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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八節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是指進行研究時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由於質性研究常常需要 與研究對象進行訪談,探討關於研究對象的種種議題,然若稍有不慎,往往 對研究對象造成影響或傷害,因此,在研究進行的過程,研究者應時時檢視 與反省研究的過程,本研究恪守尊重、誠懇、忠實與客觀的原則。

質性研究是以研究者為研究工具,在資料蒐集的過程採用大量的訪談,

強調探索研究對象較為內隱的知識或思想層面,使得研究倫理問題更須加以

關注(畢恆達,1998)。針對研就倫理方面,茲以研究對象與研究程序二部分 說明本研究將恪守的原則。

一、關於研究對象

歐用生(1995)提出質性研究要注意的倫理問題其中兩點即為:1. 被研 究者身分要保密,避免被利用或受傷害;2. 尊重被研究者,並獲取其支持。

據此,本研究的原則有:

(一)當事人同意

即研究對象有接受或拒絕研究的權力,簽署研究訪談同意書,在研究過 程中,也應尊重研究對象臨時終止研究的可能。

(二)守密及化名

研究過程中所獲得的資料應為研究對象保密,像是錄音檔案、逐字稿、

文件資料等,都要妥善保管,同時為了保障研究對象的隱私,也要確保他人 無法從所蒐集的資料中判斷出提供此資料的個人身分。透過幾次與兩位研究 對象的聯絡與訪談,研究者依據所感受到的研究對象的外顯性格,先與研究 對象說明化為此名的原因,經過研究對象的同意,即將二位研究對象分別化 名為飛揚校長與青春校長。

(三)彼此互信與尊重

研究者與研究對象建立融洽與信任的關係是非常重要的。即能讓研究對 象在舒適的情境下,放心展開話題,分享內心想法,達到互信;同時研究者 也要尊重研究對象的表述、觀點、價值觀、認知、專業行為,表達理解及接 受。

二、關於研究進行階段

個案研究中的研究倫理問題,在不同的階段中,所涉及的問題層次有不 同偏重。本研究的原則如下:

(一)資料蒐集階段

詳細說明研究的設計、目的、問題、流程、方法及結論處理,減少研究 對象的疑慮,並事先給予訪談大綱。在錄音前先獲得研究對象的許可,告知 研究對象也有拒絕回答某些問題的權力。訪談時針對議題進行客觀、中立的 論述,避免對特定的人物或事件進行與研究無關的討論或評斷,應以個案初 任校長個人的觀念、想法進行訪談,提出個人對角色實踐的經驗。

(二)資料分析和詮釋階段

蒐集資料之後,訪談資料的分析和詮釋,避免誤解及過度的臆測,以求 忠實、客觀的呈現資料的原貌;且訪談資料統一以代號呈現,避免出現有關 於個人身分相連結的線索。最後的研究報告藉由研究對象檢核函與其進行檢 核,並修正不妥或偏離之處,以落實尊重研究對象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