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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大學生網路倫理之意向性探究-以軟體下載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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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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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博士學位論文. 指 導 教 授 : 溫 明 麗. 博 士. 我國大學生網路倫理之意向性探究 — 以 軟 體 下 載 為 例 Exploring the Intentionality of Internet Ethics among College Students in Taiwan —A Case of Software Downloads. 研. 究. 生 : 李 詠 絮.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 二 年 六 月.

(2)

(3) 謝誌 這本論文得以完成最重要也必須要感謝的是我的指導教授—溫明麗教授,從 碩班追隨溫師以來,溫師一直以亦師亦母的關懷,在學識、態度及生活中不斷地 給予我引導,在課堂上不斷地詰問引發我思考,在生活中給予我溫暖的支持與引 導,在論文初期與我一同釐清思路,尋找題目的定位,即使對於我的研究題目不 甚熟悉,但溫師一直陪伴我研讀文獻,在我遇到瓶頸時,給予我有如明燈式的講 解與提示,讓我能夠順利完成論文。溫師一貫對於知識與真理的追求,嚴格要求 我們不斷地以批判思考為基準,省思知識的內涵,並於生活中實踐的精神,確實 引領我在學識的路途中不斷前進,也讓我受惠良多,故在此要感謝溫師不厭其煩 的指導與鼓勵,終將讓我完成本論文。 另外,也要感謝我的口試委員提供我不同面向的指導與建議,讓本論文能夠 更完整,如果本文的內容仍有不足之處,皆屬於我個人的疏失。感謝臺大哲學系 陳文團教授的指導,陳教授深厚的哲學素養,每每一針見血地指出論文不足之處, 但又能用淺白的敘述娓娓道出解決的策略,給予論文更完善的建議,甚至抱病來 為我口試,在此也對陳教授致上十二萬分的謝意與敬意。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楊正 宏校長對於數位學習的政策與方案的了解,給予論文在此部分提供相當多的建議, 也讓我能夠有更多面向的學習,俾利日後的研究,而且楊校長不辭辛勞地從高雄 上來進行口試,並且給予我鼓勵與支持,都讓我由衷的感謝。師大教育系的黃乃 熒教授在倫理學與學校行政上面的學識,不但指出論文在倫理學上的不足,更指 出其在學校行政上的應用,雖然我在就學期間因為領域的不同未曾修過黃教授的 課,但其仍然給予我許多指導與建議,同時鼓勵我寫完這本論文,在此也要謝謝 黃教授的指導。而中興大學的梁福鎮教授在現象學研究上的真知灼見,讓我能夠 將論文最困難地部分寫出來,並且讓我能夠有豁然開朗頓悟感,同時,每次與梁 教授連絡都能獲得其溫馨的鼓勵與支持,讓我在論文口試最緊張的一刻獲得的感 動,實是筆墨難以形容。因此,在此要對我的四位口試委員及指導教授獻上我最 真誠的謝意。 此外,論文的完成還要感謝我的上司師大黃嘉莉教授,其讓我能夠在辦公室 繁忙的工作中,請假進行訪談及寫作的工程,並且能夠在我覺得困頓、難以持續 寫作的過程中不斷鼓勵我堅持,是除了我的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外,給予我幫助 I.

(4) 最多的師長,故在此要謝謝她的體諒及鼓勵。除此之外,還要感謝接受訪談的同 學們,沒有你們的參與,就無法取得最真實的資料,也就無法完成本論文,故在 此謝謝所有接受訪談的同學們。同時,我也要謝謝溫家堡的成員,天豪、仲賢、 雅淨在我寫作期間的幫忙,除了給予我在論文寫作期間的建議,在口試時也來幫 助我,減低我的焦慮,故要謝謝他們溫暖的支持。還要謝謝辦公室的同事,瑋庭、 瓊琇姐、嘉兒姐的鼓勵,不斷增強我的信心讓我能夠如期畢業,謝謝你們分擔了 我的工作,沒有你們的鼓勵和協助,我將無法完成此項艱巨的任務。 最後,我要謝謝我的先生,是你風雨無阻地幫我載書,陪我從早到晚的念書 與寫作,給予我堅強的支持與鼓勵,論文可以完成你是我最重要的支柱,在此將 論文獻給我的先生。. II.

(5) 摘要 本論文是以現象學方法進行大學生軟體下載行為的探討,並藉由文獻分析及 半結構訪談的研究方法,了解大學生網路下載行為的意向性,以及其對於智慧財 產權在網路上的應用與規範,希望藉由批判思考的方式融入教學之中,建構具有 批判性之網路倫理課程。本論文研究結論主要有五: 一、 大學生下載軟體的行為會受到過去經驗、科技方便性及軟體價格的影響。 二、 學生將下載軟體的行為視為個人行為,缺乏理解智慧財產權的法制觀念。 三、 學校對於網路的規範的執行力及政府執行智慧財產權的魄力,會減少學生 下載盜版行為。 四、 校園中對於智慧財產權的宣導及提供大量授權的教育軟體,都有助於幫助 學生減少下載盜版軟體。 五、 網路倫理課程只著重於理論的講解,無法改變實際下載軟體的行為。 必須藉由給予學生經濟實惠的軟體價格與良好的網絡倫理以幫助學生合法 進行下載,簡言之,即透過 PACT 倫理的規範幫助學生建立正確下載軟體的行 為。 最後,本論文依據前述研究發現,提出三項建議,期冀從教育著手,幫助大 學生建立正確下載或使用軟體以提升網路倫理,成為軟體善用者。三項建議分述 如下: 一、增加智慧財產權知識取得的來源,強化大學生的法制觀念以及軟體下載行 為。 二、重視校園中潛在課程的影響,從情意關懷層面陶冶其行為。 三、從 PACT 倫理規範中給予大學生體驗式的倫理課程,並進一步建構教學模 式。 關鍵字:網路倫理、意向性、軟體下載、PACT 倫理規範. III.

(6) Abstract This dissertation explores the behaviors of software downloading of college students in Taiwan by both phenomenological method and a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ing. The purpose is to understand the intention of students’ software download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en to conduct an internet ethics curriculum with a cognitive process of critical thinking. There are five main conclusions of this dissertation: 1. Students’ behaviors of software download may affect by their previous experiences, availability of technology and the price of software. 2. Students take the software download as personal affairs and be unconsciou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3. The execution of university network specification and force of the implemen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could reduce the illegal downloading. 4. The campus advocacy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provision of educational software licensing will be able to reduce the behaviors of illegal downloading. 5. Internet ethics courses focus only on theoretical explanations can’t help students change the behavior of software download. It has to change students’ legal downloading merely through the internet ethics due to their affordable ability for software. In a short, an ethics with P (Privacy), A (Autonomy), C(Caring), T(Trust) is helpful to improve students’ behaviors properly while using internet downloading. Finally, this dissertation makes three concrete recommendations for good use of software download and to improve the teaching effectiveness of internet ethics. There are: 1. Expanding the source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knowledge acquisition to enhance students’ ability to act as a good citizenship based upon the law and morality. 2. The hidden curriculum should be taken as an important impact to facilitate students’ passions to act morally. 3. Conduct an experiential realistic on ethics curriculum based on privacy, autonomy, caring and trust should be further constructed as a model for ethical teaching. Key words: internet ethics, intentionality, software download, PACT ethics IV.

(7) 目次 謝誌. ........................................................................................................................ I. 摘要. ...................................................................................................................... II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11.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13. 第四節. 研究對象、範圍與限制............................................................ 21. 第五節. 名詞釋義.................................................................................... 22. 第二章 網路發展與智慧財產權觀念的轉變 .......................................................... 31 第一節. 網際網路的興起與規範............................................................ 31. 第二節. 智慧財產權理念的發展............................................................ 43. 第三節. 智慧財產權的理論基礎............................................................ 61.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 73 第一節. 研究設計概念............................................................................ 73. 第二節. 研究對象取樣與實施................................................................ 74. 第三節. 研究工具的設計........................................................................ 77. 第四節. 研究實施.................................................................................... 81. 第五節. 訪談資料的分析........................................................................ 82. 第六節. 研究倫理.................................................................................... 98.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 101 第一節. 研究結果.................................................................................. 101 V.

(8) 第二節. 研究討論.................................................................................. 123.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35 第一節. 結論.......................................................................................... 135. 第二節. 建議.......................................................................................... 136. 參考文獻.................................................................................................................... 139 附錄. .................................................................................................................... 153 附錄 1. 訪談同意書................................................................................. 153. 附錄 2 半結構式訪談大綱 ..................................................................... 155. VI.

(9) 表次 表 1-1 國內有關軟體使用之期刊論文(2000~2012) .......................................... 9 表 1-2 國內有關軟體使用之博士論文(2000~2012) ........................................ 11 表 3-1 訪談對象身份及背景資料表 ....................................................................... 76 表 3-1 訪談大綱目的與內容 ................................................................................... 79. VII.

