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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研究工作者,規劃任何一項的研究計畫,都需將基本的倫理之考量放入在整 體研究設計與執行的每一個環節中,誘因研究的進行多數是與人相關的互動,更需重 視所面臨不同面向的倫理考量。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倫理中心 (2019) 進一步說 明,在整個研究過程中的任何階段,舉凡涉及人對人的研究等事項,例如做為研究的 參與、觀察或者實驗對象,可能直接或間接涉及有關公共道德之規範和爭議事項,皆 屬於研究倫理的範疇之內,應遵守許多研究倫理的原則,主要目的係保護研究參與者,

避免研究計畫的執行者因主觀價值經由研究互動的進行,和研究參與者間存有潛在之 利益衝突或研究者與研究參與者之間有資訊不對稱等錯綜複雜因素,忽視參與者的權 益或其權益受到傷害,甚至使參與者造成重大壓力與衝擊。

本研究係採質化與量化取向的混合研究方法之實施,在進行研究過程中,研究對 象以受訪專家學者、基層校長或教師、民意代表、政策互動關係人為研究參與者,而 在研究過程中,計有 8 名進行焦點團體座談,此外,有 13 名則是進行修正式德爾菲專 家意見問卷調查,蒐整前述人員之觀點的文本與錄音資料,另外,有 262 名專任運動 教練為政策互動關係人參與問卷調查,做為本研究重要的分析結果而以得到真實的資 料之參考,以完成本研究。

有關本研究方法與實施涉及研究倫理方面,包括招募研究參與者過程、充分告知 參與研究內容、知情同意、資料保護、安全處理及保密原則以及研究中利益衝突等相 關議題,研究者個人於進行研究時,隨時提醒自己應遵守研究倫理基本精神和實踐準 則。關於研究者在研究過程當中所需考量的研究倫理,簡述如下:

一、文件分析之研究倫理

本研究之文件分析蒐集教育部於 1996 年出版的第六次中華民國教育年鑑有 關體育衛生教育篇章關於專任運動教練政策資料、2010 年辦理第八次全國教育會 議手冊有關全民運動與健康促進章節關於專任運動教練政策、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於 2011 年出版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體育專輯之體育政策和學校體育有關提及專

任運動教練政策資料、教育部於 2012 年出版的第七次中華民國教育年鑑有關體育 衛生教育篇章關於專任運動教練政策之相關資料以及教育部在 2013 年頒布的體 育運動政策白皮書相關資料等,均係由政府出版或公布的政策文件或政府官方網 頁查詢政府公開資訊所公開資料,或是辦理活動所公開的研討會手冊、成果報告 書、會議資料等,經由政府公開的關於專任運動教練政策相關資料,可供各界查 詢及蒐集運用,此外,也針對在立法院公報系統及法律系統查詢有關專任運動教 練立法階段相關資料,以及相關專家學者等人所出版的書籍、學位論文或刊登文 章,做為蒐集專任運動教練政策之資料分析,使研究者有責任對這些真實文件予 以確認、真實呈現文件資料的可靠來源、沒有扭曲,讓文件能具有代表性,並從 裡頭不但理解其表面意義,也要詮釋其潛在的意義。

本研究主要是蒐集 2003 年起至 2019 年期間推動專任運動教練政策文本及相 關文獻資料,都是文件分析相當重要的資料,在進行文件分析時,研究者會以客 觀性、公正性的角度,進行蒐集與整理資料之分析,以恪遵研究倫理。

二、專家學者焦點團體座談會之研究倫理

本研究第二階段進行焦點團體座談部分,透過全程錄音予以蒐集資料,這研 究過程當中,期望能經由專家學者的參與,在短時間內經由發言討論的互動中,

提供大量對各面向議題的對話內容,而獲取豐富的資料,讓研究者深入地蒐集相 關資料,對本研究關於專任運動教練政策執行現況與問題提出各種意見與看法,

期能兼顧研究資料蒐集的多元化與豐富性、確保研究的正確性與可靠度以及研究 品質,換句話說,即可做為本研究提出更周延完整的研究結果的重要依據。

本研究於焦點團體座談階段恪遵研究倫理,首先,在焦點團體座談會進行前,

研究參與者已充分被告知關於本研究題目、研究目的及座談的題綱,其次,必須 獲得研究參與者當事人本人的同意,且研究參與者絕對是基於自由意願參與,而 且有權利在研究任何時間點向研究者提出選擇退出而不被處罰或責難。此外,對 於焦點團體座談的訪談進行前,均徵得研究參與者同意,全程採取錄音及重點書

面摘要方式呈現,以及進行中皆尊重研究參與者所提看法或意見,給予研究參與 者充分的時間回答,建立彼此信任關係,並注意訪談內容與原訂訪談大綱是具有 相關的。最後,為保障參與者隱私,所有可辨識研究參與者身分與服務單位等任 何資料皆以匿名原則予以處理,重新編碼繕打,以達注重其隱私權利、匿名和保 密原則,使以順利完成訪談,時時恪遵研究倫理要求。

三、修正式德爾菲專家意見調查問卷之研究倫理

本研究之專家意見問卷調查,商請 13 名專家群體協助問卷填答,進行問卷填 答過程之前,研究者為遵守知情同意的研究倫理規範,在進行修正式德爾菲法問 卷調查之前,研究者皆向研究參與者說明參與本研究問卷調查之目的等相關研究 資訊,確保在參與者知情同意下,以鼓勵、不強迫、尊重參與者所填答之意願以 及不記名方式進行的問卷填答。

此外,研究者尊重研究參與者隱私及為避免研究參與者的身分曝光,將研究 參與者之個人身分去連結,其稱呼皆以匿名代號稱呼處理,並在回收問卷調查資 料後,有關統計分析與詮釋階段,均以客觀中立、專業知能下進行資料統計、分 析和詮釋,以恪遵客觀、公正立場的學術研究倫理。

四、專任運動教練的調查問卷之研究倫理

本研究調查問卷是以通訊軟體方式個別傳送至 262 名專任運動教練,解釋研 究目的、研究參與者意見的重要性、個人資料保密原則、問卷填寫所需時間、如 何填答問卷的說明、告知研究參與者有權利拒絕填答或中途退出、說明問卷題目 沒有對或錯的答案以及回收問卷資料經建檔後資料會妥善保管與保密,僅做學術 性研究之用等事項,請求其協助完成問卷調查,待研究參與者同意後前往至問卷 網路網址,透過網路平臺填答及提交問卷調查資料,研究者皆確實向研究參與者 說明參與本研究問卷調查之目的等相關研究資訊,確保在參與者知情同意下,鼓 勵與尊重參與者方式本研究,且依填答之意願進行填答。

此外,研究者尊重研究參與者隱私及為避免研究參與者的身分曝光,在研究

工具施測完畢,隨即進行初步的整理資料工作中,會將研究參與者之個人身分去 連結,以數字代號為每一位研究參與者,以保持資料的完整性及可靠性,並在回 收問卷調查資料及進行資料編碼及登錄,有關統計分析與詮釋階段,保持客觀中 立的研究態度進行資料統計分析,俾達客觀、公正立場的學術研究倫理。

第肆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本章為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共分為五節進行說明,第一節為專任運動教練政策 法制化形成過程之分析,第二節是專任運動教練政策法制化後政策執行情形之焦點團 體座談結果分析,第三節為專任運動教練政策改進作為建議之修正式德爾菲專家意見 調查問卷結果分析,第四節為專任運動教練政策改進作為建議之描述性統計結果分 析,第五節是綜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