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正式問卷
施測期間為20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對象為103學年度第二學期 (即2014年2 月11日至6月30日止) 參加大臺北地區國小運動舞蹈社團之學員家長。包括:臺北市 榮富國小運動舞蹈社35份、臺北市福德國小運動舞蹈社35份、臺北市龍安國小運動 舞蹈社30份、新北市介壽國小拉丁舞蹈社40份、新北市北新國小拉丁舞蹈社70份、
新北市海山國小國標舞社40份、新北市新和國小國標拉丁舞團40份、新北市中正國 小拉丁舞蹈社70份、新北市金龍國小拉丁舞團40份,共計九所學校。
本次共發放390份紙本問卷,施測回收311份,其中個人基本資料、消費者行為 及整份問卷填寫未超過50%,即視為廢卷,有效問卷304份,有效回收率77.9%,詳 細資料如表3-3-1。
表3-3-1
正式發放問卷份數表
學校社團名稱 發放問卷 有效回收問卷 有效回收率
臺北市榮富國小運動舞蹈社 30 23 76.7%
臺北市福德國小運動舞蹈社 30 22 73.3%
臺北市龍安國小運動舞蹈社 30 19 63.3%
新北市介壽國小拉丁舞蹈社 40 35 87.5%
新北市北新國小拉丁舞蹈社 70 63 90.0%
新北市海山國小運動舞蹈社 40 28 70.0%
新北市新和國小國標拉丁舞團 40 27 67.5%
新北市中正國小拉丁舞蹈社 70 47 67.1%
新北市金龍國小拉丁舞團 40 40 100%
總計 390 304 77.9%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方法蒐集相關資料,由研究者參考國內文獻已發展出來之量表,
再根據本研究目的加以修改編製的「國小運動舞蹈社團學員家長之消費者行為與家庭決
49
策角色預試問卷」作為實施調查之研究工具,詳附錄二,問卷內容包含「個人背景資料」、
「消費者行為」及「家庭決策角色」三部分。以下就研究工具編製分項說明。
一、 研究工具編製
本研究問卷參酌文獻探討所得資料草擬問卷初稿後,請專家學者協助審查。經過專 家效度評定的結果,完成問卷初稿,有關各變項問卷題項內容整理如下。
(一) 個人背景資料
本研究參考葉怡君 (2001) 、陳學綿 (2001) 、楊智強 (2002) 、劉恬安 (2012) 的研究,選取適合本研究之問項,編入:家長的性別、關係、年齡、教育程度、職 業、每月總所得、子女數、學舞子女數、孩子的性別、孩子的年級等項目,共計9 題,詳如表3-4-1所示。
表 3-4-1 個人背景資料
題項 選項
家長的性別 男、女
家長與孩子的關係 父親、母親、其他
家長的年齡 29 歲以下、30~34 歲、35~39 歲、40~44 歲、45~49 歲、
50~54 歲、55 歲以上
家長的教育程度 國中及以下、高中 (職) 、大學 (專) 、研究所以上 每月家庭總所得 30,000元以下 (含) 、30,001~50,000、50,001~80,000、
80,001~110,000、110,000元以上 (含) 子女數;學舞子女數 自填
孩子的性別 男、女
孩子的年級 一~二年級、三~四年級、五~六年級
家長的職業 無技術,非技術性工人 (包括家庭主婦、工廠工人、學徒、小販、
佃農、漁夫、清潔工、雜工、臨時工、工友、建築物看管人員、
門房、女傭、侍應生、服務生或無業) 。
技術性工人 (包括技工、水電工、店員、小店主、零售員、推銷 (續下頁)
50
表3-4-1
個人背景資料 (續)
題項 選項
家長的職業 員、司機、裁縫、廚師、美容師、理髮師、郵差、士(官)兵、打 字員、領班、監工等) 。
半專業人員,一般性公務員 (包括警員、消防隊員、秘書、代書、
批發商、代理商、技術員、委任級公務人員、科員、行員、出 納員、縣市議員、鄉鎮民代表、包商、尉級軍官、演員、服裝 設計師、小型企業負責人等) 。
專業人員,中級行政人員 (包括中小學校長、中小學教師、法官、
記者、推事、工程師、建築師、薦任級公務人員、公司行號科 長、院轄市議員、中型企業負責人、校級軍官等) 。