(10) 圖次 圖 1-1 網路倫理之意向性涉及層面圖 ................................................................... 14 圖 1-2 研究步驟圖 ................................................................................................... 20 圖 3-1 研究設計概念圖 ............................................................................................. 73 圖 4-1 訪談對象上網時間分配圖 ........................................................................... 102 圖 4-2 訪談對象上網功能分配圖 ......................................................................... 103. VIII.

(11) 第一章. 緒論. 電腦技術已成為當代最核心的技術,我們所使用的大多數媒體產品已經或是 即將成為電腦可以辨識的「0」和「1」字串,我們被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網 際網路、MP3 播放器、CD 燒錄器、iPod、iPhone、YouTube、Facebook、WII、 PS 遊戲機等科技產品包圍,而這些科技技術的發展使我們享受到 20 年前的人們 無法享受的各種娛樂,但科技的發展同時也威脅到藝術家和版權所有者從其智慧 產品中獲得合理報酬的權利。 換言之,隨著資訊科技的進展,特別是網際網路的普及,讓文化財產在創作 與使用上產生劇烈的變化,從實務上來看,眾人可以方便取得他人的創作,但從 法律層面來看,這種任意取用他人創意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這其實是一種矛盾 的現象,特別是在點對點傳播系統越來越多元的情形下,線上分享音樂、影片、 軟體越來越頻繁,同時也因為分享的過程無須付費,使得盜版現況日趨嚴重,也 使得軟體盜版現象成為當前重要的社會問題。.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壹、 軟體盜版行為影響全球經濟發展 20 世紀 70 年代後隨著個人電腦及成套軟體的出現,科技進步首次讓個人消 費者可以以合理的價格獲得硬體與軟體,也讓網路開始從工具性的資料蒐集和傳 播,變成是生活中的一部分,電腦的發展和軟體普及不僅讓個人消費者能夠處理 日常的瑣事,算帳,交易,更重要的是,透過網路的串連,一種全球性、開放性 且全方位的網絡社會於焉產生,而因為軟體的需求增加,軟體盜版的情況也隨之 增加。商業軟體聯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 BSA)估計,軟體盜版使得軟 體生產業每年損失 100 億至 120 億美元,同時盜版行為遍布全世界,其生產活動 主要在亞洲,但大量的銷售活動是在拉丁美洲、東歐甚至是美國(Forester & Morrison, 1994) 。2003 年全球 10 大盜版國家中,位居榜首的是中國大陸與越南, 盜版率是 92%,第 10 名的巴拉圭也有 83%,而即使是盜版率最低的美國,全國. 1.

(12) 也有 22%,亞洲最低的日本也有 29%,全球盜版率為 36%,整體盜版損失為 288 億美金(BSA, 2004)。 而從全球個人電腦市場來看,2010 年是一個重要的轉捩點,個人電腦市場 1. 受到新興經濟體 興起之影響,全球個人電腦銷售量在 2010 年增加了 14%,顯見 市場已轉趨成熟。而隨著這股成長勢力,全球企業和消費者共採購了將近 950 億的個人電腦軟體,但非法安裝的軟體也有 590 億的價值。BSA 針對全球 116 個經濟體進行全球軟體盜版率調查中,發現僅 51 個地區的盜版率在 2010 年的調 查是下降的,仍有一半以上的國家盜版率高達 62%以上,主要原因在於新興經濟 體系的快速成長,全球新安裝的 14 億臺電腦中,有將近一半是位於盜版率高的 新興市場國家(含俄羅斯、巴西、印度及中國,又稱金磚國家),而新興國家最 普遍的盜版行為是只購買一份合法程式,但卻安裝在多部電腦上,即使是企業也 是如此。而調查中也發現,有 51%的企業決策者誤認此途徑是合法行為(BSA, 2011),故使全球整體盜版率高居不下。 BSA 同時也進行全球軟體使用者的行為進行調查,發現全球有 81%的使用 者認為正版軟體優於盜版軟體,但令人訝異的是,有很多的受訪者不曉得一般取 得盜版軟體的管道是非法的,例如開發中國家中,幾乎有半數的個人電腦使用者 (46%)認為透過點對點(peer-to-peer,簡稱 P2P)分享網路所下載的軟體或許 是合法的,在已開發國家中該項數據僅有 21%;另一項有關向朋友或同事借軟體 來安裝是合法,開發中國家將近一半(46%)的使用者認為是,已開發國家則只 有 29%。顯示在開發中國家有許多使用者不了解何種軟體取得方式是非法的。不 過,絕大多數大都支持智慧財產權和創新,71%的受訪者同意創作者應該獲得應 有報酬,因為如此作為有助於促進科技進步。全球有 59%的受訪者表示,他們相 信智慧財產權與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機制對其當地的經濟有益,同時,61%的受訪 者表示,智慧財產權和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可以創造就業機會,而不是讓他們所 購買的產品更貴(BSA, 2011)。. 1. 依 BSA 之定義,所謂新興市場包括:阿根廷、巴西、中國、智利、哥倫比亞、捷克共和國、 印度、印尼、北韓、馬來西亞、墨西哥、奈及利亞、波蘭、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南非、泰 國、土耳其、烏克蘭、越南(BSA, 2011)。 2.

(13) 綜言之,BSA 在 2010 年的調查顯示,降低軟體盜版率可以創造廣大的經濟 效益,如果能在 2013 年前降低全球個人電腦軟體盜版率 10%,將可在全球創造 1,420 億美元的新經濟活動,增加 50 萬個新的高科技產業就業機會,並為政府增 加 320 億美元的稅收,可見盜版軟體對經濟發展之損害極鉅,故各國政府無不卯 足全力宣導反盜版政策。 而 2011 年《全球 PC 套裝軟體盜版研究》(BSA, 2012)顯示,在市場機制 運作下,盜版影響力漸漸向發展中國家傾斜,新興市場國家的平均盜版軟體使用 率(68%)遠超過已開發國家(24%)。從商業產值來看,盜版軟體的市場產值 不亞於正版軟體,以美國和中國為例,美國是目前最大的軟體市場,合法軟體的 銷售量接近 420 億美元,同時也擁有全球最低的盜版使用率(19%),即使如此, 其盜版軟體的商業價值也幾乎達到 100 億美元;中國的情況正好相反,在中國合 法軟體的銷售市場規模僅美國的 1/15,但其盜版軟體使用率高達 77%,是全球 盜版率第一,盜版軟體的商業價值僅次於美國,2011 年的盜版軟體產值逼進 90 億美元,合法軟體的產值卻不足 30 億美元,其餘「金磚國家」的盜版軟體使用 率則僅次於中國,俄羅斯和印度的盜版軟體使用率均為 63%,俄羅斯政府針對盜 版軟體加強執法,並鼓勵業界使用正版軟體,故在過去 9 年已讓盜版率下降了 24%;印度的盜版率比去年下降 1%,盜版軟體的商業產值也比去年上升一點, 顯示印度官方對於軟體的管理與操作是有正面意義,但即使兩個國家的官方政府 都積極宣傳及施行反盜版之政策,其盜版軟體的商業產值均高於正版軟體的產值, 顯示對於盜版軟體的控制仍有待加強。 此項研究報告指出,全球電腦套裝軟體的盜版使用率維持去年的 42%,主要 原因在於全球個人電腦的出貨量比去年只增長了 2%,且大部分集中在企業用戶 市場,而非個人消費市場,這在某種程度上削弱了盜版軟體的佔有率,因為企業 使用未授權軟體的機率遠低於個人,另外一個因素來自於筆記型電腦的市場占有 率比去年提高了 1%,而筆記型電腦在銷售時往往已預先安裝正版軟體,因此也 就促進了盜版率的下降。此外,該項研究也針對電腦用戶對智慧財產權的態度進 行調查,發現 71%的用戶認為讓新產品或新技術的發明創造者因為工作而獲得報 酬是很重要的,因為這些報酬可以提供激勵,鼓勵更多的創新,但反對由某個公 司或個人控制一種可能造福社會其他人的產品或技術,換言之,大多數的人均同 意應給智慧財產權的創造者應有的報酬,但不贊成透過法律等強制性的規範限制. 3.

