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四節 研究工具
為了探討高雄市國小學童偶像崇拜與消費行為之關係,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 法,根據文獻探討的基礎,參考相關研究工具自行編製「高雄市國小學童偶像崇 拜與消費行為調查問卷」,以進行資料蒐集。問卷內容主要分成四部份,第一部 份為「國小學童基本資料」,第二部份為「國小學童偶像崇拜量表」,第三部份為
「國小學童消費行為量表」,第四部份為「複選題」。研究工具的擬定上,首先參 考相關文獻編製問卷初稿,接著敦請專家學者和實務工作者針對問卷內容提出修 正意見,以建立專家內容效度;再來依據專家學者和實務工作者的建議修訂預試 問卷,進行施測,並將施測問卷的結果進行資料處理與分析,考驗研究工具的信 度與效度;最後根據預試結果修正並完成正式調查問卷。茲將本研究問卷編製、
計分方式及信效度等分析考驗方式進行說明。
壹、編製問卷與內容
本研究所使用的測量工具,「國小學童偶像崇拜量表」係參考姜韻梅(2002)、 陳燕珠(2004)、羅玉英(2007)、吳月桂(2008)、李詩萍(2011)、邱淑珠(2011)
之研究問卷與其他相關文獻和研究後,由研究者加以編製修訂;「國小學童消費 行為量表」則係參考王永銘(2004)、蔡政宏(2008)、郭豐齊(2010)之研究問 卷與其他相關文獻和研究加以編製修訂。將上述完成的初稿,設計成「高雄市國 小學童偶像崇拜與消費行為調查問卷」初稿,問卷初稿編製後,再建構問卷內容 效度。
一、問卷內容
本研究問卷的第一部分為「國小學童基本資料」,第二部分為為「國小學童 偶像崇拜量表」,第三部份為「國小學童消費行為量表」,第四部份為「複選題」,
茲分別說明如下:
79
(一) 國小學童基本資料
本研究欲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高年級學童偶像崇拜與消費行為的差異 情形,因此本研究問卷第一部份為『國小學童基本資料』,其編製目的在瞭解國 民小學高年級學童的基本資料。茲將包含的內容說明如下:
1. 性別:分為(1)男 (2)女
2. 年級:分為(1)五年級 (2)六年級
3. 學業成就:分為(1)優【90 分以上】 (2)甲【89-80 分】 (3)乙【79-70 分】 (4)丙【69-60 分】 (5)丁【59 分以下】
4. 家庭結構:分為(1)與父母同住 (2)只與父親或母親其中一方同住 (3)
未與父母同住,與祖父母同住 (4)未與父母同住,與親戚同住
5. 家庭經濟狀況:分為(1)富裕 (2)小康 (3)普通 (4)清寒 (5)
貧困
6. 零用錢金額:分為(1)沒有零用錢 (2)1-100 元 (3)101-200 元 (4)
201-500 元 (5)501-1000 元 (6)1001 元以上
(二) 國小學童偶像崇拜量表
本量表為「高雄市國小學童偶像崇拜與消費行為調查問卷」第二部份,問卷 目的在瞭解國小高年級學童偶像崇拜的現況。本研究依據相關文獻探討,將偶像 崇拜分為「認知性的認同」、「情感性的認同」和「行為性的認同」三個層面,量 表初稿內容分別敘述如下:
1.「認知性的認同」的題目題號為 1 至 8 號,共 8 題。
2.「情感性的認同」的題目題號為 9 至 16 號,共 8 題。
3.「行為性的認同」的題目題號為 17 至 24 號,共 8 題。
80
(三) 國小學童消費行為量表
本量表為「高雄市國小學童偶像崇拜與消費行為調查問卷」第三部份,問卷 目的在瞭解國小高年級學童對消費行為的覺知現況。本研究依據相關文獻探討,
將消費行為分為「從眾型」、「衝動型」、「新奇型」、「創意型」和「炫耀型」五個 層面,量表初稿內容分別敘述如下:
1.「從眾型」的題目題號為 1 至 7 號,共 7 題。
