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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21 世紀邁入了全球化的時代,國與國之間有了密集性 的交流與接觸,人也不再是獨立存在於世界的個體,而是與世界緊緊相連。伴隨 著全球化的影響,衝擊了各國在社會結構與經濟文化上的傳承與發展。為此,世 界各國的社會組織、宗教團體與各級學校意識到志願服務的重要性,紛紛投入社 區服務、偏遠學區服務與國際服務的工作,希望藉由科技文明所帶來的先進資訊 傳播技術,縮短城鄉與貧富的差距,讓志願服務的工作能夠更彰顯其功能。

現今,國際趨勢及教育專家都越來越重視學生的公民素養及品德教育,提升 自我競爭力與自我實踐的能力,更是這一代年輕人應該學習的課題。本章分別就 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問題與名詞解釋、研究方法與步驟、研究範圍與限制等四 節分述臺北市公立高中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之現況,並就不同背景變項對於服務學 習參與情形與學習成效之關係,做差異性之論述,將其結果提供中等學校教育推 展服務學習之參考。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本節旨在闡述本研究之動機形成原因,透過研究動機及目的之描述,來說明 研究意圖。

壹、研究動機

志願服務的概念在國外已經有多年的歷史,它有分擔社會風險的功能,也是 一門生活互助的學習課題。許多國家均透過立法來落實志願服務的推動,例如:

日本在 1947 年就有《民生委員法》來保障志工;美國在 1973 年制定《國內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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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法》(Domestic Volunteer Service Act)、1990 年訂定《國家及社區服務法》

(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Act of 1990)、1993 年訂定《國家及社區服務信任 法》(The 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Trust Act of 1993);荷蘭在 1979 年頒訂

《全國志願服務政策》;西班牙於 1996 年制定《志願服務法》;而我國也於 2001 年 1 月 20 日由總統公佈實行《志願服務法》,聯合國更將 2001 年訂定為「志願服 務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Volunteers, IYV),為 21 世紀,樹立更具社區意識與市 民社會的概念與指標。以下將針對研究者的研究動機逐一探討。

一、少子女化的現象,為分擔社會風險促進學生對社會責任之意識,服務學習的 推展值得探討

隨著資訊科技的日新月異, 21 世紀的潮流趨勢,服務學習已為各國實踐公 民社會的新策略,臺灣自不例外。目前在青少年的休閒時間裡,幾乎被網路世界 所佔據與制約,而少子女化以及高齡化的現象,讓臺灣在社會結構上,逐漸步入 一個高社會風險的國家,在生育率逐年下滑、退休年齡延後、青壯年勞力減少、

老人小孩負擔比增加、需要引進更多的外國人力才能補充我國的人口不足與勞力 需求,不但對社會安全造成影響,也排擠國家資源的分配,這樣的背景下,若能 於青少年時期就建立現代公民應有的核心價值與行為準則,啟動內在反省,培養 公民意識、服務社會與互助合作的能力,將可以改善社會亂象和社會疏離的情況,

因此推展服務學習有其必要性。

傳統的單向性教學方式已無法符合社會期待,服務學習是一種經驗式的學 習,將學生學習的場域從教室內跨越到社會上,學生經由整合課堂內學習到的知 識及真實情境中的經驗,促進觀念的轉變,達到真正的學習與成長。然而在學校 教育中,如何透過服務學習的推展及實施,讓青少年累積服務社會的經驗歷程與 重要性?又如何從服務學習中,獲得助人的成就感與自我肯定的喜悅?此為本研

究動機之一。

二、服務學習相關法規的訂定與學生參與情形之差異值得研究

審視近年來教育部對服務學習的推廣,諸如中等學校參與服務學習實施計畫 之訂定、服務學習相關主題之研究發展、種子教師培訓、教材研發、活動倡導與 方案獎勵等推展活動(王珍瑜,200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於 1999 年所頒布「臺 北市國中以上學校推展公共服務務教育實施要點」是為臺北市中等學校學生參與 服務學習之法源依據,於此要點中規定高中、職學生每學期必須修習八小時,並 列入升學時的項目或特別條件之一,此實施要點在 2009 年 12 月正式更名為「臺 北市各級學校推展服務學習實施要點」,將實施對象擴大到各學習階層。在服務學 習的時數成為制式化的規定後,學生的參與是否能落實,高一、二年級的學生受 到制約後,其在服務學習的參與情形上,是否會因為年級與性別的差異有所不同?