(14) 新觀念的規範,認為此種限制控制了觀念的自由流通,反而扼殺了創新,賦予少 數人過多的權力。此次調查也發現全球盜版使用者缺乏能夠促使他們改變行為的 激勵因素,在已開發國家只有 20%的盜版軟體使用者承認,「害怕被抓」的風險 是促使他們不使用盜版的原因之一,但在新興國家市場這個數據更低,只有 15%, 顯示各國政府應加強對智慧財產權的執法程度,以對盜版市場發出更強大的威懾 信號(BSA, 2012)。 我國 2003 年盜版率為 43%,低於亞洲盜版率 53%,但比全球盜版率高出 7%, 但隨著我國智慧財產局一連串打擊盜版的政策推動下,特別是 2006 年推出的「正 版 IN 盜版 OUT 軟體反盜版檢舉專案」,鼓勵民眾檢舉盜版軟體使用並提供獎 金,終於讓我國的盜版率開始下降,2010 年 BSA 全球軟體盜版率調查中,我國 的盜版率降為 37%,低於全球平均盜版率 42%(臺灣商業軟體聯盟,2011), 經濟部智慧財產區於 2010 年公布的「著作權觀念與認知程度調查報告」發現, 民眾普遍了解正確的著作權觀念,但正確認知與是否會使用盜版品或侵害著作權 等行為,並未具關聯性,顯示在現實生活環境中,盜版的情形仍未因有了正確認 知而有所改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0)。 綜上所述,軟體盜版越嚴重,對經濟發展、高科技就業機會等損害就越大, 但從全球軟體使用情形來看,已開發國家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機制多半具有成 效,但隨著新興市場體系的興起,全球盜版率仍高居不下,顯示盜版軟體市場具 有相當高的經濟利益,才能與正版軟體相抗衡。另一方面,全球性的研究中也發 現,除了經濟上的誘因外,民眾對於盜版行為的認知與實際行為之間具有落差, 也使得盜版率無法降低。因此,建立正確的軟體使用認知與行為是目前降低盜版 行為的不二法門之一。 另外,從 BSA(2011)的調查中也可以發現,亞洲、東歐、拉丁南洲等地 區的盜版率居高不下,可能也與上述地區的國民生產毛額(Gross National Product, 簡稱 GNP)及貧富差距有關(Gopal & Sanders, 1998; Husted, 2000; Moores, 2004) 開發中國家的第三世界,需要靠新興的科技來追求進步和成長,因此,軟體的價 格就成為關鍵性指標。而 Gantz 和 Rochester(2005)則指出價格有時候不是這 些地區出現高盜版率的因素,反而是受到文化因素的影響,特別是在集體主義國 家,其文化在支持群體方面大過於個人方面,因此,彼此分享軟體、音樂或影片 就不足為奇。故了解哪些因素會導致人們開始使用盜版軟體,即可針對此因素進 4.

(15) 行策略分析,並建構較為嚴謹的使用規範或法律,可促進對於軟體使用的正向態 度。. 貳、 大學生對下載軟體行為的迷思 BSA 在 2003 年針對美國校園網路盜版的使用進行調查發現,學生通過下載 音樂的管道進行軟體下載,通常會使用網路下載音樂的學生多半也會下載盜版軟 體。超過 89%的學生承認他們從沒有為下載過的商業軟體付費過,同時超過 2/5 的學生表示他們通常使用 P2P 軟體中的檔案分享功能來下載商業軟體。另外, 從學生問卷中也可以發現,學校教授及行政人員對於盜版是錯誤的概念宣導不利, 只有 1/4 的學生認為盜版是錯的,同時也只有極少數的學生知道學校訂有反盜版 政策,14%的學生相信學校所訂的反盜版政策是有效的(BSA, 2003)。2005 年 BSA 再次針對美國校園使用盜版情形的進行調查,仍有超過 61%的學生從未為 下載下來的商業軟體進行付費動作,1/5 的學生認為盜版軟體是可以接受,1/4 不到的學生認為教授或學校職員並沒有積極的制止他們的盜版行為(BSA, 2005)。 而從我國的著作權民眾認知調查報告中可以得知,網路行為與年齡及上網頻 率有關,以年齡來看 25-34 歲最常使用網路進行各種活動,大學生的上網行為也 比其他年齡層的來得多樣化,例如聽音樂、看影片。而從侵權行為來看,最常發 生的侵權是非法下載音樂,近 6 成的民眾表示不會拒絕使用盜版,使用原因多半 為取得容易和親友間相互交流為多,取得管道則為網路下載及親友贈送為主,顯 示政府應對取得軟體的合法管道進行宣導,並強化民眾對於著作權的認識,並抱 持正確的態度,才能避免侵權行為的擴張(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0) 研究中也發現,大學生多半會使用盜版軟體,甚至不認為盜版行為是違法或 是社會道德不可接受的,同時,他們並不排斥複製正版軟體或是盜版軟體給他人 使用(Cohen & Cornwell, 1989)。此外,大學生還會為自己的行為找出合理的 解釋,他們接受了「智慧財產權小偷」的名字,但認為這樣的行為不會干擾軟體 盜 版 所 產 生 的 邊 際 效 應 , 或 是 考 量 行 為 背 後 的 道 德 根 源 ( Konstantakis, Palaigeorgiou, Siozos, & Tsoukalas, 2010, p. 283)。另一方面,很多盜版的產品與 正版產品的外觀或是功能並無太大的差異,因此,許多學生在安裝軟體時考慮的 是需要性,而不是正版與否。這種對電腦軟體的需求性導致學生對於盜版軟體的 5.

(16) 使用大多採取正向的態度,他們大多認為使用盜版軟體是可以接受的,因為這對 整體社會而言也是有利的(Lau, 2006)。顯示學生族群對於盜版軟體是倫理行為 還是非倫理行為有著迷思概念(Calluzzo & Cante, 2004),例如他們認為網路上 的一切都是開放給所有人使用、一切都是免費的以及所有教育使用都是合理使用 (fair use)(Chou, Chan, & Wu, 2007)。故多了解大學生對於軟體下載的原因, 越能找出其從事盜版行為的意向性,也才能夠從根本解決軟體盜版問題。. 參、 網路檔案分享的態度衝擊軟體使用行為 電子化產品往往擁有極高的商品成本以及很低的再製成本,它們也有著一種 與他人分享的公共善的特質,同時也不會剝弱作為產品所產生的效益,另一方面, 研究也指出,提高軟體價格會同時提高軟體被盜版的機率,這是因為人們往往傾 向盜用高價格的軟體而非購買(Bhattacharjee, Gopal, & Sanders, 2003)。學生認 為下載一首歌可以減少 10%(約 25 美元)的支出,而購買一張唱片可能要花到 70 美元,而轉賣一張盜版的音樂唱片大約可獲利 45 美元,故學生通常會認為下 載音樂是比較划算的,但研究也發現,越是暢銷的唱片越容易被下載,而真正喜 歡音樂的學生通常會下載音樂也會購買唱片(Rob & Waldfogel, 2006)。 另一方面,電影、音樂或任何電子商品的分享可以發生在任何有中心伺服器 或是分散式系統的工具中,而使用者往往只需要一個很簡單的檔案分享程式。最 普遍的例子就是使用者在網路空間中放置一個檔案後,其他人就可以以匿名的方 式取用。檔案分享對電影製作公司損害很大,數位的影音檔案傳播速度快但又不 致於影響了品質,同時電腦使用者分享及下載電腦影音的成本往往相當低廉,特 別是做為影音傳播及國際市場的美國,就成為被盜版最多的國家。另一方面,網 路上的分享行為主要受到匿名性的影響,很多把檔案放置在網路上的人不認為他 們的行為會損害到著作權所有者的權利(Waterman, Ji, & Rochet, 2007)。從電 腦使用者的角度來看,很多人認為在網路上下載或是分享影音檔案對於他們支持 的偶像或團體而言並不是一個問題,他們甚至認為這樣的行為是幫助偶像宣傳作 品(Chiou, Huang, & Lee, 2005),而非違法行為。更重要的是,大學生對於下 載軟體的行為並未感到害怕,他們相信自己不會因為盜版軟體而被逮捕,反而會 因為盜版軟體而感到快樂和興奮(Al-Rafee & Cronan, 2006)。. 6.

