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改革開放四合院(1978~)
第三節 維權護產的萬里長征
本節將以一個近期的具體案例,說明改革開放後北京四合雜院以房地產商為主 導的再開發(redevelopment)過程,討論權貴集團、居民與媒體角色之間的互動,
如何影響改變四合雜院的樣貌。以及在一切居民對於私有財產的維權行動中,「經 租房」議題如何被稱為繼續進行中的「文革」。
東四八條案例,就拆遷過程而言,居民與拆遷辦、開發商之間形成的張力是一 個通例;然而,就維權護產而言,它是一個成功的特例,而且是這個區域中所知第 一個因居民抗爭而成功擋下的案例。因此在本節中我將較細致地討論這個案例,分 析這個過程中不同角色之間對於空間型塑的影響。而在進入討論之前,作為背景提 示的是此地與其他許多胡同居民類似,面臨同樣的處境:處在市政設施缺乏的胡同 區,許多院落已成大雜院而雜亂破敗,居民盼望提升生活環境,而開發商拆遷改造 或區政府變相開發的威脅始終存在。
至於在「經租房」維權領域,由於 1958 年開始的「社會主義改造」過程斷然 終止於 1966 年的文化大革命,隨後的改革開放又調轉了全國的經濟政策,私有房 產不再是原罪,反而成為中國強調經濟發展上的重要基礎,甚至在九十年代後,成 為房地產業者和地方政府聯手操弄的對象,房地產開發成為政府政績和現代化發展 的主要指標。然而在這個過程中,由左轉向右的經濟政策伴隨著的卻是仍舊集權統 治的政治制度,引發一般公民財產權利更深一層的粗暴剝奪。因此才會有不平的產 權人提出,在經租房領域,政府官員保持的是「將文革進行到底」的態度。
(一) 現代維權保房之路:東四八條
在認知差距,而此將影響劉小慧在領取拆遷補償款時有兩倍數額的差距。前任住戶
體。
07 年 5 月 14 日北京媒體新京報首次以「北京歷史文化保護區東四八條胡同將 部分拆除」為題報導東四八條的拆遷消息之後,相繼引來其他媒體的追蹤採訪。在 某次北京青年報實習記者採訪上述產權相關人中年紀較長者之後,片面截取其中的 言論形成一篇詮釋他們觀點有落差的報導,繼而使東四八條中的私有權屬人意識到 對外統一說法的重要性,因而使其中三戶人家形成一個共同的行動主體,並由其中 一產權人的女兒,在英語系國家留學受過高等教育的邱昀,成為他們共同對外的發 言人。
邱昀在阻擋東四八條的拆遷過程中扮演了極為重要的關鍵角色。1975 年出生 並成長在該胡同中的邱昀,第一次在對我或媒體記者描述起她的成長經歷和他們家 那座院落的關係時,充滿了對於北京四合院的熱愛、對家和家人的依戀,她說:「會 想要回到北京、留在北京,是因為這裡還有個從小長大的家,對於我來說,北京是 我的家、我是中國人,就是因為還有這座房子在!」談及當下面臨的拆遷處境時,
她轉為無奈地表示:「除非,政府下令強拆。那是被迫的,從主觀的感情上不會想 走的,因為有些東西是無價的…」。
在對於「胡同文化」的理解上,她以對於老舍的文學作品理解,需要有真實生 活的胡同和居民存在來作為註解。而在描述她所居住的家院空間時,除了敘說的同 時熱切地向筆者展示她兒時在院中某些角落的照片外,回憶起 1999 年她外祖母於 院中北方逝世的情形時,神情悲憤地說:
(東四)九條拆遷是 99 年,當時我記得特別清楚,我姥姥是 99 年沒有的,當時野 蠻拆遷,把後牆弄了一個洞在房頂上。後來我姥姥特別固執,說我死也要死在東四 八條 xx 號,而且拒絕去醫院,拒絕我外頭給他租房。最後他死的時候,房子裡就 刮北風、灌北風。我這一幕記得特別清楚。所以從我私人感情上,七年之後還是這 一夥人再來了,對我來說他們永遠是兇手。而且再加上他們就是罪犯,他們 03 年 把旁邊這個有五百年歷史的正覺寺給拆了。
在這段第一次接觸的訪談中,邱昀表明了她對家院和家人的依戀,以及對於拆 遷辦和開發商絕對對立的立場。而在後續見諸其他媒體的報導上,除了較為委婉地
表達上述立場外,她轉向採取另一種理性的論述。她表示認同國家目前提出的「法
院)不受理!!!」。
關於法院所代表的法律在中國所扮演的角色,一位在中央電視臺工作的資深記 者也曾向我表示:
