因而經社福系統介入被安置到寄養家庭或機構中長大,甚 至來自不穩定的照顧環境,造成多次轉換安置環境(Rosenthal & Groze ,

1992)。這些兒童保護個案若決策準備出養,常見的情況是生父母被公權力介入 停止親權或自願放棄親權的情況。於是當孩子在安置系統成長,包括住在寄養 家庭或接受機構式照顧,未來再進入到收養家庭後,漸漸覺察到自己身世背景 的特殊性,過往的創傷經驗往往會觸發諸多的心理議題。有許多研究提到被收 養兒童會出現的心理議題可能有悲傷與失落(Hartman, 1991; Sandmaier, 1988;

Smith, Howard, & Monroe, 2000)、依附困難(Keck & Kupecky, 1995; Smith et al., 2000)、責難與罪惡感(Rosenberg & Horner, 1990)、忠誠衝突(Rus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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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創傷後壓力反應(Smith et al., 2000).、憂鬱(Smith et al., 2000)等

(引述自Clark et al., 2006)。吳秀峰(2003)的研究也指出大小孩過去試養中止 及無助的分離經驗,易影響兒童的認知、情緒與行為。

三、行為上的風險

在行為議題上,比起一般非收養的兒童來說,許多收養家庭常會擔心收養 兒童背景複雜、問題需求越高,適應上將產生諸多行為問題的磨擦。為了瞭解 特殊需求被收養兒童的行為問題,Rosenthal 與 Groze (1991)曾收集了 757 位 特殊需求被收養人的養父母填寫 Achenbach 兒童行爲量表中有關行為問題部 分。結果發現 4 至 5 歲的兒童行為問題與非收養兒童之間並無顯著差異;但對 6 到 16 歲的兒童來說,行為問題分數在內向行為(如:沉默寡言、羞怯等)與 外向行為問題(如:攻擊、暴力、衝動行為等)的兩個分量表中,外向行為問 題程度較高。Haugaard、Wojslawowicz 與 Palmer(1999)整理有關收養大小孩 及青少年的文獻也指出收養青少年有較高的比重會出現行為問題。同時被收養 人出現過動症狀比例高,這意味著容易造成親子關係緊張,不過參與研究的養 父母主觀認為收養遭遇的最大困難狀況,多數提到的仍是如攻擊、欺騙、偷竊 等傳統常見的行為問題,過動症狀反而較少被提及(Rosenthal & Groze , 1991)。

綜合上述可知,收養特殊需求兒童往往有較高的醫療與密集照顧需求,心 理議題更是突顯出這些孩子對愛的匱乏,而需要穩定安全及充滿愛的照顧環 境。當創傷經驗引起心理焦慮與不安全感提升,往往兒童可能還沒有能力或還 沒學會用適當的方式表達,而表現出讓收養家庭困擾的行為議題。這些經驗往 往在收養準備階段,預期收養者容易充滿疑慮退縮,或是過度的期待反倒在收 養後反悔,造成試養失敗與終止收養的不幸結果。因此有其必要進一步深入探 討對於成功收養特殊需求兒童家庭,其適應經驗又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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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影響成功收養的因素

成功的收養意謂著提供兒童一個永久性的家庭,並能受保護與被重視其個 別需求(Triseliotis, Shireman, & Hundleby, 1997)。當正式完成收養程序後,特 殊需求兒童與收養家庭的關係適應歷程,以及如何邁向成功結果(successful outcomes)的原因,從相關研究中可發現有幾項共通特性:

一、需要一段適應歷程並發展出家庭感的認同

吳秀峰(2003)以透過機構收養大小孩的兩位收養母親的經驗回溯,解析 收養家庭與被收養人彼此的適應歷程,認為可分成「收養蘊釀階段」、「蜜月 階段」、「動盪階段」、「穩定階段」等四階段。

吳秀峰(2003)以透過機構收養大小孩的兩位收養母親的經驗回溯,解析 收養家庭與被收養人彼此的適應歷程,認為可分成「收養蘊釀階段」、「蜜月 階段」、「動盪階段」、「穩定階段」等四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