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概念界定
一、研究範圍
蘇聯相關文化政策的提出與實踐始自列寧(Владимир Ленин)。除了興辦報 刊,積極宣傳鼓動,列寧首先拉攏文學,高呼「文學應成為黨的文學」,站在與 資產階級文化對抗和教育廣大人民的第一線。然而,嚴格來說,列寧的行動多發 生於帝俄與蘇俄時期,後者即歷經 1917 年二月及十月革命,推翻帝俄與趕走由 克倫斯基(Александр Керенский)主持之臨時政府後建立,乃至 1922 年 12 月 30 日於全俄蘇維埃第十次代表大會(Х Всероссийский Съезд Советов)上宣告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Союз Советских Социалистических Республик, CCCP)正式成立之間的政權。筆者將此視為一切蘇維埃政權的初創期,正是受 惠於列寧的思想與行動,引導了日後蘇聯文化政策的走向,並使其逐漸系統化。
因此,本研究的時間序列將始於 1917 年,終於 1991 年蘇聯瓦解,並以領導人作 為節點。
其次,在空間上,本研究擬納入除俄羅斯以外之若干加盟共和國的文化政策 實踐。這是由於蘇聯的成立是由俄羅斯所發起的,是俄羅斯人民推翻帝制的成 果,故價值觀的核心骨幹與行政官僚體系的建立皆由俄羅斯向外輻散,因此文化 政策在俄羅斯與在其他加盟共和國的推行、實踐實有出入。當然,這另與其他加 盟共和國內部固有的社會本質差異──例如人民教育水準──不無關係。
再者,如前所述,蘇聯文化政策是以蘇維埃意識形態作為根基,經由蘇維埃 化的發揮,體現在宣傳鼓動、思想及學術之理論化、藝術創作的同一性與排他性 等文化革新活動,滲透至蘇聯人民的文化生活當中。因此在探討文化政策之前,
須得先對意識形態加以論述。
最後,本研究將指涉的文化政策範圍縮限於「人類創作之美學呈現」,亦即 文學與藝術活動,包括蘇聯關於各種文藝組織,如對作家、音樂家、導演協會等 的鼓勵或干預──這是人的部分;對這些領域進行的決議與指示──這是事的部 分;以及對文化藝術活動場域的擴充,如圖書館、博物館、畫廊等──這是物的 部分,從而排除了宗教政策、教育政策、語言政策等同樣涉及文化的場域。此外,
本研究並不深入探討文藝人士與其作品,僅取用部分作家之思想,作為對文化政 策的反應與回饋。同時,筆者也不研究科學範疇,如物理、化學、生物學、醫學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等,雖然科學活動有時也被認定為文化行為的一部份。
二、概念界定
要回答研究動機所拋出的問題,必須先行理解若干貫穿於本研究中的概念之 意涵,也就是說,為什麼是它們成為筆者開展研究的核心。這些概念包括:文化、
政策、霸權與意識形態。在此筆者又將「文化政策」進行拆解,區分「文化」與
「政策」兩個關鍵詞,是為強調後者所具有的法制性、合意性,正是透過這些規 範,制約了前者的活動力,並使其「循規蹈矩」地朝著某個方向發展。
(一)、文化
要全面而完整地界定文化,無異緣木求魚。一直以來,文化始終是個撲朔迷 離的詞彙,難以量化分析,也難以成一家之言。它本身是一個存在的「事實」, 具有繁複的現象與瑣碎的細節,是英國哲人威廉士(Raymond Williams)所謂「一 種抽象與一種絕對的浮現過程」25,或可視為一「競爭空間(contested space)」。
以下筆者便嘗試從廣義與狹義、主觀與客觀的定義,分別予以解釋之。
在威廉士所編寫的《關鍵詞:文化與社會的詞彙》(Keywords – A Vocabulary of Culture and Society)一書中,詳細整理了文化一詞的流變──是從「對事物照 料的過程(the tending of something)」延伸成為「人類發展的歷程(a process of human development)」。26威廉士格外強調此「過程(process)」的概念,代表文 化本身是具有持續性、發展性的「有機物」。同時,我們還能藉此而判定一點:
文化這個有機物是人類行為的體現,是人造物,具有「人性」,因而與其他動物 有別,是人的專利。英國人類學家馬林諾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就形容 文化的出現
將動物的人變為創造的人、組織的人、思想的人、說話的人以及計畫的
25 Raymond Williams 著,彭淮棟譯,文化與社會:1780 至 1950 年英國文化觀念之發展(臺北 市:聯經,1985),頁 xix。
26 Raymond Williams 著,劉建基譯,關鍵詞:文化與社會的詞彙(臺北市:巨流圖書出版,
2003),頁 7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人……它給予人類一種附加的控制力以制約某些自然力量。它使人類調 整自己的反應方式,即創造一種比以反射和本能適應更為靈活有效的,
以習慣和組織再適應的能力。27
而《蘇聯百科詞典》的解釋也十分雷同,文化圍繞著人類生活所發育、成長,
是
社會發展、人類創造力和才智在歷史上達到的一定水準,體現在人類組 織生活和活動的各種形態和形式中,也體現在人類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 富中。用以表徵一定的歷史時代,也用來說明具體社會、部族和民族以 及人們活動或生活的獨特範圍的特徵。28
從最初自然生長的概念轉譯為人工的創建,文化不斷被擴充、放大,便有了
「人類生活的全貌」這樣的廣泛定義。29而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所發佈的《世界文化 多樣性宣言》中,也闡明:
應把文化視為某個社會或某個社會群體特有的精神與物質,智力與情感 方面的不同特點之總和;除了文學和藝術外,文化還包括生活方式、共 處的方式、價值觀體系,傳統和信仰。30
27 Bronislaw Malinowski 著,「在文化誕生和成長中的自由」,收於莊錫昌,顧曉鳴,顧雲深等 編,多維視野中的文化理論(臺北市:淑馨,1991),頁 104。
28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譯,蘇聯百科詞典(上海市:譯者出版,1986),頁 1366。
29 筆者以為,此以詩人艾略特(T. S. Eliot)的(人類學)文化觀最為傳神。他將文化視作「包 括一個民族所有的獨特活動與興趣:跑馬大賽(Derby Day)、亨雷賽船(Henley Regatta)、考 斯快艇賽(Cowes)、獵雞日(the twelfth of August)、獎盃決賽、賽狗、彈球板、投標板、溫 斯利代爾乾酪、切片而食的肉菜、醋醃的甜菜根、十九世紀哥德式教堂,以及艾爾加(Elgar)
的音樂。」從運動、食品乃至建築、音樂,艾略特指點之處無一不是(英國)人類的生活情趣。
轉引自 Raymond Williams 著,彭淮棟譯,文化與社會:1780 至 1950 年英國文化觀念之發展,頁 258。
30 UNESCO, Universal Declaration on Cultural Diversity (2001), http://www.un.org/chinese/hr/issue/docs/62.PDF (Accessed: 2013.1.8.)
