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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地下空間緊急應變救災通訊系統介紹

第五章 地下空間緊急應變救災通訊探討

5.2 現有地下空間緊急應變救災通訊系統介紹

臺北車站大樓建置有防災中心,且設置專用電話或對講裝置並連接緊急電源,供平 時與緊急應變各單位相互之連絡。防災中心平時供做各種建築服務及防災系統之運轉功 能監視及操作之用,緊急危害發生時,轉為供做緊急應變及災害搶救等行動之臨時指揮 中心,必要時須將防災設備之操作權轉移由外部支援之專業救難人員主持,以發揮救災 行動措施之協調及統合力量,快速完成救災目標,外部指揮調度室詳如圖5.1所示。救災 搶救行動除應有事前完善應變標準作業程序之訓練演練外,面臨災變現場瞬息萬變的動 態資訊,端賴救災指令下達清晰順暢與否,然地下建築物內緊急通訊聯絡之方式及品質

,亦是影響指揮通報環境之關鍵因素。

圖5.1 外部支援單位指揮調度室

目前,臺北車站大樓可供緊急連絡、通報之電訊系統種類如下:

(1)電訊系統 a.有線電話系統

(a)一般市用電話:119、110 等緊急撥接專線。

(b)內線電話:臺鐵及高鐵皆有設置,並可提供免持聽筒擴音功能。

(c)緊急電話:獨立電話系統,紅色電話箱設於大樓內各處,可直接與監控中 心通話。

(d)隧道沿線電話:設於隧道兩側及通風口、抽水站、緊急出口等處,供維修 與運轉人員使用,可直接與臺鐵局各單位聯絡。

b.無線電通話系統

(a)站車無線電話系統:作為車站與機車間聯絡用。

(b)車站無線電話系統:作為車站及隧道等站場間聯絡用。

(c)消防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供消防單位搶救災通訊專用。

從既有通訊設備設置現況,可觀察出有線電話系統適用於災害發生之初,用於發布 警告通報尋求支援之用為主,無線電系統則適用於災害搶救時供溝通協調之用,根據臺 北車站無線電系統改善工程,有關站車無線電話系統與車站無線電話系統將以行車調度 無線電系統取代其既有功能。

(2)消防設備

消防設備有滅火設備、警報設備、避難逃生設備及消防搶救上必要設備,

設備及裝置係依據國內相關消防法規及美國防火協會NFPA 之規定辦理[74]。 a.隧道警報設備

(a)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設於松山至第一大嵙崁溪引道口間各緊急出口、通風口、抽水站等重要機 房內。

(b)手動報警設備

設於光復、復興緊急停靠站。

b.車站警報設備

(a)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設於臺北、萬華、板橋車站各區域。

(b)手動報警設備

設於臺北、萬華、板橋車站各區域。

(c)緊急廣播設備

臺北站、萬華站、板橋站設有播音系統,平時供車站營運使用,緊急時作為消防火 警廣播用。緊急廣播時有單獨按鈕開關選擇各播音區域,另有專用按鈕可以作全區廣播

(3)消防搶救設備

a.隧道消防搶救上必要設備 (a)消防專用蓄水池

設於光復、復興緊急停靠站。

(b)排煙設備(特別安全梯間排煙設備)

設於萬華至第一大嵙崁溪引道口間各緊急出口。

(c)緊急電源插座

設於萬華至第一大嵙崁溪引道口間各緊急出口。

(d)消防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b.車站消防搶救上必要設備

(a)消防專用蓄水池。

設於臺北、萬華、板橋水箱區。

(b)排煙設備

設於臺北、萬華、板橋車站緊急昇降機間,特別安全梯間及辦公室、公共 區域。

(c)緊急電源插座

設於臺北、萬華、板橋車站各區域。

(d)消防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4)監控系統

臺北站、萬華站、板橋站設有中央監控系統,各站中央監控設備分設於臺 北站監控室、萬華站監控室及板橋站防災中心。各系統分為5 個子系統,即火 警警報監控系統、電力及隧道照明監控系統、環境管理監控系統、安全監控系 統及其他設備監控系統。

a.火警警報監控系統

(a)隧道區段:隧道內各機房之火警警報,從松山引道口至萬華站北側一號通

風口(UK30+450)間,由臺北站監控室負責偵測及連動控制送風/排煙設 備,從萬華站北側一號通風口(UK30+450)至第一大嵙崁溪引道口間由板 橋站防災中心負責偵側及連動控制送風/排煙設備。

(b)車站區域:各站各層均設置火警偵測器,按消防法規分區偵測。在臺北站

、萬華站監控室及板橋站防災中心分別設置監控盤。各站任何火警偵測器 啟動,均可在該站監控盤上顯示出來,並與空調、通風、排煙、防火門、

電梯、電扶梯…等設備聯動。空調設備與排煙功能有關風機亦可經由超越 控制盤手動遙控操作。在臺北站G+1 層亦設有火警監控盤,以監控臺北站 G+1 層以上各樓層之火警。

「隧段段內」之防災監控系統於97年初由中央監控系統獨立出來,且將所有訊號整 併至臺北站4樓之綜合調度所行控室,基此行車事故、全台車輛調度、火警事故初期應 變指揮則以綜合調度所行控室(詳如圖5.2)為統一窗口,以利事故事權統一。另「車站 區域」火警警報監控系統,未來將整合於B1層新設之防災中心內部。

