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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取樣與實施

為了探索大學生對於軟體盜版行為的經驗,就必須找出研究者行為的規則而 進行訪談,而研究對象的選擇關係到對於整體研究,特別是想要網路社會的規則 雖然與實體社會相通,但更重要的是網路社會中能夠取得資訊較多或技能較強者,

較易發生軟體盜版行為。

壹、研究對象的取樣方式

質性研究主要集中在能夠深入地研究精心選擇、數量的較小的樣本,立意抽 樣(purposeful sampling)是質性研究非常採用的取樣方式,其主要是以選擇資 訊豐富之個案來進行深度的研究。而為了能夠找到這些具有資訊豐富的個案,主 要是可以藉由所謂雪球或是鏈式抽樣(snowball or chain sampling 的方式),先 向有關人員詢問,而從詢問過程中應該再向誰訪談,新的擁有豐富資訊的個案便 不斷增加,於是就能從訪談中得到關鍵性的資料(Patton, 1990, p. 169; 176)。

本論文為了真正理解大學生軟體使用行為的真實情形,主要採取滾雪球的取 樣方式,從文獻分析中可以得知軟體盜版行為在校園中是最常發生的行為,超過 八成以上的學生都曾經有過網路盜版行為(BSA, 2003; Reyman, 2010),因此,

先行詢問學校中的老師與學生,請他們推薦身邊對於電腦較為精通,為是上網時 間比較久之學生,並在訪談過程中請他們詢問有下載經驗,或是常常分享資訊或 是下載音樂、影片之學生作為研究對象,邀請他們接受訪談,藉由訪談他們自身 的經驗,以了解大學生對於下載行為的網路倫理的看法。

一、 研究對象所在學校之取樣原則

我國目前大學(含學院與專校)的數量共有 162 所,其中國立大學共有 34 所,私立大學共 33 所,國立科技大學共 13 所,私立科技大學共有 40 所,總計 120 所(教育部,2013)。而從學生人數來看,目前人數約為 135 萬人,其中博 士班學生約有 3 萬多人,碩士班學生約 18 萬多人,大學生人數約有 103 萬多人

(教育部,2012b)。另外,目前約有 2 萬 5,000 多名外籍生至我國各大專院校 及其附設之語言中心學習(教育部,2012a)。為了訪談順利,本論文主要選取 獲得教育部頂尖大學計畫補助之北部學校為主(陳智華,2011),並為能了解學

生之科技能力選擇一所國立科技大學,另一所則以教育觀點出發,選擇培育中等 師資之綜合型大學一所,選擇此兩所學校的主因是,一是科技類大學的學生本身 即具備較多科技性知識,在學校中習得的知識或能力將來有可能面臨智慧財產權 的申請與保護,另一方面,該校主要培育科技類人才,對於未來在科技發展與實 務層面有其影響性,而其學生未來可能從事科技研發或是實務類工作,其在大學 所學之理念將會帶至工作場所(Bynum & Rogerson, 2004),因此,了解其學生 對於下載軟體的經驗與理解就越顯重要,故特別選擇此一學校。另一方面,科技 應用的教育應從小開始札根,但國民小學的學生對於智慧財產權的概念尚未完備,

恐無法向其解釋有關理念層面的問題,而為了使學生具有批判的科技使用能力,

其在未來的師資職前教育裡就必須給予學生有關網路倫理及智慧財產權相關之 概念,以培育具備相關法律常識及倫理概念之教師,故選擇培育中學師資之大學,

如此也是因應未來十二年國民教育中有關網路使用及智慧財產理念課程之培育。

而且除了師資培育外,該所學校也是目前外籍生來臺學習語文的重要大學,每年 約有 6,000 多名外籍生到該校學習中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無日期),因此,

選擇該校作為訪談對象的來源。

二、 研究對象的取樣原則

選擇好學校之後,研究者先向教育類大學之資訊中心詢問是否可以提供用量 過大導致無法使用網路的學生名單,以做為研究對象。經資訊中心人員表示,資 訊中心的網路流量是以使用者登記的 IP 位址為主,在基於保護使用者權益,及 資訊中心人員守則之規定,所有 IP 位址的個人使用均不得向外提供,故研究者 無法從曾有大量使用網路情形導致無法使用網路的學生名單中,進行研究對象的 取樣。

先由研究者熟悉的學生及教師詢問是否能推薦熟悉下載軟體行為的同學接 受訪問,推薦的條件為常常下載音樂或影片,或是曾經違反學校網路規定而被處 罰的學生,或是電腦能力較好,常常幫同學找檔案或是修復電腦問題的學生,在 此條件之下,由學生推薦二到四年級學生共有 8 名,其中 1 名大二及 2 名大四學 生不願意接受訪談,故只有 5 名大二至大四學生願意接受。另請教育學程相關授 課教師依前述條件,推薦學生接受訪談,一共推薦 5 名學生,包括大一至研究所 學生,其中一名大一學生願意接受訪談,故共有 3 位大三及大四學生及 1 名研究 生願意接受訪談。

此外,因研究者並未熟悉科技大學之學生與教師,故請師範大學科技類科之 學生引介,經學生之介紹,一共邀請 5 名科技大學學生,有 3 名大四學生不願意 接受訪談,只有 2 名大一及大二學生接受訪談。

經由專家建議,國內外籍交換生人數已達 2 萬多人,可選擇幾名外籍生探討 其相關下載經驗是否與其在原國籍國家而有所不同,故請接受訪談之學生推薦其 在學習過程中相熟之外籍生,共有 2 名外籍學生願意接受訪談,其中 1 位是來臺 進行語言學習的英國籍學生,1 名是韓國籍的研究生,選擇這兩位外籍生的原因 主要是想了解歐洲地區和亞洲地區的學生對於軟體下載行為的看法是否有文化 因素上的差異。

貳、訪談對象的背景資料

依據前述的取樣方式,本論文一共訪談了 13 位學生,其中 2 名外籍生,2 名科技大學學生,6 名一般生,3 名師資生。以年級來看,外語短期學習生 1 名,

大一學生 2 名,大二學生 2 名,大三學生 3 名,大四學生 3 名,碩士班學生 2 名。從性別來看,男性有 7 名,女性有 6 名。13 位訪談對象的身份及背景資料 如表 3-1 所示。

而在每位訪談對象接受訪談前,研究者均會請其填寫一份上網情形的調查表,

以備先行了解每位訪談對象的背景資料,以作為訪談過程或日後分析之用,同時 也可與全國性的調查資料相互參照。上網情形調查表主要分為三個部分,一是個 人家庭因素調查,一個是上網情形調查,一是對於智慧財產權課程的相關看法。

以下就先針對其所寫的背景資料做一整體性描述。

表 3-1

訪談對象身份及背景資料表

代碼 訪談日期 性別 年級 身份

0305F03TC 1020305 大三 一般生

0311F04TT 1020311 大四 師資生

(續下頁)

代碼 訪談日期 性別 年級 身份

0313F01SC 1020313 大一 科技生

0314M02TC 1020314 大二 一般生

0314M03TC 1020314 大三 一般生

0321F06TT 1020321 碩二 師資生

0321M01TC 1020321 大一 一般生

0322M00TF 1020322 外語短期生 外籍生

0322M04TC 1020322 大四 一般生

0322M02SC 1020322 大二 科技生

0327F06TF 1020327 碩二 外籍生

0418M03TT 1020418 大三 師資生

0418F04TT 1020418 大四 師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