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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係透過問卷調查法,以高雄市國小高年級學童為研究對象,旨在探討 高雄市國小學童偶像崇拜與消費行為之現況及關係。本章共分為五節,第一節為 研究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第三節為待答問題,第四節為名詞釋義,第五節 為研究範圍與限制,茲分別敘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年輕時對偶像的憧憬,曾經是多數人年少輕狂的回憶。直到現在,我仍然相 當喜歡流行音樂、服飾穿搭,喜歡觀看娛樂新聞,也熱衷於從事珠飾配件等設計;

如果時間許可的話,偶而也會看體育頻道和一些從教育觀點而言較「沒有營養」

的偶像劇和卡通片。會如此關注流行情報和偶像崇拜的相關資訊,除了本身的興 趣之外,也和自己的教學環境有關。研究者任教於高雄市區的大型學校,畢業後 即在國小高年級任教。為了避免自己變成學童眼中「LKK」的頭號代表人物,也 為了讓自己在從事這份工作時更有存在感,因此,「貼近學生的文化」,這是我給 自己的定位和期許;也可能因為如此,班上的孩子也挺樂於和我分享他們平日的 休閒活動與「玩樂」文化。

林書豪、周杰倫、蔡依林、羅志祥、王建民、棒棒堂、黑Girl、少女時代、

T-ara、Super Junior、憤怒鳥、OPEN 醬、海綿寶寶...目前國小高年級學童的偶 像之多,簡直不勝枚舉,不管是演員歌手、運動球星,甚至是卡通或線上遊戲的 角色,都可能成為他們崇拜的偶像。這些偶像們吸引學童的原因也不盡相同,有 些擁有吸引人的外表或長腿,有些具有獨樹一幟的風格,還有些在螢幕上發揮精 湛的才藝與表現。本校歷年來有舉辦「藝術季」的傳統,給予舞台讓學童可以展 現自己的藝術天賦和練習成果。從歷屆藝術季可發現,無論是偶像的穿著打扮、

口頭禪和才藝,都吸引許多學童的仿效,尤其以高年級學童最顯著,常常三五好 友揪團上台模仿音樂 MV 大跳時下最流行的熱舞。此外,當紅偶像光鮮亮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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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與其乍看之下擁有的高薪,更讓許多學童欽羨不已,暗自在偶像身上寄託 未來的「明星夢」。

個人對於偶像崇拜的對象,從最初的父母,轉而模仿師長、中外古今聖賢豪 傑或漫畫、卡通人物,或是受同儕影響而崇拜影視明星(洪笙僑,2007)。在呂 錘卿(1997)的研究中,父母仍是當時我國兒童的認同對象排序第一名,教師居 第五名,而演員明星當時僅位居兒童認同對象第六名。但時至今日,由於社會環 境變遷快速、資訊流通便利,在基本生活條件不虞匱乏之際,大眾轉而對休閒活 動的需求日益明顯,尤其是娛樂服務業和流行文化,更是蓬勃發展。在台灣,流 行文化透過無數的大眾傳播媒體影響著許多人的生活,流行文化形塑出來的演藝 人員、運動球星、卡通人物、動漫和線上遊戲角色等,更是廣受學童的歡迎。偶 像也透過媒體的宣傳,他們的歌曲、外表、形象,乃至於他們的日常生活,一點 一滴地散播給喜愛他們的粉絲,也使粉絲在熟悉中更加喜愛自己的偶像。因此,

大眾傳播媒體真可謂是另類的「偶像製造機」!

在國內,有關國小學童的相關研究中,許多媒介物也不斷被提及,如:學齡 兒童與漫畫、網際網路、電腦遊戲或電視節目、收視行為之間的關係;許多現象 也不斷的被廣泛討論著,但大多數重點聚焦在暴力、推擠尖叫、追逐偶像、荒廢 課業、影響人際互動、高舉看板接機、徹夜排隊等簽名這類負面的討論,也讓大 眾普遍感覺粉絲會對偶像喜愛到瘋狂成痴的地步。再加上高年級學童正位於生命 轉折及變動的過渡期,在身心發展會遭遇諸多的矛盾及掙扎,如果過度盲目地追 隨偶像,看在父母或師長的眼裡,可能會擔心孩子們會從中獲得華而不實、不勞 而獲等偏差的價值觀。而且在升學主義至上的台灣,有些家長甚至擔心孩子的偶 像崇拜行為是否會影響到學業表現。部分專家學者一提到孩童的「偶像崇拜」行 為也是猛搖頭,認為與成人建構的主流文化相比,這些次文化顯得鄙俗低劣、狂 放不羈、不夠高雅。所以,「模仿對象」與「癡狂的崇拜行徑」相結合,又與「脫 序」、「非常態的行為」畫上等號,以致於社會大眾對於「偶像崇拜」一詞,大多 抱持負向觀感多於正向。但從另一個角度思考,若「崇拜偶像」所帶來的僅有負 面的影響,那為何「偶像」能吸引這麼多青年學子,甚至包括你我青春年少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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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曾是偶像崇拜的追隨者之一呢?想必「偶像崇拜」對此成長階段的學童而言,

有其不可抹滅的意義。有些人對偶像崇拜持負面意見,認為學童盲目崇拜偶像的 結果,除了使他們產生嚴重的認知落差外,還會導致他們將寶貴的青春歲月虛擲 在幻境中,相當令人惋惜;但也有人持相反的看法,認為偶像崇拜具有正向的功 能,如《張老師月刊》1989年5月號「抓住孩子心中的偶像」一文就提到,「孩子 心目中的英雄,往往啟迪他的生命,成為他日後的導師,父母不可輕忽。」這幾 句話就很簡單扼要的點出了偶像崇拜的積極意義,明白指出擁有良好的楷模做為 學童認同或仿效的對象,將有助於孩童的成長與發展。

