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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觀察與分析

第二節、 One for the money, Two for the S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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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One for the Money, Two for the Show !

在這一節中,我將由白目樂隊的比賽表演經歷,討論獨立樂團資本的累積 過程,以及目前獨立音樂場域中,常見的表演形態。觀察的過程中,白目樂隊 的表演大致上可以分為三種,Live House 的常態性表演,受邀請的表演,以及 比賽。

在 Live House 中這類常態性的表演,通常白目樂隊每個月會有一次,多半 是與白目樂隊較為友好,屬於同一音樂社群的獨立樂團,要在例如地社或 The Wall 表演,找白目樂隊在當晚一同演出;或是由 Live House 在排節目單的時 候,把適合一起表演的樂團湊在一起。而這類常態性的表演,雖然說不一定有 特定的主題,但是通常會是把曲風類似的樂團,放在同一個晚上的節目單中。

此類表演對於樂團來說,酬勞並不算豐厚,一個晚上的表演,通常會有三個樂 團輪番演出,演出的門票收入需要和 Live House 拆帳,之後除以三,才是每個 樂團當晚的酬勞。各家 Live House 拆帳的方式也不盡相同,例如前文中提過,

The Wall 的拆帳方式是最特別的:The Wall 採「觀眾人數的平方」來做為計算 樂團酬勞的方式,例如說,今天晚上的觀眾人數為 50 人,則樂團拿到的酬勞為 50X50=2500 元,這 2500 元再除以表演樂團數,例如三團就除以 3,則每個樂 團拿到的酬勞為約 833 元;而地下社會的酬勞計算方式則是以十五張票為基 準,如果觀眾人數少於十五人,樂團是沒有酬勞的,因為必須支付 Live House 音控、燈光、吧台、票口、水電費用等開銷,超過十五人之後,則依觀眾人數 的多寡,十五到三十張是每張分 120 元,三十到四十張是每張分 140 元,超過 四十張的話就是每張分 150 元(吳牧青,2007 年 2 月 2 日)。

The Wall(分的錢)超少的,像地社的話就莫名其妙,底下人明明就比 The Wall 還少,錢還可以拿是 The Wall 的好幾倍,因為拆(帳)的方式不一樣。

對我們來說,那種售票演出,大概拿個兩、三千塊我們就覺得很多了。我們拿 過最多的一次,應該是我們發那張 EP 的時候,那一場在地社,那是我們第一 次就是覺得說阿幹自己原來可以找來那麼多人,那一場就是很滿,還蠻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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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場拿了沒記錯的話五、六千塊吧。平常的表演大概一、兩千塊吧。(小菊 花)

平常售票演出,人家要你花錢來單看一個白目,人家可能不太願意,不知道 為什麼,可能就是一方面是名氣,一方面是可能你的音樂類型本來就不是那種 大家(都喜愛的)。可是如果像野台那種的話,就你付一次錢看全部,那可能 就會吸引到一些說,ㄟ白目耶好像有聽過,那來聽一下。(小菊花)

此種常態性的演出,對於樂團來說,宣傳意義大於實質的收入,相較於另 外兩類表演而言,一方面沒有比賽的壓力,另一方面,在 Live House 的表演方 式是類似場地租借,由 Live House 提供場地,並不會干涉表演的內容,雖然有 固定的表演時間表及順序,但是相較於受邀請的表演,是較為寬鬆的。前來 Live House 觀賞表演的觀眾,多半是直接衝著當晚表演的樂團而來,在看表演 的情緒上也較能夠隨樂團的表演而受到感染。同時,在這些表演的過程中,白 目樂隊也因此認識了一些地下樂團與文化中介者,如樂評等。

跟 Digihai 會比較熟是因為我們剛組好團,然後就 Ouch 阿,他就聽蘿蔔三 代(小白兔橘子唱片行於 2005 年發行的獨立樂團合輯,白目樂隊是參與其中的 一個樂團)就認識我們,他也很喜歡 Digihai,就都會找我們一起表演,就是因 為這樣認識的,是 Ouch 把我們湊在一起,不然也不會去認識到他們。(高小 糕)

第二種表演形態為受邀請的表演,在我觀察的期間,白目樂隊經歷了野台 開唱、You Can Play That Again、台灣樂團節、東海岸音樂祭、奧運嘉年華等活 動,提供表演樂團一整個時段的演出時間;另外還有如為八十八顆芭樂籽、四 分衛樂團、英國樂團 The Music 等樂團暖場(warm up),在這些樂團演唱會前 進行大約半個小時的表演,炒熱氣氛;以及受邀到大陸參加表演,和參加野台 與鬍鬚張合作的廣告拍攝、電台錄音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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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邀請的表演方面,白目樂隊對於這類表演的參與意願,主要考量的因 素有兩個:酬勞以及知名度,而在受邀時,對於「知名度的建立」的考量會大 於酬勞的多寡,例如在野台開唱、台灣樂團節中表演,以及為八十八顆芭樂 籽、四分衛、The Misic 等樂團暖場的活動,還有參加廣告拍攝、電台錄音等活 動,由於這些表演機會在獨立音樂圈中,被視為重要的活動,因此對於白目樂 隊來說,酬勞的多寡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在這些活動中「曝光」,增加自身 知名度,並藉由參與這些活動,進行在前述常態性表演中較難以得到的體驗,

