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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生活風格

「Lifestyle」一詞最早的概念是由 Adler 在 1929 年的牛津字典中所提出,

用以象徵一個人在孩童時期所建立的基本人格特質,而此特質將影響他日後的 反應與行為;直到 1970 年,該概念依然與心理學有所扣連,而且被認為是「生 活風格(life-style)的表現。(Maycroft,2004)

「Lifestyle」概念也被行銷學者導入,用於消費者行為研究、分析,例如 上節 Plummer(1974)所提出的 AIO(Activity, Interest,Opinion)變數量表,

便是將生活風格加以概念化、操作化,是以消費者的活動(Activity)、興趣

(Interest) 和意見(Opinion),作為衡量生活型態的指標。

正因為「Lifestyle」是一跨越多學門概念,因此在涵義解釋也相當分歧,

此章節所闡述之「生活風格」即為一例。而在過去的被稱之為「生活型態」的 研究中,多以量化研究的形式,將人們劃分為不同群集並加以詮釋有其限制存 在,如劉維公(2006)所言:「以 AIO 構面去區分社會成員的生活模式,進而 根據不同類型的生活模式建構出不同的消費群體,在這種研究做法中,生活風 格與社會兩者的關係並不受重視或略而不談。」

過去研究僅探討相同生活型態的消費者會趨向一致的行為趨向,例如

Sobel(1981)認為生活型態是一種可以區別的,且易於認出來的生活模式,

所以一個人的生活型態需是外顯性,能讓他人看到的,以便表現個人生活上的 特質;但此種研究面向,並未從社會結構的層次探討其如何影響行為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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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家 Bourdieu(1984)即認為,生活風格的形成不完全是由個人的心 理層次決定,外在社會位置也有可能會影響個人生活風格的形成;Bourdieu 強 調「相關性」,也就是探討主觀和客觀因素,在實踐過程中相互滲透和轉換的 現象、邏輯加以剖析。因此檢視生活風格也應將心理與社會因素一併納入考 量。

而 Bourdieu 所提出「習癖」(habitus)概念也可為生活風格進一步解釋,

「習癖」同時具有社會和心理兩種面向的解釋性,其社會學屬性為「分類的」

實踐和工作的資本,重視從外顯的社會階級或活動所造成生活風格上的差異;

而心理學上之屬性稱作為「區別和欣賞」的資本,強調內在的個人「品味」對 其生活風格產生何種形式的展現。

因此生活風格指的是個人將習癖內化後,具有獨特的感知和欣賞的一種 能力,「生活風格」基本上強調與個人的心理、社會特質有關,生活風格也和 消費、媒介使用息息相關。(Roussou,2002)

近年來不少其他學者針對此概念提出定義以及闡述,例如 Chaney(1996)

定義生活風格「位置」(sites)與「策略」(strategies),「生活風格是一種社會 關係的範疇,其中態度、品味和物質產品都可以作為兩個不同團體的識別。」

Featherstone(1991)則解釋:「生活風格隱含著獨特性、自我表達,以及形態 上的自覺。生活風格包含自己對他人、世界,以及自我獨特行為的看法,個人 的行為均受到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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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維公(2001)亦指出,生活風格的內部生成因素即是生活美學,在生活 美學的引導下,現代人往往會參與與自己生活美學相切合的活動,擁有與之相 切合的物件,結交與之相切合的人群,出現在與之相切合的空間。由於生活美 學此一核心的存在,日常生活會朝風格化發展。

根據劉維公所撰寫之《生活風格》一書,生活風格的兩項特質:「意象傳 達」(presenting image)及「美學體驗」(aesthetic experience);意象傳達即「愛 現」,生活風格是表現性的行為,生活中一切活動皆為複雜象徵符號的乘載,

透過意象的傳達與秀出自己與他人的差異,建立集體的身分認同 (劉維公,

2006)。以下爬梳此兩大特質與智慧型手機之構連:

一、意象傳達:生活風格與個人間的再現關係

「愛現」是社會對於表現出生活風格的評語,也彰顯出生活風格的特質「意 象傳達」。生活風格是表現性的行為,而只做出動作並不等於「表現」

(expression)。所謂的表現是希望藉由動作傳遞特定一項。意象蘊藏著豐富的 象徵意義,缺乏意象,動作往往只是功能取向或是機械式的行為,而非表現性 的行為,在日常中活中,僅有用來傳達意象的動作才屬於生活風格。(蕭新煌、

劉維公,2001,頁 66)

學者 John Storeyr(1999)認為,文化消費作為一種溝通模式,「物品具有 表現性,因此可以做為一種向他人溝通的象徵工具。」(張君玫譯,2001)學 者 Chaney 也指出,在充滿不確定性的時代,個人體驗使我們理解某些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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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和風格變得具有特殊意義,並能清楚判斷特殊的品味文化,其中包含三項 重要的解釋概念,分別是表象(surfaces)、自我(selves)以及感受(sensibilities)。

「表現」代表事物表面的可觀察現象具有表現性,「自我」則指個人為自己行 為的詮釋,「感受」則是特殊的好感,可從共享的品味中,將不同的風格區分。

(Chaney,1996)

