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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現象與背景描述 

只要想像它能喚醒每個晨間並能使你真正地盼望工作會如何的美好,想像 你能感覺到運用自己的創造力、技能、天資去製作一部影片…或者編輯一 本雜誌…你是否在那裡了?能感受到美好?(Nixon & Crewe, 2004: 129)

一份由英國文化、媒體暨體育部、設計議會與藝術議會所發布的’Your Creative Future’刊物如此描繪創意工作者,以及創意工作。在現代「創意」一詞 字面上或實際工作內容似乎常被賦予創新、進步的意涵,這樣新穎的工作型態常 吸引年輕工作者;某些產業環境也標舉提供創意工作機會,具有彈性、自由、自 我成就等特色,然而在勞動過程究竟可以給予工作者多大自我決定空間,所謂彈 性是否真的能夠達到自我實踐,創意的勞動過程似乎未受到相對的關注。

根據Banks(2007: 2)的定義,凡涉及「美學」或者「符號」商品的生產與 服務,只要其核心價值是源自於影像、符號、標誌或聲音形式且具有意義承載功 能,皆可歸納為文化產業1,此範疇亦包含了媒介溝通、文化產製和訊息傳播等工 作。政府與產業界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推崇是否能夠呼應當今台灣的媒體環境中,

雜誌出版業的經營角度大幅轉向?雜誌從原本單純的紙本內頁廣告販售,到近十 年大幅轉向以所謂的「知識性服務」---議題性活動或趨勢論壇的舉辦為主。這 類的整合行銷活動本身極為強調「創意」元素的應用,從提案規劃到執行過程,

往往涉及一系列「創意包裝」。再者,雜誌出版業中的產製、規劃知識性服務,

多半是交由企劃部門「生產創意」的工作者們,以專案的方式共同協力執行,因 此這些雜誌出版業「企劃人員」的工作過程應可以被稱為「創意勞動」(creative labour)2。在台灣,媒體產業作為文化創意產業的一種,其中的工作者是否真 如’Your Creative Future’文中所言可以「感覺到自己正在運用創造力、技能、天資 去編輯一本雜誌」、是否在那裡「感受到美好」的自我實現?被標舉為自由、創 意、有創造力的文化生產工作,這些勞動事實上又是如何進行?

文化經濟與文創產業的發展蓬勃,似乎為部分產業帶來轉機,許多文創產業 也亟於應用創意元素或創意思考,以提升產品價值,在此脈絡下也帶動了不少國        

1全世界對於創意產業的定義不盡相同,命名不一,英國稱為「創意產業」,法國名為「文化產 業」,韓國稱之為「文化內容產業」,在美國為「資訊教育產業、著作權業」,在台灣則是

「文化創意產業」。 

2為了釐清我在文中的觀察對象,也避免創意勞動和創意工人兩個詞彙之間可能產生混淆,有必 要對文化生產的勞動性質做出進一步區分,文化生產的勞動力涉及三種工作者:第一,主要的 創意人員,像是編輯、導演、企劃執行、音樂家;還有技藝或技術工作者,如攝影師、剪接師 與錄音工程師;以及創意經理的角色,包含電視製作人、雜誌總編、會計人員、執行長、以及 非技術性勞動者(Hesmondhalgh, 2007: 64-65)。本文主要是針對第一類的創意人員進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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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研究專注於經營行銷、政策與補助、都市發展構建等議題之分析(王佳煌,2010), 但在實際產製面向的創意勞動過程、文化(或符號)生產流程卻少有人關懷。再 加上文創產業的經營者多半想趕上這股風潮推動發展,強化產業動能,並帶來可 觀利潤,但卻因為過份強調創意展現、肯定創新價值,產生了商業利益、勞動扭 曲、文化正當性等矛盾或衝突。最後,創意的本質是否仍舊存在?這樣的創意對 創意勞動過程引發了哪些效應與作用?

在2011 年 4~9 月、2012 年 7~8 月期間,我擔任一家雜誌媒體的企劃人員,

實際體察到紙本內容之外的「業外」收入,對於維繫媒體經營相當重要,作法常 是先專營一些特定議題,以穩固其權威性,再透過號召自己的品牌,大量經營其 他非雜誌內容的業務,包含舉辦議題性的論壇或講座,再透過一連串媒體曝光、

引發話題,達成宣傳特定廣告商商品和技術的目的。事實上,此種維持營運、獲 取利潤的方式在其他平面媒體中也十分常見,為尋求資本的快速積累,最快的方 式就是不斷地尋找有利可圖的「案子」,並由企劃人員專門操作議題的包裝,迎 合廣告商的特定需求。由於組織內部傾向追求創新、流行,鼓勵企劃人員構思出 具有創意的企劃提案,但是在過度商業競爭下,雜誌媒體不停地承接廣告合作案,

卻以有限的人力應付龐大案量,而案量過多、時間壓縮情形下,如何讓企劃工作 者有足夠體力、多餘腦力來構思所謂的創意提案,最後工作者不是犧牲自己睡眠 時間加班趕工,不然就是拋棄創意原則以舊案新改方式完成。當時處在這種工作 環境底下,又要不斷思考如何同時維持創意與工作目標的達成,對自己來說實在 是個難題。

因為經歷「文化生產」快速大量生產與勞動者自我管理的問題,透過這兩個 面向,令我更深層的關注文化產業出現創意的物化(fetishization of creativity),

而且廣告、設計、管理產業都可窺見這種情形;另一方面,多媒體時代下的工作 者必須適應各式媒材、媒體和文類,懂得操作多種媒體工具,以及擅用各式工作 技能,面臨較為嚴苛的工作條件及勞動要求。更重要的是,公司組織強調創意養 成(cultivation of creativity)的工作環境,採取自由管理模式,且在適當時機給 予人情上的慰問和金錢獎勵,企劃人員的心情在這些獎賞機制下被撫平,工作者 也因良好的工作氣氛而甘願犧牲,甚至將創作企劃案當成某種個人成就感的達成 與學習機會,工作者在這種偽裝下的曖昧環境,被雇主剝削而不自知。然而,企 劃若能掌握工作訣竅,還是能控制工作進度,並且擅用自己的地位,與主管階級 在工作選擇上討價還價。不過最弔詭之處,企劃人員確實掌握籌碼,為自己爭取 改變,透過策略趁隙逃避工作,或是進行工作交換,他們是不是獲得了逃脫?還 是在商討的過程中,仍舊不知不覺服膺了整個空間的規範,鞏固了既有的結構邏 輯?這種結構與行動者之間的張力和矛盾是我想要在本研究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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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甚者,我所好奇的並非只是某個社會空間底下的特定勞動型態,著重焦點 也非媒體商業行為或剝削本身,而是造成創意勞動過程問題的根源,理解媒體工 作者在社會、文化變遷中,以及個人和結構的互動下生成、形塑出的勞動過程,

甚至媒體工作者在未來對勞動的自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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