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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對象

依據前述之研究目的與研究架構,本研究所採用之研究方法為問卷調查法。

本節係針對問卷調查之研究對象及抽樣方法加以說明如下:

壹、母群體分析

研究者為研究國小融合教育班教師教學困擾與支援服務需求關係,本研究之 研究對象以屏東縣公立國民小學105學年度之正式教師為母群體,總計3168人。

分層標準以屏東縣目前166所公立國小的班級數來分配,以12班做為基本標準,

可分為:12班以下、13-24班、25班以上,共分為三層。依據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全 球資訊網公布之屏東縣105學年度國民小學核定班級數資料,12班以下學校有119 所,13-24班的學校有35所,25班以上的學校有12所,總計國民小學學校數有166 所。

貳、正式樣本分析

本研究的調查對象為屏東縣公立國民小學之正式教師,以下就抽樣方法及樣 本資料分析,說明如下。

一、抽樣方法

本研究以全屏東縣 5 大視導區 166 所公立國民小學之 3168 名正式教師為調 查對象,受限於人力、物力等因素無法全面性普查,為了研究的方便與顧及樣本 的代表性、學校地區與回收率,本研究以「學校規模」為分層標準,採用分層叢 集抽樣的方式來進行抽樣。分層的方式是依據屏東縣政府教育局資訊網站 105 學 年度的統計資料,以及班級數量來區分。共分為 12 班以下為小型學校、13 到 24 班為中型學校、25 班以上為大型學校等 3 層面。

Neuman(2003)指出母群大小與抽樣比例有關連性,母群小則抽樣比例要高 才有準確度,母群大則樣本抽 10%即可。Sudman(1976)分析地區性研究,平均 樣本數大小應在 500~1000 人之間;吳明隆(2014)認為一般母群體,小區域型 研究,抽樣樣本數 300~500 位較為適合。因此本研究樣本數以 400 人為估計,按 照視導區分布與學校規模,分別抽出 12 班以下學校有 32 所、每校 6 人,13-24 班的學校有 9 所、每校 15 人,25 班以上的學校有 5 所、每校 18 人。不同學校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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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抽樣數與教師樣本數如表 3-1 所示:

表 3-1

屏東縣 105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分層抽樣教師人數統計表

學校規模 12 班以下 13-24班 25 班以上 總計

學校數 119 35 12 166

教師人數 1500 968 700 3168

學校抽樣數 32 9 5 46

每校教師抽樣數 6 15 18 39

抽樣教師人數 190 123 89 402

由表3-1可知,屏東縣之學校規模12班以下學校抽取190名、13-24班學校抽取 123名、25班以上學校抽取89名,共抽取402名教師進行問卷調查。而本研究依研 究樣本數共發出417份問卷,回收395份,回收率94.7%,其中經檢核剔除漏填無 效問卷5份後,有效卷數共390份,有效回收率為93.5%。正式問卷寄發學校名稱、

數量及回收情形彙整如表3-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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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續)

13 至 24 班

瑞光國小 15 13 87% 13 0 100%

潮州國小 15 15 100% 15 0 100%

復興國小 15 15 100% 15 0 100%

高樹國小 15 15 100% 15 0 100%

信義國小 15 15 100% 15 0 100%

公館國小 15 14 93% 14 0 100%

勝利國小 15 15 100% 15 0 100%

社皮國小 15 11 73% 11 0 100%

東寧國小 15 15 100% 15 0 100%

25 班 以 上

仁愛國小 18 18 100% 18 0 100%

崇蘭國小 18 18 100% 17 1 94%

忠孝國小 18 18 100% 18 0 100%

鶴聲國小 18 18 100% 18 0 100%

內埔國小 18 18 100% 17 1 94%

合計 46 417 395 95% 390 5 98%

二、有效樣本資料分析

本研究以屏東縣正式國小教師為研究對象,以下將有效研究樣本受試者的基 本資料做綜合分析,並整理如表 3-3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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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年齡

年齡 30 歲以下的教師共 17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4.4%;31-40 歲的教師共 85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4.8%;41-50 歲的教師共 240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61.5%;

51 歲以上的教師共 4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2.3%。

(三) 最高學歷

一般大學畢業的教師共 71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8.2%;師範院校畢業的教 師共 81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0.8%;研究所以上畢業的教師共 238 人,佔全部樣 本數的 60.0%。

(四) 教學年資

服務年資 10 年(含)以下的教師共 33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8.5%;服務年資 11-15 年的教師共 90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3.1%;教學年資 16-20 年的教師共 115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9.5%;教學年資 21 年(含)以上的教師共 152 人,佔全 部樣本數的 39.0%。

(五) 特教專業背景

未曾修過特教三學分或特教知能研習不足 5 小時共 122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57.4%;曾修過特教三學分或特教知能研習 54 小時以上共 224 人,佔全部樣本數 的 57.4%;特殊教育輔系或雙主修共 5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3%;學士後特教學 分班共 1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4.6%;特殊教育系(所/組)畢業共 21 人,佔全 部樣本數的 5.4%。

(六) 學校規模

任職於 12 班(含)以下學校的教師共 14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38.8%;任職 於 13-24 班學校的教師共 13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36.2%;任職於 25 班(含)以 上學校的教師共 95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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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任教學校特教人力設置

任教學校有特教組及資源班設置的教師共 113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9.0%;

任教學校只有特教班設置的教師共 3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0.8%;任教學校只有 資源班設置的教師共 166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42.6%;任教學校只有巡迴輔導教 師設置的教師共 108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7.7%。

(八) 身障學生教學經驗

首次擔任融合教育班教師共 57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4.6%;之前曾有擔任 融合教育班教師之經驗的教師共 333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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