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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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動機
筆者於半導體產業創業二十多年,深感學識之不足,進而萌生攻讀博士學位 的念頭,在學期間,陸陸續續發表於管理評論34 卷第 2 期:「家登精密—殺雞 焉用牛刀,成本該算誰的」(邱銘乾、張四薰、李有仁,2015)、中山管理評論 25 卷第 3 期:「家登精密—晶舟盒模具最佳設計」(邱銘乾、管郁君,2017)、
管理評論38 卷第 2 期:「家崎科技─CNC 鑽孔機台採購的兩難」(邱銘乾、許 哲銓、曹聖豪,2019)之三篇個案,由於三篇個案都是投稿「作業層級真實公司 個案」而獲得刊登。個案問題均是真實案例,起因於半導體產業的產能波動特性,
而衍生一系列ERP 資訊錯誤,導致報價決策錯誤的問題,後續在產能利用率 100%
的情況下,個案教學如何持續改善問題,就能扭轉成本進而創造獲利。在投稿三 篇個案的過程中,引發筆者繼續深入探討此一現象的興趣。
由於,Hobday (1995) 指出判斷半導體產業國際分工的三項指標:科技研發 能力、掌握市場能力和企業資本籌募能力,可將國家在半導體產業的所處位置區 分為先進國(Pioneers)、跟隨國(Followers)和後進國(Latecomers)。其中,
先進國三項指標都屬於「強」;跟隨國只有部分指標屬於「強」;而後進國則所 有指標都屬於「弱」。另外,Hobday 並進一步界定半導體產業技術領先者
(Leaders)、追隨者(Followers)與後進者(Latecomers)之間的差別。技術領 先者投資設立大型研發部門(Research & Development, R&D)以持續創新確保自 身的競爭優勢,並為世界技術前沿(technology frontier)做出貢獻,並與大學、
研發機構有很強的連結合作。技術追隨者與領先者一樣直接連結至先進市場
(advanced market),然而追隨者透過擷取領先者的經驗及模仿減少研發成本,
並開發出更貼近消費者需求的產品或製程,在這些條件下追隨者有可能超越領導 者。例如,Intel 與 Motorola 透過改善 Fairchild 的 8 位元微處理器(eight-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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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面臨技術落後與所處於開發中國家,不利於接軌最新的國際技術與研發;並 且,先進市場已被領先者與追隨者佔據,後進者透過其成本優勢,選擇低開發、
當地小型市場與對產品不挑剔的使用者(unsophisticated users),作為其市場進 入策略(林德福,2007)。
日本半導體產業一開始是以後進者的角色於1950 年代初期開始不斷從美國 引進電晶體技術,不僅是專利授權,還有知識(know how)的轉移,加上日本 政府透過不斷的補貼政策扶植民間企業投入將其商業化,如富士通、日立、東芝、
Sony 和 Sharp 等企業。1962 年由 NEC 首先向美國 Fairchild 公司取得 IC 技術,
並於1968 年同意德州儀器(Texas Instruments, TI)進入日本市場,換取德州儀 器專利授權日本企業大量生產IC 產品。因此,不斷縮小日本與美國的半導體技 術差距;並在 1970 年代微處理器上僅落後美國 1-2 年的技術時程(呂爾浩,
2008)。現在日本在國際半導體設備上具有舉足輕重的角色,許多關鍵性的設備 及原材料供應日本已經完全取代過去歐美廠商在此方面的原有地位。關鍵原因在 於日本人對品質的要求,日本製造的產品品質是舉世公認,這個在半導體產業上 是非常重要的關鍵能力,試想半導體製程需經由上百道程序,每個步驟一道一道 確實完成,最後產出我們期待的晶片功能。其中只要有一個製程有瑕疵或錯誤,
就會導致整個晶片報廢不能使用之狀況,所以半導體產業對品質的要求非常嚴 謹,不能容許任何些微錯誤,日本過去在這些領域發展得非常成功,半導體原材 料、設備、關鍵零組件幾乎都是日本廠商的天下。
台灣與韓國進入半導體領域均在1950 年代後期,但都是美國跨國公司利用 台韓廉價的勞動力設立半導體元件電阻器、電容器和電器組裝廠;而1960 年代 日本則是透過與台韓設立合資企業(Joint ventures)一方面使用當地廉價勞力進 行半導體出口,另一方面則進入當地市場銷售收音機、黑白電視等電器用品。1970 年代台韓企業透過組裝簡單產品開始,從全球越來越多的專業零件供應商購買必 要的零組件,生產如彩色電視、電子手錶、計算機、按鈕式電話與電子遊樂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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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學習西方與日本生產產品的創新概念。1980 年代專業的高精密電子產品 開始生產,主要是電腦主機與周邊產品、通訊設備,如硬碟、彩色顯示器、影像 顯示卡、照相機、攝影機等半導體產品。台韓企業在此階段,提昇產品製造的佔 有率、改善生產技術及在廉價產品上嘗試自行開發設計;並從生產電子產品轉為 資訊科技產品,包含複雜的軟體設計、半導體零件與通訊設備。因此,在 1990 年7 月韓國三星電子(Samsung)展出其 16 megabit 的 DRAM 產品,正式超越 美國、日本與歐洲的半導體記憶體領先者。台韓半導體業者(技術後進者)為了 克服傳統上對半導體代工與授權依賴,均加強內部研發的支出,收購了海外高科 技公司,並與技術領先的外國公司建立了技術合作關係(Hobday, 1995)。奠定 台韓半導體產業在1990 年後成功的在晶片生產技術上追趕歐、美、日。
