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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生涯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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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生涯召喚

「三名工人正在碎石。當第一個工人被問到他正在做什麼時,他回答說:『讓 大傢伙變成小傢伙』;第二個工人說:『為了謀生』;第三個工人則說:『建造大教 堂』」。

—Ryan(1977)

生涯召喚對每個人的意義皆不相同。有人認為工作是實現自身的才能;有人 認為工作單純只為餬口;有人則認為是藉由自身的天賦,服務社會。

壹、生涯召喚之源起

在過去,對古希臘人來說,工作是一種詛咒,使人類無法對心靈及精神上有 更崇高及更有價值的追求,這種觀點在整個中世紀一直佔據著哲學和宗教的主導 地位(Arendt, 1958; Hardy, 1990; Bunderson & Thompson, 2009)。而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拓展了「召喚」(Calling)的定義,指的是每個人可能都在勞動 生產的世界中佔據一個位置,透過忠實地履行在該位置上的職責,人們既榮耀了 上帝,又能為全人類的福祉做出貢獻,而馬丁·路德也透過了這樣的觀點,將工 作的概念從必要的邪惡轉換為神聖的奉獻(Bunderson & Thompson, 2009)。在新 教改革時,喀爾文(John Calvin)對概念進行了修正,他指出,一個人的「召喚」

不僅為馬丁·路德所提出,每個人在生活中擁有一個特定位置,而是源於「上帝 賜予的禮物」(God-given gifts)和天賦。人們發現,可以利用天賦造福人類,而 每個人都有責任接受這種「召喚」(Weber, 1958; Hardy, 1990; Bunderson &

Thompson, 2009)。

從上文敘述能了解,早期的召喚被視為一種上帝的旨意,需要對工作負道德 責任(Weber, 1958; Weber,1963)。韋伯(Weber, 1958)指出,喀爾文教會比其他 團體(尤其是天主教徒)更可能強調禁慾的生活方式(例如:努力工作、節省), 以及在所有人中榮耀上帝的必要性,例如,將工作視為召喚。Davidson & Cadd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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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認為,喀爾文主義者的新教教派(例如長老教會,美國浸信會和南方浸 信會教徒)可能通過自律、節儉、道德操守和勤奮工作來鼓勵禁慾主義和榮耀上 帝。他們還可能會把工作視為「召喚」,甚至鼓勵教會的成員在談論他們的工作 時使用這一宗教觀念。

韋伯(Weber, 1958)認為,歸因於喀爾文主義的「預定論」(上帝預先選擇 得救者和被詛咒者的思想),導致人們需要尋找他們自己當選者的證據。他指出,

對救贖前景感到焦慮的新教徒採取了禁慾主義的生活方式,努力工作,致資本主 義興起(Davidson & Caddell, 1994)。儘管「韋伯論點」曾被批評過於簡單化,

但新教徒思想已廣泛被認為對工業化國家的工作態度具有影響(Dik & Duffy, 2009)。從上文論述中可以發現,在過去「生涯召喚」(Career calling)是基於宗 教的緣故和工作連結起來。

近來,召喚的觀點更為廣泛且不侷限於宗教,Hirschi(2011b)也指出現今 生涯召喚,宗教面向不是必要的部分。生涯召喚特徵是個人出於強烈的自我動機 來從事工作,工作將有助於世界變得更好,表一從四個方面比較召喚(Calling)

的宗教觀點及現代觀點:(1)召喚的來源(2)服務的對象(3)辨別召喚的方法

(4)召喚的含意(Davidson & Caddell, 1994; Lips-Wiersma, 2002a; Lips-Wiersma, 2002b; Wrzesniewski, 2003; Hall & Chandler, 2005)。

表一 宗教觀點與現代觀點之比較

宗教觀點 現代觀點

召喚的來源 來自上帝。 來自個人。

召喚的服務對象 服務社會。 服務個人或社會。

辨別召喚的方法 祈禱、聆聽上帝的聲音。 內省、反思。

召喚的含意 為了個人的生活而制定 上帝的計劃。

為了自我實現而制定個 人的目的。

資料來源: “Psychological success: When the career is a calling,” by D.T. Hall, &

D.E. Chandler, 2005, Journal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26(2), 155-176.

Thompson 及 Christensen(2018)也將生涯召喚分為三個面向,分別為古典 觀點、當代觀點及新古典觀點,如表二:

資料來源: “Bridging the public service motivation and calling literatures,” by J. A.

Thompson, & R. K. Christensen, 2018.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78 (3), 444-456.

貳、生涯召喚之內涵

的差異,「召喚」(calling)多了一層利他主義的精神(Dik & Duffy, 2009)。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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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多研究將召喚與使命感等而視之,認為所謂的 Career calling 即為使命感,本 文認為兩者確有部分相似,但使命感較偏向於召喚下的一個概念,如同 Dik 及 Duffy(2009)所言,生涯召喚較使命感多了一層利他主義之精神。

近年來,學術領域對於「生涯召喚」(Career calling)的關注度顯著提高,

但關於它的定義卻幾乎沒有共識,Dik 及 Duffy(2009)認為,需要有一定程度 對於召喚的共識,才能使研究集中且連貫。對此,王玉珍及吳清麟(2017)認為,

生涯召喚是對生涯方向之指引或呼喚之力量,並對生涯召喚的概念提出了分類:

(一)生涯召喚指從個人經驗出發,可以是發自內心之信念;到來自外部,如宗教 之指引、或利社會之趨力。

Praskova、Creed 及 Hood(2015)指出生涯召喚是指設定並追求一個有 意義的職業目標,該目標有目的且是對個人有意義的,且重點在幫助他人。

Dik & Duffy(2009)對生涯召喚做出了定義,是一種超越自身的超然召喚,

經歷過超越自我的經驗,以人生的目的感及意義感接近特定的生活角色,利 他的價值觀與目標,是動機的主要來源。Elangovan、Pinder 和 McLean(2010)