本論文的研究對象為國小五、六年級的學生,這群孩童正處於兒童期邁向青 少年期的混沌階段。隨著國民所得提升,兒童營養增加,加上社會風氣開放,知 識來源多元,一般學童有逐漸早熟的趨勢。如上所述,國小高年級學童的次文化 具有獨特性、複雜性及延續性,「偶像崇拜」是探討學童次文化中相當鮮明的例 子。因此,研究者非常想深入瞭解國小高年級學童偶像崇拜的現況,以及當前國 小學童最崇拜的偶像類型、崇拜偶像的原因和消息來源,此為研究動機之ㄧ。

當娛樂市場趨於活絡之際,學童次級文化的各種表現也變得複雜多元。當學 童受到偶像崇拜的影響,並對偶像產生認同感時,就有可能顯現蒐集或購買慾 望,並透過購買正版商品等消費行為,以行動力展現對偶像的支持與效忠。國小 學童雖然沒有實際的謀生能力,多數孩童的零用錢也有限,但他們的消費行為與 所帶來的隱藏商機,仍不容忽視。2002年,在《人小錢大吞世代》(Brand Child)

一書中,作者即針對8到14歲兒童進行研究調查,並將這群兒童稱作「吞世代」。

該研究指出吞世代較過去的世代擁有更多的個人權力,更多金錢,並吸引更多的 關注……吞世代對於科技、品牌、金錢與塑膠貨幣的使用,遠超乎過去的想像,

因此被視為是「消費小巨人」(轉引自葉美慧,2011)。觀看今日台灣的兒童,

在少子化的影響下,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這群孩童崇拜偶像、穿名牌衣 服、擁有時下最流行的玩偶、購買線上遊戲點數、手持最新型的智慧型手機……

他們的購買力,以及他們在家長購物時所帶來的消費影響力,與囊昔相比,真是 不可同日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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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學童在從事消費行為的決策過程中,又以同儕與媒體的影響最大(蔡美 瑛,1996)。文化工業帶有商品化、標準化和物質性的趨向,又常常與大眾傳播 媒體結合,其「鼓勵消費」的價值觀,更是透過電視、電影、報章雜誌和網路,

無孔不入。放眼台灣,當電視在家家戶戶普遍化的同時,其實也加速社會環境更 加受到文化商業團體的影響。大眾傳播媒體塑造了學童們所喜愛的偶像,經紀公 司讓旗下的偶像明星們「演而優則歌」,或是「歌而優則演」,跨行主持界或拍廣 告代言商品,逐步朝向影視雙棲或全方面藝人前進。這些廣告與商業包裝的新產 品成功引起了學童的好奇心與新鮮感,也讓他們誤以為擁有新產品才算跟得上時 代,在同儕團體中才算掙足了面子!因此當學童看到同學擁有電視廣告的新產 品、與明星沾上邊的流行商品,或是遇到同學的炫耀,往往心生羨慕,希望自己 也能擁有。對於這群尚無工作能力,經濟狀況不闊綽的學生,究竟是什麼動力,

讓他們願意用數月的積蓄(零用錢、壓歲錢或成績優良的獎學金等),全都投資 於流行性的消費?到底背後蘊藏著怎樣的驅動力,使他們省吃儉用,只為了擁有 那些並非生活必需品的簽名海報、在真實世界中無法購物的點數,以及毫不起眼 的商品?國小高年級學童從事消費行為的背後,究竟隱藏了什麼動機?研究者欲 瞭解當前國小學童消費行為之現況,以及以何種方式表達對偶像的支持,此為研 究動機之二。

看準青年學子對偶像的支持與喜愛,許多廠商也願意不惜成本,花重金找偶 像明星來代言,藉由操作來拉抬商品的聲勢,特別是消費族群以青年學子為主的 廠商。例如最近很紅的通訊軟體WeChat,以「廣告攏人心」,邀約知名藝人羅志 祥和楊丞琳共同拍攝曖昧廣告,記者會當天商家更是宣稱廣告僅僅播出6天,即 榮登網路下載冠軍。而全臺便利商店龍頭7-11也看中阮經天親切的笑容,讓他成 功「篡位」,取代仔仔接下關東煮的代言權。另一方面,全家便利商店則邀請亞 洲搖滾天團五月天來代言,高唱「年輕就要對味」!此外,飲料界也展開「搶人 大戰」,雪碧耗資近4000萬新台幣,從百事可樂手中搶走亞洲華語樂壇天王周杰 倫,邀請他擔任代言人並拍攝酷炫的主題廣告。正如「雪碧」行銷總監賴明珠所

看準青年學子對偶像的支持與喜愛,許多廠商也願意不惜成本,花重金找偶 像明星來代言,藉由操作來拉抬商品的聲勢,特別是消費族群以青年學子為主的 廠商。例如最近很紅的通訊軟體WeChat,以「廣告攏人心」,邀約知名藝人羅志 祥和楊丞琳共同拍攝曖昧廣告,記者會當天商家更是宣稱廣告僅僅播出6天,即 榮登網路下載冠軍。而全臺便利商店龍頭7-11也看中阮經天親切的笑容,讓他成 功「篡位」,取代仔仔接下關東煮的代言權。另一方面,全家便利商店則邀請亞 洲搖滾天團五月天來代言,高唱「年輕就要對味」!此外,飲料界也展開「搶人 大戰」,雪碧耗資近4000萬新台幣,從百事可樂手中搶走亞洲華語樂壇天王周杰 倫,邀請他擔任代言人並拍攝酷炫的主題廣告。正如「雪碧」行銷總監賴明珠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