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高齡者及弱勢者使用無障礙之避難逃生設備需求性評估

4.10 預期效益分析

本節研究相關方案所能帶來之效益,可概略分為高齡與身心障礙者運輸安全環境提 升、適時提供消防安全設備應用輔助、安全管理措施注重與周延、提高高齡與身心障礙 者運輸效率:

1. 高齡與身心障礙者運輸安全環境的提升

為使高齡與身心障礙者地下運輸達最佳化,建立完善之運輸安全環境,調整其生活 環境各方面,讓其得以獨立行動,積極參與活動與尊嚴之原則下,提升地下軌道運輸場 站安全路網的規劃,相關危險事故發生時緊急通報程序之建置,並提供適切地救助管理 等措施。

2. 適時提供消防安全設備應用輔助

因應高齡社會的來臨,提供高齡及身心障礙者等可及性(accessible)較高的運輸服 務,應用現代消防科技,提供具人性化與親和性的設備如避難指示燈與誘導聲音裝置設 備,或垂直運輸之防火安全電梯等,以及提供避難安全行進途中之,重要資訊服務系統

等設施。以保持其與社會互動之可能,增加其安心與尊嚴的高品質生活目標達成性。

3. 安全管理措施注重與周延

鑑於高齡及身心障礙者生理、心理特性有別於一般常人年齡者,在探討地下運輸系 統安全管理時,需將高齡者等避難弱勢納入考量,避難計畫中亦考慮特殊視、聽等障礙 者所需協助方式,使得高齡者等弱勢人員能安全,便利的上下樓,或使用電梯作有效率 地避難,讓其心靈感受到被尊重與關懷之運輸服務。

4. 提高高齡與身心障礙者運輸效率

給予高齡與身心障礙者更安全的環境改善後,讓高齡等弱勢者感受到地下運輸系統 之服務水準,也讓一般民眾搭乘大眾運輸時養成禮遇高齡及身心障礙者,平時禮讓電梯 給需要者之使用,並且在危險發生時亦能主動協助其避難,如此對運輸系統搭乘具更高 意願相對地提升其效率。

4.11 小結

雖然我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章有行動不便者設施之規範,營建署另 訂有無障礙設施設備施工手冊,此外交通主管機關亦訂有公共交通工具無障礙設備與設 施設置規定等實施,交通運輸場站之無障礙空間始有概括性之規定:如資訊系統相關標 示、聲音導引、升降設備上下階梯、輪椅停靠與固定、博愛座、服務鈴、扶手及防滑地 板等多項設施,惟以可及性為目標,對於危險災害發生時應變所需避難逃生設施之便捷 性,可利用性等並無明確的評估基準或尺度規範,若能如本研究成果引進國外新型設備 技術,以及針對不同的障礙特性給予適當改善無障礙設備與設施,軟體上增加高齡與身 心障礙弱勢者避難管理計畫,讓地下軌道運輸場站防災安全更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