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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質化訪談結果分析

第二節 研究建議及討論

本研究為方便說明相關學術建議,故繪製金字塔圖(如圖14),即由提升 基礎法規及自治認知,再適當輔導建構制度性動機,方能以獨立的宿舍自治行 使獎懲及申訴程序,最終則是透過修改制度構築政治社會化循環,以下分述 之:

圖 14 研究學術建議金字塔圖

一、建構回應性高、獨立性高、爭取權益、住宿生參與率高的宿舍自治能有效 促進住宿生政治社會化

透過表73 瞭解宿舍自治對政治效能感、政治效能感關聯的想像,進而以量 化分析結果進行深度訪談,以期瞭解宿舍自治是怎樣做為政治社會化途徑,可 發現關鍵因素分別是宿舍自治組織回應性、住宿生參與率、自治幹部知能。

(一)自治組織回應性

不論向自治組織、輔導單位反應,皆無法得到妥適反應,學生/自治組織無法 爭取到合理反應,故會對自己的能力感到低落,透過家長或寫校長信箱,卻可能 得到較好處理,顯示自治組織無法真正產生反應意見效果,因為「獨立性」受限 無法實質代替發聲爭取住宿生權益。

(二)住宿生參與率

組織獨立性高低、爭取學生權利與否未必代表學生方便參與或有動機參 與,若轉換指標「理解組織架構並認識其幹部」判斷自治組織宣傳行銷及參與 可及性,政大難讓人理解制度且認識幹部比率較低,雖然其宿學會有獨立的FB 粉絲專頁,且針對關注的議題有固定發文,東大宿委會雖無獨立聯繫管道,但 召開宿大會時會將幹部職位及姓名公告,每樓層由樓長建立Line 或 FB 相關群 組;然而民主選舉的政大住宿生代表,卻難以讓住宿生理解其制度及幹部名 稱?相較而言,舉辦活動若提供誘因足夠則既方便參與又有動機參與,故活動 是宣傳、行銷的手段,住宿生參與率提升是為達成將宿舍自治目的,即在每位 一、建構回應性高、自治性高、爭取權

益、住宿生參與率高的宿舍自治 二、建立獨立宿舍自治組織參與獎懲及

申訴完善程序

三、適當輔導且提供制度性參與動機給 宿舍自治組織

四、提升住宿生法規認知

影響不變增加總人數總效果將提高。

(三)自治幹部知能

意識到參與公共事務對於政治效能感有助益,若未關注自治幹部學習狀況 及培養相關知能可能導致習得無助,進而使自治幹部不願參與公共事務,而具 備足夠知能的自治幹部較能適當回應住宿生,在同樣獨立性的狀況,提高回應 性解決較多學生問題;而自治幹部知能應透過主動學習、被動受教提升,故本 段認為「提升學生參與率高」為問題解決方法,即有較多知能及較高動機的人 參與,再透過被動受教而具備極高知識。

綜上所述,宿舍自治組織若同時具備回應性高、自治性(獨立性)高、爭 取學生權利、學生參與率高,則屬於優良政治社會化場域,可透過學習、操作 有效提升住宿生政治素養。

二、建立獨立宿舍自治組織參與獎懲及申訴完善程序,對於提升輔導及教育功 能有明確作用

藉由政大量化分析結果,可發現認知宿舍自治組織功能為「協助處理宿舍 行政事務」、「參與生活輔導管理」佔一定數量,並且以上兩項認知對於政治參 與有正相關,然而質化分析結果卻有截然不同的看法,推論住宿生將獎懲、申 訴以及修改不合理制度視為功能,其實是擴大解釋兩項功能的定義,但藉此可 發現透過獨立的自治組織參與獎懲、申訴相關會議,對於自治幹部理解規範現 行狀況再提出修正建議有所幫助。

但對於獨立性低自治組織參與獎懲及申訴程序,本研究持相對保留看法,

對於公眾事務都無法落實反應學生意見,更何況是個人獎懲評議,面對深厚的 獎懲規範及複雜的法律規章,無法站在學生角度發表意見可能性極高,淪為橡 皮圖章結果是學生個人權益受損害,而擔任代表者卻未必學到相關知識,即使 對於規章有所想法,亦無法從相關知識中提出制度改善的提案,從群體功利主 義的角度來看,對於宿舍管理、宿舍自治、學生權益的整體助益可能是負的。

然而換個視角,獨立性高的宿舍自治組織參與「校級」獎懲及申評會議,

本研究持贊成態度,因不論宿舍內部是否設有獎懲及申評會議,對於「記點」

的宿舍內部最終決議都可依法向校級申評會申訴,另外宿舍違規亦可能牽涉到 校規申誡、小過、大過等懲處需直接進入校級獎懲會,故若設有宿舍內部獎懲 或申評會議,但校級獎懲或申評會議缺乏具住宿生主體性的自治組織,對於住 宿生權益是變相受侵害。