韓國的三星電子跟SK 海力士(SK Hynix)是全球記憶體晶片製造的領導廠 商,2017 年三星電子以 46.58%的市場佔有率穩居第一寶座,SK 海力士以 28.98%
的市場佔有率緊追其後,兩者在全球 DRAM(動態隨機存取存儲器)市場的份 額合計達到75.56%,穩居全球領先地位(McGrath, 2018)。近年,無人駕駛汽 車(self-driving car)、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 IoT)、沉浸式體驗(Immersive Experience,如虛擬實境、擴增實境與混 合實境)、邊緣運算(Edge Computing)、區塊鏈(Block Chain)、第五代行動 通訊網路(5th generation mobile networks)等半導體相關需求不斷增加,因此半 導體市場規模有望逐漸擴大。尤其是,三星電子和 SK 海力士憑藉技術優勢力 壓衆競爭對手,其市場地位短期間內不會動搖。隨著韓國的技術實力增長,慢慢 的也培養出不少韓國的設備供應商,漸漸地在這些領域逐漸發光。
2017 年受到資料中心與高運算量終端裝置需求的帶動下,全球晶圓代工總 產值約573 億美元其中台積電(TSMC)以高達 55.9%市占率勇得第一,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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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台灣半導體代工廠商就占了全球代工市場73.2%的市場占有率,可見台灣 在全球晶圓代工領域的重要性(江柏風等,2018)。
根據李楊、鐘棠祺(2008)的研究指出,全球半導體廠商均以美國具有營運 效率的半導體廠作為效率改善的學習對象;韓國廠商之間的同質性較高,並強調 高度垂直整合的方式營運;而日本與台灣的廠商之間異質性較高,其優勢為垂直 分工與產業群聚。台灣與韓國在半導體產業是後進者的角色,均向美、日引進半 導體技術,卻發展出截然不同的供應鏈體系。雖然,台灣發展出半導體在地廠商,
但就數量及影響力方面,遠不及韓國廠商,其中韓國必定掌握半導體產業發展的 關鍵能力與因素。半導體屬於資本與技術密集的產業,投資金額非常巨大,往往 興建一座12 吋的晶圓廠動輒幾十億億美金,對於需投入巨大的資金的創業家而 言,能準時量產與出貨是其最關心的目標。因此,在相關設備及原材料供應上選 擇上,必以具認證實績之歐美日廠商為優先。此為技術輸入初始時期必然選擇;
然而,現階段台灣半導體產業,技術已經名列世界第一的情況下,為何台灣培養 不出具有競爭力的本土供應商?
產業聚落的形成,相關供應商在初始成立階段應具備什麼形式的管理架構、
資本結構、技術能力,才可以滿足此產業大型企業的要求,此為極需思考的議題
(王聖閔,2012)。許多新興產業初始階段不外乎是以引進國外的技術作為基礎。
但隨著時間的積累,會慢慢培養出一群具有該產業知識的專家,且經驗的積累會 讓專家慢慢摸索出滿足該產業效率增進的最佳實務。公司藉由導入 ERP 系統來 執行此最佳實務所需的作業流程,此作業流程規範如何有效率的指導人員做正確 的事。此乃ERP 系統最重要的效益,藉由 ERP 的導入,可以蒐集正確的銷售收 入、成本支出、費用支出等許多伴隨營運活動而產生的初級資料,最後管理層藉 由這些資料做出合理的決策。
ERP 作業流程的規劃是為了滿足企業對客戶提出的價值主張,因此須規劃整 套「作業流程」,透過資訊系統自動執行。其目標是將複雜、瑣碎的作業步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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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予以訂定標準的作業流程,將產品生產或服務提供的執行過程,得以被正確 的複製以達到所期待創造出的效益,進而滿足客戶需求,這正是現行大型企業對 其供應商的基本要求,以及需要具備的基本門檻。
半導體先進技術對於生產工藝的品質要求非常嚴謹,其規定上游相關產品或 服務的供應商導入先進管理系統,藉此強化與採用嚴謹與具有效率的管理架構,
以達到大型企業對其供應商的評鑑要求。因此,供應商需要投入巨額研發費用、
品質保證的系統認證,以確保供貨穩定,並提供2-3 個月的庫存,以杜絕不斷料 的風險。當此高額的間接費用項目不斷墊高供應商的成本,使得半導體供應商的 成本結構完全不同於傳統型製造業。
台灣半導體供應鏈廠商都使用ERP 系統進行管理,其 ERP 系統的成本計算 採用標準成本架構,公司的新產品或新服務對於新客戶的報價原則是採用成本加 計利潤的方式(黃瓊儀,2002;陳益明,2006)。此假設為公司內部 ERP 系統 計算的成本是6 元,業務人員會用 10 元報價(6 元除以 0.6),也就是以毛利率
台灣半導體供應鏈廠商都使用ERP 系統進行管理,其 ERP 系統的成本計算 採用標準成本架構,公司的新產品或新服務對於新客戶的報價原則是採用成本加 計利潤的方式(黃瓊儀,2002;陳益明,2006)。此假設為公司內部 ERP 系統 計算的成本是6 元,業務人員會用 10 元報價(6 元除以 0.6),也就是以毛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