而本研究所探究之智慧型手機帶給現代人的「行動生活」,讓人們不受物 理性的時空限制,可以隨時隨地運用網路來增加生活的便利性。由現況可見,

行動通訊科技的進展深刻影響了我們的生活方式(劉倚帆,2011);而手機作 為個人高度依賴的貼身裝置,更是表述自我人格的空間與自我位置的擺放。

我們所消費、持有的物件,協助我們表現自我(Grubb & Grathwohl, 1967;

Sirgy, 1982),智慧型手機同時作為展演個人化特性的工具,使用者可以針對自 己的需求擴充 App 軟體應用,更使得每支具有相同硬體的手機,會因為不同 的軟體選擇而充滿個人風格。(陳燕珩,2012)

Campbell(2007)認為手機文化已成為新興資訊經濟體,有著行動性、互 相連結、及多功能等特點,手機使人有能力在任何時間點,以自己定義的形式 聯繫、接觸任何事物,正因此種特點,手機已鑲嵌進大眾的日常生活,同時強 化了其個人及整體的感性能力。

就如同網路讓大眾表述、增強其自身的靈魂(或解釋其內在)一般,手機 正成為使用者的「行動生活型態」(mobile lifestyle)中,整合實踐力量的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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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具,手機讓使用者生產出一個私人的公共領域,透過使用者對手機的配置,

可以了解到其人的自我價值。

Dichter(1964)曾表示:「觀察自己身邊的物件,不儘可以使自己越來越 了解自己,並在無形中告訴他人『自己是甚麼樣的人。」學者 Gordon(2007)

認為手機不僅是流行文化的一部分,手機成為大眾生活中的重要工具,也是公 共領域中的一項工具;Campbell(2007)則認為每個人對於手機的使用,代表 個人的選擇與行為。因此,手機所附帶的種種功能與特色,可表現出個人不同 的風格與想法。

手機已然成為現代人展現個人生活風格的場域。劉維公(2006)認為,大 眾開始以手機表現其自我風格,並定位其自身所處社會位置。意象傳達也使得 生活風格具有座標定位的功能,生活風格是嗅出差異的秀異符號,透過生活風 格,人們會感受到自己與他者之間的生活形式差異(社會位置距離),生活風 格彰顯出一個人所屬的地域感(sense of one’s place),在此疆域內被期待(被 允許)出現的是具有共同美感品味的人、活動、物件。

由上述智慧型手機可定位為生活風格的彰顯物件,當使用者查覺到他者也 是相同的風格品味,則將被納入同一個美感品味社群之中;然而生活風格並不 僅止於傳達意象和秀出差異,還必須依賴「美感體驗」衡量其行動價值與行動 準則。(蕭新煌、劉維公,2001;頁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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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美感體驗:現代人的基本生存狀態

生活風格是現代人仰賴的認知工具,透過生活風格個人在社會中可以得到 指引,了解自己應該以甚麼樣的象徵符號去傳達意象(白宇恆,2008)由於現 代人生活在象徵符號到處流動的時代,Lash 和 Urry(1994)認為,在當代資 本主義轉型成為以資訊及傳播結構為運作基底,使象徵符號大量流動,這些符 號除了認知性質,也含有美學性質,來加強商品的符號價值與體驗價值。(劉 維公,2006)即是說,商品的生產越來越能夠伴隨著文化的生產,使得經濟生 產鏈轉向文化,使文化與經濟的生產更緊密結合,亦可說文化的生產越來越經 濟化,兩者交互影響。

在文化經濟的供給下,美感不再是屬於少數人專有的特權,而是大眾的經 驗現象。美感不再是生活中稀少罕見的事件,而是不斷遭遇的兌現。當美學事 物變成現代人日常生活的基本情境因素,Featherstone(1992)稱之為「日常 生活美學化」(the aestheticization of everyday life)。日常生活美學化並非指現 代人生活朝向「高水準」、「菁英式」的審美經驗與素質靠近;相反的他代表的 是高級藝術與通俗文化的界線被打破,美感不再是少數人的特權,而是融入大 眾生活。因此所有生活中的事物皆可成為觀展的對象,事物抽離了原本單純的 層次,成為具有象徵意義的符號。於是人們開始注重風格以展現自我,在進行 消費時也不再僅考量物品的使用價值,而會以自身的美學選擇適合自己的象徵 符號以展現個人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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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維公(2001)說:「如同畫家用畫筆畫布表現風格,一般人則是在日常 生活中以生活風格展現自己的美學主張。」生活美學化有三項意涵:第一是藝 術家(如達達主義者)試圖顛覆生活與藝術之界線所提出來的創作理念與美學 運動;第二是長久以來知識份子所提倡的「生活即是藝術」生活哲學觀念;第 三則是大量的符號在現代日常生活中出現且快速的流動。(Featherstone,1991)

當代社會大眾則從這些美學符號中汲取自己的愛好。

關於現代人的美感體驗,在德國社會學家 Schulze 的著作《體驗社會:當

關於現代人的美感體驗,在德國社會學家 Schulze 的著作《體驗社會: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