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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潛至隱沒帶:在專業結構邊陲的「社會運動」

第二章 文獻與意識間的板塊運動

第三節 向下潛至隱沒帶:在專業結構邊陲的「社會運動」

環境運動的訴求在於為生態與物質環境發聲,想當然爾的,所抗爭和針對的 對象是共存在地球的人類;運動(movement)也就必然涉及社會力的凝聚。此 外,在本土社會科學的學術發展過程,「環境運動」又隸屬在「社會運動」的運 動類別,而社會運動在本土的發展有一定的時日,因此形成相對綿密的發展脈 絡,文獻也就相對豐富。因此,本文所使用之「運動」一詞乃是鑲嵌在「社會運 動」的意義,意指一群人為著共同目的而主動現身、集結發聲,為達社會變遷與 社會改革目標的持續性集體行動(王甫昌,2003;何明修,2005)。

因而,本節將以「社會運動」一詞作為文獻蒐集與分述之關鍵詞。首先會以 臺灣社會工作的發展與走向的脈絡下,探討社會工作與社會運動兩者間的關聯 性,以凸顯社會工作者所處養成結構的樣貌,以及社會運動在本土社工專業的排 除脈絡,藉此勾勒出以社會運動作為社工實務手法,可能在專業知識體系與政治 經濟結構所遭遇的結構阻礙與去權脈絡。

一、社會運動與社會工作在歷史脈絡下的關聯:價值中緊密,實務中疏離

社會運動是什麼?與社會工作有何關聯?兩個詞彙所共有的「社會」是什麼 意涵?「工作」與「運動」這兩個相異詞意中又有何共通之處? 社會工作是一 個奠定在「價值」基礎的專業。社會工作者的實務選擇與行動方向,不僅依據理 論觀點,價值倫理也成為指引。由此可知,社會工作實務的每一個面向都受到價 值的影響。

社會公義正是社會工作所追求的價值之一,更也是專業發展的基石(NA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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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IFSW, 2014;Council on Social Work Education[CSWE], 2008)。學者林萬 億(2015,p.682)如此描述,「社會正義是社會工作者的靈魂。」社會工作者所 依循的「價值」取向,也反映出對於人性、改變及內在價值的基本信念,Hunter 與 Saleeby 在 1977 年發表的文獻中提到,「由於社會工作的主要關懷點在於『人』

和『人類』的發展,社會工作的價值必須講求人道、人情味,也必須包括公平的 原則,顧及社會正義,同時也尊重不同的生活方式、社會資源管道以及自我能力 的解放。這些價值需要社會工作者扮演將大眾從緊繃、壓迫的社會環境中解放的 角色。」(引自張英陣等譯,2012,p.143)

學者 Thompson(2002)認為,社會運動正是扮演著促進社會公義的角色,

對於發展社會工作實務具有解放形式的影響性,社會工作也因此得以藉其擺脫傳 統「個人取向」的治療模式——缺乏對更廣泛文化和結構的關注,而參與在改善 社會,挑戰不公義、歧視和壓迫的實務。如此看來,兩者共同目的皆是在社會環 境脈絡下,以弱勢、邊緣、被壓迫及少數群體的權益/權力/權利做為付諸行動 的訴求核心。

然而在臺灣,有關公平正義的議題往往口說多於實作——教科書上的出現頻 率,往往大過實際的實踐,「社會運動」往往也就停留在社工專業知識的象牙塔 內,難以出走。

在社會運動蓬勃現跡在臺北街頭的 1980 年代,是公部門約聘社工人員不斷 擴增的時代,但福利、待遇、地位皆不如公務員,甚至必須承擔許多庶務性工作,

因此流動率高,造成經驗也無法傳承(張煜輝,1991)。為了維護社工權益、專 業發展,以及解決省市約聘社工的納編問題,部分學者起而訴求社會工作證照制 度的研擬,卻歷經立法的一再延宕,因而在 1995 年 10 月 26 日發動請願遊行(林 萬億,2012),這是本土社會工作者第一次為自身與整體社群之勞動權益發聲的 街頭遊行,也是至今唯一的一次,動員了近三千名社會工作師生與實務工作者。

1997 年 4 月 2 日在「社會工作師法」公布施行後,隨之而來的是社會工作師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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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成為執業門檻的設立。以單一方法企求離開勞動條件不足的「邊緣」位置,一 步步以「證照化」作為走向「專業化」來奠定專業位置與勞動保障的背景下(王 增勇,2012),「個人取向」的治療模式便逐漸發展為主流的專業走向,間接地邊 緣化了「社會運動」在知識權力建構的位置與價值;形成未來社會工作者的養成 結構——一個讓「社會運動」落在邊陲的結構。

二、社會工作者參與環境運動的結構阻礙與去權脈絡

(一)專業知識體系

若要更進一步瞭解社會工作者的養成結構,首先須回顧社會工作學門的歷史 發展。社會工作的源起是建立在具高度「社會性」(sociality)的關注,19 世紀 工業革命後,惡化的生活環境、社會問題的重重,使得以下兩條運動路線的出現

(甘炳光,2010):一條是十九世紀的 Mary Richmond 的慈善組織會社(Charity Organisation Society)運動,另一條則是 Jane Addams 的睦鄰運動(Settlement House Movement)。前者對問題成因偏重在個人特質與道德因素,以個人改變與適應等 微視面作為解決策略,進一步帶動了個案工作及治療服務的興起;後者則是歸因 於不公義的社會結構,以走進弱勢群體,改革社區及社會中有關貧窮、被剝削、

