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地下空間緊急應變救災通訊探討
5.2 現有地下空間緊急應變救災通訊系統介紹
臺北車站大樓建置有防災中心,且設置專用電話或對講裝置並連接緊急電源,供平 時與緊急應變各單位相互之連絡。防災中心平時供做各種建築服務及防災系統之運轉功 能監視及操作之用,緊急危害發生時,轉為供做緊急應變及災害搶救等行動之臨時指揮 中心,必要時須將防災設備之操作權轉移由外部支援之專業救難人員主持,以發揮救災 行動措施之協調及統合力量,快速完成救災目標,外部指揮調度室詳如圖5.1所示。救災 搶救行動除應有事前完善應變標準作業程序之訓練演練外,面臨災變現場瞬息萬變的動 態資訊,端賴救災指令下達清晰順暢與否,然地下建築物內緊急通訊聯絡之方式及品質
,亦是影響指揮通報環境之關鍵因素。
圖5.1 外部支援單位指揮調度室
目前,臺北車站大樓可供緊急連絡、通報之電訊系統種類如下:
(1)電訊系統 a.有線電話系統
(a)一般市用電話:119、110 等緊急撥接專線。
(b)內線電話:臺鐵及高鐵皆有設置,並可提供免持聽筒擴音功能。
(c)緊急電話:獨立電話系統,紅色電話箱設於大樓內各處,可直接與監控中 心通話。
(d)隧道沿線電話:設於隧道兩側及通風口、抽水站、緊急出口等處,供維修 與運轉人員使用,可直接與臺鐵局各單位聯絡。
b.無線電通話系統
(a)站車無線電話系統:作為車站與機車間聯絡用。
(b)車站無線電話系統:作為車站及隧道等站場間聯絡用。
(c)消防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供消防單位搶救災通訊專用。
從既有通訊設備設置現況,可觀察出有線電話系統適用於災害發生之初,用於發布 警告通報尋求支援之用為主,無線電系統則適用於災害搶救時供溝通協調之用,根據臺 北車站無線電系統改善工程,有關站車無線電話系統與車站無線電話系統將以行車調度 無線電系統取代其既有功能。
(2)消防設備
消防設備有滅火設備、警報設備、避難逃生設備及消防搶救上必要設備,
設備及裝置係依據國內相關消防法規及美國防火協會NFPA 之規定辦理[74]。 a.隧道警報設備
(a)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設於松山至第一大嵙崁溪引道口間各緊急出口、通風口、抽水站等重要機 房內。
(b)手動報警設備
設於光復、復興緊急停靠站。
b.車站警報設備
(a)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設於臺北、萬華、板橋車站各區域。
(b)手動報警設備
設於臺北、萬華、板橋車站各區域。
(c)緊急廣播設備
臺北站、萬華站、板橋站設有播音系統,平時供車站營運使用,緊急時作為消防火 警廣播用。緊急廣播時有單獨按鈕開關選擇各播音區域,另有專用按鈕可以作全區廣播
。
(3)消防搶救設備
a.隧道消防搶救上必要設備 (a)消防專用蓄水池
設於光復、復興緊急停靠站。
(b)排煙設備(特別安全梯間排煙設備)
設於萬華至第一大嵙崁溪引道口間各緊急出口。
(c)緊急電源插座
設於萬華至第一大嵙崁溪引道口間各緊急出口。
(d)消防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b.車站消防搶救上必要設備
(a)消防專用蓄水池。
設於臺北、萬華、板橋水箱區。
(b)排煙設備
設於臺北、萬華、板橋車站緊急昇降機間,特別安全梯間及辦公室、公共 區域。
(c)緊急電源插座
設於臺北、萬華、板橋車站各區域。
(d)消防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4)監控系統
臺北站、萬華站、板橋站設有中央監控系統,各站中央監控設備分設於臺 北站監控室、萬華站監控室及板橋站防災中心。各系統分為5 個子系統,即火 警警報監控系統、電力及隧道照明監控系統、環境管理監控系統、安全監控系 統及其他設備監控系統。
a.火警警報監控系統
(a)隧道區段:隧道內各機房之火警警報,從松山引道口至萬華站北側一號通
風口(UK30+450)間,由臺北站監控室負責偵測及連動控制送風/排煙設 備,從萬華站北側一號通風口(UK30+450)至第一大嵙崁溪引道口間由板 橋站防災中心負責偵側及連動控制送風/排煙設備。
(b)車站區域:各站各層均設置火警偵測器,按消防法規分區偵測。在臺北站
、萬華站監控室及板橋站防災中心分別設置監控盤。各站任何火警偵測器 啟動,均可在該站監控盤上顯示出來,並與空調、通風、排煙、防火門、
電梯、電扶梯…等設備聯動。空調設備與排煙功能有關風機亦可經由超越 控制盤手動遙控操作。在臺北站G+1 層亦設有火警監控盤,以監控臺北站 G+1 層以上各樓層之火警。
「隧段段內」之防災監控系統於97年初由中央監控系統獨立出來,且將所有訊號整 併至臺北站4樓之綜合調度所行控室,基此行車事故、全台車輛調度、火警事故初期應 變指揮則以綜合調度所行控室(詳如圖5.2)為統一窗口,以利事故事權統一。另「車站 區域」火警警報監控系統,未來將整合於B1層新設之防災中心內部。