透過質化訪談發現自治組織隨參與過程提升法規認知,自治組織具較高法 規認知,依據前項結論具有各項實益,故以獨立自治組織參與獎懲及申訴相關 會議,不僅單獨具有提升學生權益的意義,同時對於提昇輔導和教育效果有明 確作用。

三、適當輔導且提供制度性參與動機,對於提升宿舍自治組織參與率有助益 藉由量化分析結果,可發現宿舍自治幹部服務取向有所差距,其中「參與

動機」因輔導單位提供誘因不同產生極大差異,東大多數為保障床位、住宿費 減免,政大則部分為保障床位,但因為政大109 學年將取消保障床位,間接導 致學生參選人數嚴重不足的困境,而東大亦長年面臨參與人數不足的問題,故 對於如何發展有效制度性參與動機,有必要進行深度討論。

檢視量化分析結果,東大參與動機為參與公共事務對內在效能感顯著相 關,即參與公共事務對於自我心理的政治能力有提升,但同樣代表對心理能力 高者,會傾向以參與公共事務的心態持續參與宿舍自治,再透過質化訪談釐清 原因,可發現輔助行政等於一定要參與公共事務,參與過程中進而提升個人心 理能力,可能產生動機加成或轉變過程,即外在動機(受人反饋影響)加上內 在動機(自己本身追求),故住宿費減免在此屬於內在動機,追求公共事務參與 成就感屬於外在動機,行為的動機屬性可能產生轉變,然而適當的動機對於自 治組織具有實效。

根據質化分析內容,保障床位被認為屬於「內在動機」,即使內在和外在動 機可能同時存在,但屬性彼此會互相影響,同時該誘因使自治組織獨立性被質 疑,而不論其是否屬於「制度性」誘因(即是否於校內法規明定),在爭取權益 過程都可能遭受輔導單位或行政單位限制,誘因突然消失或爭取權益失去立場 都屬一大威脅,但若在學生參與低落又削減內在動機誘因的情況,勢必會造成 學生參與跌至低點,學生權益、宿舍管理、宿舍自治都會產生危害或無法運作 之情事,故應謹慎考量誘因的增加或減少。

本研究進而推論-提升學生參與率對於增加制度性外在動機、減少制度性 內在動機有所助益,而制度性外在動機的增加有助於大量提升學生參與率,進 而產生正向循環,使宿舍自治有機會成為政治社會化場域。主因是質化分析內 容,發現宿舍自治對於政治效能感及政治參與的影響,其中要視累積資歷、個 人屬性(即每人內在動機)、環境狀況產生影響,若觀察全校性學生會會長來,

其通常同時具有外在(榮譽、名聲、資歷)及內在動機(自我實現、管理公共 事務),故較少發生從缺狀況,但因為學校不需提供誘因,該職位即具有內在及 外在誘因,宿舍自治目前知名度、環境並不具有同等狀況,故應適當考量一切 不妨礙獨立性又較具普遍外在動機的誘因,透過適當輔導並建立制度性以解決 此一問題。

四、提升住宿生、宿舍自治組織法規認知對於保障權益、宿舍管理、推廣宿舍 自治有實益

藉由質化訪談的分析結果,可發現兩校的住宿生法規認知雖有些微差異,

但皆認同提升法規認知具有各種實益,而量化分析結果針對與法規認知進行分 析(即間接關聯宿舍自治認知),則對兩校發現歧異的結果,東大認知與政治效 能感負相關,政大則是對內在效能感正相關、外在效能感負相關,若僅依該結 果則前述實效皆需打上問號或無效,然而實際上背後原因是如此嗎?

若再檢視質化訪談的結果,確認認知與效能感可能原因,發現東大是因自 治組織、輔導單位回應性不足,政大則是因為學生參與自治組織不足,皆是導 致宿舍自治不屬政治社會化場域原因,分別應提升自治組織獨立性及解決學生 參與不足,即應該從源頭解決宿舍自治的問題,而非「提升法規認知」將對住

宿生產生損害。

因為具有宿舍自治認知或法規認知,其有相對應的知識及思想,可以採取 各種反應(申訴、家長、老師等)、參與(宿舍自治組織、全校學生會、學生運 動等)形式,然而若缺乏宿舍自治認知同時缺乏法規認知,其知識及思想亦深 受限制,反應、參與的形式亦會較少。故本研究進而推論-不論宿舍自治是否 屬政治社會化場域,提升法規認知皆有各項助益,若屬於政治社會化的場域,

其產生循環對個人或整體環境產生實際效益更大。

貳、對住宿生個人建議

針對住宿生個人建議繪製概念示意圖15,下述建議意涵分別代表保障住宿

針對住宿生個人建議繪製概念示意圖15,下述建議意涵分別代表保障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