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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生活適應

一、生活適應之定義

「適應」一詞源自達爾文於 1859 年所提出的進化論,其代表生物為了生存,

必須適度改變自己,以和所處的環境互相配合。之後「適應」就在日常生活中廣 為使用。後來適應的概念被引進心理學領域,被用來說明個體與所處之社會環境 奮鬥的過程(吳新華,1996)。而現今一般所說的「適應」,指的就是「生活適應」

(陳貴龍,1987)。心理學家 Piaget 則以調適(accommodation)與同化(assimilation)

來說明適應。同化係指個人接收新訊息,將其併入已存在的認知結構中,調適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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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改變個人的認知結構,以納入新知識以解釋人類心理調適的歷程,而當同化作 用與調適作用達到平衡的狀態就是適應(張春興,1996)。

在研究適應的學者中,以 Arkoff 對適應所下的定義最常為其他研究者所採用。

Arkoff(1968)將適應定義為個體與環境的交互作用,指個體與環境相互影響,最 後達到雙方彼此和諧一致的狀態。個體會不斷追求以滿足自身的需要,以達成目 的,同時也承受環境中的壓力。為了達到個體與環境和諧一致的狀態,有時會是 個體改變所處環境來滿足其自身需求,有時則是個體調整自己以順應所處環境。

故適應良好的個體能使其內在需求與外在環境達到和諧,一方面能符合環境要求,

一方面也能因應自身內在產生的壓力,故適應不僅是雙向的,同時也是動態的。(引 自羅婉麗,2001)。Lazarus(1976)則認為適應是對環境之成功或適當因應的行為,

能幫助個體達成環境對其的要求並克服個體內部加諸於其身的壓力,而使個體與 內在及外在環境三者間能維持和諧的關係。也就是說,在內、外在環境不斷給予 壓力以及個體適應間的角力中,只有當個體能不斷產生強烈的動機,以及發展出 新的方法,才能克服壓力,解決問題,達到成功的適應(引自洪蘭,2003)。適應 也被認為是心理健康的表徵,並且大有取代「心理健康」的趨勢(吳新華,1993)。

賈馥茗(1968)則指出「調適」在心理學上幾乎與健康成了同義字,大致上來說,

良好調適、適應即為心理健康。

簡茂發(1986)指出適應不僅是結果之成就,同時也是當中的過程。在動態 層面,適應是個體為滿足自身生理、心理及社會需求,而在環境中解決困難,以 及在朝向自我實現的歷程中,力求與環境的和諧;在靜態層面,適應是指個人的 需求在環境中得到滿足之狀態。吳武典、洪有義(1987)則認為,人類的適應過 程常包含個體的行動動機,或當有需求產生了個體的不平衡狀態後,個體就會設 定目標並採取行動改變此不平衡狀態。在行動中可能會遭遇阻礙而無法達成目標 而使個體感到挫折、衝突或焦慮,但只要個體能積極克服阻礙,就可能達成目標。

故生活適應也包含了如何因應所遭遇的危機與壓力,並實現目標、達成目的的過 程。

綜上所述,整理各派學者對適應的看法,生活適應大致可分為兩個面向,亦 即個體的適應歷程與適應結果。前者意指個體為滿足內在需求,以適應環境或克 服困境的一種持續動態過程;後者則強調個體與環境的互動,能維持一種和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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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與心理滿足的結果。故生活適應可說是在個人與環境互動過程中,運用各種 方法、策略或資源,以因應所遭遇的危機與壓力,並實現目標、達成目的的一種 歷程。生活適應也包含了個體與自身、他人及外在環境的交互作用中達到的和諧 歷程或狀態。而生活適應概念中個體在內、外在環境不斷給予壓力時,能設定目 標,具有強烈的動機和意志力,發展出方法途徑,採取行動以達成目標這樣的概 念,即是希望感的核心成分,故可知希望感與生活適應息息相關。

二、生活適應之內涵

生活適應的內涵往往會因不同的研究對象而有所不同,各學者對其包含的向 度亦有不同的看法,如陳貴龍(1987)以接納自我、與他人相處及適應環境來代 表生活適應。不少學者(如,賈馥茗,1968;簡茂發,1986)則將適應分為個人 適應、社會適應兩類。個人適應強調個人需求的滿足,自我觀念的發展與建立最 終目的是達成自我統整;社會適應則強調在社會環境中作為一個成員,表現社會 化的品格和行為,並注重社會生活中人際關係的和諧。