國內的法律定的很寬泛,就像我當時採訪貴州省委書記、人大主任劉芳仁,他說『我 們這個級別的人都是中央說了算,壓根兒就沒有把法律放在眼裡!』而這些人在人 大,天天幹的事情就是給別人批法律,這些法律都是批給別人用的,都跟自己沒關 係。他們身為立法、執法者,卻都各個認為“法律與我無關”。一切都聽從中央政府 的,那天劉芳仁被判刑之後,他相當冤屈的說自己像是個孤兒一樣,黨中央不管他 了、遺棄他了。一直到前兩年《行政程序法》出台後,政府行政人員才開始意識到 法律會用到自己身上。
也就是在行政人員逐漸意識到《行政程序法》的存在,和《行政許可法》、《行 政复议法》逐漸受到大眾的關注之後,集權專政統治下的大陸社會才逐漸出現新的 權力制衡可能性,也是在這個脈絡下,邱昀認為利用上述法律向區政府法制辦公室 提起行政復議,要求行政監察部門復查該拆遷過程中的行政審批過程,是為一個可 能有些作用的行動策略。
在等待行政復議結果的同時,邱昀同時與中央電視臺的記者合作,聲稱這位記 者是她舅舅的兒子,同為該座院落的產權關係人,共同前往房管局、國土局、開發 商中保嘉業以及市規委進行查訪和表示立場與意願。在邱昀與該記者掌握越來越多 規劃審批、設計方案、批地、發拆遷證等開發過程中前期操作細節後,原本計劃由 中央電視臺製作播出的深入報導,在中宣部 07 年底禁止報導過多有關北京負面消 息的指示下,此節目便至今仍未播出。
身份、層級不同的開發商角色
隨後在透過行政復議辦公室所調出來的相關證據上,邱昀看到開發商與房管 局、市規委之間往來的申請和批覆文件,發現原開發商「中保嘉業」在資金不足的 情況下將此開發項目賣給了上一節中所述的東方康泰。自此,我們看到另一個影響 東四八條事件後續發展的關鍵角色。
1999 年已進行第一期對東四九條和十條部分區域拆遷的開發商中保嘉業,原 計劃在第二期拆遷完東四八條 1 至 23 號之後,在該連片地塊上進行綜合樓項目建 設,02 年在資金不足無力繼續承擔開發與拆遷的情形下,將整個計劃權利賣給東 方康泰。
根據所發現的證據,我們證實了上一節中所分析的官商特殊結構。「中保嘉業」
原先只是一資本額不大、以營利為主要目的開發商,在經濟實力與政治資源整盤的 過程中將已經無力承擔的開發項目轉給了更大的權貴集團東方康泰,二者的結合不 僅解決了下游開發商的財力困境,還讓下游開發商有以此「資源」接近有政府色彩 的上層開發商,同時也繼續擴展了東方康泰的資產範圍。東方康泰由於在後期正式 國有資產加入的緣故,成為一更具政府身份的開發公司,因而在八條事件的後續發 展上,注入了更多制約其繼續強勢拆遷的因素。然而必須強調的是,這些制約因素 之所以成立,還在於媒體與社會輿論的逐漸壯大,以至於能夠對具有政府色彩的開 發商形成關鍵性的壓力。
後續在境內、外媒體的不斷追蹤下,越來越多元的意見角度呈現在媒體的報導 中64,而邱昀也逐漸累積斡旋的籌碼。開發商方面首先排出一位被邱昀稱為「馬前 卒」的領導層人物與邱昀溝通,試探她心裡究竟有沒有一個低價。隨後不久真正掌 握開發方主導權的東方康泰總經理李進江親自約談邱昀,就未來可能的「和諧」發 展方式進行討論。
根據進一步了解,此時主管東方康泰經營的總經理李進江原為北京市安定門地 區某一派出所所長,他向邱昀明白表示,他是具有官方身份的人,在做決策時無論 如何仍必須考慮多方面因素,不能單純以經濟利益為出發點。在目前的情況下,與 邱昀達成「和諧」、找出一些彼此雙方可以接受的方式成為重要目標。然而這樣的
「和諧」,另一方面也導致原戰線聯盟內的分裂。
私房共同主體的「共同作戰態度」與後期分裂
私房主在面臨共同危機的初期,由於利害關係的一致,與開發商的角色對立分
明,形成一個策略性的共同主體。當時由邱昀所形塑的對外「共同作戰態度」是「擁 護黨、相信國家,為建設和諧社會、法制社會添磚加瓦,盡一份心、出一份力」。
她在分析初期的形勢時表示,雖然現在有媒體的外在形勢幫忙,可以說是「天時地 利人和」,但以過去的事實來看,政府的貪腐與法院的無能實在很難讓人對現在抱 有過度美好的期待。她表示:
現在一旦翻了目前這個拆遷案,以前的那些陳年舊案,那些正當權利被剝奪的人,
他們又會來翻案!而所有的這些錢已經被那些貪污腐敗官員揮霍光了或者轉移到 海外了,補不上這個窟窿了。我知道現在就是一個對峙的膠著狀態!如果我是政府
他們又會來翻案!而所有的這些錢已經被那些貪污腐敗官員揮霍光了或者轉移到 海外了,補不上這個窟窿了。我知道現在就是一個對峙的膠著狀態!如果我是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