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院牆的瓦解(1949~1978)
第三節 由私到公的模糊過程
無產階級將利用自己的政治統治,一步一步地奪取資產階級的全部資本,把一切生 產工具集中在國家即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的手裡,並且盡可能快地增加生 產力的總量。」
——<共產黨宣言>,馬克思和恩格斯。
繼上一節的討論,原有四合院街坊鄰居間的領域界限,在經由房地局與「街道」
的動員出租後逐漸向內退縮,由原本四合院的院牆和大門退至各自使用的屋牆與房 門之後,1957 年的「反右派運動」又一次對四合院私有產權人造成衝擊,而緊接 著 1958 年對私有房屋的「社會主義改造」則對全市的四合院,予人造成認知上與 權利上的重大轉折,同時「大躍進」與城市人民公社更對四合院的空間形塑了至今 仍留存可見的具體改變。
1958 年到 1966 年之間,接二連三的政治運動狂潮,如何改變了住在四合院裡 這些老百姓的生活與思想?在共產黨宣言指導思想之下,把老百姓的房屋也當作了 生產資料而予以「奪取」了。
形成大雜院的內在原因——多戶共居一院,其實在這個階段已幾近形成(終成 於下節中將分析的文革時期),而後來導致大雜院具體成型的外在原因,才是一般 所謂的唐山地震及因搭建地震棚之後而興的“私搭亂建”。
「大雜院」一般給人的印象,除了在空間意義上的混雜無序之外,在產權意義 上也代表著說不清的關係。在經過本章的介紹與分析之後,我傾向以「四合雜院」
來指稱如今常見的,但其實產權情況經查很容易清楚的院落30。
30 最簡單的方式是進入一個大雜院後,詢問誰是這個院中最久的住戶,找到後再問其搬入的 年代便可推估,如是在 50 年代初期以前搬入,多數為產權人或與產權人相關。(詳見研究方 法一節)
-4:經租房大事記 :經租房主提供,本研究繪製
(一) 反右運動與四合院(1957)
反右派運動雖然主要是針對知識份子所發起的一場政治運動,然而其影響卻擴 及了城市裡各階層的社會群眾,在這場為了鞏固政治權力而又極度擴大化了的政治 運動中,許多人輕易地就被戴上右派份子的帽子,或者生活在擔心自己被定成右派 的恐懼焦慮之中。以下將從訪談的過程中,透過整理受訪者敘述的往事以及敘說時 的情緒、肢體語言等額外訊息,來理解當時人與家屋、四合院的空間關係。
被定為右派者,好則被原工作單位留職停權或開除返家,壞則被發放東北進行 勞動改造,例如張桂琳,因為不肯在公開場合與其父張文勳劃清界限,而被開除了 原在公安消防局的工作,不久後便被發放勞改。
張文勳原是國民黨上校軍官,在北京留有兩座四合院,一座中型四合院在其名 下而供全家族的親戚居住,另一座小四合院則在他長子張國棟的名下,並由張文勳 自己一家人居住。1949 年張桂琳因故離京不成之後,便返回原鼓樓腳下的家中與 其太祖母同住,隨後不久即結婚生子。這兩座四合院在經過清管局時期的清查後並 沒有被列為「敵逆產」,因為張文勳隸屬於國民黨華北軍區總司令傅作義的軍團下,
屬於「和平起義」人員,只是解放後離開北京而「不知去向」,所以這兩座四合院 仍能留給原居住者使用,只是也經歷了上一節所述的「經動員出租」的階段而安排 進部分其他住戶。
在為鞏固新政權不斷進行各種「運動」的年代,出身背景只要有任何一點「瑕 疵」,在政治運動越演越烈的情勢下都將走向越來越自危的處境中,而房屋產權也 在這個過程中逐步被模糊化。這兩座院落在清管局的調查之後於 1951 年都拿到了 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發放的「城市房屋土地所有權證」。然而在「三反、五反」、「肅 清反革命」及「反右」等一步步政治上發起的運動過程之中,「人」與「家」都一 步步在被清算。1956 年這兩座四合院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代管,由市房地 產管理局代為管理,而成為房管檔案中的「代管產」,在社會一般群眾的認知裡就 成了「公房」的一種。直到 1985 年經申訴而由法院改判發還,才再度成為「私產」。
而住在這個院子裡的張桂琳則因為不肯與他的父親劃清界限而被定成「右派」。
在輾轉找到 1950 年代初經由房管局安排住進鼓樓前這座小院落的住戶後,我
與他們訪談了關於當年生活在這座小四合院的情況。北京市教育局二處處長退休的 簡寧女士,1946 年出生,50 年代初與父母搬進了這座小四合院的北房,而當時張 桂琳的祖母已經搬到了此院的西屋。
在簡女士的版本中對於這座院落的故事,基本上認為直到 1966 年文化大革命 之前,同住一院的家戶間彼此關係是和睦的,只是印象中那位張老太太,與「街坊」
間不太說話,平時也沒什麼往來31。
我請簡女士再回憶 1966 年以前住在這院裡的生活情景時,她說道:
當時的生活是與政治命運相關的,像 57 年的時候反右,我爸爸是“民進"的,是 民主黨派,當時就挺害怕,不過幸好那時還沒事兒,但聽說很多人都出事了。當時 如果父母是右派,那子女肯定是要受牽連的,比如你要想考學,就會受到一定限制,
非工農出身的就有很多專業你沒法兒學,就算你填了人家也不要你。像我後來想考 大學就不能,只能去念師範。
雖然在這一波反右運動中簡寧家沒有收到直接衝擊,但是由於父親的「黨外人 士」身份,以及母親個性較直、愛提意見,在這個時期也感受到了壓力。我試圖透 過她對當時社會氛圍與心理感受的描述,進一步體會住在這個院落裡不同人可能有 的心境,簡女士繼續說:
那個時候一個人的政治生命是最重要的,而一個人的政治生命又跟他的家庭關係密 切相關,57、58 年的時候有句話:“有成分論,又不唯成分。重在政治表現"。
所以我們那個時候,像這種出身不好的,都是夾著尾巴作人的,都得小心謹慎…像 那個張老太太,她在這個院子裡,她是不說三道四的!