(17) 雖然很多大學都教導學生有關於不合法分享檔案的法律風險,制定禁止未經 授權的檔案分享的政策,或處罰有以上行為的學生,但其成效相當有限。2005 年美國唱片業協會(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簡稱 RIAA)的 報告指出學校忽略了檔案分享的風險,大量的檔案分享危及原先為了學術研究而 給予較大頻寬的學業學習,並帶來了無數的電腦病毒和木馬程式。因此,反盜版 聯盟,如 RIAA 及美國電影協會(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簡稱 MPAA)均要求大學監督大學生的網路活動,並處罰未經允許的檔案分享行為, 這解釋了盜版如何危害及浪費教育資源,顯示了數位化網絡的安全性形式,以及 頻寬的過度使用,MPAA 認為減少 P2P 檔案分享的行為對大學是有益的,特別 是在安全性和省錢兩者的考量上(Reyman, 2010)。. 肆、 國內對於軟體使用的期刊及博士論文仍為少數 受到世界各國開始重視大學校園中軟體使用情形之影響,目前國內的學者也 開始關注大學生軟體使用的行為,特別是影響軟體行為的因素,主要目的都在了 解何種因素會促使學生使用盜版軟體,或進行盜版行為(見表 1-1)。尤其在當 今網路頻寬都已大大提升的同時,上網下載音樂、電影及軟體等侵權行為也層出 不窮,而從實證資料來看,有上網下載行為者明顯高於沒有上網下載的人,同時 這些習慣在網路下載音樂或軟體者,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及認知通常也比那些 不上網下載者為高,亟需解決這樣的認知問題(鄭天澤、彭日欣,2005)。而從 影響個人盜版行為的因素來看,個人層次上可以從個人的態度、行為控制認知、 對軟體盜版的自我效能及行為的預期來分析,社會層次方面則從社會對盜版懲罰 的嚴厲程度、受到懲罰的機會及主觀規範來分析,結果顯示自我規範層次的道德 感對於個人的軟體盜版行為有重要的影響,一旦欠缺社會規範時,也就是感覺到 生活周遭的朋友都在使用盜版軟體時,個人的道德感有助於個人拒絕「從眾」行 的發生,故教育組織應提升個人的倫理道德(劉家儀、郭峰淵,2011)。另一方 面,許多研究從計畫行為理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簡稱 TPB)的觀點來 詮釋大學生的主觀規範、行為態度以及知覺行為控制等要素如何影響消費者盜版 行為,發現如果大學生感受到的規範敏感性愈高,購買盜版軟體的意圖就會降低, 而若是大學生能夠了解購買盜版商品對於整體社會經濟利益的損失過大或是此 等行為的非法性和風險性,購買及使用盜版軟體的可能性就愈低,此外如果盜版. 7.

(18) 軟體在功能或品質上都與正版軟體不相上下的話,購買或使用盜版軟體的可能性 就會越高(池文海、李宏仁、王智永、林憬,2010)。 林鴻南和廖則竣(2011)則認為除了 TPB 所列之態度、主觀規範及知覺行 為控制外三個因素外,應再加上知覺風險、軟體成本及道德義務三個因素,顯示 大學生對於軟體使用的態度主要受到知覺風險、軟體成本與道德義務的影響,且 相較之下,知覺風險對態度的影響最大,其次依序是知覺行為控制、道德義務及 軟體成本,但以態度、主觀規範和知覺行控制在預測行為意向時,其相對性會依 情境而產生變化,有時會呈現不顯著的結果。另外知覺風險只影響態度,對行為 意向卻沒有顯著的影響,顯示人在做決策時通常會預想行為可能產生的結果,若 評做行為可能產生負面的結果,在心態上就會傾向避免風險,若個人知覺某一行 具高度風險時,其對從事該行為的態度就會趨於保守。而若個人擁有更多資源、 知識和能力去取得及使用盜版軟體時,其使用盜版的意向性也會愈高,反之若個 人感覺到內部或外部的控制愈多,則使用盜版軟體的意向性也會降低,故設法培 養個人使用盜版的知覺風險將有助於降低盜版軟體的使用率。 另外也有研究從社會認知論提出軟體盜版倫理的心理構念,認為社會認知論 是行為研究非常重要的理論,特別是自我效能是規範個人行為之自律機制中最主 要的因素。從實證研究來看,個人擁有的資訊倫理知識與實踐之間存在落差,而 這種現象可能來自於使用者欠缺電腦使用的倫理效能,因此,提升電腦使用者的 倫理效能可能是彌補落差方法(許孟祥、郭峰淵、孫思源,2000)。而從消費者 倫理強度、風險認知及倫理認證因素來看,消費者購買或使用盜版軟體會受結果 嚴重性、社會共識、起訴風險、社會風險、倫理認知等因素影響,而降低使用盜 版軟體的意願(劉祥得,2005)。 陳鴻基、洪新原、張碩毅和陳韻如(2008)則針對我國和美國的大學生對於 軟體盜版行為進行跨國研究,結果顯示軟體盜版態度、不成文規範中的道德價值 和同儕壓力,也會對軟體盜版意圖有顯著的影響,二地學生的軟體盜版意圖明顯 受到個人道德價值和同儕壓力的影響,也就是說,無論在何種文化下,道德價值 對個人行為的影響力都有著深遠的影響,且同儕團體的行為與看法也與個人的行 為習習相關。而從成文規範來看,臺灣學生的軟體盜版意圖較受到法律規範的影 響,美國學生則受到學校校規的規範。此顯示了文化的差異,美國學生行為較會 受到倫理規範的影響,臺灣學生的行為較取決於法律規範。 8.

(19) 綜上所述,目前國內對於軟體使用的研究多以大學生為主,其原因主要來自 於大學生對於上網的知識和技能比高中生或成年人為多,另一方面,大學生的心 智較為成熟,同儕關係也比其高中生或國中生來得豐富,故前述之研究多以大學 生為主。其次,研究主題多半以軟體使用行為為討論之關鍵,無論是採用計畫行 為理論或是社會認知理論,多在了解到底哪一種因素會導致大學生使用或購買盜 版軟體,藉機引導學生獲得正確認知以降低不良行為的產生。 表 1-1 國內有關軟體使用之期刊論文(2000~2012) 年代. 作者. 論文題目. 2011. 林鴻南、廖則竣. 預測盜版軟體的使用:知覺風險、軟體成本、道德義 務與計畫行為理論之整合模式. 劉家儀、郭峰淵. 2011. 從自我約束力與社會約束力探討資訊科技人員之軟體 盜版行為意圖. 2010 池文海、李宏仁、 從計畫行為理論觀點來探討影響盜版軟體購買意圖的 王智永、林憬. 關鍵前因. 2008 陳鴻基、洪新原、 軟體盜版因素之研究:臺灣與美國學生之跨國比較 張碩毅、陳韻如 2005. 劉祥得. 2005. 鄭天澤、彭日欣. 我國反盜版政策之倫理決策模式研究 網路侵權行為與臺灣地區盜版率. 2000 許孟祥、郭峰淵、 自我效能在資訊倫理的應用:軟體盜版倫理效能量表 孫思源. 的建構與驗證. 而以關鍵詞「盜版」(piracy)在全國碩博士論文網進行搜尋,發現國內對 於軟體或是影音盜版的研究仍數少數,主要集中在經濟與法律層面上,如林秋芬 (2007)指出廠商常會藉著低所得消費者所帶來的網路效果,轉而對高所得消費 者定高價而獲得高利潤,軟體價格與廠商利潤會隨著罰金大小或盜版被抓到的機 率增加而增加,而盜版軟體的數量會隨著盜版成本增加而減少,但卻會隨著罰金 9.

(20) 增加而增加。另一方面,研究也指出強化查緝有效抑制盜版,例如增加查緝人員 編制,或加強對於盜版人的起訴,均能有效抑制盜版率(劉耀仁,2008);但一 味只是加強對於著作權的刑法強度,不一定能夠扼止盜版行為的發生,反而讓著 作權的公共利益受到箝制,特別是像文學、音樂與藝術作為公眾的基本元素,應 該獲得鼓勵,而不是限制,但目前著作權法對於重製問題的規範顯然是對此類作 品傳播的限制,顯見光以法律並無法解決軟體使用的問題,反而會造成新的社會 問題(蕭宏宜,2007)。隨著越來越頻繁的網路下載與分享的行為,特別是美國 在 2001 年對 Napster 分享 MP3 音樂案,判決 P2P 軟體違法,也使得如何防範 P2P 盜版的議題受到討論,希望能從法律的層面提出解決的方案(楊智傑,2006), 電腦病毒和盜版的問題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聯性也越來越高,而反盜版的風氣會 影響整體社會福利的變化,研究發現當反盜版的成效太超過時,將使得沒有能力 購買正版品轉而購買盜版品的消費者因為心理成本過高,而不敢購買盜版品,導 致盜版品退出市場,變成正版品獨佔市場,但此時的社會福利卻是最低,顯示在 反盜版過程中仍必須注意沒有能力購買正版商品的消費者(王宗民,2009)。 在市場定價策略方面來看,假設家用及企業市場均存在盜版情形下,企業市 場存在網路外部性將影響獨占廠商的遊說決策。軟體獨占廠商將配置較高的遊說 金用於遊說取締企業市場,並放任部分家用市場盜版。當獨占廠商面臨家用及企 業兩個市場均存在盜版的情形時,廠商將對兩市場採取差別取價,企業市場因為 配置較高遊說金導致較高的成功機率,加上網路外部性的因素,對軟體的淨效用 較高,獨占廠商在企業市場的定價一定高於家用市場(吳崇仁,2009)。而從社 會認知論的觀點來看,對於「認知關鍵多數」以及「個人的道德感」對於個人使 用盜版軟體的行為意圖與自我效能之影響,認為個人從過去的創作經驗追求個人 的發展,而不能從過去的創作經驗中提升個人的創造自我效能,而從過去的經驗 中提升個人的創造自我效能,即創造自我效能越高,則個人的軟體盜版倫理效能 也相對越高(劉家儀,2008)。 綜上所述,目前國內對於軟體使用的博士論文仍數少數(見表 1-2),且大 部分關注在如何從法律層面遏阻盜版行為的產生,或是如何藉由法律的保護提升 經濟層面,特別是政府對於反盜版風氣的建構,如何落實到社會生活中,同時, 這種反盜版的社會風氣又對整體經濟有何影響。但這些文章均未提及如何從盜版 行為中發現大學生是如何看待網路上的檔案或軟體分享,特別是在下載各種影音. 10.

