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們的疼痛時刻
第一節 當遙遠的困境走到了眼前:臺灣國際的處境
故事一:不能公開展示的國旗
臺灣、中國、與美國之間的關係一直以來都十分複雜,時而相互依賴,時而 相互排斥,甚至彼此是彼此手中的籌碼。這裡並不是要開始討論這三者之間的關係,
只是想要強調,這三者放在一起時關係錯綜複雜,就算兩者兩者分開看,臺灣與中 國、中國與美國、美國與臺灣之間,更各自有其獨特的歷史與扮演的角色。
來自臺灣的華語教師,到了美國教書,便集結了這三元於一身,「我」站在 三者交疊處,想要當一位文化大使,便需要對於我的現實處境有所考量。甚至,必 須要能夠做到從三元分別望回中心,了解各方對於「文化大使」所含有的期待與抱 持的立場。中國對於臺灣在國際上的曝光總是敏感,希望臺灣能以中國的一部分在 國際上活動;臺灣則是希望國際上能夠有越多人看見臺灣獨一無二的價值,對於中 國一直想要併吞臺灣的政治企圖,想要被承認也要小心激怒中國,在國際上小心翼 翼地行走;而美國同時與臺灣與中國都有交往,這些日子以來因為與中國的貿易戰 而顯得與臺灣親近,但也因為中美關係動輒得咎而對於有關於到中國的一舉一動都 嚴謹看待。這是從國際上的局勢來粗略定義三方的關係,然而,這樣的彼此看待,
其實也反映在來自這三方的人與人之間,更反映在 FLTA 的身上。
在訪談 L 老師與 Y 老師的過程中,她們皆提到一個共同經歷過的事件,從事 件中,可以看見臺灣目前面臨的國際現實。這件事發生於期中會議,在這個會議中,
當年度所有的 FLTA 在經過半年的各自努力後,會聚集在一起,一起學習與彼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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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會議的某一天,臺灣的 FLTA 們聚在一起拿了國旗出來跟大會的背板拍照,當 天晚上便收到主辦單位的信,請他們隔天一早去開會。會議中,主辦單位要求臺灣 的參與者們將所有有臺灣國旗的相片刪除,並不要標記這場會議與主辦單位。以下 節錄 Y 老師於訪談中所說的內容(Y 訪-20190626):
Y:他就跟我們說,因為基於美國現在對於臺灣的一個見解跟看法,他們不 能讓我們有這樣子的行為。
訪: 我們那屆就有拿國旗阿,我們還拿彩虹旗。
Y: 我們就覺得很無辜,我們還沒有邀其他的朋友一起拍,自己拍完就收起來。
約談當天晚上的活動會有美國國務院的重要官員參加,然後好像還有包含中 國籍的,所以他們就是很小心。
而 L 老師還提到,其他國家的人在知道這件事情之後是想要幫助臺灣的。
「後來其他國家的 FLTA 知道這件事情,就跑來跟我們要國旗,就說我們支持 你,我們幫你們舉,特別是法國,法國好激動喔,一直跑來問你們有沒有臺灣 國旗,我幫你們舉。後來我們沒有給他,因為我們會覺得說,如果這件事情本 來已經結束,如果他們又搞這件事情,明年還會不會有臺灣的 FLTA?想要保 護明年臺灣的 FLTA,所以就想說好吧,就這樣算了。」(L 訪-20190705)
「算了」以及「我們也不能怎麼辦」是 Y 與 L 選擇的應對方式。從這個事件 中,來自臺灣的華語教師們雖然忿忿不平,但仍因為不想影響到之後的臺灣人參加 這個獎學金計畫的機會,即使還有其他的發聲方式,還是選擇將這次的事件隱忍下 來。當下 L 老師說出的「算了」,從 L 老師的訪談看來,不表示 L 老師對於臺灣 在國際上的困境屈服,當下的算了更像是一種選擇,選擇委曲求全,另覓其他能夠 探出頭的出口。像是她在任教的學校獨力幫兩位學生申請臺灣華語獎學金,是該校 首次有人獲得臺灣的獎學金。
L: 我覺得有一個很重要,就是你要用你的專業,讓世界看見臺灣吧。因為你一 直跟他們吵這件事情,他們只會覺得你們是來鬧的。所以一定要用專業讓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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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臺灣的存在,像是送學生來臺灣學華語就是一個專業。像今年另一個臺灣 FLTA 跟幫她所處的州政府做了影片,被看見,這就是一個專業,要用專業讓 人看到臺灣是什麼,這才是比較成熟而有效的做法。(L 訪-20190705)
L 老師開始思考如何「有效」地讓臺灣被看到,而她認為「有效」是透過專 業,她可能不在國際的正式舞台上為臺灣據理力爭,卻找到了她更可以著力的方式,
達到了她心中對於身為一個文化大使的使命。
而 Y 老師也提到:
Y: 我們就很錯愕。就覺得政治就是一切,政治不可能跟任何什麼沒有關係,
就是沒辦法,我們當下也是沒辦法在那邊反抗。事後我們就沒有再拿國旗出來,當 然大家都還是很忿忿不平,其他國家他們有耳聞,都有關心一下,可是在檯面上還 是只能這樣子。
這次的經驗,讓 Y 老師說出「政治就是一切」,而我也深有同感,在沒有出 國之前,臺灣的外交困境大多都是在電視新聞上,而這一年的國際經驗,讓原本叫 有距離感的臺灣國際處境,成為了生活之中就會出現的日常。而當人感受到原來一 整個國家的困境也是會如此真實的降臨在每個國民的肩上,肩上的負擔就重了起來,
而我們這些人,也自然而然地將文化大使的這個身分背了起來。背了起來,就放不 太下了。
故事二:總是難懂的 PRC 與 ROC
除了因為政府所需要採取的政治定位而造成臺灣於國際社會上的弱勢外,在 人與人的互動中,更常出現的是無惡意的,單純因為不認識臺灣,而出現的可能誤 解。在棕櫚樹大學時,我被要求上學校系統填寫我的永久住址,在學校網站上,意 外,也有些不意外的,發現國家列表中的臺灣,後面被加上了「中國的一省」