劉焜輝(1985)則將社會適應又分出家庭、學校及社會三部分,亦即生活適 應包含了個人生活、家庭生活、學校生活和社會生活等四部分的適應情形。個人 生活適應包含了對自我的接受與情緒的感受、表達,瞭解自己的能力、條件以及 情緒與動機,欣賞接納自己,既能體認自己的價值,也能夠給予和接受他人的感 情;家庭生活適應則包括處理家庭生活問題的成功、對家庭的歸屬感及家中的生 活情形等;學校生活適應以學校生活為主,包括對教師、教室常規及學習的適應;

社會適應則指個人在社會中,與其周圍人、事、物交往接觸,能知道自己該做些 什麼,也能妥善的處事待人以達成現實環境對自己的要求。

近來學者多參照劉焜輝(1985)之分類方式說明生活適應的內涵,如羅婉麗

(2001)、李文欽(2003)、吳宗弘(2009)等學者皆以學校適應、人際(社會)

適應、家庭適應及個人適應等四方面來代表國小兒童的生活適應情形。此外,由 於華人對社會關係的重視以及國小學童的生活適應多聚焦在學校的學習與人際適 應議題,為更貼近我國學童的生活經驗,王麗斐(2012)除依據劉焜輝(1985)

對生活適應的定義外,更特別將適應分為「學習困境適應」、「人我關係適應」、「親 子關係適應」以及「師生關係適應」等四部分的適應情形。

綜上所述,生活適應的內涵與分類方式有許多種,依不同研究對象而定,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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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對於生活適應的內涵並無定論,但大多皆不離個人適應與社會適應的範疇。而 本研究對象是國小高年級兒童,在生活適應的分類及範圍區分上,也以國小高年 級兒童的生活環境為考量的依據。自出生至六歲,兒童生活完全以家庭為主,故 此階段的適應情形,自然以親子關係和手足關係為衡量指標;自入學後,兒童生 活領域由家庭延伸至學校,互動對象也擴及至學校老師與同學,故此階段的適應,

除了家庭適應外,還需以學校中的師生關係,以及同學(同儕)關係為指標去衡 量(吳新華,1996)。因兒童的生活環境主要在家庭及學校兩方面,國小兒童的 生活適應也多聚焦在學校的學習與人際適應議題,也為了更貼近我國兒童的生活 經驗,故本研究參照王麗斐(2012)的分類方法,將生活適應的範圍界定在學習 困境適應、人我關係適應、親子關係適應以及師生關係適應四方面。此四類適應 的意義與內涵稍有不同,學習困境適應主要在測量兒童在學校課業上之學習困難 與適應狀況;人我關係適應主要在測量兒童在自我管理與同儕關係的適應狀況,

親子關係適應題目主要在測量學童和家人互動關係的適應情形;師生關係適應主 要在測量學童和老師互動關係的適應情形。

過去生活適應研究已建立不少具信、效度的量表,均可作為研究參考。例如:

吳新華(1996)編製適用於四年級至六年級國小學童之「國小學童生活適應量表」,

將其內容分為正面影響因素及負面影響因素,可簡要歸納為學習適應、人際適應 和自我適應等層面。羅婉麗(2001)以國民中小學學生為對象,編製「國中小學 生生活適應量表」,主要將生活適應分為個人適應、人際適應、家庭適應、學校 適應等四個面向。李文欽(2003)所修編之「國民小學兒童生活適應量表」,乃 依據羅婉麗(2001)所編製之「國中小學生生活適應量表」編修而成之,以作為 評定國小四、五、六年級兒童生活適應的研究工具。量表內容同樣分為「個人適 應」、「家庭適應」、「學校適應」及「人際適應」等四個分量表。王麗斐(2012)

所編製之「兒童適應量表」乃基於華人對社會關係的重視以及國小兒童的生活適 應多聚焦在學校的學習與人際適應議題,因此,為更貼近我國兒童的生活經驗,

在建立個人適應、家庭適應、學校適應與人際適應等四個指標內容時,特以學習 困境適應、人我關係適應、親子關係適應以及師生關係適應進行編製。

因王麗斐編製之「兒童適應量表」,已參考先前學者所編製之生活適應量表,

集前人優點,又兼具信效度,更能貼近我國學童的生活經驗,並考量國小學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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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理解能力,題目簡單明瞭,內容詳盡,包含將國小學生生活適應之範疇,符合 本研究探討的研究內涵,故本研究採用王麗斐(2012)所編之「兒童適應量表」

為研究工具,作為探究國小高年級兒童生活適應狀態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