(21) 商品時,如何確認其行為背後的理論與知識,以形成軟體使用的行為理論,如何 讓大學生能夠從中習得正確的道德知識,並強化知行合一的理念。 表 1-2 國內有關軟體使用之博士論文(2000~2012) 年代. 2006. 姓名. 題目. 畢業學校 國立臺灣大學. 楊智傑. 網路音樂侵權問題之法律對應模 式研究. 2007. 蕭宏宜. 數位時代著作權刑法的挑戰與因 應. 2007. 林秋芬. 盜版與有限負債. 國家發展研究所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 國立中央大學 產業經濟研究所. 2008. 2008. 劉耀仁. 劉家儀. 國立交通大學. 臺灣音樂著作盜版防制政策工具 之系統動態研究. 科技管理研究所. 從創作經驗與自我規範探討軟體 盜版之行為意圖. 國立中山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研究所 國立中正大學. 2009. 王宗民. 盜版、病毒與政府管制 國際經濟所. 2009. 吳崇仁. 網路外部性、軟體盜版與自由軟 體. 國立政治大學 國際經營與貿易研究所.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當越來越多的科技產品,如電腦、平板電腦及智慧型手機等,提供人們下載 更多的軟體和影音資料後,不可避免地,也就使軟體盜版的情形無法有效達到嚇 阻的作用,特別是在目前網路基礎頻寬是以光纖傳輸為主,大量縮短檔案傳輸的 時間,同時,越來越簡便的 P2P 程式也隨之越來越多,再加上個人部落格、臉 11.

(22) 書、推特等通訊軟體的發展,都讓軟體盜版的情形愈趨嚴重。因此,了解下載盜 版軟體行為背後的意向性,以及產生行為的知識信念等就變成目前教育最重要的 課題。另一方面,智慧財產權的理念隨著全球化的勢力,以及知識經濟的浪潮成 為目前網路下載行為最重要的規範,特別是在 1998 年美國通過《數位千禧年著 作權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of 1998,簡稱 DMCA),規定網 路服務業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簡稱 ISP)所經營之特定傳輸行為或提供 接觸網路資訊之服務,得成為侵害著作權之阻卻違法行為(章忠信,1999)。換 言之,以往在網路論壇、部落格等隨意轉貼文章、資料的情形隨著這項法案的通 過,而受到限制,間接影響軟體分享及使用行為。 此外,從 BSA 的調查中顯示,臺灣的盜版率從 2002 年的 63%到 2011 年的 37%(BSA, 2012),是目前為止,亞洲盜版率僅高於日本和新加坡的國家,而 此項數據顯示我國以擺脫以往被視為是盜版王國的形象,成為低盜版率國家之列。 但不少網友表示,盜版率的下降僅是表示不再有販賣盜版的情形(今日新聞電子 報,2011),許多網友真實的盜版率降低的真實情況是轉向網路下載,而非購買 盜版商品,顯示對於盜版的觀念已從購買實體物品,轉變為直接利用網路下載未 經授權的軟體、音樂、電影,特別是對於長時間浸淫於網路世界的大學生而言, 軟體下載的行為已取代了購買盜版光碟的行為,因此,了解大學生的軟體下載行 為有其必要性,同時也能針對此項行為進行課程與教學的規劃,以導正其行為, 使其日後在網路社會中能夠有良好的行為,以增進美好生活的理念。. 壹、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本論文之研究目的有以下幾項: 一、 探討網際網路的發展與智慧財產權理念發展的情形。 二、 了解大學生對於軟體下載行為之意向性。 三、 提出適用當代之軟體使用行為網路倫理課程。 總言之,本論文試圖了解大學生對於下載軟體行為的經驗與看法,理解他們 從事此項行為的原因與環境因素,同時,藉著分析其行為時了解其對於網路倫理 的看法,以備建構適合當代網路生活的倫理課程。. 12.

(23) 貳、待答問題 根據本論文的研究目的,為能了解大學生下載行為的真實情形,本論文提出 下列待答問題: 一、軟體下載對智慧財產權影響的程度:對智慧財產權的認知是什麼?覺得下載 軟體行為與智慧財產權的關係是什麼?如何評論自己的下載軟體行為和智 慧財產權之間的關係? 二、欲了解大學生下載軟體的經驗:如發生頻率有多高?如何使用下載的軟體? 用什麼方式下載?下載完的軟體如何使用? 三、欲了解大學生對下載軟體經驗的價值判斷:如哪些因素會讓大學生決定下載 軟體?通常用於哪些方面?認為自己的行為適當嗎? 四、欲了解大學生對學校網路使用規定的看法:知道學校網路使用規定嗎?此規 定對其下載軟體行為有何影響? 五、網路倫理課程對今日大學生是否有發揮正向積極的功能:對於學校開設的網 路行為有什麼看法?覺得這堂課對下載軟體經驗的影響為何?.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論文旨在了解大學生對於下載軟體行為的態度與信念,特別是在目前智慧 財產權高漲的時代,如何能夠建構一套符合網路分享與使用的行為準則是極其重 要的事情,特別是在知識經濟發達,各種知識產品更迭快速的現代社會,如何正 確使用網路上的各種軟體或資訊,同時,養成正確的智慧財產權的倫理觀念,是 當前社會對教育體系刻不容緩的要求,為達上述目的,本文試圖以現象學方法為 基礎,並藉由批判思考之過程,析論軟體使用之意向性,從而理解大學生軟體使 用行為背後的信念與態度。 以下簡述本論文之研究架構、方法與步驟。. 壹、研究概念架構 隨著電腦科技的快速發展,所有的知識產品均已數位化,而這些產品一旦進 入網路後,就能輕易地從一臺電腦傳輸至另一臺電腦中,數位複製現象使得資訊 13.

(24) 的傳輸變得更容易,但這樣的軟體使用行為無形中也對整個社會經濟造成極大的 危害,特別是依賴網路知識產品為生的發明者,往往會因為軟體盜版而失去其應 得之報償,故了解軟體使用行為背後的知識與信念,對於未來建構倫理課程系統 有其重要性,而為達此目的,本論文首先檢視目前國內外有關軟體盜版行為之文 獻,了解造成軟體使用之影響因素及原因,並分析智慧財產權背後的理論基礎, 特別是其與個人盜版行為背後的知識是否有抵觸或模糊之處,最後研提適用於網 路社會軟體使用之倫理課程,具體而言,本論文所談及的網路倫理概念所涉及的 各層面關係如圖 1-1 所示。. 圖 1-1 網路倫理之意向性涉及層面圖 PACT 意向性. 行為. 下載軟體的 態度. 軟體善用. 下載軟體 的信念. 網路倫理課程. 規範. 自我規範. 軟體濫用. 法律. 理性思考、情意關懷. 個人自我規範. 社會規範: 法律. 解蔽. 推廣與執行. 貳、研究方法 本論文採取之研究方法主要為現象學方法、批判思考法,並經由文獻分析理 解軟體使用行為之意義,以下分述之。. 一、文獻分析 本論文廣泛蒐集及閱讀軟體使用行為、智慧財產權等期刊論文及書籍,特別 是針對大學生軟體、音樂盜版等文章,藉以了解全球對於軟體使用情形,以及相 關學術理論文章如何看待大學生軟體使用行為,並從中析釐出影響大學生軟體盜 版的因素,以建立理論與研究工具的基準,作為後續研究的比較基點。 14.

