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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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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行銷形象建立、文化位置或是象徵資本的積累上,使得文本在某種程度上 脫離創作者本身所賦予的意義,於創作者之外自行增殖文化意涵。

搖滾樂的原真性不僅體現在樂迷的選擇上,同時也影響了樂團的創作。由 台灣獨立音樂發展的脈絡可以發現,樂團在整個中所扮演的角色,已不僅僅是 過去所認為的生產者,而是包含創作、經紀、發行、行銷等機制於一身,而在 意義的生產上,樂團必須肩負起包裝自己形象的重責大任,目前「體制」對獨 立樂團來說所扮演的角色,已經不只是「選擇順從」與「奮力抵抗」如此兩極 化的二元對立;而是更為複雜的競爭合作關係,既要小心翼翼的與主流體制保 持關係,但在必要時又必須倚重唱片公司所具有的優勢通路等優點,做為擴張 樂迷基礎的重要工具,貼近主流市場的商業化與維持創作自主性間的拉扯,對 目前的獨立樂團來說,呈現一種曖昧不明的關係,在樂團運作之初,開始創作 時可能就要考慮包括舞台形象的建立,觀眾的喜好等,而在各種可近用的宣傳 管道上,例如各供音樂創作者發表作品的網站,如 Street Voice(http://tw.stre etvoice.com/index.asp)、IndieVox( http://www.indievox.com/)、MySpace

(ht tp://www.myspace.com/)等,因其使用的便利性,以及網路通訊本身所

具有的即時性等特性,我們可以說,當獨立樂團對外發表他們的第一首創作的 同時,就已經進入獨立音樂(或流行音樂)的市場機制,就已經可以開始累積 樂迷,而建立於樂團及樂迷間的原真性,就在這個過程中不斷地流動。

第四節、研究問題

本文目的,首先在於描繪台灣獨立音樂在文化論述上的發展進程:搖滾樂 在 1960 年代如何由剛透過廣播電台排行榜傳入台灣,成為另翼之聲,而在當時 與政治運作及商業活動結合,成為民眾音樂的「主流」。1970 年代,民歌風潮 興起,透過「唱自己的歌」彰顯本土意識及自我創作風潮,形成與當時翻唱搖 滾樂有別的創作潮流,隨後卻受到唱片工業收編,成為流行音樂的「主流」。

1980 年代,民歌運動的本土意識,提供「地下樂團」成長的養分,經由如水晶 唱片等文化中介者,再度創造另一波「另類」,在 1990 年代的台灣文化論述中 盡情發展其反抗意涵(張育章,1996)。最後,在 90 年代末期到今日,台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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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樂團成長為獨立樂團之後,目前獨立音樂已成為「正統」主流唱片市場之 外的另一個「主流」,其所面對的是,唱片市場商業化操作的強勢資本宰制、

如何在文化論述上的持續發言權,以及持續獲利、經營等種種議題(簡妙如,

2002)。

筆者在此將獨立音樂的發展史,分為兩個並行進程,首先是搖滾樂文化在 台灣青年文化中轉型,爭取其在社會價值觀上的發言正當性,並成為台灣青年 文化與流行文化中一重要的論述場域;其次,則是在獨立音樂的發展過程中,

成為一外在於主流唱片市場外的商業機制,其生產機制的擴張,及與主流唱片 市場互動的過程。試圖從以上關於獨立音樂的文化論述轉變過程中,釐清環繞 於流行音樂現象中的文化經濟,如何與財貨經濟互相交互作用(Fiske, 1989/陳 正國譯,1993:48)。

另一方面,台灣的搖滾樂研究中,長久以來一直有「創作者失聲的情況

(朱夢慈,2000;鄭凱同,2004;馮靖惠,2007),造成音樂創作與音樂論述 間的斷層,鄭凱同曾於其碩士論文《主流與獨立的再思考:文化價值、音樂產 業與文化政策的思辯與探討》中提及創作者與論述者之間,在象徵性文化權力 失衡的狀況:文化資本與象徵資本較高的知識份子、電台 DJ 與樂評,透過對音 樂「真誠性」高低的評斷,進而界定音樂的好壞,在此一方面,比起文化資本 與象徵資本皆較低的樂迷及創作者而言,是具有優勢的(鄭凱同,2004);對 創作者來說,只能以其生產之文本做為發聲的具體管道,但是在論述場域中,

卻仍受文化資本與象徵資本高者定義,即使創作者表達的重點並非在於文本上 意識形態立場,卻也在論述場域中被置於「主流 V.S.獨立」間的二元對立。

創作者做為搖滾樂文化中意義生產的一個重要環節,目前台灣搖滾樂論述 中,對於創作者的描繪,通常透過深度訪談來達成,由訪談結果整理出創作者 在搖滾樂論述中所佔有的文化位置,但若僅透過訪談,無法完整呈現樂團內部 的協商過程,樂團的決議雖代表一個團體,但這些「結果」是經由團員,以及 可能環繞於樂團周圍的相關人士(如經紀人、唱片公司等)在經過層層溝通、

討論之後才達成的,而樂團成員,做為一獨立音樂文化中消費者與生產者的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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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體,對於搖滾樂評論中描述的「商業與藝術間的拉扯」必定會有更深切的體 會,本文試圖不將樂團經營的「成果」(不論商業或藝術上的成功或是失敗)

做為觀察的重點,而將關注的焦點置於獨立樂團成員如何分別由搖滾樂迷轉換 為樂手的身分,進而組成樂團,並透過「經營樂團」此一實踐方式,彰顯其所 認可的「原真性」,並面對、解決其中關於藝術與商業間拉扯的問題。

在褪去搖滾樂文化論述中的反抗外衣後,我們是否應換另外一個角度,將獨 立樂團由傳統「反抗者」的角色,轉為積極的文化與象徵資本「經營者」,以 更為貼近樂團內部動力的方式發問:在操作上,獨立樂團如何挪用可用資源,

爭取在各個媒體管道的發聲權力?在這個過程中,如何與其他同樣是獨立音 樂,甚至是主流唱片市場互動,產生什麼樣的合作關係?而在商業與藝術之 間,獨立樂團如何在運作上取得兩者間的平衡,如何在相關的論述中,保持此 一重要的「多點什麼」的能動特性?

據此,本研究擬挑選一「成名在望」之樂團,透過參與其樂團事務的運 作,一方面由 Bourdieu 的理論基礎出發,描繪與之互動的社會相關網絡,如各 種關於獨立音樂的組織:獨立唱片公司、練團室、音樂祭活動、樂團比賽等;

與獨立搖滾音樂相關的文化工作者,如 DJ、樂評、電台主持人等等,互動的過 程。另一方面,則是回到樂團本體,描繪其在運作時,團員間決策的過程,每 個團員在樂團中扮演的不同角色,以及獨立音樂對每個團員而言,不同的意義 等。本研究選定的樂團為 2008 年 4 月甫發行 EP,計劃於 2008 年底發行第一張 專輯,目前正積極地參與獨立搖滾音樂圈活動的白目樂隊 ,對其採取民族誌式 的田野觀察與訪談。本文企圖描繪的,並非是關於一個樂團成功的故事,而是 一個鑲嵌在目前獨立音樂相關論述脈絡下,一個樂團前進的「現在進行式」,

描寫的重點並非其對外的抗爭姿態,而是這個樂團內部的張力:在樂團運作的 過程中,藝術及商業間的拉扯不斷地進行,每個決定都在此兩極間擺盪,成功 對他們來說是仍然遙不可及的目標,在追求成功的過程中,如何努力掙扎、定 義屬於自己的原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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