圖5.2 綜合調度所行控室 2. 高鐵現有無線電與消防系統

(1)電訊系統 a.有線電話系統

(a)鐵路相關電話:提供鐵路營運之所需。

(b)內線電話:設置於行車室、站長室、售票房及各相關場所。

(c)緊急電話:提供緊急事件連絡用。

(d)直通電話系統:提供控制人員透過傳輸網路直接與各車站、機廠、變電站

、全線重要處所及軌旁工作人員通話,並可提供控制中心人員與警察局、

消防局及台電等單位直通電話。

b.無線電通話系統 (a)列車無線電系統。

(b) 車站無線電系統。

(c)消防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高鐵通信系統需支援高速鐵路所有之運轉需求,提供高速鐵路全線語音、

影像、無線電及數據信號之傳輸,其中心是以光纖為基礎之傳輸骨幹。資料傳 輸系統提供各系統[自動及直線電話系統、無線電系統、廣播系統(PA)、閉 路電視系統(CCTV)、時鐘系統、號誌系統、電力系統(SCADA)、旅客資訊 系統(PIS)、車站設備/機器狀態/控制、隧道通風狀態/控制、機器監視及控制 系統、天然災害/火災/侵入警報、維修管理資訊系統、票務系統、管理資訊系 統]之語音、影像及數位信號傳輸,並可支援多媒體、視訊會議、區域網路(

LAN)及廣域網路系統[75];另有關高鐵亦設置消防用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如圖 5.3 所示,所經隧道段之裝設位置詳如表 5.1 所示。

表5.1 隧道段消防用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位置一覽表[60]

圖5.3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無線電接頭 (2)消防設備 [60]

a.滅火設備

(a)低污染氣體(FM200)滅火設備:設置在車站管制室、電腦室、主變電站

、通訊機房、緊急發電機室等重要機房內。利用探測器自動啟動或是利用 機房外手動開關啟動。系統採雙迴路訊號確認,當連續 2 只以上探測器偵 測到火警訊號時,則系統立即啟動以進行滅火。

(b)自動撒水設備:於站內各區除已設置低污染氣體滅火設備之機房外,均設 置有撒水設備,但車站月台部分及地面半開放空間未設置自動撒水設備。

採密閉濕式配管,即平時管內充滿高壓水源,當四周環境溫度昇高時,撒 水頭破裂並釋放出系統水壓,則系統立即啟動以進行滅火。

(c)手提式滅火器:站內各區均設置 ABC 乾粉與二氧化碳手提式滅火器。

(d)消防栓:車站內各層均設有消防栓,設置水平距離不得大於 25 公尺,內 含38mm 口徑及 63mm 口徑消防栓各 1 具,分別提供保全警衛、滅火班或 消防人員操作使用。

b.火警警報設備

(a)自動及手動火災警報設備:火警受信總機設置在車站管制室,另停車場設 置 1 台火警副機。火警探測器分布在車站各區域,當有異常情況產生時,

探測器會自動將火警訊號傳回總機,或是人為按觸手動報警機將訊號傳回 總機,總機將發出警告聲音與火警亮燈,並在面板上顯示出火警訊號位置

(b)低污染氣體(FM200)滅火設備、自動撒水設備、泡沫滅火設備、排煙設 備及防火鐵捲門等滅火設備能將火警訊息傳送至火警控制台。

(c)緊急廣播設備:設置在車站管制室,緊急廣播與火警受信總機連動,遇有 緊急情況時會自動廣播,也可以人工控制方式操作一般性及緊急性廣播,

將必要訊息告知旅客與作業人員。

c.避難引導設備

(a)緊急照明燈:連接中央蓄電池系統以及緊急發電機,可以供應 30 分鐘以上 照明時間。

(b)出口標示燈:內置有蓄電池,可以供應 20 分鐘以上照明時間。

(3)消防搶救設備

a.防/排煙設備:地下車站之室內空間、特別安全梯間設有防/排煙設備。當火災 發生時,利用防煙區劃內探測器自動啟動排煙閘門與排煙風機運轉,或利用現 場手動開關啟動。高架車站於大廳層每一防煙區劃兩側設置自然排煙窗,利用 車站大廳層挑高空間上方進行蓄煙,配合自然排煙,以減緩濃煙沈積速度,提 供1條無煙之逃生避難路徑。

b.煙控系統:於車站大廳層主要樑柱位置設置防煙垂幕,以形成適當面積之防煙 區劃。當火災發生時,有效阻擋濃煙向水平方向擴散。

c.防火區劃:車站防火區劃具有2或3小時防火時效之安全、防火鐵捲門、防火牆

、防火樓板等予以區劃,以達成防火功能。

d.緊急電源插座:每個消防栓箱上均設有緊急電源插座,電源容量為110V/15A單 相,每層樓至少有2組插座專用迴路,由低壓開關盤供電。

e.無線電通訊輔助設備:地下車站設有無線電通訊輔助設備,以供消防人員搶救 使用。

f.消防專用蓄水池:各車站均設有消防專用蓄水池,以供消防人員搶救使用。

(4) 監控系統 a.監控設備

有關車站內監控設備如下所示:

有關車站內監控設備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