(25) 特別目前對軟體盜版的期刊論文數量不少,同時多半是以大學生為研究對象, 藉由問卷方式蒐集影響學生軟體盜版行為的因素,以證明學生的盜版行為主要來 自於社會層面和個人層面。這些研究為本論文對於學生行為的外部理解提供重要 的資料來源,但卻無法解釋學生內部對於此種盜版經驗的解釋為何,僅能說明軟 體使用行為外顯化後對社會的影響,而不是學生個人內心反思與了解,但藉由分 析此類文章將可作為本論文之對照與檢證。. 二、現象學方法 現象學主要是關心人類對各種現象的經驗,包括日常生活所接觸的人、事、 物,及對日常生活每天發生的生活經驗,簡言之,現象學的研究目的是在描述並 闡明日常生活的世界,以擴充我們對人類經驗的了解(Dahlberg & Drew, 1997)。 Edmund Husserl(1859-1938)指出現象學是哲學也是方法,其主要是在澄清生活 世界的本質結構,透過意識活動了解世界如何被經驗,現象是一種意向性的活動, 是藉由知覺而展現自我,「轉向事物本身」是期待研究者能轉向那些被理論模型 遮蓋掉的現象,從而建立一個更為豐富,更貼近真實情況的現象。故從現象學方 法來看,軟體下載行為是個人在真實世界從事網路活動的一種行為,但行為背後 所指涉的理念與意識活動,往往只被簡單地描述成個人的心理意圖,而未曾真正 探究其與個人自身的環境、教育背景乃至個人對於網路倫理的規範,與對智慧財 產權的理念與法制的理解,故透過現象學的方法,能夠真正理解現象背後的認知 歷程。 為 了 分 析 此 一 現 象 的 認 知 歷 程 , 本 文 採 用 哲 學 家 Herbert Spiegelberg (1904-1990)提出了現象學方法的具體步驟,其中又以前三個步驟最能說明現 象與經驗的聯結,並且完整展現軟體下載行為的本質,茲說明如下(Spiegelberg, 1982, pp. 682-696; 梁福鎮,2006, pp. 71-72): (一) 研究特殊的現象 主要的目的在研究事物特殊的現象,在此一步驟下有三個操作方式,分別是 對現象的直觀保握;對現象的分析和對現象的描述。透過對事物的直觀可以避免 研究者過往所學習的理論帶出來的感官偏見,即使研究者不能進入研究對象的精 神世界裡,但透過觀察到的行為線索,仍然可以間接地和在有前提的情況下重建 現象,並驗證假設,因此,直觀是以一種虛懷若谷的態度接受現象的原貎。藉由 15.

(26) 現象學的分析可以區分現象的諸成分以及考察它們和臨近現象的關係和聯繫,現 象學的分析不僅是語意上的分析,更要理解行動與真實的關聯性,最後進行現象 學的描述,其功能是作為研究者自己對現象的實際體驗和可能體驗的可靠性指導, 並提供通向現象本身不會引起誤解的路標。 因此,想要了解目前學生下載軟體的情形,首先就必須先摒棄對於網路下載 的成見,僅當其視為是大學生網路活動現象之一,並由訪談過程的描述中分析出 影響的因素,了解行為背後的本質等,以做為後續步驟的依據。 (二) 探討普遍的本質(本質直觀) 主要目的在歸納出特殊現象的普遍性質。Husserl 把這種觀念的存在方式說 成是超驗主體性的另一個構成成就,因此它依賴於超驗主體性。Spiegelberg(1982, p. 698)借由 Husserl 的理念提出其看法,認為這個方法就是將一些特殊的現象根 據它們相似的順序排成一個序列,並觀察這個序列,將某些現象集中在一起做為 一連串現象中的結點或是頂點來突顯其核心。依此方法,根據下載的經驗,將所 有的類似經驗(包含認知及情緒)排列在一起,找出這些經驗的相似點,形成一 個主題,即是本質直觀。 (三) 理解本質間的基本關係 主要目的在探討本質間的關係,可能是本質內的關係,也可能是幾個本質間 的關係。Spiegelberg 指出要達成這個方法就必須通過 Husserl 所說的想像變換, 這種建立在想像變換上的洞察被稱做是本質的洞察,它所涉及分析不是詞項,而 是詞項所代表的事物,為了達成這個本質洞察,就必須依賴經驗,這種經驗使我 們對於現象之間的聯結有一種結構上的理解,以致於我們可以將一種現象與另一 種現象區分開來,而不需要依賴數目的重複。意即我們應該利用經驗來對下載行 為的現象進行分類,而分類的依據不是語言而是下載行為的動作或研究對象的描 述。 (四) 觀察現象呈現的方式 主要目的在於從不同的角度觀察現象呈現的方式,以正確地掌握事物的本質。 因此,對於下載行為的描述可以從不同的觀點來呈現,例如分析的時可加入其他 人的觀點,或是從不同的時間點來看下載行為的變化。 16.

(27) (五) 觀察現象在意識中的構成 主要目的在分析現象如何在意識中構成,Spiegelberg 指出依 Husserl 的看法, 人類都具有意識作用,能夠經由意識作用認識到內在和外在的事物,且意識具有 意向性,能夠統合意識作用和意識對象。而對構成的考察只在確定現象在我們的 意識中規定其自身且具體化的方法。根據這個方法,我們可以將下載行為的現象 歸納出幾個面向,同時形成一個有意義的結構,以了解下載軟體的關鍵因素。 (六) 存在信念的存而不論 主要目的在於應用存而不論的方法,幫助我們去除偏見,在理性客觀的態下, 探討現象的本質。Spiegelberg 認為 Husserl 主要是以數學中加括弧的概念來比喻, 我們應該將日常經驗的現象與素樸或自然的生活分開,儘可能充分且純粹地保持 現象的內容。從此方法觀之,下載軟體的經驗也應保持其完整性,儘量避免用理 論的觀點來進行分析,或是落入習慣的窠臼,而忽略了學生下載行為背後的理 由。 (七) 詮釋現象的意義 主要目的在詮釋現象中所存在的本質。這個方法是根據前面六個方法所得到 結果,進行解釋。它不僅是解釋性的推論,而且有揭蔽的作用,以作為理解問題 本質的重要觀點。而藉由此步驟,對於學生下載的行為能夠確實掌握其行為現象 背後的本質,才能掌握真正促使其產生如此行為的原因,導向軟體擅用行為的產 生。 綜上所述,本論文採用現象學的方法主要是為了探索大學生下載盜版軟體的 真實經驗,藉由前述七種方法找到影響個人下載行為的原因,並透過其對於智慧 財產權的理解與作為,找到網路倫理課程的依據,促使課程實務能與日常生活產 生聯結,以導正其下載行為。. 三、批判思考法 批判性思考係指一位具有自主性自律者,其心靈所從事的辯證性活動。此辯 證性活動包括質疑、反省、解放及重建的心靈活動,旨在使人類生活更具合理性。 簡言之,就是透過辯證式之思維,讓舊有的或現存的理性,得以因質疑而重新獲. 17.

(28) 得檢視與反思,同時修正、駁斥或重建不合理的知識和信念,使其朝向合理化前 進(溫明麗,1997)。 另一方面,網路社群中的每個人都必須遵守網絡社群的規範,甚至自我規範, 否則網絡社群的學習型組織功能,也將因為網絡倫理的破產而瓦解,其行為規範 並非純粹法律得以規範,仍須重建個人對社群倫理的意識,因此,網絡倫理應該 兼顧科學的客觀性和主觀的價值性。而網際網路的科技發展不應與人類的精神文 明衝突,尤其是從法蘭克福學派的觀點來看,科技是人類文明的產物,是人類理 性的具體證明,但若是人類沈迷於科技所帶來的快速感與無時無刻連繫感,即成 為科技的宰制,反而對整體社會的發展造成阻礙。故為避免此種科技的宰制,應 發揮倫理規範的功能性,使人們能自律地悠遊於網路社會(溫明麗,2006)。為 達成此一目標,特別是讓人們可以自由且自律地下載各項網路資源,並且能夠判 斷網路世界中的各項資訊之真假,及個人行為是否合乎理性,就必須藉由批判思 考,在教育的過程中分析各種網路社群活動,如下載檔案、使用各種網路文章或 資訊,都必須建立在個人自主與網路社群的誠信之上,而透過課堂上的批判與質 疑,才能真正建構符合網路社會多元價值的倫理規範,導正下載行為,建立一套 軟體使用的價值內控系統。. 參、研究步驟 本文基於軟體盜版行為已成為社會重要議題,特別是在目前國內智慧財產權 意識高漲,同時對於智慧財產權法制規範愈趨完整的情形下,對於軟體盜版行為 的執法也愈來愈嚴格。因此,了解學生為何會盜版,如何讓他們理解盜版對社會 整體經濟造成的衝擊,以及教育場域如何面對軟體使用的正當性和合理性,也就 成為一個刻不容緩的議題。故本論文首先將根據從網路及新聞中的各種軟體盜版 行為中提出具體的研究問題與目的,並蒐集軟體盜版、電腦倫理及智慧財產權等 相關文獻進行分析、歸納與論述,主要分為影響軟體盜版的因素,智慧財產權理 念的轉變,以作為整體網絡環境背景的說明;其次,根據前述之理論與實徵研究 的基礎,編製軟體使用行為訪談大綱,進行學生軟體使用行為意向性的探討;復 次,藉由訪談過程了解受訪者軟體使用盜版的知識、信念,對校園規範、智慧財 產權法的理解,以及個人軟體盜版的自我剖析,歸納出大學生軟體盜版行為的意. 18.

(29) 向性,並藉以提出具批判性之網路倫理課程元素,以及教學方式,以建構適應網 路社會的行為規範。茲以圖 1-2 呈現本論文之研究步驟。. 19.