高級專業人員,高級行政人員 (包括大專校長、大專教師、醫師、
大法官、特考及格或簡任公務人員、立法委員、監察委員、考 試委員、中央政府級行政人員、董事長、總經理、將級軍官等) 。
其中調查父母的教育程度和職業分類主要為建構父母的社經背景,建構計算方 式來自於 Hollingshead (1957) 「兩因素社會地位指數」的方法,教育指數乘以 4,
職業指數乘以 7,做加權處理,然後再綜合成為一個單一指數,最後再以此指數的 高低分成五種等級 (引自林生傳,2005) ,建構方式如表 3-4-2。
表 3-4-2
社經地位建構方式表
教育等級 教育指數 職業等級 職業指數 社經背景指數 區分界線 社經階層 一 1 一 1 1x4+1x7=11 一:11-18 低 二 2 二 2 2x4+2x7=22 二:19-29 中低 三 3 三 3 3x4+3x7=33 三:30-40 中 四 4 四 4 4x4+4x7=44 四:41-51 中上 五 5 五 5 5x4+5x7=55 五:52-55 高
51
Miniard (1990)
Belch, G. E.,
Inititator 發起人/
Gatekeeper Search and
Evaluation Decider 決策者 Final Decision
最後決定
52
本研究的需求確認量表係改編自楊智強 (2002) 「國小學童對舞蹈運動之消費 行為研究」動機量表,並參考陳學綿 (2001) 、游惟淋 ( 2006) 等人的問卷,修改 後成為本研究的「需求確認」量表,共分為四個構面,依序為「社會需求」5題、「健 康需求」7題、「知性需求」6題及「美的需求」4題,共22題。採以Liker五點量表 計分,依個人實際感受程度:「非常同意」、「同意」、「普通」、「不同意」及
「非常不同意」填答,並依序給予5至1分,詳如表3-4-4所示。
表3-4-4
預試之需求確認題項
構面名稱 題項
社會需求
1 有助升學
4 完成我小時後想學舞的夢想 7 孩子自己想參加
12 孩子的同學參加 18 家中無人照顧孩子
健康需求
2 紓解孩子的課業壓力 5 糾正孩子的不良姿勢 8 建立孩子的自信心 10 啟發孩子的創造力 13 讓孩子多交朋友
16 培養孩子開朗、樂觀的個性 19 促進孩子的身體健康
知性需求
3 培養孩子的興趣 6 培養孩子的氣質
11 讓孩子有上台展現自我的機會 14 訓練孩子的獨立性
15 讓孩子擁有一技之長 21 提升孩子的競爭力
(續下頁)
53
表3-4-4
預試之需求確認題項 (續)
構面名稱 題項
美的需求
9 提升孩子的肢體表達能力 17 培養孩子的審美觀 20 培養孩子的韻律感 22 訓練孩子優雅的儀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資訊蒐集:
本研究之「資訊蒐集」係改編自張志雄 (2001) 「國民教育學生參加課外補習之 消費者行為研究」之資訊搜尋,並參考張福壽 (1994) 、蔡忠武 (2008) 的問卷修改 而成,以Liker五點量表計分,由受試者依個人實際感受程度分為:「非常同意」、
「同意」、「普通」、「不同意」及「非常不同意」填答,並依序給予5至1分,填答 得分愈高,表示受試者對該選項認同程度愈高,反之愈低,詳如表3-4-5所示。
表3-4-5
預試之資訊搜尋題項
構面名稱 題項
資訊搜尋
1 觀賞社團成果發表或其他表演 2 家人親友推薦
3 老師推薦 4 同學介紹 5 其他家長推薦 6 媒體報導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 運動舞蹈消費者行為之評估準則
本研究之評估準則量表改編楊智強 (2002) 「國小學童對舞蹈運動之消費行為研 究」評估準則量表,並參考陳學綿 (2000) 、李禕君 (2010) 、卓莞淑 (2007) 等人的
54
問卷,修改後成為本研究的「評估準則」量表,共分為四個構面,依序為「師資教學」
6題、「課程服務」8題、「環境設備」5題及「便利性」5題,共24題。採以Liker五 點量表計分,由受試者依個人實際感受程度分為:「非常重視」、「重視」、「普通」、
