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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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採用模糊德菲法,以精熟校長領導領域與豐富實務經驗之專家小組 作為研究對象,並在進行正式模糊德菲法問卷之前,實施適切性評估專家問 卷,以下先界定本研究的母群範圍與樣本的取樣原則,再加以說明適切性評估 專家問卷與模糊德菲法專家小組之研究對象。
壹、 母群範圍
本研究所實施之適切性評估專家問卷與模糊德菲法專家小組的母群範圍皆 需要包含擁有豐富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領導領域專業之學者專家,以及具有豐富 實際學校領導經驗之北部地區公私立高中職校長。
貳、 取樣原則
德菲法係針對研究議題以問卷調查的方式徵詢並整合學者專家的專業經驗 與意見,因此在取樣方式方面不宜採取隨機抽樣之方式,而是以一定原則篩選 適合樣本之立意抽樣為佳(吳雅玲,2001;張紹勳,2012)。本研究之目的在於 建構北部地區高級中學校長關係領導指標與權重,因此在專家小組人選的選擇 上,需邀請熟悉學校行政領導領域之學者專家以及擁有北部地區高中職實務領 導經驗之校長,以下為本研究專家小組之取樣原則:
一、學者專家方面
(一)教授學校行政領導相關課程之大專院校學者
(二)曾撰寫校長領導相關研究專書或論文者
(三)具備學校行政領導領域與實務經驗相關知能者 二、高級中學校長方面
(一)學者專家推薦,具有豐富領導涵養與實務經驗者
(二)對校長領導之研究有興趣與熱情者
(三)學校領導能力受肯定者
(四)具備碩士以上學歷,在北部地區高級中學校服務任期滿 2 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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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適切性評估專家問卷
本研究適切性評估問卷調查對象分為學者專家與高級中學校長兩個部分,
學者專家部分邀請符合上述原則之學者,共計 4 名;高級中學校長部分邀請人 數共 4 名,總共 8 名,進行指標題目的適切性評估。下表 3-1 為本研究適切性 評估專家問卷匿名名單。
表 3-1
適切性評估專家問卷名單(依姓名筆劃排序)
學者專家部分(共 4 名)
姓名/職稱 服務單位
陳○○教授 某國立大學教育學系
蔡○○研究員 某教育研究機構
賴○○副教授 某國立大學教育學系
謝○○教授 某國立大學教育相關學系
高級中學校長部分(共 4 名)
姓名/職稱 服務學校
李○○校長 某臺北市立高級中學
馬○○校長 某臺北市私立高級職業學校
陳○○校長 某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陳○○校長 某臺北市立高級中學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肆、 模糊德菲法專家小組
在模糊德菲法專家小組的選定方面,首先需要決定專家小組的人數,綜合 相關學者對模糊德菲法專家小組人數之意見,認為專家小組人數應在 10 人以 上,15 人以下為佳(Adler & Ziglio, 1996; Reza & Vassilis, 1988),又參照 Lu (1992)之觀點,認為若專家小組之同質性較高,則建議將人數控制在 15 到 30 人之間,而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均對校長領導領域具有相當程度的理解,因此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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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述之意見,研究者將樣本數設定為 15 人。符合上述取樣原則之學者專家部 分共計 5 名;公私立高級中學校長部分共計 10 名,做為調查對象。下表 3-2 為 本研究模糊德菲法專家小組匿名名單。
表 3-2
模糊德菲法專家小組名單(依姓名筆劃排序)
學者專家部分(共 5 名)
姓名/職稱 服務單位
陳○○教授 某國立大學教育學系
蔡○○研究員 某教育研究機構
賴○○副教授 某國立大學教育學系
謝○○助理教授 某私立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謝○○教授 某國立大學教育相關學系
高級中學校長部分(共 10 名)
姓名/職稱 服務學校
方○○校長 某臺北市立高級中學
李○○校長 某臺北市立高級中學
李○○校長 某臺北市私立高級中學
李○○校長 某桃園市立高級中學
林○○校長 某新北市私立高級職業學校
馬○○校長 某臺北市私立高級職業學校
陳○○校長 某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陳○○校長 某臺北市立高級中學
楊○○校長 某臺北市立高級職業學校
羅○○校長 某臺北市私立高級中學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DOI:10.6814/THE.NCCU.EAP.010.2018.F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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