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針對研究動機、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本研究的範圍及限制說明如下: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以北區大學校院的學士班學生為研究對象,不包括軍警學校以及未 授予學士學位的五專及三專學生,也不包括夜間部學生;了解其對於學生權利 主張的歷程,以學生當下的認知與態度表現為研究範圍,以自編量表與焦點座 談瞭解不同公共參與經驗影響學生權利意識的差異狀況。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北區大學校院為研究場域,抽樣方式乃採多階叢集分層比例抽樣。

首先將大專院校分成一般大學、技職大學兩個類別,並根據實際學生人口比例 決定各層樣本數。隨機取樣 20 所公、私立大學學生為量化研究對象,並從中 隨機取樣邀請 6 位學生參與焦點座談。

二、研究主題

學生權利意識可分為以增能賦權、學生發聲與公民參與相關理論為基礎發 展檢測工具,量化研究向度可分為:個人面向、人際面向與社會政治面向三面 向,希冀運用直接性、客觀的評量探究高等教育學生學生權利意識是否受公共 參與經驗影響。另亦從受測者中隨機邀請 6 位學生參與焦點座談深度探究公共 參與經驗影響學生權利意識的相關程度;惟由於高等教育階段的學生權利的概 念與範圍既多且廣,故本研究聚焦公共參與經驗對於學生權利意識之影響,不 個別探討其他影響學生權利意識的因素。

貳、研究限制

本研究之限制包含「研究理論與文獻」、「研究方法」、「研究對象」、「研究 變項」四部分,分述如下:

一、研究理論與文獻限制

由於國內外對於「學生權利意識」皆無具體定義,有關「學生權利」相關 研究則多以法制面評述之質性研究為主,且近五年僅有一篇博士論文以法治規 範探討大學生基本權利,對於學生是否具有學生權利的認知與願不願意主張學 生權利等學生權利意識均無相關文獻,故本研究所為「學生權利意識」尚屬抽 象定義,現階段以量表方式施測之相關理論背景稍顯不足,為研究限制之一。

為彌補此不足之處,研究者依據相關文獻自編量表,將「學生權利意識」

著重個人面向、人際面向與社會政治面向的不同程度,藉以瞭解「學生權利意 識」的不同樣貌,另亦根據研究結果以焦點團體座談方式進一步了解相關文獻 未提及之狀況。

二、研究方法限制

「意識」可以透過直接或間接的評量檢核其當下狀態,然而發展「意識」

的系統必須有持續變化的紀錄始能準確評量;本研究方法係以自我評量的方式 進行施測,調查部分為橫斷式的研究設計,無法長期追蹤研究對象形成「學生 權利意識」的歷程。在答題過程中,學生公共參與經驗可能為記憶回溯而影響 答題結果,是為研究限制之二。惟本研究欲使用焦點座談以彌補橫斷式分析的 不足。

三、研究對象限制

本研究對象為我國北區 64 所公、私立大學校院,欲叢集抽樣先區分學校 類型(公立/私立、一般大學/技職大學),進一步隨機抽樣受試學校,探討不 同學校類型與學生權利意識發展之關係,未能普遍性實施普查,因此本研究結 果無法推論所有大學校院,此為本研究限制之三。

四、研究變項限制

本研究探究個人背景因素、公共參與與學生權利意識的關係,其中除了學 生基本資料外,另探究學生校內外公共參與如:學生自治組織參與時間、投入 程度以及社會運動參與時間、投入程度等因素對學生權利意識發展之影響,惟 由於學生權利意識影響因素多元,例如:同儕相處、家庭背景、政治意識形態 或其他學習經驗等,無法將所有因素進行研究,僅針對過去研究所指之重要影 響變項納入,此為本研究限制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