圖5.2 綜合調度所行控室 2. 高鐵現有無線電與消防系統
(1)電訊系統 a.有線電話系統
(a)鐵路相關電話:提供鐵路營運之所需。
(b)內線電話:設置於行車室、站長室、售票房及各相關場所。
(c)緊急電話:提供緊急事件連絡用。
(d)直通電話系統:提供控制人員透過傳輸網路直接與各車站、機廠、變電站
、全線重要處所及軌旁工作人員通話,並可提供控制中心人員與警察局、
消防局及台電等單位直通電話。
b.無線電通話系統 (a)列車無線電系統。
(b) 車站無線電系統。
(c)消防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高鐵通信系統需支援高速鐵路所有之運轉需求,提供高速鐵路全線語音、
影像、無線電及數據信號之傳輸,其中心是以光纖為基礎之傳輸骨幹。資料傳 輸系統提供各系統[自動及直線電話系統、無線電系統、廣播系統(PA)、閉 路電視系統(CCTV)、時鐘系統、號誌系統、電力系統(SCADA)、旅客資訊 系統(PIS)、車站設備/機器狀態/控制、隧道通風狀態/控制、機器監視及控制 系統、天然災害/火災/侵入警報、維修管理資訊系統、票務系統、管理資訊系 統]之語音、影像及數位信號傳輸,並可支援多媒體、視訊會議、區域網路(
LAN)及廣域網路系統[75];另有關高鐵亦設置消防用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如圖 5.3 所示,所經隧道段之裝設位置詳如表 5.1 所示。
表5.1 隧道段消防用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位置一覽表[60]
圖5.3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無線電接頭 (2)消防設備 [60]
a.滅火設備
(a)低污染氣體(FM200)滅火設備:設置在車站管制室、電腦室、主變電站
、通訊機房、緊急發電機室等重要機房內。利用探測器自動啟動或是利用 機房外手動開關啟動。系統採雙迴路訊號確認,當連續 2 只以上探測器偵 測到火警訊號時,則系統立即啟動以進行滅火。
(b)自動撒水設備:於站內各區除已設置低污染氣體滅火設備之機房外,均設 置有撒水設備,但車站月台部分及地面半開放空間未設置自動撒水設備。
採密閉濕式配管,即平時管內充滿高壓水源,當四周環境溫度昇高時,撒 水頭破裂並釋放出系統水壓,則系統立即啟動以進行滅火。
(c)手提式滅火器:站內各區均設置 ABC 乾粉與二氧化碳手提式滅火器。
(d)消防栓:車站內各層均設有消防栓,設置水平距離不得大於 25 公尺,內 含38mm 口徑及 63mm 口徑消防栓各 1 具,分別提供保全警衛、滅火班或 消防人員操作使用。
b.火警警報設備
(a)自動及手動火災警報設備:火警受信總機設置在車站管制室,另停車場設 置 1 台火警副機。火警探測器分布在車站各區域,當有異常情況產生時,
探測器會自動將火警訊號傳回總機,或是人為按觸手動報警機將訊號傳回 總機,總機將發出警告聲音與火警亮燈,並在面板上顯示出火警訊號位置
。
(b)低污染氣體(FM200)滅火設備、自動撒水設備、泡沫滅火設備、排煙設 備及防火鐵捲門等滅火設備能將火警訊息傳送至火警控制台。
(c)緊急廣播設備:設置在車站管制室,緊急廣播與火警受信總機連動,遇有 緊急情況時會自動廣播,也可以人工控制方式操作一般性及緊急性廣播,
將必要訊息告知旅客與作業人員。
c.避難引導設備
(a)緊急照明燈:連接中央蓄電池系統以及緊急發電機,可以供應 30 分鐘以上 照明時間。
(b)出口標示燈:內置有蓄電池,可以供應 20 分鐘以上照明時間。
(3)消防搶救設備
a.防/排煙設備:地下車站之室內空間、特別安全梯間設有防/排煙設備。當火災 發生時,利用防煙區劃內探測器自動啟動排煙閘門與排煙風機運轉,或利用現 場手動開關啟動。高架車站於大廳層每一防煙區劃兩側設置自然排煙窗,利用 車站大廳層挑高空間上方進行蓄煙,配合自然排煙,以減緩濃煙沈積速度,提 供1條無煙之逃生避難路徑。
b.煙控系統:於車站大廳層主要樑柱位置設置防煙垂幕,以形成適當面積之防煙 區劃。當火災發生時,有效阻擋濃煙向水平方向擴散。
c.防火區劃:車站防火區劃具有2或3小時防火時效之安全、防火鐵捲門、防火牆
、防火樓板等予以區劃,以達成防火功能。
d.緊急電源插座:每個消防栓箱上均設有緊急電源插座,電源容量為110V/15A單 相,每層樓至少有2組插座專用迴路,由低壓開關盤供電。
e.無線電通訊輔助設備:地下車站設有無線電通訊輔助設備,以供消防人員搶救 使用。
f.消防專用蓄水池:各車站均設有消防專用蓄水池,以供消防人員搶救使用。
(4) 監控系統 a.監控設備
有關車站內監控設備如下所示:
有關車站內監控設備如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