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研究分析結果
第二節 申請者訪談結果
壹 、 所 遭 遇 之 問 題
首先,針對「所遭遇之問題」,共發現了七個問題點,包含:各單位作法不 一(包含外館)、正本/電子簽證查核、申辦程序太繁瑣、付費之問題、居留簽證 與工作許可時限之問題、解聘與續聘之問題、網站英文介面之問題、勞動力發展 署依件次收費而非於依人收費之問題。逐一說明如下:
一、 各單位作法不一(包含外館)
在訪談的同時,就有受訪者表示,在處理相關作業的做法,有許多是無法 認定與缺乏制式化標準,或因服務站之不同而要求不一的結果。例如新北市服 務站在辦理居留證的同時,白領外籍人士就一定要親臨現場等規定,而在其他 服務站辦理時就沒有這種規定。
主:所以國家內部的各縣市也有不同的?
受:不一樣,絕對不一樣,你們可以到每個服務所去,你打電話去,只要去的 就是會有一點點不一樣,我們不知道為甚麼。
主:新北市有要求本人一定要到現場?
受:對,白領一定要到,連小孩什麼,反正你第一次來,他是說第一次辦,一 定通通都要到場啦,那我們就不懂,我只是沒差跟他說你拿法令給我,可是那 個承辦人員他的意思好像就是說我們甚麼都不懂,可是我們是代辦,我們沒有 必要去得罪他們,那因為我們在那邊的案子也算少,所以他要,好吧,我們就 跟當事人說你在新北市,誰叫你要住那裡,我真的就跟當事人講,然後我就請 他過去,……(P_05)
……工作許可我們直接傳送去給對方,給他們個人還不行,他們去外館,外館 不接受,外館說一定要外交部的公文來他們才接受,所以外交部哪一天公文送 到外館,他們要等到公文到外館他們才可以去辦居留簽證,我們的外館很多時 候還刁難人家。……外館沒有一個標準化的流程,可能會因國籍有不一樣
的。……所以即使所有東西都傳真給他了,還是沒用,他就是要等那個,還有 很多東西,這邊要公證,那邊要幹什麼,光是外交部的東西外館發了回來臺北 還要公證過才算數,這也是很好笑的東西,因為外館發的你說是假的,那我們 也沒辦法。(E_1)
二、 正本/電子簽證查核
在現行申辦的流程中,許多文件(例如護照),對於領務局、移民署皆須 查驗正本,因此本研究後面建議之一站式平台優化模式時,須將這樣不可免除 的事情妥善安排,將模式達到最佳優化。此外,也可研擬相關的替代模式,例 如掃描、核發電子證等模式,找尋彈性之替代作法。
主:所以過程中有些東西一定要正本,就是不能透過掃描,必須一定要看到正 本,或剛講的本人一定要去,或者有什麼證件,護照…
….受:可是他在申請的時候要先看正本,然後他就收影本。(E_01)
主:那你覺得他有些東西要提供正本,現在有一些替代方式是像彩色影印或掃 描,把他掃描起來傳到網路上,這樣會不會比較麻煩?
受:像你看我用 ARC 跟工作證,我的就是這樣,我就是掃描好我的 ARC、我 的護照那些,我都掃描好放在我的 e-mail,誰要我就把那個 e-mail forward 給 他,這樣是很方便,就電子檔、電子化。(P_04)
受:這是一個問題,另外因為我覺得他們要正本的原因,是為了避免偽造文書,
那我不知道一般人的技術沒有那麼好到可以偽造那個彩色影印,可是如果有這 樣的壞人在的話,我不知道會不會有危險。可是要合理,就有一些 50 幾歲的 人,你要他的出生證明,那個時候沒有,而且不會留下來,然後可能會發生很 多事情,所以要合理。一般我們就是用護照替代出生證明,因為有一些不要太 嚴格,就是可以有替代。(P_04)
三、 申辦程序太繁瑣
針對申辦程序繁瑣之內容,包含了需要親自辦理、無線上申請並且修改很 麻煩、應繳納之文件不清晰、相關作業流程太耗時,希望可以再調整、需往返 很多地方極不方便和無法跨縣市申辦居留證,另外還有稅務之問題皆為受訪者 認為申辦程序太繁瑣之內涵。
需要親自辦理
……他有些需要本人去。為什麼需要本人去?這就是我們的疑問,為什麼不能 線上申請。……而且聘用外籍這東西也是先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請過,他們同意 了,才會有工作證下來,才可以把他引進來,那這情形都已經這麼嚴謹了,人 來了還要本人過去,這其實有點勞民傷財(E_01)
無線上申請並且修改很麻煩
……而且很多東西還是不能用線上申請的方式幫他做處理,其實寄送過程第一 個會容易出錯,我們就曾經發生一個文件寄了很久才到那邊,回來也是很久,
有時候是因為一個字打錯就要再往返一次,就打錯一個字母,變成不是很方 便,因為沒辦法做修正,而且這樣的狀況還滿常發生的,所以我們變成從人進 來前我必須留一整個月的時間申請工作簽證跟居留簽證這個東西,整整一個 月,而且不是日曆月,幾乎快要到工作月。(E_01)
應繳納之文件不清晰
……針對辦理工作證最困難的部分,即需要準備的東西會跟貼在信箱上的不一 樣,會有很多上面沒有的補件,有時候要補報稅的證明,或像園長個人的報稅 所得單,居留證相對來講就比較簡單。……(E_02)
相關作業流程太耗時,希望可以再調整
認為所耗費的時間,流程太慢太多,以工作證來說,最久大約會辦到 1 個月,
最快其實就是大概 10 天,居留證就蠻快的,大概送件後 10-20 天就可以拿 到。……另外還有體檢的問題,大約需要兩個禮拜(針對工作證,ARC 不用),
健檢應該是三年內有效而不是三個月。……初辦需要學歷證明,還要排課表……
(E_02)
……就是辦簽證的時間太久,約略三到五個工作天,客人也不一定都在臺灣,
一兩天就回去,他們就必須耗費四五天在臺灣,所以比較不方便。……(P_01)
需往返很多地方極不方便
受:工作證還是居留證?因為現在是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單位在負責,這樣很 麻煩。
受:所以移民署、勞動力發展署,還有第三個是甚麼?