(30) 圖 1-2 研究步驟圖. 確立研究目的 提出待答問題 進行軟體盜版、網路倫理、智慧財產權等 文獻分析 了解受訪 者軟體盜 版的知 識、信念 對校園規 範、智慧 財產法的 理解 個人軟體 盜版行為 的自我剖 析. 智慧財產權內容的發 展. 影響軟體盜版的因素. 編製軟體使用訪談大綱,進行訪談 預試 專家效度 進行訪談 進行現象學分析理解軟體使用經驗 描述、詮釋及批判軟體使用經驗 歸納研究發現 提出結論與建議. 20.

(31) 第四節 研究對象、範圍與限制 本文主要之目的在了解大學生軟體使用行為之意向性探究,研究對象就是大 學生,故針對研究對象的選擇及面臨的限制,說明如下。. 壹、研究對象 目前有關於數位盜版的研究對象主要都以大學生為主,主要原因在於現今的 大學生熟悉位數位環境,著名的網路青少年研究學者 Don Tapscott(1947- )特 別指出,21 世紀的青少年靠網路連在一起,同一時間做很多事,獨立自主,卻 很注重同儕。他們上傳和下載,掛網和聊天,喜歡設計和張貼,卻沒有學習怎麼 分析複雜的文字,把事實記在腦子裡,理解外交政策和決定,從歷史中汲取教訓, 或僅僅只是拼對字(羅耀宗、黃貝玲、蔡宏明譯,2009)。這群被稱為是 N 世 代(N Generation)的孩子,習慣網際網路就像習慣電冰箱,而和同儕在網路分 享他們所能找到的最新、最有趣的事情,幾乎已成為生活的一部分。他們習慣在 網路上搜尋各項協助與資源,也因此被視為是軟體盜版最關鍵的族群。Eli Cohen 及 Larry Cornwell(1989)的研究中指出,大部分的學生認為盜用軟體的行為是 沒有問題的,而且他們覺得盜用已是常規性的行為。Sameer Hinduja(2003)則 指出學生的盜版行為會在很多方面使大學受到傷害,例如軟體出版商常對學校提 出妨礙搜尋偷竊軟體的訴訟,及學校名譽因學生盜版而產生負面影響。更重要的 是,一旦學生在學校內的不法行為未受到處罰,其將會帶著此錯誤行為進入社會 中,就更難阻止其錯誤行為。因此,Hinduja 認為學校是一個引導及強化倫理價 值的地方,為使學生能夠真正理解數位盜版所帶來的傷害,故以大學生為探究對 象有其必要性。 而從性別的觀點來看,平均來看,男性比女性更喜歡藉由檔案分享的方式來 取得音樂或軟體,並且在其所蒐集的音樂或檔案中極高比率是藉由檔案分享而獲 得的(Al-Rafee & Cronan, 2006; Chiang & Assane, 2008)。有研究認為年齡越大 的學生越喜歡盜版軟體(Husted, 2000),但也有研究認為年紀輕的學生比較會 從事軟體盜版,因為他們的自我控制能力尚未完全成熟(Holsapple, Iyengar, Jin, & Rao, 2008),因此,選擇以大學生為研究對象有其必要性,因為他們心智年齡 較高中成熟且穩定,同時他們在行為決策的過程中也比較具有自主性,較少受到. 21.

(32) 家庭或是師長的影響,而且他們對於社會規範或是校園規範的理解與認知也較其 他年齡層的學生來得豐富,並且能夠進行自我行為與經驗的反思,較易取得來自 其生活世界的行為深層意義,取得的資訊能更貼近真實的生活世界。. 貳、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論文主要在了解大學軟體盜版行為,但盜版行為的發生並不限於網路,實 體世界裡也常發生盜版行為,如大學校園中最常見的盜印教科書、複製 CD 等, 這些盜版行為主要是以實物狀態出現在實體的生活世界裡,其行為的產生需藉著 實物而發生,所帶來的風險也比較高,很多大學生在考量到風險與便利性問題後, 較少發生此種盜版行為。但網路盜版行為不同,其主要盜版的事物是非實體性的, 而且有時被發現的風險較少,傳輸速度也快,故雖然政府或學校已大量宣傳反盜 版行為,但仍有大多數的學生進行軟體盜版,此即為本論文主要的研究範圍。 另一方面,研究軟體盜版牽涉到個人的道德認知,若以問卷方式進行軟體使 用行為的意向性調查,雖然容易取得大量資訊,可以佐證目前國內外研究的方向, 但容易陷入社會期望偏誤的情況,而無法得知真實世界裡軟體盜版行為真實的面 貌,本論文採取質化研究,藉由訪談過程讓受訪者理解自身行為的意義,以及反 思行為背後的結果,能夠深層理解大學生軟體盜版行為背後的價值認知和理念, 但囿於人力及時間的限制,不能採取大範圍的樣本取樣,同時也無法推論至國外 的情況則是本文的限制。. 第五節 名詞釋義 為了使本論文的研究範圍能更明確,先針對幾個重要名詞進行解釋。. 壹、大學生 大學生在研究智慧財產權最重要的代表群體,他們多半具有嫻熟的技術,對 音樂、軟體或是影像等娛樂性產品的需求高,且其為低平均收入群族,以平均來 看是,是網路高盜版率的族群(Chiang & Assane, 2008),故常成為下載軟體行 為研究的主體。本論文所指大學生係指在國立公、私立大學就讀之學生,其身份 包含一般生(含夜間部),外籍交換生,短期語文進修學生等,但不含社區大學 22.

(33) 之學生。其中一般生是指就讀於一般大學或師範大學之學生;師資生是指就讀於 師範大學且取得修讀教育學程之學生;外籍生係指持外國護照就讀於本國之大學 之學生,包含短期語文進修之學生;科技生則是指就讀於國內科技大學之學生。 範圍包含大學一到四年級學生及研究生,均為本論文所定義之大學生。. 貳、網路倫理 倫理主要是探討人類行為的對與錯、公正與否、適當與否以及是與非的問題, 倫理規範(code of ethics)則是由經驗、實踐及評量而形成及塑造,在生活情況 中常使我們面臨對與錯、好與壞的兩難情境問題,同時也是人際與群體之間共同 遵守的行為準則,其與法律相似,均是經過公共認定的理性過程,是維護社會秩 序,促進社會和諧的工具(朱家榮,2010)。而隨著越來越多的電腦使用者加入, 電腦網絡被一種無形的聯結整合在一起,透過電腦使用者所形成的虛擬網絡,主 要是依賴電腦使用者彼此之間的互相信賴(mutual trust)所形成的一種草根式 (grassroots)聯結的網路社群,此社群主要是以基層使用者為主體,同時給予社 群中的使用者同等的機會,陳述他們的意見或心聲。故電腦網絡的管理與決定權, 與傳統社會不同,是掌控於這些基層的使用者身上,換言之,網際網路的使用者 都有權利與義務,貢獻自己的智慧與意見,以形成新的網絡社會的價值與規範(吳 齊殷, 1998)。但此種網路社群的安排同樣給予網路使用者誤用乃至濫用網路自 由空間的權利,網路倫理議題由此而產生,Richard O. Mason(1986)特別指出 四項網路倫理的議題: 一、 隱私權(privacy):關於個人,什麼資訊是我們應該透露出來的?在什麼 條件下該透露出來?什麼資訊是可以由我們嚴格保存別人無權干涉的?網 路時代下的隱私權主要受到兩股勢力的威脅,其一是資訊或電腦科技的急 速成長,電腦大大提高了監控、傳播、計算、存取之能力;其二是潛在的 威脅,來自於資訊在各項決策中越來越具有價值。簡言之,即蒐集、處理 與散布個人隱私資訊時,所必須尊重的隱私權問題。 二、 精確性(accuracy):誰必須負責管理維護資料的正確性、真實性與精確性? 誰須對資料的錯誤負責呢?當有人因資料錯誤而受害時,誰必須負起補償 或賠償的責任呢?資訊的精確與否對我們的生活產生極大的影響,特別是 提供錯誤資訊的一方若處於較有利或較有權力的地位的話,情形會更明顯。. 23.

