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理論探討
第二節 生命意義與生命歷程相關理論
一、意義與生命意義
生命意義具有特殊性與個別性,人因不同的性別、年齡、教育背景、宗教 信仰……等因素, 對於生命意義都有著不同的詮釋。然而,在探討生命意義之 前,我們先就意義進行瞭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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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義由「個人內外在世界的整合、對生命做出說明與詮釋、生命中的目的 與任務」等三者所構成
Froehle 和 Herrmann 兩位學者在〈意義與好生活的探問(Meaning and the quest for the good Life)〉(1989)一文中,根據 Weisskopf 的論述,將意義區分為三個向 度:意義是個人內在世界與外在世界的整合、意義是個人對其生命的說明或詮 釋、意義是一種生命中的目的或任務。此外,他們也以 Weisskopf 對意義的觀點,
提出美好生活的必要條件應包括:和周遭建立滿意的關係、具備對生命事件的詮 釋方法,也就是個人的生命哲學、能夠對生命目的有所經歷或感受等( Froehle and Herrmann,1989)。
(二)意義有定義性的和個人性的兩種
意義可以區分為定義性意義和個人性意義二種(Hedlund,1977) 。其中所謂 定義性意義,即為對某個概念有所界定,依循這個界定可以對訊息內容及對話內 涵有所理解。至於個人性意義,則意指個人生命存在的理由與基礎,當個人意識 到自己存在的理由時,會激發潛在的力量,並可感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
(三)終極性、行動性、解釋性是意義的要素
Csikszentmiglyi (1991) 認為意義包含三層要素:終極的重要性、實際行動以 及個人對訊息之間相互關係的界定。因此,生命中每一個事件均有其終極目的,
這終極目的必須在統整所有事件之後才能有所覺察,如果能夠從生命事件中發現 終極目的,就能對每個經驗賦予意義;除此之外,意義的探尋還必須包括實際行 動,並在情感、思想、行為和諧的狀態中發揮有價值的潛能。
(四)意義可以區分成終極的與當下的二類
Fabry(1980)將生命意義分為兩個層次:終極的意義與此刻的意義。終極的意 義:涉及宇宙中超越人、且無法被驗證的律則;終極生命的意義猶如水平線,它 能被接近,但無法達到,但重要的並不是到達,而是在於追尋的過程。
二、生命意義的內涵
由以上所列四位學者對意義的界定可知,意義的追尋是一種至高的生命目 標,但若就生命意義的內涵或類型,則可以有底下的補充說明:
(一)生命意義有宇宙的與世俗的二種意義
Yalom(1980)將生命意義分為兩個部分:宇宙的意義與世俗的意義。宇宙的 意義,意指一超乎人類之上的實體存在於宇宙之間,也就是神;個人的生命目的 與世界的運作規律都在神的計畫之中,發現神的旨意就是個人生命的目的。世俗 的意義,即為個人的意義,也就是個人對其生命目的及生命價值的體驗;除此之 外,世俗的意義與神無關,可獨立於宇宙的意義之中,個人能夠在日常生活中付 諸實現,實現的方法可藉由利他主義、快樂主義、自我實現、自我超越達到個人 追求生命意義的目的。
(二)生命意義只存在於個別的情境當中
Frankl(1988) 認為並沒有所謂普遍存在的生命意義,只有個別情境中的獨特 意義;但在眾多的個別情境中仍擁有共通的特性,所以有些意義是透過人類社會 或歷史過程所共享。個別情境的獨特意義中所形成的主觀意義,是來自於個體對 生活周遭的事物加入自己主觀的經歷,而這些事物本身仍屬客觀中性,並不會因 某些主觀經歷而改變其性質。也就是,只有當我們透過事實並加入自己的觀點 時,才能呈現我們對事物認知的主觀特質,而事物本身不會因為這種主觀特質的 出現而失去其客觀性(Frankl, 1988)。
Frankl 從人類行為經驗的現象分析中,歸納出探尋生命意義的三種途徑,
也就是藉由實現下列三種價值來展現生命意義(Frankl,1969):
1.創造價值:在創造的活動中所實現的價值,可彰顯「工作的意義」。 2.經驗價值:藉由生活中美好事物的體驗所實現的價值,可彰顯「愛的意 義」。
3.態度價值:當個人面臨無法改變的命運時,經由承擔起不能逃避的受苦經 驗所實現的價值,可彰顯「苦難的意義」。
此三種價值會隨著時空變化、物換星移而交替浮現,生命中時而需實現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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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值,時而又需完成經驗價值,更有些時候,面臨許多不可抗拒的挑戰時,則 要展現態度價值;生命因此豐富多彩,生命意義更是隨時可尋。
處在不得以的情境下對個體生命的意義加入主觀的經驗產生言語所無法表 達的感受,並沒有普遍相同的生命意義,只有主體情境中的獨特意義;但在眾多 的個別情境中仍擁有共通的特性。
綜合學者對於生命意的定義,研究者認為可以包括:
1.有些意義超出預期與期待,面對問題自然會有一套解決的辦法不然就只有 神可以處理。
2.因地、因時、因人所產生的生命意義,每個人的感受深淺不同,無法套用 相同模式。
3.意義是個體與環境所建構出來,隨著時代的演變相同的意義會有不同的生 命價值。
三、生命歷程的觀點
生命歷程(life course)指的是一個生命從生到死的過程中,一連串的事件 與經驗,以及和這些事件互相影響的一連串個人狀態與情境遭遇。它大致上是近 二十五年來西歐及美國興起的研究方式(Elder, 1994),目前被當成理解人類行 為的重要理論之一(Ashford et al., 2001),經常被用來檢視特定時空脈絡下的個 人行為。透過生命歷程理論,個人的行為將能同時映照出個人生命歷程方向的轉 換與持續。更具體地說,生命歷程的概念可以包括個體外在的歷史事件或社會互 動,也可以含括個人生理與心理的陳述。
(一) 生命歷程的基本概念
我們參考Elder et al.(2004)的整理,在生命歷程的觀點中,社會路徑(social pathways)、軌跡(trajectories)、過渡(transition)與轉捩點(turning points)是重 要的基本概念。
人生活於社會當中,透過不同的角色扮演形成了個別的生命經驗,但這些 經驗深受歷史、社會制度、乃至社會力量所構成的「社會路徑」所形塑。而這些 角色與經驗的結果,它在前述社會路徑影響下,依據個人之前的生命經驗,產生
了一種特別的生命發展路線,被稱之為「軌跡」。觀察這些軌跡,則可以發現,
生命因為認同的改變,會從某個階段改變到另一個階段,而「過渡」是對這種改 變的描述,其中導致變化的關鍵則稱之為「轉捩點」。
若以本研究所關心的長期呼吸器依賴病人照護者生命意義而言,生命歷程 觀點將指引我們留意照護者們在從事照護工作中擁有著何種特殊經驗、這些特殊 經驗受到什麼社會力量的影響,產生何種生命意義、其中有什麼過渡、和轉捩點。
而這些在不同年齡、職業、婚姻、養育子女…等各層面,乃至所經歷的不同的各 種社會歷史背景,都有所不同。該如何將他們的觀念和經歷整合,讓生命更具有 意義,是這個觀點重要提醒。
(二) 生命歷程研究的原則
除了以上基本的理論概念,Elder 等(2004)認為生命歷程理論有五個原則。
我們參考了施世駿(2002)、呂朝賢(2007)、馬慧君與張世雄(2006)、李孟儒(2011) 等人整理如下:
1.生命跨度發展(life-span)原則
人的發展與老化是一個貫穿生命的過程,不是特定階段突然的躍進與改 變。這個觀點主要來自於發展心理學的對生命跨度(life span) 研究的靈感。在 發展心理學中,生命跨度研究主要關心從青春期跨到成人階段的轉型過程中,人 在生理與心理成長上所具有多種方向的可能性。生命跨度研究強調,人生有不同 的階段,並且時時處在變動狀態,我們必須把個人成長理解為一個終身的應變過 程。更具體的,包括幼童期、青春期、成人期與老齡期在內的人生不同階段都具 有其各自的獨特性以及相應的行為類型,而生命歷程試圖研究特定人群在由一個 階段向另一個階段轉軌中各種變化對個人成長類型的影響。在這種研究理路中,
個人成長被看成是受到生理、心理與文化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它將年齡與累積優 勢與劣勢聯繫起來,認為個人成長可能是一個自我強化的過程。生命跨度理路最 為常見的研究方法是追溯性敍事與自傳性描述。
2.個人能動性(Agency)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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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具有主動性,即使在歷史與社會環境的限制和約束底下,仍然有可能 做出選擇與行動,來建構自己的生命歷程。無論是兒童、青少年抑或是成人,並 不是被動的按照社會影響及結構的限制而行動。相反的,他們會基於在之前所察 覺到的可替代之方案來做選擇和妥協。個人的計畫及選擇,在特定且受限制的世 界中,對未來的軌跡會有重要的影響。
3.同一時空的世代(cohort)原則
個人的生命歷程被他們過往的生命經驗中的時間與空間所形塑,而同受上 述影響的群體稱之為世代。特定時空下的歷史事件,會對不同世代的人們產生不 同的影響,而個人的生命歷程也就鑲嵌在其所處的時空脈絡中(Buchmann, 1989)。簡單說,同一群體在同一間隔時間裡共享某些重要的經驗。例如:同受經 濟大恐慌影響的小孩、同一年入學的新生、同年畢業的畢業生、或同一年受到大災 難的人們,透過一件相同的重要生命事件或經驗,成為了共同的世代 (Alwin and McCammon,2004:26)。
4.時間點(Timing)原則
發展中的前置事件與生命轉銜的結果、事件與行為模式等的改變,是根據 他們生命中的時間安排。也就是說,同樣的事件可能因為出現在個人生命的時間 點不同而產生不同的影響,例如對於一個人來說,升學、工作、喪父,是他生命
發展中的前置事件與生命轉銜的結果、事件與行為模式等的改變,是根據 他們生命中的時間安排。也就是說,同樣的事件可能因為出現在個人生命的時間 點不同而產生不同的影響,例如對於一個人來說,升學、工作、喪父,是他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