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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環境教育

研究者在比較過近幾年研習營的教案後,從 2010 傳播與人文媒體研習營中 選取以下五份教學方案進行此次實驗教學。分別是第四篇由陳建銘老師設計的

「電子廢棄物─回收密碼」、第五篇由呂金玲老師設計的「台灣黑龍江─二仁溪 的重生」、第七篇由林鳳湄老師設計的「大島系列:火焰中的冰島、風之島珊索 島、綠色大地格陵蘭」、第八篇由呂美雲老師設計的「生命的廊道」、第九篇由 王月治老師設計的「邁向零廢棄的社會」。感恩這幾位老師無私的分享。

第二節 環境教育

壹、 環境教育的意義、目標與內涵 一、 環境教育的意義

環境教育興起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起因於工商業突飛猛進,帶來諸如空 氣汙染、水污染垃圾處理、噪音汙染等環境問題,也引發世人開始關懷我們居住 的地球環境。楊冠政(1998)指出,環境問題的發生與人類思想模式與行為偏差 有密切的關係。而要建立正確的思想模式、導正偏差行為的因應之道,就是發展 環境教育。因此各國專家學者試圖為環境教育下個圓滿的定義,做為推動環境教 育之依據。並期許環境教育的推動可以提升世人的環境價值觀,共同守護並確保 安全的地球環境生態。比較國內外學者所提的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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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美國環境教育法的定義

美國是最早實施環境教育的國家,在 1970 年 實施的環境教育法案中稱:「環 境教育(environmental education)乃是一種教育歷程,針對人與其所處的自然以 及人為的環境的關聯性,包括:人口問題、污染問題、能源分配與能源保存問題、

自然保育問題、科技發展、交通建設、都會與農村計畫等整體環境的問題,藉教 育方法使國民瞭解人類與環境的關係。」( 李聰明,1987)。

而在 1971 年召開的教育與環境會議中認為環境教育的意義如下:

「環境教育是涉及有關價值判斷(value judge)和清晰的思考有關環境複雜 的教育學。它們是政治的、經濟的、哲學的和技術的。」(楊冠政,1997)。

透過這些問題的探討,希望大眾具備對環境應有的概念,並提高環境意識,

洞察環境問題,進而能評價環境,最重要的是在面臨環境問題時,能適當選擇解 決環境問題的途徑,以維持人類所處環境的生態平衡。

(二)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的定義

1977 年,聯合國 UNESCO 在蘇俄伯利西(Tbilisi)國際環境教育會中,認 為環境教育是一種教育過程,在這過程中,個人和社會認識他們的環境,以及組 成環境的生物、物理和社會文化成分間的交互作用,得到知識、技能和價值觀,

並能個別地或集體地解決現在和將來的環境問題。

(三) 國際自然資源保育聯盟(IUCN)的定義

國際自然資源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 也曾對環境教育做如下的定義:

「環境教育是認知價值和澄清概念的過程,藉以發展瞭解和讚賞,介於人 類、文化和其生物、物理環境間相互關係所必需的技能和態度。環境教育也需要 應用在有關環境品質問題的決策及自我定位的行為規範。」(引自楊冠政,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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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我國行政院環保署的定義

行政院環保署在環境教育法(2010)對環境教育的定義:「指運用教育方法,

培育國民瞭解與環境之倫理關係,增進國民保護環境之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 觀,促使國民重視環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之公民教育過程。」

綜上所述,環境教育是一種教育歷程,以人類生活居住的環境問題為題材,

融入在相關的課程中進行教學,藉由正式教育與非正式教育的合作歷程,並與自 然環境與社會人文環境配合,教導學生瞭解與環境之倫理關係,具有正確的環境 知識和價值觀,發覺環境問題的根源,擁有解決環境問題的技能,並經由實際參 與、付諸行動,在日常生活中努力實踐環境保護的行為,表達對環境的關懷,以 提升人類生活的品質和確保地球的永續經營。

二、 環境教育的目標

環境教育之課程目標,希望透過各種教學活動引發學生對環境覺知與敏感 度,並充實學生環境永續相關的知識,能讓學生對人與環境的互動有正確的價值 觀,且在面對地區或全球性環境議題時,能具備改善或解決環境問題的認知與技 能,以建立學習者的環境行動經驗,使之成為一具有環境素養之公民。

(一) 人類環境會議(United Nation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

1972 年所宣示的環境教育目的在於培育每個人,使他對於自己週遭的環境 問題,能在自己可能的範圍內一步一步採取正確的行動,加以管理、控制。

(二) 貝爾格勒憲章(Belgrade Charter,1975) 環境教育目的

環境教育的目的,在於培養世界上每個人都能注意到環境及其有關的問題,

能夠關心環境,也能面對環境問題有解決能力,對於未來可能發生的環境問題也 能加以防範。為此,對於世界上的每一個個人或團體, 需要授以必要的知識、

技能、態度、意願與實踐能力, 以期環境問題的處理與防範,獲得適當的對應 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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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貝爾格勒各國教育部長會議於其所作憲章內明列以下六項環境教育目 標類別:覺知(awareness)、 知識(knowledge)、態度(attitude)、技能(skills)、