(province of China)。雖然臺灣在國際中受到這樣的對待是很常見的,但是第一 次直接發生在我的身上,當下我馬上寫信給學校的國際處,並在信中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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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I was completing the process of filling in my addresses, I had some issues regarding the country selection list. I found my country "Taiwan" was listed as "a province of China", which is incorrect information. Though Taiwan is not
recognized as an independent country in some parts of the world, but it should not be listed as a part of China because it's simply not true. Otherwise, I don't know which country to choose from the list since "Taiwan, a province of China" doesn't match what's written on my passport and nor does it match on what it says on my VISA given by the US government. (20171031-email)
我認為,即使因為臺灣處於複雜的國際情勢,也不應該將臺灣寫成「中國的 一省」,因為這並不是美國政府發給我護照上面的名稱,更與現實不符。我甚至可 以接受他們於網站中,如同很多其他網站一樣,不寫「國家」為類別名稱,而且
「國家/地區」去避免學校不想面對的衝突。寄信出去當下的情緒是有些忿忿不平 的,也有種「得理不饒人」的心情。
寄出信的時候是 2017 年 10 月底,寄出後兩天,便收到國際處的第一次回覆,
他們說會通知學校的資訊中心,看有沒有機會可以更正。到了 2018 年 2 月,我都 沒有收到進度的消息,這當中,我也因為教學工作忙碌,就沒有密集的與國際處聯 繫,直到又過了許多個月,2018 年 2 月底,我意識到這件事又再度石沉大海,所 以寫信去關心進度,而收到回信是一個多月後,且是一封蠻不客氣的信。當時的我,
已經不是忿忿不平的心情,而是驚訝於原來他人是這樣在看待臺灣的,國際處的信 中寫:
As discussed, we have inquired with the Registrar’s Office and UM’s Systems and Analytics Department, and they are reviewing policies and the possibility to re-label the country description in the system, however, there is no guarantee this can be done. Per the US State Department the UN, Taiwan is not listed as a sovereign state, and your passport states “Republic of China” as Nationality and issuing authority as well. (20180331-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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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中的最後一句,「根據美國國務院以及聯合國的認定,臺灣並不是一個獨 立的國家,更何況,你的護照的國籍也是寫 Republic of China」第一次讀的時候,
不太懂他的意思,我以為我在信中已經很清楚的闡明了,我知道臺灣在國際上還未 被承認具有獨立的主權,只是即便如此,臺灣也並不應該被列為中國的一省。然而,
當我再讀一次這段回覆,我認為她的意思是,臺灣自己就叫自己中國,所以她不認 為學校系統上的名稱有什麼問題。這樣的回覆,透露出了一件事情,就是這個回覆 我的國際處職員,有可能不知道 Republic of China 跟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是 兩個不一樣的政權,對她來說,臺灣自己都叫自己中國了,我還在跟她爭,可能她 也覺得蠻莫名其妙的。
當然對我而言,這個情境中,我是一位感覺自己權益受到侵害的人,直覺反 應是想要責怪這個職員。我的腦海中首先出現的想法是「在國際處工作不是更應該 要對於這樣的事情比一般人更有認識嗎?怎麼還會犯這樣的錯,更誇張的是,還拿 一個很荒謬的理由要來堵住我的口?」。「怎麼可以這樣?」以及「要怎麼辦呢?」
成了我急於回答,卻無法回答的問題。心中沮喪更是因為我認為如果我沒有繼續據 理力爭到最後,是否代表了其實我也不是一個「成功的」文化大使?但,我又有多 少時間繼續爭下去呢?我又願意犧牲多少,為了完成這件事呢?寫不完的 email、
投訴書,走到最後,或許還要上法院?這些會是我這趟旅程中要擺在首位去做的事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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