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拉岡的學說在某種程度上啟發了新馬克思主義學者阿圖塞,他嘗試藉助拉 岡對語言的分析,闡釋意識型態在社會上的運作,在其〈意識形態與意識型態國 家機器〉(“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State Aparatus”)一文指出:
生活在意識型態裡的「個人」,也就是說生活在一定的(宗教的、倫理的 等等)世界(對這一世界的印象曲解,是取決於個人同其存在情況的印 象關係)」(185)。
意識形態是一組價值、信念相構成的符號,我們進入「語言的」象徵秩序,以及 因此逐漸形成主體的過程,係出於意識形態的作用。「一切意識形態都是通過主 體範疇的作用,把具體的個人,呼叫或召喚成具體的主體的」(191)。阿圖塞認 為個人即使在出生前,便已經是一個主體,因為嬰兒尚未出世前就被寄予了意識 形態的各種期望,它將冠上父姓,經歷性別的認同過程、擁有一個無法替代的身 份,而家庭意識的結構對嬰孩的期待產生嬰孩「一定必須『找到』『它的』位置,
即『變成』他事先已是有性別的主體(男孩或女孩)」(194)。
所以,男孩的生物性事實,從小便受到社會主流意識型態向他發出的種種召 喚,例如應該堅韌、勇敢、剛強、獨立等特質,而男孩也在實際的成長過程中,
便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吸納以及回應這些意識形態並內化為自己的日常言行,甚至 經常以具有這些特質的英雄或模範人物來激勵或修正自己的行為語態。阿圖塞把 意識形態召喚到的人稱為「主體」(subject)而非「自我」(self)或「個體」(individual),
是因為做為主體便有主體性,孩子會學習說話並藉由說話學習到『我』與『你』
的不同,對「我」產生認同,而這就是形成主體性的基礎,藉由語言我們學習到 置身於具有意義的網路中,而我們也在此種意義中定義自我。
語言由內部將我們分裂,它是一種先驗的符徵,永遠先於我們存在,總 已然『就位』等著編派我們在其內部的位置。如同父母一般,它總是萬
事皆備地等候我們;我們永遠無法完全支配他,或無法加以征服利用,
正如我們無法完全擺脫父母在我們的體質中所扮演的顯著角色。(伊格 頓 217)
社會中的語言以及意義系統業以設定了限制和可能性來形塑主體,而我們則 只能透過這些限制和可能性來了解自己和社會經驗。就如同劉紀蕙所言:
阿圖塞將意識型態複製的鏡像結構說的很清楚,並引導我們思考主體位 置如何被語言與象徵系統所模塑,被管理機制與物質環境所制約,被集 體記憶以及文化儀式反覆增強。19
因此,個人對於性別的認同經由意識形態的作用而不斷的產製,意識型態將主體 徵募到某個位置的過程,讓主體於是認識他們自己--「是的,這就是我」。而 這個過程也在無意識層面上發生,包括了我們意識與無意識的思維、情感、判斷 與感受,而且這些判斷與感受也為我們帶來在文化中的各種認同位置。
而主體也因這種文化位置的差異、符徵,形成了我們是(男孩)部分由我們不 是(女孩)所構成,身為一個男孩的主體位置勢必與身為女孩的不同。阿圖塞所說 的意識形態的國家機器指稱國家、社會等上層機構,透過一些體系如家庭、傳播 媒體、教會、法庭、工會、文化機構等,傳播、推行國家、社會所奉行的價值、
觀點、態度與信仰等,透過這些論述的言說與實踐,嵌入普羅大眾的思想與行動 中,並使之毫無察覺的奉為「真理」,不斷的複製服從的階級並臣服於其支配的 統治。亦即:
主體性的生成是論述壓迫所造成的結果,因為我們的主體位置是在論述 中且被論述構成的,論述在此指涉的是透過語言進行的知識生產,從而 賦與物質客體與社會實踐某種意義。(巴克,《文化研究》70-1)
任何意識形態的實踐必然竭盡全力促成個人「自由地」對它臣服,不管個人對意 識形態的召喚產生何種特別反應。
因此,拉岡以進入了象徵秩序之後,語言便分化了主體,產生了性別化的主 體,在精神分析的「性別化認同」中,男孩與女孩的差異被辨別出來,透過了文
化與再現系統建構出性別化自我的強調,男性擁有了女性所沒有的特權;跟阿圖 塞所論述的主體,一出生便進入被意識形態召喚的位置,有了不謀而合的關係,
而這種社會文化所形成的意識形態的結構,也形成了性別中男尊女卑的文化現 實。因此,在現實世界中,差異被形塑出來,社會文化的象徵體系與表意系統以 各種論述的交相糾結或是分類系統,形塑了男女有別的差異,而這種差異也使個 體以位居於其想像的位置,產生或投入到不同的身分與認同之中,認同化的作用 (identification)是指自我與他人產生認同、視為同一事物的過程,此過程透過人們 對差異或區隔有所察覺,或者經由已感知的某些相似點而完成。人們將某些特質 歸因於自己身上,並轉換成某種聯想,而就在這些被呈現出來的形象中看到了自 己。所以象徵系統為人們提供理解的方式也促成主體產生不同的性別化的認同,
以及無意識的臣服於男尊女卑的刻版印象中。
而無論在意識或潛意識中,女巫姨母置身於父權社會的生活體系中,其思考 也始終不脫離父權意識型態的架構。這架構是這麼框限著格得的主體意識:女巫 姨母自從見識達尼的魔法天賦之後,「她常向他談起術士多麼的有本事,能擁有 超凡的光榮、財富和權力,達尼聽著,乃定意學習更多實用的民俗知識」 (25) 。 在格得成長的弓忒島上,有兩句俗話是這麼說的:「無能得好像女人家的魔法」、
「惡毒到有如女人家的魔法」。但是格得的姨母不是什麼邪惡的巫婆,她雖然不 懂得甚麼巫術的至理,卻也不會將像調製春藥這種伎倆傳授給格得,而是盡可能 的傳授些信實的法術,諸如她所知悉的藥草醫術、關於巡查、捆縛、修補……等 技法,甚至連她所知道的故事歌謠和英雄事蹟,也一一唱誦給達尼知曉。
女人家的魔法是無能的、是惡毒的,所謂的春藥也不過是要用來應付男人的 嫉妒和仇恨。另外,「達尼還從天候師和遊走面北谷與東樹林各村鎮的戲耍人那 兒,學到許多不同的魔術、幻術與餘興技藝。而達尼頭一回有機會運用法術來證 明自己內在擁有的力量,就是上述種種小法術當中的一項」(25)。總之,是術士
--男人,才能懂得法術的至理「大化平衡」、「萬物形意」。英雄事蹟更是術士
--男人,才能創造的;透過姨母不斷的稱讚與強化,將格得召喚至成為一位氣
宇軒昂、超凡入聖的英雄位置,而格得也不斷的回應,並在自我意識中確信自己 不久就可以成為人上人的優越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