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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領外籍人士來臺工作申辦工作許可應備文件

第四章 我國現行政策與申辦流程分析

第一節 白領外籍人士來臺工作申辦工作許可應備文件

若外籍人士尚未入境,可委由雇主、委託代理人前往各機關申請資料;若已 入境,則可由雇主、委託代理人或本人親自前往申辦。但如上所述,外籍人士在 臺工作所需申辦的證件分屬不同機關,因此皆需與三個機關接觸。以下將詳述外 籍人士在不同情境下辦理流程。

第 一 節 白 領 外 籍 人 士 來 臺 工 作 申 辦 工 作 許 可 應 備 文 件 依照本研究目的,設法簡化申辦流程、吸引外籍白領人士來臺從事專業工 作,故以「新聘」為主要狀況進行探討,在應備文件的綜整上,也以「新聘」資 訊的彙整為主。

壹 、 「 新 聘 」 應 備 文 件

工作大類 分別應備文件 共同應備文件

工作大類 分別應備文件 共同應備文件

項 目 加 附 文 件

項 目 加 附 文 件

A 類 B 類 C 類 D 類 E 類 F 類

聘僱理由 V V V V V V

雇主單位印章 V V V V V V

每週教學時數 V

是否為雇主親自辦理 V V V V V V 負責人/代辦機構簽名/章 V V V V V V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參 、 受 聘 外 國 人 名 冊 填 寫

在「新聘」應填寫之受聘外國人名冊方面,依工作大類不同,同樣整理如表 4-4 所示。從表中可發現,雇主若申請聘僱外籍人士 D 類補習班教師工作,在受 聘外國人名冊上需額外填寫教學時數以及體檢結果。

表 4-4 「新聘」外籍白領人士雇主填寫之受聘外國人名冊欄位彙整 A 類 B 類 C 類 D 類 E 類 F 類 單位(雇主)名稱 V V V V V V

單位印章 V V V V V V

統一編號 V V V V V V

新聘/展延 V V V V V V

中文姓名 V V V V V V

英文姓名 V V V V V V

性別 V V V V V V

國籍 V V V V V V

出生日期 V V V V V V

護照號碼 V V V V V V

聘僱期間 V V V V V V

職稱及工作內容 V V V V V V

職業類別代碼 V V

每月薪資 V V V V V V

體檢結果 V

每週教學時數 V

學歷(畢業學校)或考試及訓練 V V V V V V

工作地址 V V V V V V

居住地址 V V V V V V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肆 、 審 查 及 繳 費 方 式 一、 收費金額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八十一條規定:「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受理申請許可及核 發證照,應收取審查費及證照費;….」,另財政部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發布 實施之規費法第一條規定「為健全規費制度,增進財政負擔公平,有效利用公共 資源,維護人民權益,特制定本法」。故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勞動力發展署辦 理外國專業人員之工作許可申請審查作業,予以收取審查費且不退費。

每件申請案不論聘僱人數,皆酌收新臺幣 500 元,申請人須將不同申請項目 (新聘、展延或解聘)分案送件,並非以外國人人數為案件數,申請解聘案件無需 繳費。

二、 繳費方式

付款方式有二:1. 利用郵政劃撥,劃撥戶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聘僱許 可收費專戶,劃撥帳號:19058848;2. 至勞動力發展署收費櫃台現場繳交。

三、 送件方式

送件方式有二:1. 申請案件由專人送至勞動力發展署收件櫃台辦理。(地 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 1 段 39 號 10 樓) ;2. 利用掛號郵寄申請,郵寄地址:

100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 1 段 39 號 10 樓,收件人註明: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申 請聘僱外國專業人員)收 。

四、 審查流程

在審查流程上,如圖 4-1 所示,申請聘雇許可在送件審查時便需繳費。

圖 4-1 聘僱外國專業人員申請作業流程圖 資料來源:勞動力發展署,全球資訊網

第 二 節 白 領 外 籍 人 士 工 作 申 辦 簽 證 應 備 文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