若在 1949 年之前的傳統社會,按照儒家禮教在家庭生活和居住空間的實踐 上,這位張老太太是應住在北房或西屋,視當時的一家之主是否同住一院,以及個 別家院內不同而微妙的家族政治而定。其次,雖住在產權屬於自己長孫的院落中,
對於這座院落中的大小事情,即使無主導掌控的權力,至少也有表示意見的空間。
31 這個版本的歷史回憶,類似於其他訪談案例中非私房產權人的經驗,然而,在另一大批 1949 年前在北京便擁有家院的產權相關人而言,則有另一個迥異版本的回憶,後文將舉其
然而從這段鄰居對於當時生活狀況的描述,在這個社會氛圍裡,家院中長輩的地位 與權力,已經消融在共產黨革命後重組的政治與社會制度之中。當她的孫女張桂琳 被劃為右派被單位開除,而這座院落房產的所有權人,她的長孫,解放後又隨身為 國民黨軍官的父親到了臺灣,雖然房產已被法院判了代管,而她也可能和這些人通 通都聲明「劃清界限」,但這種在當時有「臺灣關係」的身份,始終免不了面對被 指「裡通外國」的可能性。而這個罪名在 1955 年的「肅反」階段開始後,對社會 百姓而言是極具恫嚇性的一種指控。
這樣的政治局勢與社會氛圍中,這一類人連生命都岌岌可危的處境下,在一座 合院中與他人同住,選擇沉默少言則成了可以理解之事。而作為與私有產權無關的 其他承租戶,除了以為他們所住的房屋是向房管局廉價承租來的以外,住戶彼此之 間多半也不至於有太大的矛盾衝突。產權、公私有的界限,在占據生活中更明顯的 政治運動中,悄悄地在一般居民意識中轉換了,除了每座院落中原有的產權人與解 放前就住在這個家院中的成員,他們心中對於共產黨奪走家院的憤恨與無奈,在這 個時代背景下則是被深深地潛藏壓抑了。
在上一節中略微提及的 1954 年開始對於私營工商業者進行的社會主義改造,
是毛澤東對於「建設社會主義經濟強國」所必須採取的一個重要過程,在這個過程 中許多原有的私營工商業實質上都成為了國家控制的生產資源,人民的經濟與工作 生活則更緊密地與國家政治相關聯。國家逐漸掌握全民的經濟生產活動,每個人工 作的單位同時依照社會主義的精神開始「照顧」個人的居住情況。1956 年住進該 院南房的溫起堃一家,便是透過簡寧父親工作的“民進”單位介紹遷入。這些人對 於住進單位安排介紹的四合院其中某間房,自然不需要過問太多原有產權的問題,
在生活上彼此能夠和睦相處、甚至有些互相照應就是理想狀態了。
經歷過「三反」、「五反」、肅清反革命時期,「反右運動」等一系列所謂的「整 風運動」之後,一位訪談人曾這麼描述:「尤其是反右以後,人都更老實了!」接 連不斷的政治運動,使鄰里街坊的關係逐漸變得小心謹慎,甚至在家庭內個人與家 庭關係也產生了內在認同上的矛盾(詳述於第四節),此時再面對政策與國家透過
「群眾路線」方式對所住的自家院落施加壓力時,家院的界限顯得更加脆弱。
(二) 社會主義改造——經租房(1958)
…她32說:“靠房租過活,是不勞而獲,臉上多不光彩,改造後,只要勤儉持家,
生活是沒有問題的。”
生活是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