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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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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主要在於探討桃園縣教師工會國中教師會員對教師工會的路線傾向 與組織認同之間的關係,而本章主要在於說明研究之緣起與基本界定,共分為五 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第三節為名 詞釋義;第四節為研究方法與步驟;第五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在 18 世紀工業革命爆發後,生產技術大躍進,改變了以手工勞作為主的農 業型態之生活方式,越來越多的農民湧入城市,為城市的工廠雇主打工,但當時 工作環境惡劣,且工資低廉,勞工受到雇主無情的壓迫,因為單一勞工無法對抗 有錢有勢的雇主,從而促使勞工團結意識抬頭,進而誘發工潮的產生,導致工會 組織的誕生(文從蘇、谷意、林姿君、薛克強,2009)。歐美國家發展教師組織時 間甚早,到了 19 世紀中葉,則開始出現以保障教師專業地位以及經濟利益的工 會型教師組織(Coates, 1972;郭諭陵,2007)。

而我國工會的發展,始於 1920 年底,孫中山先生於廣東籌組護法軍政府,

實踐三民主義,學習歐洲的社會主義與工人運動,開始訂立勞工法案、工會條例 (莫世祥,2011),並在 1924 年(民國 13 年),由廣州大元帥府公布《工會條例》,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工會條例》第 1 條即准許教師組織工會,也是我國以法律 位階保障教師籌組工會的濫觴。而 1929 年制定之《工會法》第 3 條,開始限制 教師組織工會,至 1943 年《工會法》全文修定,始明文規定教師不得籌組工會,

此後雖歷經多次修正,依然承襲此制(李漢中、羅德水,2007;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3)。

1987 年解嚴後,社會日趨多元,人民權利意識抬頭,各種社會運動相繼而 起,原本沉默的教師亦開始注意自身權益的保障,遂於同年成立「教師人權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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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採取較為激烈的工會主義路線,恢復遭受政治侵害的教育體質,為台灣的 教師人權運動的先聲。及至 1995 年 8 月 9 日《教師法》的公佈實施,「教師會」

始逐步取代「教權會」角色功能。

三級教師會的運作,雖在保障與維護教師權益上起了積極的作用,確實也協 助解決了許多教育問題,但卻始終無法獲得所有教師的認同,尤其又因教師會屬 人民團體,組織定位模糊不清,同時具有工會及專業人員公會之特徵,但卻不具 備此兩種團體之完整功能,尤其不具備完整的協商權,行政機關並無協商義務,

爭議權被剝奪又無替代機制(林斌,2003),徒具工會及專業人員公會外觀,而 無其實質內涵與功能,削弱教師組織運動的能量,使教師會的運作出現疲態。且 基本上教師會原本就是教師與主管機關角力與妥協下的產物,故關心教師組織運 動之教師,始終不放棄推動「教師工會」的努力。

經過十數年的碰撞、爭取與努力,在 2010 年 6 月 1 日,《工會法》第 4 條修 正案,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在 6 月 23 日公佈之。其中第 4 條第 3 項規 定:「教師得依本法組織及加入工會。」,解除政府部門長期對教師組織工會的禁 令,行政院並在隔年 4 月 26 日正式宣布工會法修正案在 5 月 1 日開始實施,實 為教育界之一大盛事,也象徵我國教師組織正式走向教師工會時代。

教師工會運作三年來,在教師會時代就已存在的問題,並未因教師工會的成 立與運作而有所改善,單就團體協約的簽訂,即因勞委會與教育部對雇主認定的 不同調,就造成工會與校長協會、家長團體相互間之口誅筆伐、各說各話,不僅 使團體協約的簽訂付之闕如,更讓彼此間的鴻溝與歧見越來越深。教師工會在這 種對立的氛圍中,其發展似乎也開始出現停滯的現象。