2.「衝動型」的題目題號為 8 至 14 號,共 7 題。
3.「新奇型」的題目題號為 15 至 21 號,共 7 題。
4.「創意型」的題目題號為 22 至 28 號,共 7 題。
5.「炫耀型」的題目題號為 29 至 35 號,共 7 題。
(四) 複選題
此部分為「高雄市國小學童偶像崇拜與消費行為調查問卷」第四部份。研究 者與指導教授討論後認為,應可以在問卷最後加入四題複選題,以瞭解國小高年 級學生偶像崇拜與消費行為的現況。參考相關文獻後,分別就學童的「偶像崇拜 的類型」、「偶像崇拜的原因」、「偶像崇拜的來源」、「支持偶像的消費方式」直接 進行選項的勾選,以期能更瞭解國小學童偶像崇拜與消費行為的現況,亦可與前 面的統計結果互為參照。
因此研究者在參考相關文獻後,遂自編四題複選題,複選題初稿內容分別敘 述如下:
1. 第一題「我最欣賞或最崇拜的偶像屬於下列哪一個類型?」:複選題選項共七 個,包括 (1)父母 (2)兄弟姐妹 (3)同學朋友 (4)師長 (5)
演藝人員(如:影視明星、歌手或主持人) (6)虛擬人物(如:卡通動漫 人物或線上遊戲裡的角色) (7)各領域傑出人物(如:運動員、作家、科 學家、政治人物、企業家等)
81
2. 第二題「我崇拜上述偶像的原因是什麼?」:複選題選項共四個,包括 (1)
才華(如:唱歌、跳舞、模仿) (2)外型(如:英俊美麗、會打扮)
(3)個性(如:幽默風趣、熱心公益) (4)成就(如:有地位、會賺錢)
3. 第三題「我從那些管道得知偶像的相關消息?」:複選題選項共八個,包括
(1)電視電影 (2)報紙雜誌 (3)網際網路 (4)書本 (5)同 學朋友 (6)兄弟姐妹 (7)父母 (8)老師。
4. 第四題「我會以何種消費方式表達我對偶像的支持?」:複選題選項共六個,
包括 (1)購買偶像相關商品(如CD、照片) (2)收看偶像的電視節 目 (3)買偶像推薦的商品 (4)看偶像主演的電影 (5)買花或禮 物送偶像 (6)從報紙雜誌蒐集偶像消息
二、填答及計分方式
本問卷的第二部分「國小學童偶像崇拜量表」採用 Likert 五點量表設計,由 受試國小高年級學童在「完全符合」到「完全不符合」五個層級中,分別給予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得分愈高表示學童的偶像崇拜程度越高;第三部份
「國小學童消費行為量表」,作答及計分方式同於「國小學童偶像崇拜量表」,由 受試國小高年級學生在「完全符合」到「完全不符合」五個層級中,分別給予5 分、4 分、3 分、2 分、1 分,得分情況表示其對於消費行為的覺知越傾向於該類 型。
三、建構內容效度
問卷初稿題目編擬後,為使問卷更切合本研究需要,幾經指導教授的指正,
再透過專家學者與相關領域的實務工作者審閱問卷內容(詳見附錄一:專家效度 問卷),將題目做適當修正,建構本問卷的內容效度,以形成預試問卷。以下茲
82
就參與本研究專家內容效度之專家學者名單,整理如表3-5 所示:
表3-5
協助審閱問卷專家名單
編 號 姓 名 服 務 單 位
A 吳 宗 立 屏東教育大學社會發展學系教授兼進修暨研究學院院長 B 吳 和 堂 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
C 吳 根 明 屏東教育大學社會發展學系社會發展學系副教授
D 林 慶 源 高雄市光武國民小學教師暨屏東教育大學體育學系碩士 E 周 雅 玲 高雄市光武國民小學教師暨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碩士 註:本表依姓名筆畫排列
綜合歸納專家的審查意見後,在問卷第二部分「國小學童偶像崇拜量表」,
語句修正後共保留24 題;第三部分「國小學童消費行為量表」中語句修正後共 保留35 題(詳見附錄二:專家意見修正表)。統整各專家學者意見後,再與指導 教授討論以發展本研究的預試問卷(詳見附錄三:預試問卷)。