受壓迫等鉅視面問題為目標(潘淑滿,2002)。美國社會工作的發展,便是由這 兩條路線所匯聚,並引領著社會工作的發展走向。直到,美國社會工作在企圖得 到社會認同,冀求藉由理論依據的工作方法來奠定社會工作的專業性,因此朝向 個案工作手法,並選擇主流的佛洛伊德分析學派作為理論依據;因此,欠缺理論 支持的社區工作就在這專業化過程中式微(王增勇,2012)。近代,美國學者 Shaw

(2011)即針對 NASW 的成員進行調查研究,全面性瞭解社會工作者的環保意 識。研究發現,縱然工作者具有環境保護的信念,然而在知能上卻與一般社會大 眾不相上下,以環境意識為出發的實務與教育也闕如。

臺 灣 的 社 會 工 作 隨 著 美 國 的 發 展 腳 蹤 前 行 , 移 植 了 「 個 人 主 義 」

(individualism)式的知識體系,雖然挑戰了傳統社會階級的權力不平衡、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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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歧視,然而社會工作學門的走向卻愈來愈朝向個人輔導與心理治療的醫療 模式——一條「治療化」(therapeutisation of social work)的「主流」走向(潘淑 滿,2002;甘炳光,2010),傾向父權主義式的利他模式。助人關係中也就偏向 視社會工作者為專家的權威型角色,加上臺灣最早的社會服務部乃是設立在醫院 體系——公立醫院,故醫療模式在本土的發展上似乎是如魚得水。然而,「病理 觀點」、「問題個人化」的強化,卻容易在評估角度上僅形成「責備受難者」,而 欠缺「責難制度」,甘炳光(2007)建議,採「社會建構」的角度來看個人在社 會功能上的阻礙、限制與問題,則可以提供一種解套之道。

1980 年代的社會工作不盛行「基進」思潮(宋麗玉,1987;王增勇,2005;

鄭國生,2014)。宋麗玉(1987)的本土研究顯示,作為社會運動發源地最多的 台北市,其社會工作者在實際參與行動上僅有 8.5%,遠低於所生發基進意識的 比例。社工系學生在某些程度上也呈現「重直接、輕間接;重微視與中介、輕鉅 視」的傾向,偏廢政策、法規與管理上的知識追求(賴兩陽,2004;黃彥宜、陳 美智、劉鶴群,2008)。雖然早期社會工作教育是附屬於社會學系,然而,在賴 兩陽(2007)的研究顯示,全臺社會工作學系大學部,有開設社會運動相關課程 的也僅有 3 間(12%)學校。反觀,在倡議課程的開設則相對高許多,然而在洪 文潔(1996)、古允文與洪文潔(1998)的研究顯示,若以倡導觀點作為四本社 會工作概論教科書的分析,教材的編寫仍呈現「非變革」的走向。

近年來,劉庭歡(2013)針對新北市社工系學生對社會工作者形象所做的研 究發現,社會工作者的「照顧」者形象認同仍是高於「改革」者形象。結果顯示

「溫柔婉約型」多於「社會倡議型」,此外,前者的形象還有助於社工系學生在 畢業後投入於本業。盧怡秀(2011)的研究則顯示,社工系學生普遍養成為「規 訓33」的身體,欠缺批判意識與挑戰思維,學生的覺察意識也就沉潛在這教育的 結構中。進入實務界後,無論是私部門的高案量、高風險、低薪資等勞動條件不

33 規訓,為 Michel Foucault 在 1977 年所出版的《規訓與懲罰》 (Discipline and Punish)一書中所 提出之概念,意指作為一種人體細節的政治性干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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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藉由主流走向的外化(externalization)36與覺察,因此對於社會工作者的專業 認同也不致造成影響。該研究也發現,結合社會運動的社會工作,可以在實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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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版上的內容寫著——「揪社工夥伴們一起參與反核大遊行,一路上遇到許 多參與不同議題的社工……」(引自翻轉社工學生聯盟,2015)。在太陽花運動 後,「NPOst 公益交流站」也刊載一篇名為「台大社工所林玲安:社工也要勇敢 站出來對抗體制與捍衛專業」的文章,呈現一名一路從大學本科系到研究所的社 工所學生林玲安在社會運動的抵抗身影。「曾因大埔事件、反核遊行上街,但是 卻都是一次性的經驗,從未主動長期的參與社會運動——直到 3 月 18 日學生闖 入立法院之後「以往較多是前往機構做直接服務,但這是我第一次深入的投身社 會運動。」林玲安給社工系學生的建議寫著:「社工的教育中,常常強調我們是 要真誠溫暖的去助人,但卻很少告訴我們要學習對抗體制。但我們不要只學習當 一位真誠、溫暖的助人者;我們更可以是帶著堅定意志來對抗體制的助人者。」

(引自張傳佳,2014)在這篇報導中,可以看見參與體制外的社會運動,讓她的 助人者角色更為多元與擴展。大學與研究所皆接受社工養成的胡哲瑋(2015)則 是在接觸到華光社區的開發議題,才開始質疑不曾質疑的政府結構,也逐漸開啟 對社會議題的關注,短時間內他的個人經歷寫下一連串參與社會運動的經驗,找

(引自張傳佳,2014)在這篇報導中,可以看見參與體制外的社會運動,讓她的 助人者角色更為多元與擴展。大學與研究所皆接受社工養成的胡哲瑋(2015)則 是在接觸到華光社區的開發議題,才開始質疑不曾質疑的政府結構,也逐漸開啟 對社會議題的關注,短時間內他的個人經歷寫下一連串參與社會運動的經驗,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