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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我國為規劃文化政策,推動文化建設,展現文化國力,提升國民整體文化素 質,於 2012 年 5 月始創立整合了文建會、新聞局、教育部等部會執掌功能的文 化部,將層級提升,以求擴大資源的分配與運用,刺激加乘效果。此舉雖然較之 俄羅斯聯邦晚了 20 年1,較之法國更晚了半個世紀,卻也顯見臺灣越來越重視文 化對一國之內外影響力。其中,總統馬英九在為文化部揭牌致詞時提到「文化不 為政治服務,讓政治為文化服務」,確有深意。這引發了我們對於文化地位的再 省思:作為服務者或被服務者,究竟文化與個人生活、與國家發展有何關聯性?

此關聯性的強弱,以及政府是有意識地在推動文化,還是象徵性地隨著機緣起 舞?

古今中外有關「文化」的討論涉及諸多領域,從文學、社會學、歷史、傳播、

經濟,乃至於法學與演化生物學等,無一不可大書特書,甚至直接將「文化研究

(cultural studies)」當作一門學科,亦是學者所積極探求的目標。2目前為止,所 謂的文化研究仍是一項妾身未明的研究領域,其途徑之廣,幾乎是上述各類範疇 的綜合體。但也正是因其綜合的特性,使得研究的面向與細目具有無限可能,例 如「文化工業(cultural industry)」便同時可以是「文化社會學」或「文化經濟學」

的表述。3再如文化與不同社會身份(勞工、女性、青年、多數或少數族裔)的 認同脈絡、精神分析、文本批判與文化史觀等等,而文化政策研究(cultural policy

1 俄羅斯聯邦於 1992 年 3 月創設文化及旅遊部(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Культуры и Туризма),同年 9 月又更名為文化部(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Культуры)。

2 例如學者強森(Richard Johnson)認為文化研究包含了三項假設(premise):(一)、與社會 關係緊密相連,特別是階級、性別、種族、年齡等問題;(二)、涉及權力;(三)、是社會差 異與鬥爭之所在。專精於文化理論的學者史都瑞(John Storey)則認為文化便是權力的「表意現 象(signification)」。參見 Richard Johnson, “What Is Cultural Studies Anyway?” Social Text, No. 16 (1986-1987), p. 39; John Storey, Culture and Power in Cultural Studies: The Politics of Signification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10), Ch. 1.

3 「文化工業」一詞乃由文化哲學家阿多諾(Theodor Adorno)作為一種概念提出,係指作品經 由標準化的大量複製而魅惑、控制社會大眾,藉之探討意識形態與人的異化(alienation),因此 歸於文化社會學的範疇。而若是探討文化經濟學的面向,例如作品與創意的行銷、廣告,則較 多以「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討論之。筆者為配合對阿多諾概念的引用,因此皆以「文 化工業」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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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es)也是其中的一條分支。

文化政策串綰起政治與文化兩塊人類生活的公私領域,決定著文化之為服務 者或被服務者的地位。儘管政治一詞與行為往往被人們貼上醜惡的標籤,視作陰 謀與利益的集合,具有許多不可告人的秘密,不若文化之清高脫俗,充滿美感與 樂趣。但就廣義來看,當我們將文化定義為「人類生活的全貌」時,政治行為也 屬於人類活動的一種,因此實在沒有什麼公私、美醜之分可言。另一方面,當我 們狹義地將文化定義作「人類創作之美學呈現」時,便能開闢一條政治─藝術的 研究途徑,並由此窺探政治─生活的互文性。

說得更詳細些,文化政策研究便著重於探討權力與藝術活動之間的關係,同 時也是權力對個人生活的直接滲透。班奈特(Tony Bennett)曾撰文呼籲這條分 支的重要性,指出「在將文化視作政府執政的一個特殊領域時,必須把政策考量 也放進文化的定義中」4,強調由文化的角度來思考、制定政策,且這個過程需 要專業智識的介入。簡言之,他著重在文化研究的制度層面。然而,各國政府作 法不一,有的國家透過民間組織,如藉由文教基金會來推動文化,使得文化與政 策「保持距離」;有的國家基於「立國精神」,甚至沒有文化政策可言。因此,當 一國研究者想對其他國家的文化政策進行研究,基於不同的切入角度,勢必要有 所取捨。

一、研究動機

筆者選擇蘇聯作為研究對象,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作為二十世紀的一大「帝國」,蘇聯的鞏固與發展和西方國家大相逕 庭。在政治上實行專制集權,在經濟上實行計畫管制,卻能形成兩極世界中集團 抗衡的領袖國。直到今天,大量的文獻探討蘇聯的政經實力、權力分配、黨政關 係,或著在其瓦解後追究解體的成因5;然而,專門提及蘇聯的社會層面──特

4 Tony Bennett, “Putting Policy into Cultural Studies,” In Lawrence Grossberg, Cary Nelson, Paula Treichler, (eds.), Cultural Studies (New York: Routledge, 1992), p. 23.