研究者身為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的一員,也曾以會員代表的身份參與過桃園 縣教育產業工會組織章程的訂定,深感教師工會的組織路線需視會員對工會的認 知取向而定,工會主事者更應瞭解所屬會員對自我角色定位、組織目標、組織策 略的認知,是希冀教師工會朝工會主義的保護功能發展,亦或是朝專業主義的自 律功能前進?現行工會的運作方式與效果是否能得到會員教師的認同?而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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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對工會的路線傾向與組織認同之間又存在如何的相關性?如此才能認清組 織的發展方向是否符合會員教師的期待,凝聚組織成員的向心力,進而吸引更多 教師的加入,壯大組織的陣容,厚實組織的能量,擴增組織的影響力。此即為本 研究之緣起所在,據此,本研究之研究動機,分述如後:

壹、會員路線傾向是教師工會發展的基石

教師組織主要是以教師為主體,自主與自願組成之長期性組織,並同時具備 專業性、合法性與自主性等特質。而教師組織基本上應扮演兩個角色:一是壓力 團體角色,就是代表教師團體來爭取權益﹔另一個角色是專業自律的角色,約束 其成員,使成員符合專業倫理(蔡璧煌,1990)。前者為工會主義路線,後者則 為專業主義路線

工會主義(unionism)強調組織之保護功能,爭取組織成員之權益與改善工 作條件,並致力於爭取完整的勞動三權,而勞動三權的延伸與落實,勢將牽動許 多利害關係人的利益,包含教師、行政人員、教育主管機關、學生、家長、社區,

甚至擴展至社會與政治性議題。

專業主義(professionalism)則以提升專業形象、強調專業自主、發揮專業 論述、展現專業能力的方式,來遂行組織之組成目的與維護組織成員利益的作為 稱之。專業主義的某些概念,將專業人員組織的努力,與勞工成員的「工會主義」

區別開來(Ginsburg & Kamat, 1997、Ozga, 1988)。

教師工會是由每一個會員個體所組成,會員對組織發展的路線傾向,均影響 到教師工會未來發展的走向,而教師工會順利運作的關鍵,亦取決與能否與會員 的認知相互契合,根據薛鴻輝(2005)對台北、高雄兩大都會區調查發現:「中 小學教師對於教師組織所應具備的專業組織功能與工會組織功能皆有中上程度 的認同,而對專業組織功能的認同高於對工會組織功能的認同」。但加入工會的 教師是否仍具備相同的路線傾向?工會主義傾向是否在教師加入工會後而有凌 駕專業主義的趨勢?因此,探討目前工會會員是傾向於保護色彩濃厚的工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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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線,還是強調專業自主與自律的專業主義路線,亦或是兩者兼具的二元傾向,

是值得進一步分析與探究的,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貳、組織認同是教師工會成功的關鍵

組織認同是組織成員將自己視為組織的一份子,覺得自己在組織中既有理性 面的責任感,也有情感上的歸屬感,進而將組織的願景、目標、任務與價值觀內 化為自我的信念,當個人與組織目標產生一致性的觀點時,組織成員不但會認同 組織,並且願意為組織的共同目標而奮鬥。自《工會法》通過教師可以組織工會 以來,教師組織的「權力」由教師會移轉至教師工會,縣教師會的功能亦逐漸被 教師工會所取代,在教育的議題上亦聚焦於教師工會的態度。而「人是組織中最 重要的資產」,也扮演著組織成功的重要角色(Robbins and Coulter, 2002),教師 工會的行事作風若得不到會員的認同,則組織能量將自內部崩解,因此,現今會 員對教師工會的組織認同現況如何,應為教師工會需正視的問題,此為本研究動 機之二。

參、會員路線傾向與組織認同的關係有待進一步釐清與分析

綜合以上所言,教師工會的發展立基於會員組織路線傾向,而成功的關鍵在 於會員對組織的認同度,教師工會當清楚的理解成員在組織路線上的認知取向,

方能擬定並調整組織目標與策略,以符膺會員的期待。因此,會員不同的路線傾 向與組織認同之間存在何種關聯,彼此間又存在何種的趨同效果,據此,本研究 試圖釐清各變項間彼此相關性連結,以提供教師工會參考與運用,此為本研究動 機之三所在。

為瞭解上述的問題,本文將以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公立國中會員教師為研究 對象,針對以上的問題進行探究,並對研究結果提出具體的結論與建議,以提供 教師工會、學校與行政機關,以及後續研究者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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