貳、問卷預試實施與分析
本研究問卷初稿經建構內容效度修改編製成預試問卷,預試問卷回收後以 SPSS for Windows17.0 版套裝軟體,進行效度分析及信度分析。
一、預試樣本
本研究採用立意取樣方式,選取高雄市國小高年級學童為預試樣本對象,預 試問卷從學校規模「12 班以下」、「25-36 班」、「61 班以上」分別抽取 1 校,每校 抽取五、六年級各一班,總計發出163 份,回收 163 份,回收率 100%,剔除廢 卷數2 份,有效問卷為 161 份,依序進行項目分析、因素分析、及信度分析,以 建構本研究正式問卷。抽樣學校、抽樣數量與回收統計,如表3-6 所示:
83
表3-6
預試問卷抽樣學校名稱、抽樣數量與回收統計表 學 校
規 模 學校名稱 年級 發出數 回收數 回收率 可用數 可用率 五年級 15 15 100% 14 93%
12 班 以 下
美濃區
龍肚國小 六年級 22 22 100% 21 95%
五年級 30 30 100% 30 100%
25-36 班
苓雅區
福東國小 六年級 32 32 100% 32 100%
五年級 30 30 100% 30 100%
61 班 以 上
三民區
光武國小 六年級 34 34 100% 34 100%
總 計 共 3 所 共6 班 163 163 100% 161 98.8%
二、項目分析
(一)極端組檢驗法(CR 值)
首先對受試者量表的總得分,依高低順序排列,選取問卷總分高、低分組各 27%,再分別針對兩組各題的平均數逐題進行 t 考驗,計算出各題的決斷值(CR 值),以做為試題鑑別度的指標,CR值愈大者,代表該題高低分組差異性愈大,
亦愈具有鑑別度,CR值大於3.0且差異達顯著水準.05以上者,表示該題目可以有 效鑑別高低分組的得分情形,而予以保留。
(二)相關分析法
相關分析法旨在逐題計算問卷中各題目的得分與問卷量表總分之間的相關 情形,若各題目的得分與量表總分之間的相關係數在.30 以上,且達統計顯著水 準,即顯示該題目與量表總分之間具有關聯性,則該題目應予以保留,若單一題 目相關係數未達.30,則可以考慮刪除。
(三)項目去除之 α 值
本研究以題目刪除後的 α 係數來瞭解問卷各試題的內部一致性。刪除某一題 項之後,量表的內部一致性α 係數相對的會變小,反之若刪題後 α 係數變大,則
84
此題項所預測量的行為或心理特質與其餘量表題項所預測量的行為或心理特質 並不同質,故可考慮刪題(吳明隆,2007)。
研究者將「國小學童偶像崇拜量表」及「國小學童消費行為量表」的預試問 卷資料進行項目分析,以下將其分析結果分別整理如表3-7 及表 3-8 所示:
85
86
87
依據上述項目分析摘要表 3-8,「國小學童消費行為量表」除了第 22 和 28 題之外,其餘題項的CR 值皆大於 3.0;除了第 22 題之外,其餘差異皆達顯著水 準.05 以上。相關係數方面,除了第 7、22、23、25、27、28 題之外,其餘相關 係數都大於.30 以上;除了第 22、28 題之外,其餘差異皆達顯著水準.05 以上。
在項目去除之 α 值中,總量表內部一致性 Cronbach α 係數為.923,α 係數大 於.923 的題項為第 7、22、23、25、27、28 題。因此,「國小學童消費行為量表」
刪除「極端組檢驗法」、「相關分析法」、「項目去除之α 值」皆未通過的第 22 和 28 題,共計保留 33 題。
三、因素分析
本研究預試問卷經過項目分析後,先檢驗 KMO 取樣適當性檢定與 Bartlett 的球形檢定與共同性指數,以判斷是否適合進行因素分析。在「國小學童偶像崇
本研究預試問卷經過項目分析後,先檢驗 KMO 取樣適當性檢定與 Bartlett 的球形檢定與共同性指數,以判斷是否適合進行因素分析。在「國小學童偶像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