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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及緣起

第一章 緒論

身心障礙者由於生理、心理種種條件的弱勢,在這個特別講求經濟 效益為主的環境裡,職業生涯通常較一般人易遭遇到困難及阻礙;為促 進及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益,政府在法規政策上擬定了許多的協助 方案及措施,目的在協助身心障礙者能發揮專長及展現個人才能,除了 能滿足其基本的生活品質,更希望增進其社會參與及自我肯定的機會。

本章將介紹研究的緣起、目的,並定義所涉及之特定用詞。全章內 容包括三個小節,第一節為研究動機及緣起,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問題,

第三節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動機及緣起

一般而言,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比一般人來得困難,其實除了部分身 心障礙者是因為本身條件的限制,無法和一般人活動於職場外,還是有 很多身心障礙者學有專精,只要在職場環境或硬體上給予部分協助即可 無礙的工作,若僱用單位願意接納他們的特質,並提供就業機會,且在 工作中給予他們肯定和支持,就能協助他們順利就業,而就業對於身心 障礙者而言不僅是一份工作的收入,更是個人能力的展現及與社會網路 的重要連結。

為促進及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2015)第三十八條中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 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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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 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 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即希望透過制定身心障 礙者定額進用制度,以保障及創造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尤其針對各級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等公部門,以身做則提供較私立學 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高比例的工作機會。自勞動部所公佈的訊息可 知,公部門不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家數,2009年底為222家降至2014年底 為43家,降幅達179家,私部門不足額進用身心障礙家數,自2009年底為 1,606家降至2014年底為1,524家,降幅達82家(勞動部網頁,2015),相 較之下公部門定額進用之執行績效優於私部門。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以下簡稱身障特考)是考試院依據「身心障礙者 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辦理,協助政府推動身心障礙者就業政策,更是 公部門執行定額進用政策時進用身心障礙者管道之一;身障特考是以用 人唯才為考量,用人機關視職位之工作性質及部門是否能提供適合之工 作場所,以提供身心障礙者多元的就業機會,爰在提報職缺時,詳列其 職缺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環境(含無障礙設施等),俾刊載於應考須 知及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讓應考人視自己的障礙情形,並依其個人專業 背景,審酌擬報考之等別、類科及錄取後之志願選填;另為保障身心障 礙者有平等參與考試之權利,依應考人個別化的需求提供其無障礙設施 及優質應試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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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考取身障特考的身心障礙者都是俱備專業知能,雖然考選部在公 告考試資訊時,針對各等別、類科職缺一覽表所列各職缺之工作內容、

地點及環境等皆清楚說明,並供身心障礙者參酌個人狀況,以審慎決定 報考等別、類科,但近來卻發生已錄取國家考試的身心障礙者因工作適 應不良造成無法通過基礎訓練的考核,而可能失去擔任公職服務民眾的 機會的情形,更有因預想無法通過基礎訓練而自行離職的情形。鑑於此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於2015年4月14日召開「研商-對通過公職考試之身 心障礙提供就業協助及服務資訊」的會議,會議中各相關單位、專家學 者、身心障礙團體代表及各地方政府代表,大家一致為如何能夠讓通過 公職考試的身心障礙能排除因障礙的限制,且能在公部門能發揮其專長 以勝任公職而進行討論並找出適切的執行方式。因研究者目前任職於公 部門主要是辦理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申請業務,而有機會參加此 次的研商會議,會議資料中提到公部門的定額進用比例優於私部門,但 身心障礙者在公部門的工作適應真的完成沒問題嗎?有多少的身心障 礙公務人員因工作適應不良而造成離職的比例有多少呢?進用單位針 對工作適應不良這部分是否提供適切的協助呢?而這疑問也讓研究者想 到如果在適切的時間提供協助是可以加強身心障礙者擔任公職工作之 適應性及穩定性,然而所能提供的協助有那些?

身心障礙者是擁有潛在勞動力的人力,對於身心障礙者就業的需求,

有必要提供使其發揮潛能的適當機會,以協助身心障礙者發揮專長,展 現個人才能。身心障礙者就業時,除了適當的工作職務與薪資報酬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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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環境和工作流程的調配也是非常重要,而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的 目的在為身心障礙者實施工作分析後配合工作能力評估,(如身體狀況、

精神狀況、學識、職業經驗等)找出身心障礙者無法完成工要求的原因 和困難,進而改善工作職場環境、改善工作機具、提供就業所需之輔具、

改善工作條件、調整工作方法等,以消除身心障礙者的負擔及困擾,且 在不影響工作正常的執行及其他員工的情況下,提高產能並如期完成工 作,如針對通過身障特考之身心障礙者於至服務單位報到前,即提供職 務再設計概念及服務的資訊,促進運用職務再設計服務快速排除工作阻 礙使得能在公部門能發揮其專長以勝任公職,希望透過運用職務再設計 服務後對協助工作適應情形的分享,供給未來想從事公職之身心障礙者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