將生涯召喚定義為,追求利社會意圖的行動過程,體現了個人對自己想去做、

應該做、實際上應作之事的更進一步的認識。在這裡生涯召喚強調的是一種 願意去做的信念,這樣的信念可以來自於內在的推動力,也可以是外在的趨 力。

(二)生涯召喚指工作擁有目的感及意義感,宗教成份則非必然。

Hall 與 Chandler(2005)認為,生涯召喚是一種個人的主觀感受,藉由 對自己的工作感到有目的且有意義,從自我「內心的道路」(path with a heart)

出發,驅使自己找到生涯的方向。Hirschi(2011a)對於生涯召喚的看法與 Hall & Chandler(2005)相近。首先,他在文中指出,學界對於召喚是源於 外部的傳喚還是從個人內部進行反思,在意見上有分歧。第二,許多人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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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價值觀視為召喚的重要概念,但對於Hall、Chandler(2005)及 Hirschi

(2011a)而言,這僅適用於宗教上的召喚概念,並不適用於他們提出的現 代觀點,因為召喚也可能是利己的。Dreher、Holloway 和 Schoenfelder(2007)

也提到,召喚(Calling)指的是人們在工作中獲得快樂和意義的過程。

(三)指內心潛能及特質能有所發揮及應用,且感覺自己就屬於某個職業領域。

Bunderson & Thompson (2009),對動物園管理員的生涯召喚進行研究,

所謂的召喚,是指一個人,必然會憑藉著其特殊的天賦及才能,去填補社會 上屬於他的工作職位。Dobrow & Tosti-Kharas(2011)對於生涯召喚的看法 與Bunderson & Thompson 雷同,將召喚定義為人們對特定領域懷有強烈的、

且富有意義的熱情,感覺自己注定要從事這項工作,而且無法想像自己會做 其他任何事情(Bunderson & Thompson, 2009)。

現今,生涯召喚概念仍相當分歧,定義多元且尚未取得共識。本研究認為,

生涯召喚為一種對生涯產生指引的力量,這股力量基於利他理念,可來自於內心 產生的信念,或來自外部的宗教力量指引;這股力量也可從自身出發,認為工作 擁目的及意義感;最後,這股力量可來自於自身潛能的發揮。

二、生涯召喚特性

本段對生涯召喚的特性進行探索,結合生涯召喚定義,能對生涯召喚有更深 入且更具體的了解。Wrzesniewski(2003)提到,擁有召喚感是高度個人的一種 主觀體驗。召喚是個人在任何職業領域的經驗,例如,教學、社會工作、醫學、

神職人員、音樂家、專業工作者、軟體工程師。任何職業不分性質,皆可能有召 喚的產生。Novak(1996)描繪了召喚的四個特徵:每個人的召喚都是獨一無二 的;召喚蘊含著一些先決條件,例如自身的才能(要能產生召喚,自身的能力必 須足夠),召喚者須保持對其從事工作的熱愛;召喚為個人的努力提供了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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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樂趣和活力;一個人的召喚並不容易發現,它需要大量的反思,與他人的 對話,大量的考驗及堅持不懈。Novak(1996)提出的這四個特徵,使世人對召 喚有更鮮明、更深層之了解,也使召喚概念變的更為具體。Dik & Duffy(2012)

指出,召喚並非一種斷然發現,而是持續評估工作的目的和意義以及為他人謀取 利益及幸福的貢獻過程。Dobrow(2013)認為所有人都有召喚,只是有著強弱 之差異,但並非僅是有無之分。Dik 與 Duffy(2012)及 Dobrow(2013)的觀 點顯示,召喚並不是突然發生,也並不是單純有或無,而是需要持續不斷探索自 身在工作中的角色,探索工作之於自身代表什麼意義,探索自身能為他人作甚麼,

結合自身過去的經驗、內心的思考、工作的角色及對社會的關懷進行實踐,是一 不斷反思循環的過程,讓工作及生活都能夠更有意義。

召喚當然也不完全如上文所述神聖且毫無「黑暗面」(Dark side),近來,

學界逐漸對其黑暗面感興趣,提到召喚是一把雙面刃(Double-edged Sword)。例 如,年輕時充滿強烈召喚感的音樂家往往會高估自己的能力(Dobrow & Heller, 2015),而不太願意接受建議(Dobrow & Tosti-Kharas, 2012)。當一個人感知到 召喚但無法成功扮演適切的角色時,身心健康會下降,因為無法從事滿足召喚需 求的工作可能會帶來壓力(Gazica & Spector, 2015)。學者還提出,召喚可能會使 經歷過挑戰性工作後的恢復速度緩慢,進而導致脫離工作的能力及睡眠品質下降

(Clinton, Conway, & Sturges, 2017)。召喚與道德義務感的提高,也可能導致員 工更容易受到管理層利用及剝削,也更願意犧牲其金錢、時間、身心健康或福利 來工作(Bunderson & Thompson, 2009)。在 Berkelaar 及 Buzzanell(2015)對召 喚「黑暗面」的理論探究中指出,擁有召喚但無法透過有薪工作追求的人可能會 遭受挫折、沮喪和其他負面影響。Vinje & Mittelmark(2007)的研究中,指出多 種生活處於召喚中的人,可能容易產生職業倦怠的原因。例如,擁有召喚的人可 能會陷入極具壓力且情緒化的工作環境。當人們從事有意義且對他人有用的工作 時,這可能使他們更有可能繼續在充滿職業倦怠的工作場所工作。此外,許多將 工作當成自身召喚的人可能認為他們的工作非常重要,這可能會使他們合理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