(34) 簡言之,即資料提供者供應準確資訊給使用者,以做成重大決策的義與權 利。 三、 所有權(property):資訊系統之研發,一開始可能要花上大筆研發費用, 但一旦完成後,資訊本身卻很容易重製,這使得資訊產權的保護,遠比實 物產權來得困難。燒錄機的普及,再加上網路之運用,使得侵權問題日益 嚴重。此外,人工智慧中的專家系統,它吸引了專家或知識工作者的知識 而形成,到底屬於誰的財產?是各專家與開發公司共同所有,或僅屬於出 錢開發的公司?簡言之,即利用、傳播與重製資訊產品的權利與義務。 四、 近用權(accessibility):在談到資訊的近用時需有幾項前提,首先,個人 要有處理資訊的能力;其次,需擁有或能接近、使用取得資訊的技術設備; 復次,要有經濟能力為所取得的資訊付費。簡言之,即對於資訊的讀寫權 利與資訊資源的掌控權等問題。 以上四項倫理議題是目前談論網路倫理時最常被提出討論的部分,而如同其 他科技一樣,網路也如雙面刃,在網路世界站站相連的情況下,各類網路圖片、 文字、聲音和影像等資訊,通過網路的串連,可以快速的散播及擷取,目前網路 上有數以千計的網站,將各式各樣的資訊蒐集、彙整及散播,某些網站的設置可 能立意良善,但卻讓有心人有機可趁從事不法的事情,導致他人的權利受損,都 是目前網路倫理急需處理的問題。 而為兼顧倫理規範的理性和情性,本於「科學向善」的理念,溫明麗(2006) 特別提出 PACT 倫理規範模式以做為網絡倫理的應用,其中「P」指隱私權 (privacy),「A」指自主性(autonomy),兩者代表倫理的理性核心價值;「C」 代表關懷(caring)),「T」代表誠信(trust),兩者偏重倫理的情感層面,四 項規範的內涵如下: 一、 隱私權:網路中的隱私權除了具體財產外,還包含抽象的精神層面所有權, 此有所權即是智慧財產權。當一個人的隱私權受到威脅時,生活的安全感 也會消失,網路社群中的隱私權代表人際相處的負責態度與道德的可信賴 程度,特別是在資訊分享的時代,個人或團體的資訊皆需要保護與包裝, 故網路隱私權的維護是人類理性啟蒙的展現。易言之,網路資訊中的隱私 權部分不僅需以法律作為其保護的基礎,更需要個體自主性的彰顯,使其 確實發揮功能。 24.

(35) 二、 自主性:自主性是自己對自己的要求,也是自己對己身行為的斷,並自我 要求履行社群生活的義務。自主性是理性倫理法則行為的基礎,也是理性 倫理的必要條件。以下載行為而言,個人必須自我判斷其所下載的資料來 源是否可靠,其行為本身是否違法,分享的過程是否傷害其他人的權益, 有沒有違反《著作權法》的使用範圍。因此,若要建立一個符合網絡社群 的倫理價值,個體的自主性就必須與時俱進,透過不同價值的多元對話, 重塑網路倫理規範。 三、 關懷面:網路社群的匿名性是網路社群得以自主發展的契機,任何階級的 人藉由匿名性的作用均可在網路上暢所欲言,因此很容易造成網路資訊的 濫用及誤發。因此,關懷面要求「將心比心」的情意層面,在網路社群中 均是陌生人的環境中,更能發揮其德行發展的功能。一旦我們能夠以理解、 包容的心態面對網路社群中的各種下載行為,設身處地為各種軟體、檔案、 文件的創作者設想,自然而然就能減低盜版行為的產生,而使更多人的權 益獲得保障。 四、 誠信度:誠信有助於人與人之間友誼的穩定性,誠信原則的彰顯應在不熟 悉的人和事物上,而非限定於熟悉對象的關係中,特別是網路社群中均是 個人「最熟悉的陌生人」,社群中的個人可能天天在網路上「相見」,但 現實中卻從未見過,因此,如何讓網路社群中的個人都能以誠相待,是網 路倫理的重要課題,尤其是面對各式各樣提供各種資源的網站,每一個網 站都標榜是作為學習與分享資訊之用,但這些網站所提供的資訊或檔案是 否合法,有沒有違反著作權或是有沒有被植入惡意程式,並不是每個網路 使用者均能覺知的,故若是不能以誠信度為其行為的原則,對於網路倫理 規範的建立就可能崩於一潰,無法適用於網路社會。 綜上所述,網路倫理的範圍牽涉甚廣,從網路社群、電子商務、電子郵件、 個人資訊與安全等均屬於網路倫理談論之範圍,為使本論文能夠精確進行,本論 文所指涉之網路倫理僅限縮於數位智慧財產權的論述,特別是數位資訊的複製與 傳播,並以前述四項原則作為分析的架構內涵,作為日後談論下載軟體行為規範 課程之用。. 25.

(36) 參、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簡稱 IPR)的觀念從中世紀開始即 產生,主要係指由人類智力成果組成,如原創音樂、詩歌、小說、發明或產品等。 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 WIPO) 的定義,智慧財產權是一種權利,尤其是指在工業、技術、文學和藝術領域的腦 力活動所具有的權利(Forester & Morrison, 1994, p. 57)。其內容包括:文學、 藝術及科學之著作;演藝人員之演出、錄音物以及廣播;人類之任何發明;科學 上之發現;產業上之新型及新式樣;製造標章、商業標章及服務標章,以及商業 名稱與營業標記;不公平競爭之防止;其他在產業、科學、文學及藝術領域中, 由精神活動所產生之權利。簡言之,智慧財產權是指各國為了保護人類精神活動 成果,而創設各種權益或保護規定的統稱,這些由法律所創造出來的權益,也被 稱為是「無形財產權」或「無體財產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3)。 而著作權則屬於前述定義中所提到的「文學、藝術及科學之著作」及「演藝人 員之演出、錄音物以及廣播」的部分,屬於智慧財產權的一種。國際間最早且重 要的著作權公約是《保護文學及藝術著作之伯恩公約》 (The Bern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 1886)簡稱《伯恩公約》(Berne Convention),雖然少數國家如美國對於《伯恩公約》並不熱衷,但仍有法國、 比利時、義大利、德國等 10 個國家簽署此項公約,而此項公約最重要的宗旨是「 共同希望以有效之方法儘可能一致地保護文學及藝術著作作者之權利」(章忠信, 2003)。目前我國的著作權法定義,著作是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 範圍之創作,著作權係指保護「文藝性」創作或是文化創作的主要方式,也是其與 智慧財產權不同之處,例如電腦滑鼠屬於「實用性」精神創作,故不會以著作權來 保護,比較適合以「專利權」保護;而張大千的水墨畫、張愛玲的小說等文藝性質 濃厚的創作,就會以著作權來保護(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13)。 在校園中,在著作權更是與行政、教學及研究活動關係最密切的智慧財產權, 如行政人員使用電腦軟體,必須取得合法的授權;老師的上課內容若引用他人著 作,須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老師或學生的授課或報告內容,屬於語文著作,學 校發行各種學術期刊,必須要將作者的著作授權處理妥當(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2013),顯示智慧財產權與人類精神生活習習相關。. 26.

(37) 而網際網路興起後,對傳統著作權法產生重大之挑戰,特別是各項電子設備 如光碟機、掃描器或是錄音程式的發展完善後,不僅容易大量重製著作,而作品 一旦數位化後,透過網際網路的散播,馬上可以傳送給數以億計的對象,造成網 路侵權的問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04),使得智慧財產權在網路倫理中探討 中越發重要,也引發學界及法界對於智慧財產權的熱烈討論。. 肆、意向性 意向性(intentionality)是一般體驗領域的一個本質特性,因為一切體驗在 某種方式上均參與它,其是在嚴格意義上說明意識特性的東西,而且也是把整個 體驗流稱作意識和意識統一體。從現象學的觀點來看,這種體驗是一種觀念直觀 (ideation),而這種直觀為現象學提供了一種意向性經驗或行為的現象學觀念。 Husserl 指出意向性不同於心理學的描述性的經驗,現象學是一種排除經驗科學 的統覺和其設定,而是根據其純粹的體驗組成來接受被內部經驗到的東西,或是 以其他方式被內部直觀到的東西,將它們視為觀念直觀的實例,換言之,現象學 的描述是一種觀念科學的明察,而且還是一種純粹明察,不帶任何經驗,只對體 驗的對象進行分析與描述,而這種要求就是現象學的本質有效性。如此一來,意 向內容本身就具有三個概念:行為的意向對象、它的意向質料(與意向品質相對) 及它的意向本質(Husserl, 1970, pp. 576-578)。 而根據 Spiegelberg 對於 Husserl 意向性看法進行整理,並歸納出意向性具有 四種特徵(1982, pp. 98-99): 一、意向的客體化:意指意向把作為意識流的主要組成成份的材料歸於「意向 的客體」(intentional objects)(Spiegelberg, 1982, p. 98),而意向的客體 只有通過感覺材料,意向的功能是解釋這些材料。Spiegelberg 指出 Husserl 認為不能把意向關聯看成一種簡單的關係,而是要看成是一複雜的結構, 其中材料被視作原料,並結合到總體對象上,而此一整體的對象又構成全 部指向的端點(Spiegelberg, 1982)。而從 PACT 的規範來看,此一客體化 即涉及隱私權的部分,也就是大學生如何看待智慧財產權,如何處理相關 智慧財產權的運用及保存,都涉及到大學生將理性啟蒙的能力運用於下載 軟體的智慧財產權的展現上。. 2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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