‧
體系」的分野兼而納之。35在〈文化分析〉(The Analysis of Culture)一文中,他 以三種方式定義文化,分別是:‧
稱之「情感結構(structures of feeling)」──即時空紀錄所堆砌、累積,包含了 其中每一代人所共有的生活經驗,並藉此形成對其他子系統(其他國家、民族) 性」,不論是美國總統雷根(Ronald Reagan)直呼蘇聯為一「邪惡帝國」,或著小布希(George W. Bush)所謂的「流氓國家」,皆反映出情感結構的投射。另一方面,威廉士的文化定義與情‧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作品形態對於人類道德與精神生活之貢獻多寡,是否應予以厭棄,阿多諾對此批 判最深。但在蘇聯那裡,並不重視或著強調文化的高低之別,反而還有將「高尚」
文化(此指資產階級文化),如芭蕾、歌劇等「帶入民間」的使命感。只要是對 政權統治有益,或著說不逾越蘇維埃意識形態範圍的文化,便是好的文化,便是 蘇聯文化政策的規劃首選。
(二)、政策
(公共)政策是政府為領導國家施政方向與回應民眾需求所採用的規範性措 施,不論是福利政策、教育政策、勞工政策、外交政策皆然。制定一項政策的動 機乃是政府為解決某種社會公共問題──不論是施政前景或便民服務──必須 規劃因應之道,並且將之法制化以為依循,其形式包括法律、命令、規章、決議 等。文化政策所要解決的問題,便是本章開頭所述之「推動文化建設,展現文化 國力,提升國民整體文化素質」。因此,若說政策制約了文化發展的動向、決定 生活品質優劣,並不為過。此外,政策的制定與採行經常與意識形態有著因果關 係,例如,二十世紀下半葉在南非實施的黑白隔離政策,便是種族主義在作祟。
在蘇聯,則受制於蘇維埃意識形態。
政策的制定必然涉及所期望的目標和所運用的工具,前者是該政策想要達到 的情境,後者是為滿足這個過程所採用的方法。然而,休格森(Rolf Hugoson)
認為政策目標的提出並非全然切合實際,往往容易落入「抽象性修辭(abstract rhetoric)」的窠臼之中,這是因為其「意義與效果並不如人所預想的那般易於達 成」39,在頒布文化政策時更是如此,並使政府規避了表態支持何種「美感
(aesthetic perception)」的官方立場。在本研究的假設中,蘇聯文化政策的目標 是建構全蘇 15 個加盟共和國之蘇維埃人與蘇維埃文化的「大同世界」,似乎也帶 有休格森所謂的修辭意味。不過,儘管蘇維埃世界的願景過於美化,其落實政策 的工具──蘇維埃化,仍是起了一定程度的作用。
簡言之,政策研究涉及到三個層面:(一)、問題;(二)、決策者、立法機關 與「利害關係人」;(三)、法規。筆者將在後文當中針對這些部分加以論述。
39 Rolf Hugoson, “The Rhetoric of Abstract Goals in National Cultural Policies,” The European Journal of Cultural Policy, Vol. 3, No. 2 (1997), p. 32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三)、霸權
霸權(hegemony)是葛蘭西的重要創見,廣泛影響著文化研究與國際關係 領域。威廉士稱它「具有政治支配的意涵──通常指一個國家宰制另一個國家。」
40此處的「宰制」或許是霸權之為「霸」的直接體現。
文化霸權論可謂葛蘭西觀察俄國十月革命的心得總結。在葛蘭西那裡,霸權 問題便是階級鬥爭的深化,革命在奪取「文化」霸權後方始告終,因此,文化也 是鬥爭的場域。而要維持統治及統治的正當性,就必須獲得人民的「同意
(consent)」,亦即向人民(或其他階級)灌輸、鼓吹,說服他們接受自己的價值 觀對所有人而言是最適切的。另外,霸權更多是對一種從屬關係的解釋,「不但
(consent)」,亦即向人民(或其他階級)灌輸、鼓吹,說服他們接受自己的價值 觀對所有人而言是最適切的。另外,霸權更多是對一種從屬關係的解釋,「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