例如台灣樂團節的「搖滾卡車繞境」,讓參加活動的獨立樂團,於晚上的正式 表演前,先在小貨車上表演,從西門町出發,繞到東區再開回西門町,進行晚 上表演的宣傳。後來小糕提起他們在高中的時候,就曾經突發奇想,想在卡車 上進行表演, 因此這次的體驗,讓小糕有一種「夢想成真」的感覺。

圖 4-2 白目樂隊於台灣樂團節的宣傳活動 – 搖滾卡車繞境的表演

酬勞方面,在奧運奪金嘉年華, 以及前往大陸表演,這類主題與獨立樂 團,或是獨立音樂圈關連性較小的活動,吸引白目樂隊參加的因素,自然是酬 勞的多寡。例如在台東表演的東海岸音樂祭,以及前往大陸表演等,都是在酬 勞至少能支付旅費,或是「包吃包住」的情況之下才成行。另外,白目樂隊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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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初時曾至香港表演,對於這趟需要自行負擔來回機票以及住宿費用的表 演,樂團內部曾進行討論,小糕提出「很多樂團出國表演都是自己出錢去的」

來說服團員,而其他團員則是抱持著「反正就當做去香港玩也好」的心態而前 往表演。

第三類表演形態為比賽,對於白目樂隊來說,獲得今年的海洋音樂祭的海 洋大賞,對於成員而言,除了高額獎金二十萬的實質補助外,海洋大賞也代表 了在獨立樂團界的「身分認證」,是一種肯定。海洋音樂祭在舉辦之初,做為 一個比賽而言,訴求並不同於在當時已行之有年的熱門音樂大賽,在樂團的眼 中扮演著「技巧評斷」的門檻,在熱音賽中,技巧是極為被重視的一環(王啟 仲,2008),海洋音樂祭在開辦時即以樂團的「獨立精神」做為比賽評判的標 準,因此,「獲得海洋大賞」對獨立樂團來說,具有重要的指標性意義。

去比海洋真的就是因為需要一個那個,身分認證,就只是這樣,然後還有 錢,像我們很久以前不是有參加過很多比賽嗎?就都是為了錢去比賽,因為那 一次就十萬,就我們曾經以前就有拿過十二萬,就是那個鄧麗君,2005 年的時 候,那時候我們剛組好團,就我們一個朋友跟我講說,這錢很多,叫我們去比 看看。(高小糕)

由 Bourdieu 對於資本類型的分別來看,上述活動中,常態性的例行表演,

並不夠負擔樂團運作所需的經費,例如練團、錄音,以及到外地表演時的車馬 費等支出。在經濟資本方面,能夠達到最快速累積的表演類型,為比賽所提供 的高額獎金,菊花在談到團費的來源時說道:

賞金獵人,就我們以前常常去比賽阿,比賽一贏到錢就會存起來,我們一 開始很少在分錢。 練團的話我們大部分的時間都是花自己的錢,那是現在才開 始有在用團費在付錢,那是因為現在團費比較多。(小菊花)

在獨立音樂場域中,經濟資本攸關的是,樂團運作的資源,例如錄音能否 順利進行的基本條件,例如白目樂隊的 EP《Get My Body If You Want It》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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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I’m Murmuring》,兩張錄音作品的製作成本即達近二十萬元,在尚未有唱 片公司提供資源的情況下,自然需要透過比賽的獎金以及表演的酬勞來分擔,

因此在得到海洋大賞之前,白目樂隊需要參加多項具有高額獎金的樂團比賽,

例如捷運盃熱門音樂大賽,鄧麗君流行音樂大賽等等,扮演如菊花所說「賞金 獵人」的角色。白目樂隊在運作的過程中,在幾次參加比賽所獲得的獎金累積 下來,足夠支付他們第一張 EP 製作成本:

上一張好像也是花七八萬吧,但是那個七八萬是包含包裝阿什麼的,包 裝、設計然後有的沒的那些全部算進去,這次是光是錄音費大概是八萬,所以 其他東西林林總總加進去大概也是十萬塊左右吧。(小菊花)

得到海洋大賞之後,白目樂隊在自我認知上,認為其自身已據有在獨立音 樂場域中,「制度化形式的文化資本」的最有利位置,而這個位置關係到的,

不只是海洋大賞做為獨立音樂場域的最大型比賽,還包括白目樂隊對於自身在 場域中的差異性,即「女主唱樂團」此一分類中所佔有的資本總量的有利位 置。

現在應該就只剩下大陸的後海大鯊魚吧,台灣都已經那個,已經得到海洋 啦,除非有新的女生團再得到海洋之類的,不然應該都還好吧,而且我們已經 建立那個,一定的實力了,所以應該都還好。(高小糕)

也不是說什麼地位什麼的,會覺得說自己現在已經這樣了,然後應該把一些 機會給一些新的團,就覺得自己都老屁股了還去參加那些(比賽),就好像現 在蘇打綠如果再去報一次海洋音樂祭,你不會覺得這樣很靠盃嗎?雖然說我們

也不是說什麼地位什麼的,會覺得說自己現在已經這樣了,然後應該把一些 機會給一些新的團,就覺得自己都老屁股了還去參加那些(比賽),就好像現 在蘇打綠如果再去報一次海洋音樂祭,你不會覺得這樣很靠盃嗎?雖然說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