而在參與時數方面,是否也有性別與年級的差異狀況?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三、各校推展之服務學習活動多元且有特色,是否有其學習成效引發研究興趣

研究者任職於臺北市立某公立高中,了解到教育工作現場的狀況,初期在臺 北市推展服務學習,所實施的類型以學生自行安排為主,學校則站在輔導學生的 立場提供相關服務機構的資訊與諮詢,並協助機構宣導。近年來各校所推動的服 務學習方案,類型和方式差異甚大,做法也不盡相同,各式各樣名為服務學習的 方案,常常魚目混珠也無法達成教育目標,甚至增添社福機構和非營利組織的困 擾。另外,學校推動服務學習亦將社團活動融入其中,但是社團投入服務學習活動,

有的是為了提高社團評鑑成績,也有的是為配合學校的政策而參與,非為個人或 社團主動願意參與,往往造成學習上的困擾與落差,阻礙服務學習的學習成效。

推動學生參與服務學習目的無非是希望學生學習如何拋棄個人主義,走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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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冷漠、自私自利的保守心態,去參與學校或社區的公共事務,投入社會關懷工 作。臺北市推廣服務學習迄今十餘載,在各校多元又有創意的推動下,是否能有 效引起學生的參與動機,又學生在參與服務學習活動後是否能從活動中達到學習 成效,並學習自我反省與分享回饋?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貳、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之主要研究目的如下:

一、瞭解臺北市公立高中學生參與服務學習的現況。

二、分析臺北市公立高中不同背景學生參與服務學習的差異情形。

三、探討臺北市公立高中學生參與服務學習學習產生的成效。

四、提供教育主管機關及學校單位對服務學習教育推展之建議。

第二節 研究問題與名詞解釋

依據上述之研究動機與目的,本節旨在探討臺北市公立高中學生參與服務學 習現況的研究問題,並將研究中的名詞加以定義與解釋,以研究問題與名詞解釋 分述之。

壹、研究問題

本研究依據研究目的,歸納出以下幾個待答問題以作為結果之討論與分析,

茲分述如下:

一、臺北市公立高中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之現況為何?

二、臺北市公立高中不同背景變項學生對服務學習的參與情形差異為何?

三、臺北市公立高中不同背景變項學生對服務學習的學習成效為何?

四、臺北市公立高中學生參與服務學習情形產生的學習成效為何?

貳、名詞解釋

以下針對本研究之重要名詞進行說明:

一、高中學生

本研究所指的高中學生界定為,就讀於臺北市公立高級中學之在學學生。

二、服務學習

服務學習強調「服務」與「學習」的相互結合,依文獻探討所得認為,凡是 結合服務與學習的行為,都可認定是服務學習。

本研究所稱之服務學習是指教育部在 2011 年新修訂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 綜合活動領域中的學生服務學習項目,該項目所指的服務學習為:學生應用學校 所學的知識與技能,在專業師資的領導下,透過有計畫的社會服務活動與結構化 的反思過程,完成服務的需求,並藉由服務過後的反省與內化思考,以省思所學 之價值與可改善之處。透過服務經驗的反省,可以促進服務者的學習與發展,養 成助人態度與公民責任,也可與社區產生互惠,共同成長,進而達到社會正義的 價值。本研究以填答者在「臺北市公立高中學生參與服務學習現況之研究調查問 卷」的得分情形為判斷標準。

三、參與情形

本研究之參與情形係指臺北市公立高中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之類型與參與時 數,前者包括:1.學生社團定期服務。2.學校安排之後分類服務。3.學校安排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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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服務。4.學校安排藝文展演。5.學校推介個別服務。6.學生自己安排服務。等 六種類型;後者將學生參與服務學習時數分為:「每學期少於 8 小時」、「每學期 8 小時」、「每學期 8 小時以上」等三種方式。

四、學習成效

本研究之學習成效從自我成長、人際關係及學習滿意度三方面定義之。就學 習成效而言,服務學習可促進人際關係的成長,增加參與和學習動機,透過有效的 服務學習方案,可達成對學生、學校及社會之影響。本研究係針對學生在學習成效 量表中所包含的「自我成長」、「人際關係」與「學習滿意度」等三個構面,並以 研究者自編「臺北市公立高中學生參與服務學習現況之研究調查問卷」做為施測 工具,以五點量表示,得分愈高表示其學習成效愈高。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研究指在探討臺北市立公立高中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之現況研究,其探討的 方法與步驟如下:

壹、研究方法

本研究為一現況評估研究,採用問卷調查為主要研究法,並依研究架構,透 過抽樣、問卷工具及統計分析,探討背景變項對依變項的影響情形,並根據回收 之問卷進行統計分析,提出研究結果與相關討論供教育當局及相關人員參考。

本研究為一現況評估研究,採用問卷調查為主要研究法,並依研究架構,透 過抽樣、問卷工具及統計分析,探討背景變項對依變項的影響情形,並根據回收 之問卷進行統計分析,提出研究結果與相關討論供教育當局及相關人員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