評價能力(evaluation ability)及參與(participation)(李聰明,1987)。

(三) 1977 年聯合國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所召開的環境教育會議所得之 結論:

環境教育應著重在特殊問題,具科際整合性質(interdisciplinary innature),

其目的在加強價值意識,貢獻於人類的共同福祉及關切人類的生存。而 1977 年 在蘇聯(USSR)的喬治亞(Georgia)的伯利西(Tbilisi)舉行的國際環境會議 中制定環境教育目標如下:

1. 培養對於都市與鄉村地區有關經濟的、社會的、政治的和生態的相互依賴關 係之清晰的意識和關切。

2. 為每個人提供機會去獲得保護環境及改進環境所需要的知識、價值觀、態度、

承諾和技能。

3. 創造個人、群體和社會整體對待環境時新的行為模式(楊冠政,1997)。 (四) 我國環境教育目標

以下是教育部的國民教育司網站(2013)在九年一貫課程所明定的環境教育 課程目標,分別為:

1.環境覺知與敏感度

經由感官覺知能力的訓練(觀察、分類、排序、空間關係、測量、推論、預 測、分析與詮釋),培養學生對各種環境破壞及汙染的覺知,以及對自然環境和 人為環境美的欣賞與敏感性。

2.環境概念知識

教導學生瞭解生態學基本概念、環境問題(如:全球暖化、河川汙染、核汙 染、空氣汙染、土石流等)及其對人類社會文化的影響(永續發展、生物多樣性);

瞭解日常生活中的環保機會與行動(如:溫室氣體減量、資源節約與再利用、簡 樸生活、綠色消費等)。

3.環境價值觀與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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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環境倫理價值觀的教學與重視,培養學生正面積極的環境態度,使學生 能欣賞和感激自然及其運作系統,欣賞並接納不同文化,關懷弱勢族群,進而關 懷未來世代的生存與發展。

4.環境行動技能

教導學生具辨認環境問題、研究環境問題、蒐集資料、建議可能解決方法、

評估可能解決方法、環境行動分析與採取環境行動的能力。

5.環境行動經驗

將環境行動經驗融入於學習活動中,使教學內容生活化,培養學生處理生活 周遭問題的能力,使學生對學校及社區產生歸屬感與參與感。

綜上所述,其實不論中西方的學者或國家在環境教育的課程目標均可以 Bloom(1956)的人類知識與能力三大領域,即認知領域、情意領域和技能領域 三方面分析。因此,傳授環境問題與環境保全方面的知識屬於認知領域;培養環 境保護的高尚情操屬於情意領域;養成解決環境問題的技術則屬於技能領域。

由此可知,環境教育的最終目標是希望運用各種教學方法及策略使學習者習 得正確的環境知識與概念,培養其積極的環境態度,並能在日常生活中以環境技 能解決環境問題。但無庸置疑的,正確的思想理念及環境價值觀是環境教育的核 心價值,所以期許每個學習者都能懷抱「對自然更好」、「對地球更好」,人人具 有「地球命運共同體」的理念,共同攜手營造永續利用資源的生活環境和大自然 永久共生的理想,這應是環境教育的最終目標。

三、 環境教育的內涵

從事環境教育工作者對環境教育的內涵必須有充分的認知,並以此做為設計 環境議題教學方案設計之依據,方能達成環境教育的目標。

(一) 李聰明(2001)指出現代環境教育的內涵有下列十一項,茲分述如 下:

1.對抗企業污染與防止公害的環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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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護自然的環境教育。

3.注重保育的環境教育。

4.保護能源與資源的環境教育。

5.保護地球的環境教育。

6.改變生活方式的環境教育。

7.科技為環保的環境教育。

8.培養生態意識的環境教育。

9.發展環境倫理的環境教育。

10.永續發展的環境教育。

11.非核家園的環境教育。

(二) 依據民國八十八月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布的教育基本法第二條第二項 規定: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強 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 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 護及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了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 國際視野之現代國民。」因此, 跨世紀的九年一貫新課程, 應該培養具備人本 情懷、統整能力、民主素養、鄉土與國際意識,以及能進行終身學習之健全國民,

故基本內涵至少包括:

1.人本情懷方面:包括自我了解、尊重與欣賞他人及不同之文化等。

2.統整能力方面:包括理性與感性之調和、知與行之合一、人文與科技之整

2.統整能力方面:包括理性與感性之調和、知與行之合一、人文與科技之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