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對象
為調查高雄市國小高年級學童偶像崇拜與消費行為之現況及相關性,並且依 據研究架構與研究目的,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來蒐集相關資料。本節係針對問 卷調查之研究對象及抽樣方法加以說明之。
壹、母群體
本研究以 100 學年度高雄市公立國民小學普通班五年級及六年級學生為母 群體,不包含資源班、資優班及特殊才能班。依據高雄市教育局公佈的統計資料 顯示,100 學年度就讀高雄市五年級普通班學生人數為 30050 人,六年級普通班 學生人數為31790 人,高年級(五、六年級)總人數為 61840 人。
貳、正式樣本
本研究的調查對象為高雄市公立國民小學之高年級學生,以下就抽樣方法及 樣本資料分析,說明如下。
一、抽樣方法
本研究以高雄市公立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生為母群體,為了研究方便與顧及樣 本的代表性、學校地區與回收率,本研究採用分層叢集抽樣的方式來進行抽樣。
依據「大高雄市國民小學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人員 100 學年授課級數整合方 案」,學校類型分為「12 班以下」、「13 至 24 班」、「25 班至 36 班」、「37-60 班」、
「61 班以上」學校等五層。本研究將採用此種分層方式做統計。
根據教育部統計處 100 學年度各級學校名冊的記載,高雄市公立國小共有 242 所,依學校班級數之各類型學校五、六年級學生數比例如表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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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5 18.1%
25-36
14696 23.8%
37-60
15212 24.6%
61 班 以 上 23
龍華、新莊、新民、新上、福山、文府、楠梓、右昌、加昌、
獅湖、民族、莊敬、光武、東光、陽明、四維、中正(苓雅 區)、瑞豐、瑞祥、漢民、新甲、林園、永芳
16077 25.9%
合計 242 所 高年級學生人數 61840 100%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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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Sudman 的樣本大小決定原則,如果是地區性的研究,平均樣本數應在 500~1000 人之間較為適合(吳明隆、涂金堂,2009),因此本研究正式問卷的樣 本數以950 人為估計,依學校規模及年級比例約估所需樣本數,然後以班級為單 位進行叢集抽樣,抽滿超過預計抽取之樣本數為止,如表3-2 所示:
表3-2
高雄市
100 學年度學校規模分層取樣表
學校規模 高年級學生數 所佔比例 預估抽樣人數 12 班以下 4670 7.6% 72 人
(950×7.6%=72)
13-24 班 11185 18.1% 172 人
(950×18.1%=172)
25-36 班 14696 23.8% 226 人
(950×23.8%=226)
37-60 班 15211 24.6% 234 人
(950×24.6%=234)
61 班以上 16077 25.9% 246 人
(950×25.9%=246)
合計
61840 100% 950 人
本研究根據表3-2 的抽樣方式,採分層叢集方式抽樣抽取「12 班以下」、「13 至24 班」、「25 班至 36 班」、「37-60 班」和「61 班以上」五類型學校,預計分別 抽取72 名、172 名、226 名、234 名、246 學生,合計抽取 950 名學生。每校五、
六年級各抽取一班,人數抽樣對象以班級為單位,人數無法準確依照原始比例抽 取,故實際發出問卷與事先所預計的會有落差。
本研究的正式問卷共發出972 份問卷,回收 939 份,回收率 96.6%。其中經 檢核剔除無效問卷18 份,共計有效問卷 920 份,有效卷 98.0%,正式問卷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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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級學生共453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49.2%;六年級學生共 467 人,佔全 部樣本數的50.8%。
(三) 學業成就
學業表現優等(90 分以上)的學生共 389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42.3%;甲 等(89-80 分)的學生 31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34.6%;乙等(79-70 分)的學 生共107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1.6%;丙等(69-60 分)的學生 65 人,佔全部樣 本數的7.1%;丁等(59 分以下)的學生 41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4.5%。
(四) 家庭結構
雙親家庭(與父母同住)的學生共732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79.6%;單親家 庭(只與父親或母親其中一方同住)的學生共146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5.9%;
隔代教養(未與父母同住,與祖父母同住)的學生共 2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3
%;寄親家庭(未與父母同住,與其他親戚同住)的學生共14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1.5%。
(五) 家庭經濟狀況
家境富裕的學生共19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1%;小康的學生共 279 人,佔 全部樣本數的30.3%;普通的學生共 534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58.0%;清寒的學 生共 7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8.5%;貧困的學生共 10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1
%。
(六) 零用錢金額
每個月沒有零用錢的學生共407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44.2%;每個月零用錢 1-100 人的學生共 249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7.1%;每個月零用錢 101-200 元的 學生共96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0.4%;每個月零用錢 201-500 元的學生共 87 人,
佔全部樣本數的9.5%;每個月零用錢 501-1000 元的學生共 46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5.0%;每個月零用錢 1001 元以上的學生共 35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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