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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五節 研究倫理

由於本研究採質化研究方式,透過深入訪談傾聽受訪者內心的聲音,來獲 得相關資料,因此必須藉助錄音訪談方式,將受訪者之談話內容紀錄下來以利整 理,稍有疏忽不免對其產生影響或傷害,因此必須考慮研究倫理之必要。在錄音 前必須取得受訪者之書面同意後,始開始訪談並告知開始錄音,如果未獲同意,

將僅由訪員利用速記的方式將所談論的重點摘要節錄下來作成紀錄供參考。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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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訪談結束後將所錄音內容繕打作成訪談記錄,同時基於對受訪者之尊重,及為 避免擅改受訪者之原意,屆時一併告知只有在受訪者同意的情形下才會進行資料 的歸類與分析。同時為避免造成受訪者困擾,所有資料除了事前告知的研究目的 外,對所收集之資料將完全的保密,所蒐集之初級原始資料,僅供研究者自行使 用,不供其他人員或單位使用,在本研究引述時也會基於保密原則將不進行職銜 名字的直接引述,完全以作者所自行分類的代號來代表該受訪者,以確保受訪者 本身的權益,同時避免造成一些對受訪者不必要之困擾。

研究工作的倫理規範和道德操守,在質的研究中必須認真加以考慮,在某 種程度上,研究倫理規範可以說是社會研究社群的共識,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研 究本身質量。因此,研究者在過程中不斷提省自己遵守下列幾點規範。

一、告知原意

意旨研究對象必須基於自己的自願參與,並且充分瞭解可能會有的風險

(Babbie,2007),這有賴於研究者事先誠懇、良好溝通,尤忌受訪者在隱瞞或 欺騙的狀態下參與研究。

二、匿名與保密

匿名係保證一項研究設計使人無法辨識特定的答案及特定的受試者;而保密 係指研究者雖然能夠辦識某個特定研究對象的意見,但基本上承諾不會公開揭露

(Babbie,2007)。本研究在開始前,將主動告知對方有關對其身份所採取的隱 蔽及保密措施,並於事後妥善處理或銷毀所使用之敏感資料。

三、對參與者無害

社會研究絕對不能傷害到研究對象,這是研究者奉為最基本的思考及原則。

本研究於研究與訪談的過程中不論發生什麼問題,首先考慮到被研究者,其次是 研究本身,最後才是我們自己,如同陳向明(2002)在其書中所引述的一句話:

被研究者第一,研究第二,研究者第三。

四、公平合理原則

本研究對現實狀況若有所評價或干預,直接或間接影響當事人現狀,就必須 公正地對待所有被研究者及所有蒐集的資料,並合理地處理彼此的關係,務求一 個確切、中肯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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