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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對象與研究倫理

本研究研究對象依據教育部北區大學校院名冊(不含軍警大專校院與宗教 研修學院)依學校類型分層分類(公立/私立、一般大學/技職大學),採取量化 與質化研究並重方法探討研究主題;量化研究(預試與正式施測)與質化研究 之樣本選擇與施測樣本數,分述如下:

壹、量化研究對象 一、預試樣本

本研究預備性施測採取隨機集叢抽樣,以北區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為研究 對象。依據吳明隆(2007)認為正式施測樣本,以預試中包括最多題項分量表 的 3 至 5 倍人數為原則。本研究問卷最多題項分量表共 37 題,因此,預試樣本 選取 4 所學校,發出 200 份問卷,回收 196 份,回收率為 98%,刪除填答不全問 卷共 2 份,共得有效問卷為 194 份,有效問卷回收率為 97%。

二、正式樣本

本研究運用公共服務的創新研究體系之電腦軟體(Sample Size Calculator), 求得樣本大小,經查 106 學年度北區大學院校學士班學生總人數為 130,549 名,在 95% 信心水準(confidence level)與抽樣誤差(confidence interval)在 正負 5 個百分點內等標準進行計算,估計預定施測樣本數至少為 383 份。

本研究以北區大學校院為研究場域,抽樣方式先採取分層抽樣法,Babbie

(2010)分層抽樣法是從母體中的同質化次級母體抽選一定數量的樣本。先依 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名冊,篩選出北區(台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基隆市、桃

園市、新竹縣市)大學院校共 64 校。本研究依學校類型分為兩類,分別公立大 學、私立大學,第二層為一般大學、技職大學。經由上述分類過程,形成分層 隨機樣本。本研究採取分層隨機抽樣法取樣,其原則如下:

(一)若研究樣本數過大,將使研究過程過於耗時又費人力,因此,減少研究 樣本有利於和受訪學生聯絡,並增加樣本的問卷回收率。

(二)公立與私立大學校院的比例儘量均衡,平均每 3 校抽樣 1 校為原則,共 隨機抽取 20 所大學校院。每間大學發送問卷 45 份,共 900 份。

本研究於 107 年 3 月 25 日至 4 月 30 日正式施測,各場域之樣本數發放與 回收情形如表 3-3-1。

表 3-3-1

正式樣本數發放與回收情形

場域 校數 發放數 回收數 回收百分比

(%)

百分比

(%)

公立 大學

一般大學 13 225(5 所) 197 87.6 25 技職大學 5 90(2 所) 77 85.6 9.8 私立

大學

一般大學 19 270(6 所) 239 88.5 30.3 技職大學 27 315(7 所) 275 87.3 34.9 總計 64 900 788 87.6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正式樣本選取 20 所學校,發出 900 份問卷,回收 819 份,回收率為 91%,

刪除填答不全問卷共 31 份,共得有效問卷為 788 份,有效問卷回收率為 87.5%。

貳、質性研究參與者

由於國內外對於學生權利意識相關概念尚未發展出,「客觀」、「直接評量」

(direct assessment)的測量工具,故本研究在發展研究工具時缺乏直接相關的

理論作為基礎,雖參考增能賦權、公民參與與公民權利意識以及學生發聲三個 理論發展量表,欲以「客觀」、「直接」的測量問卷量表(葉玉珠,2005)初步 檢測與驗證學生權利意識客觀影響因素;但唯恐有忽略之重要影響因素,故輔 以焦點座談法,藉此深入探究大學生的學生權利意識是否受公共參與經驗之影 響,以求研究之完整性。而質性參與者預計從量化問卷受試對象中主動邀請學 生擔任受訪者,考量選取多元的個人背景及以不同公共參與狀況隨機選取 6 位 做為焦點訪談之與談人,如表 3-3-2。

本研究希冀由焦點訪談以瞭解大學生自覺學生權利意識的影響因素為何?各 種公共參與經驗如何及為何影響學生的學生權利意識程度。

表 3-3-2

質性焦點訪談參與者基本資料

研究參與者 性別 學校類型 年級

校內公共 參與經驗 與程度

校外公共 參與經驗 與程度

A

男 公立一般大學 4 有-低度 有-高度

B

男 公立一般大學 3 有-高度 有-高度

C

男 私立一般大學 4 有-高度 有-高度

D

男 私立一般大學 5 有-高度 無-低度

E

女 私立技職大學 3 有-高度 無-低度

F

女 公立技職大學 2 有-低度 無-低度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參、研究倫理

在社會科學研究過程中,倫理議題的遵守與堅持是每一位研究者的責任。

研究是知識累積的重要途徑,研究者期許本研究不僅對高等教育實務有直接助

益,對探討影響大學生的學生權利意識因素,亦扮演重要的角色。在構思研究 問題、探討相關文獻、從事研究設計、依據研究設計蒐集資料、分析及討論研 究結果、以及提出結論與建議的過程中,研究者為要順利獲得研究資料,可能 涉及有關研究倫理的規範,包括研究設計過程中有關樣本的蒐集和對研究對象 的充分告知、保護研究對象的身心安全、隱私與保密的原則、研究者的態度等。

本研究涉及之倫理議題如下:

一、徵詢研究對象的同意

受訪者參與研究的的意願,為研究者首先要尊重的。為使整個研究過程能 在研究對象的自願同意下進行,研究者必頇先將研究的主題、目的、性質,及 研究對象在整個研究過程中,可能遭遇的狀況做詳細說明,並要確認研究對象 了解前述的說明,及同意參與研究。本研究進行問卷施測與焦點座談之前,即 已向受訪者說明前述之資訊。另在焦點座談之前主動了解其意願,徵得同意後 簽署焦點座談同意書(附錄),才開始進行研究資料收集。

二、保護研究對象的身心安全

為確保研究對象在整個研究過程中不受任何形式的生、心理傷害,本研究 進行焦點座談時,會檢視研究步驟與內容對受訪者之情緒狀況可能帶來的影響,

避免激起受訪者不必要的情緒波動。

三、隱私與保密的原則

研究者的重要職責之一,即是要滿足研究對象對匿名與保密的期望。整個 研究過程中,從研究設計、座談過程、資料整理撰寫、到研究結果之呈現,都 可能涉及對研究對象隱私的侵犯和身分資料的保密議題。研究者需向研究對象

充分說明,在進行問卷施測與焦點座談時均確實維護受訪者的隱私權。雖然參 與本研究焦點座談的學生對此項研究採取開放態度,本研究仍以英文 A 至 F 代 號取代研究對象真實的姓名,以維護受訪者的隱私權。

四、研究者的態度

研究者在質性研究中,即是最重要的研究工具。研究過程中,研究者所具 備的能力技巧、敏感度與嚴謹性等特質,不僅是影響研究效度的關鍵(簡春安、

鄒平儀,2004),也是對研究對象的基本尊重。故在焦點座談的過程中,研究者 對受訪者的看法、對研究倫理的要求、和在研究情境中的反應等,都秉持客觀 中立立場,不對其所提出觀點作主觀評述。

五、客觀分析與陳述

在研究結果分析方面,研究者客觀的將所獲得的量化與焦點座談資料,依 據研究設計進行客觀分析,不可刻意排除負面的以及非預期的研究資料,使讀 者能完整的掌握研究的結果。在結果陳述方面,研究者將研究設計的缺失及限 制詳細條述,使讀者瞭解研究的可信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