主:還有外交部,外交部是辦 VISA。
受:對,而且不近,很遠,一個在徐州路、一個在承德,延平那邊。……(P_04)
主:那你覺得這樣跑很麻煩嗎?
受:其實我們覺得蠻麻煩的,因為你時間上來講的話,我們不好去抓。
主:你覺得比較麻煩,時間不好抓嗎?是要等他通知是不是?
受:其實是因為我們在送勞動力發展署的時候,基本上來講他有一個時間差,
之後我們在拿到勞動力發展署文件的時候,我們還要再跑這裡。基本上這中間 的時間我們很難去控制,這段時間如果有同事他要出差怎麼辦,就是針對續聘 的部分。……(P_06)
稅務之問題
……五月要報稅,五月之前就是要檢赴扣繳憑單,之後要附的東西又不一樣,
要去年度的完稅證明,所以就要一直證明,對會計師又很麻煩。所以希望可以
放寬。(E_02)
居留證無法跨縣市申請
……居留證可不可以不同縣市跨域申請,因為很多新竹縣的老師無法在新竹市 申請,所以就很麻煩,網路申請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E_02)
四、 付費之問題
由於現行付費方式各部會皆不相同,因此需要研擬出妥適之共同作法,諸 如統一收費(匯款、刷卡)或採行電子化政府平台之方式,另外還需解決勞動 力發展署依件收費之問題。
受:現在我們申請的話是直接到郵局劃撥進去,然後就把要繳交的東西跟那張 正本一起寄回去給他。……現在很多東西還要寄來寄去實在是很頭痛的事。
受:匯款的部份倒好解決,但如果可以 online 申請其實會減掉很多麻煩。……
受:對,錢的部份應該還好,就轉帳而已,我們目前的作業方式還可以。
受:我們自己用轉帳自己也安心。(E_01)
主:所以你覺得如果要統一的話,哪種是最方便?
受:就現金,刷卡!No. 1 刷卡,不行的話就付現。
主:因為如果在國外的話,刷卡的話是最方便。
受:對,這樣其他方式都不用了。
主:不然到 7-11 繳錢那種會比較麻煩!
受:麻煩!那個市政府就是這樣,市政府他會開一個單子,那你要去富邦銀行 繳,還好他富邦銀行在隔壁棟。(P_04)
受:那你們是算單件還是算人次?因為勞動力發展署那邊是算件數,一件我假 設有 20 個人同時應聘,那我只收$500,你們這邊是算人嗎?(P_06)
五、 居留簽證與工作許可時限之問題
由於現階段居留證是依據合約工作簽證的日期為基準,因此它只會核發到 工作簽證的最後期限,這樣一來造成雇主在聘雇員工時會因居留證到期而需緊 迫離臺之窘境。
受:因為現在居留證是跟著合約工作簽證的日期為止,所以它只會核到那一 天,像之前有發生過只差一天,還是因為主管機關對那個天,我們還需要發函 去解釋為什麼會有一天的差距,幫主管機關解釋,因為他們在核的時候沒有發 現有一個差距,其實是因為法規限制,你聘用的時間到哪裡,他的居留證就只 發到那天為止。
受:所以這個是最不合理的部份,我們覺得這是最大困擾,因為你甚至要替他 合法的辦延期他說不準。
受:不是,就是我們去申請延期,像有的時候簽證是可以延期的,都不可以。
因為這上面寫了不準延期。
受:一般來講他們工作到最後,是緊鑼密鼓要把它結尾的時候,還要人家再出 境一次再回來,這樣講起來滿不合理,而且他待了五年也沒有做什麼違法的事 情,比拿免簽進來的觀光客還要更有保障一點,可是法規規定不可以展延也不 準他們多留一天,我們自己在開玩笑說他們在我們國家賺了這麼多錢,好歹我
受:一般來講他們工作到最後,是緊鑼密鼓要把它結尾的時候,還要人家再出 境一次再回來,這樣講起來滿不合理,而且他待了五年也沒有做什麼違法的事 情,比拿免簽進來的觀光客還要更有保障一點,可是法規規定不可以展延也不 準他們多留一天,我們自己在開玩笑說他們在我們國家賺了這麼多錢,好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