「不重視」及「非常不重視」填答,並依序給予5至1分,詳如表3-4-6所示:
表 3-4-6
預試之評估準則題項
構面名稱 題項
師資教學 1 相關教學經驗 3 教師儀態與穿著 5 親師互動情形
7 教師是否具備熱忱與愛心 10 教師與學生互動情形 14 社團的口碑與評價 設備服務 2 能否依學生能力分班
4 上課時段能否配合 6 能否達到運動效果 9 是否定期舉辦檢定考試 13 是否定期公演
16 是否有機會參加比賽 19 老師教法是否生動活潑 21 是否提供多元化課程 課程環境 11 環境是否整潔衛生
17 硬體設備 20 教室空間 22 場地是否夠大 24 環境是否舒適
(續下頁)
55
表 3-4-6
預試之評估準則題項 (續)
構面名稱 題項
便利性 8 能否退費、保留或轉班 12 收費狀況
15 兄弟姊妹在同一班 18 離家或工作地點遠近 23 交通便利性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 預試結果
本研究於2014年1月完成問卷工具編製,並將問卷送請專家學者檢視,如表3-4-7。
依其建議將內容不適或題意不清者,加以修改或刪除後,進行預試及正式施測,因此本 問卷具有高度內容效度。
2014年3月9日至3月23日發放預試問卷,總計發放120份,回收有效樣本106份。將 資料登錄PASW 18.0 for Windows 套裝軟體後,再進行資料項目分析與信效度分析,以 評估問卷題項與整份問卷適切性。分析結果顯示,問卷信度均高於 .80 (Cronbach’s α) , 其題目矯正總相關係數高於 .30,因素分析負荷量值高於 .40,均達可用水準;預試之 項目分析與信效度分析說明如下。
表 3-4-7
專家學者一覽表
姓名 現職 研究專長
朱文增 臺灣師範大學運動休閒與餐旅管 理研究所副教授
統計學、經濟學、行銷學、財務管 理、棒壘球、木球
程瑞福 臺灣師範大學運動休閒與餐旅管 理研究所教授
運動教育學、身體運動文化、運動 倫理
楊志顯 輔仁大學體育系教授兼 教育學院院長
體 育 行政 管理 、體 育人 力資 源 管 理、體育學、學校體育專題
註:依姓氏筆畫排列
56
(一) 需求確認量表 1. 項目分析:
進行題項總分相關法及獨立樣本 t 檢定法,將所有受測樣本之量表總分算出後,
抽取最高及最低的 25% 作高低分組,進行本量表各題項之高低組獨立樣本 t 檢定,
確認題項之鑑別度—決斷值 (Critical Ratio, CR) 。凡各題項與總分的簡單積差相關係 數在 .3以上,且 t 檢定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水準 p< .05 ,且CR值大於 3.00 ,做為 鑑別度(Discriminatory Power) 之依據,未達上述條件者,表示題項一致性不高,應予 以刪除來提升問卷品質。分析結果,本量表各題項CR值均大於 3.00,積差相關係數 除第18題項「無人照顧孩子」為 .27,予以刪除。其餘題項皆在 .3以上,如表3-4-8,
均予以保留。刪除第18題項後,需求確認量表總計21題。凡各題項與量表總分之積差 相關值達 .3以上,可進行因素分析 (邱皓政,2010) 。
表 3-4-8
預試問卷需求確認量表之項目分析摘要表
題號 問卷題項 決斷值 (CR ) 與量表總分
之相關係數 刪除或保留
1 有助升學 5.20* .52* 保留
2 紓解孩子的課業壓力 4.20* .40* 保留
3 培養孩子的興趣 7.23* .49* 保留
4 完成我小時候想學舞的夢想 5.28* .46* 保留
5 糾正孩子的不良姿勢 4.90* .54* 保留
6 培養孩子的氣質 7.70* .70* 保留
7 孩子自己想參加 4.09* .40* 保留
8 建立孩子的自信心 7.86* .69* 保留
9 提升孩子的肢體表達能力 8.04* .66* 保留
9 提升孩子的肢體表達能力 8.04* .66* 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