5 這仍然是一個爭辯不休的問題,各家看法不一,例如貝辛吉(Mark Beissinger)從民族問題、

布比爾(Philip Boobbyer)從道德危機、柯茲(David Kotz)與威爾(Fred Weir)從精英問題等 面向來理解。此外,由曾任蘇聯部長會議主席(председатель Совета Министров СССР)的雷日 科夫(Николай Рыжков)所著之《大國悲劇:蘇聯解體的前因後果》一書可謂其政治生涯札記,

他的觀點側重於民族主義的破壞力與領導人戈巴契夫(Михаил Горбачёв)的政治無能。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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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是涉及文化部份的觀點則較少,至多是有關民族主義的研究。偌大的蘇聯彷彿 只有決定國家前途或人民物質生活的外交政策、經濟政策,而沒有影響人民精神 生活的文化政策可言。

(二)、為了與資本主義陣營不斷鬥爭,顯現社會主義社會之優越及其作為

「人類歷史進程的必然」,蘇聯必須不停追求權力、施展權力。波蘭作家卡普欽 斯基(Ryszard Kapuscinski)曾在《帝國:俄羅斯五十年》一書中細數幾段他和 蘇聯帝國「交手」的旅程:那是一個由鐵刺網所包圍的世界,不僅圈住了地理邊 界,也圍住了文化發展。「鐵刺網其實有話要對你說:小心,你正橫越鐵刺網進 入一個不同的世界……」6筆者認為,此處的「鐵刺網」亦可解作「權力的壁壘」,

也就是說,蘇聯透由擴大與鞏固鐵絲網的範圍──包括物質疆界與精神疆界──

來施展權力。在這當中,無論其權力的形式為何,當中的權力─文化關係,頗有 值得玩味之處。

(三)、相較於其他國家,蘇聯文化政策具有濃厚的「蘇維埃意識形態」,這 是它最為顯著的特色。蘇維埃意識形態不單僅附著於文化政策,還是一切國家政 策的核心。很明顯,文化在此是專為政治服務的。政治意識形態可謂國家的「人 格特質」,德國思想家鄂蘭(Hannah Arendt)稱之為「觀念的邏輯」,以歷史做為 題材,憑藉觀念推斷其過去、現在與未來。正因為國家的發展歷程各有殊異,意 識形態化身為各種主義──或著說,「解釋工具」──也就有不同的揮灑空間。

如鄂蘭認為以極權主義作為政府的統治形式,不僅是要孤立個人、摧毀公共生 活,同時尚且「不滿足於這種孤立,還要摧毀私人生活。」7既然文化是人類生 活的全貌,那麼蘇維埃意識形態與蘇聯人民生活的關係,究竟是一派欣欣向榮,

或全然毀滅,還是置之死地而後生,便是本研究所面臨的三叉路口。

至此,本文提出以下幾個問題,試圖予以解答:

(一)、作為一個新興國家,蘇聯是與帝俄徹底切割,以便重塑、再製自己

Mark Beissinger, “Nationalism and the Collapse of Soviet Communism,”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European History, Vol. 18, No. 3 (2009), pp. 331-47; Philip Boobbyer, Conscience, Dissent and Reform in Soviet Russia (New York: Routledge, 2005); David Kotz and Fred Weir 著,曹榮湘、孟鳴 歧等譯,來自上層的革命:蘇聯體制的終結(北京市: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Н. И.

Рыжков 著,徐昌翰等譯,大國悲劇:蘇聯解體的前因後果(北京市:新華,2010)。

6 Ryszard Kapuscinski 著,胡洲賢譯,帝國:俄羅斯五十年(臺北市:馬可孛羅文化出版,

2008),頁 38。

7 Hannah Arendt 著,林驤華譯,極權主義的起源(臺北縣:左岸文化出版,2009),頁 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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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化;亦或是換湯不換藥,將舊文化予以包裝,重新上架?

(二)、在蘇聯的政治場域中,政策是否包含於文化之中?其文化政策的範 圍、適應性,以及政策的影響力各為何種情形?

(三)、在文化政策之推動與實踐下,促成了蘇聯人民何種的文化生活情景?

以及,(四)、綜觀蘇聯文化政策脈絡,將帶給我們何種反省或啟發?

二、研究目的

權力與意識形態等關鍵詞實際上便是「文化政治」的思考邏輯,是文化與權 力、文化與個人的辯證場域。文化政治乃在質疑文化之主從性、顯隱性;留存於 人們記憶中或受人遺忘的歷史;社會生活形象之主流或邊緣化;誰能發聲與誰需 沉默;被代言者、代言人與代言之基礎等面向。8總之,

社會與文化生活中的任何事物基本上都與權力不脫干係。權力是文化政 治的核心,為文化所不可或缺。所有指涉的實踐(signifying practices)

──一切自有其意義的實踐──盡囊括於權力關係之中。9

巴克(Chris Barker)也指出:

文化政治即命名的權力(power to name),能合理化一切物事、常識和 關於社會與文化世界的官方見解。文化研究的一項中心論述認為:文化 是不同意義與世界觀所不斷爭奪主導權的場域,特別是意義與真相往往 由權力所組構,並折服於爭辯的過程。是故,文化政治便是再現世界的 能力(the ability to represent the world),也是使得特定敘述能夠「定型

(stick)」的能力。10

8 Glenn Jordan and Chris Weedon, Cultural Politics: Class, Gender, Race, and the Postmodern World (Cambridge, Mass.: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5), p. 4.

9 Glenn Jordan and Chris Weedon, Cultural Politics: Class, Gender, Race, and the Postmodern World, p. 11.

10 Chris Barker, The Sage Dictionary of Cultural Studies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2004), p.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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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文化政治的精髓在於掌握權力者即擁有發言權,能以官方定義來 建構文化的社會主體性──或著說,定義一切定義,並透過「再現」,使得應然 如此成為必然如此。

從文化與權力關係角度看,再現行為本身就是文化內部權力關係的一種 體現,那些能夠再現自身和他人的人握有權力,而那些不能再現自身和 他人的人則處於無權的地位,只能聽憑他人來再現自己。11

是故,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只要有政治活動,就會有文化政策(權力再現), 只是施行名目或實踐顯隱的差別。所謂移風易俗,始於教化。以中國歷代王朝政

是故,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只要有政治活動,就會有文化政策(權力再現), 只是施行名目或實踐顯隱的差別。所謂移風易俗,始於教化。以中國歷代王朝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