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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壹、對家庭教育實務工作者之建議

家庭教育法規定,未來各直轄市、縣 (市) 政府依規定優先聘用具 有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的實務工作者,家庭教育就業市場是包羅萬 象,各類型機構例如:各級學校、縣市家庭教育中心、社教機構、幼兒教 育、法院、科技媒體、傳播、醫療機構、其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公私立 機構或團體等等,有需求就有供給,唯有讓社會大眾認同家庭教育專業 的需求,擴大家庭生活教育服務範圍,才能讓家庭教育工作場域更多元。

一、未取得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認證者

對於未取得認證之家庭教育實務工作者,應盡速確認是否修習認證 所需的20個學分,積極補足欠缺的知能,同時檢附認證所需相關規定資 料,向認證單位提出申請,盡早成為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二、鼓勵已取得認證者,積極參加繼續教育課程

對於家庭教育專業人員,除認證所需學分或實務經驗外,仍必須積 極參加自我充實相關能力的機會,認證的20學分代表在家庭生活教育領 域被充實過,是完整的訓練,僅為基本配備但仍不足,仍須其他專業能 力。例如:方案執行及評估的能力,對於非教育背景出身的人員,其方 案設計的能力更需要加強。從研究結果發現,接受繼續教育是強化實務 工作者專業能力的重要管道,也是培養人才的方式之一。目前政府尚未 提出繼續教育的配套措施,但已取得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之實務工作 者,應先積極參加相關課程的訓練或進修,以增加對家庭教育專業認同。

三、結業後應積極參與各項家庭教育課程活動,並建立家庭教育資源網 對於學分班學員,結業後可透過研討會、讀書會、成長團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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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等方式持續參與相關活動,而為確保資源有效運用與連結,研究者認 為應建立家庭教育資源網絡。例如:將全省已參與過學分班課程的學員依 不同地區性、不同專長、機構屬性及需求等類別,建立人才資源與需求 網絡平台,未來如持續參與繼續教育、機構實習與服務等進修管道,可 成為種子師資培訓的依據之一,而非取得 20 學分就結束。

貳、對家庭教育相關機構之建議 一、可對雇主提供實質的獎勵

機構為維持競爭優勢,關鍵在於優質的人力資源,由研究結果顯示 學習者的學習動機愈強烈,其學習的滿意度愈高,如果機構支持員工進 修,不論是精神上支持或是實質上(如:學費補助、教育假)支持,政府 即給予雇主實質的獎勵,例如:有補助員工進修之機構,可以享政府減 稅利益或經費補助等。讓機構在人才培訓上可以藉由激勵制度提升員工 的學習動機,進而提升員工的學習滿意度,達到終身學習的目標,亦提 升機構的競爭力。

二、提供員工培訓的機會

機構對於員工應積極提供進修的機會,有優質的員工才有優質的機 構,例如:提供員工家庭教育方案設計的課程,這類的課程對於中小型 的民間機構特別重視與需要,不但可幫助機構獲得經費補助機會,同時 也能善用政府資源,間接取得政府與民間機構的合作機會。

參、對政府主管機關之建議 一、積極主動規劃繼續教育課程

依據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遴聘及培訓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家 庭教育專業人員,應積極參與主管機關、大學校院或推展家庭教育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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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團體辦理之在職進修活動,每年至少十八小時進修時數,但是目 前沒有建立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的進修機制。研究者認為主管機關未來規 劃實務工作者的繼續教育,必須考量工作年資與工作性質的差異性,規 劃分眾的面授課程或是線上訓練課程,有聚焦、彈性的差異,若統一規 劃可能流於空談及無用的結論,因此,如果教育訓練對象有所區別,對 學習效果必加顯著,也符合母法之規定,避免違法之責。

二、制定家庭教育機構認證機制

臺灣認證制度目前只推行個人認證之一般認證,一般認證取得代表 專業生涯的開始,之後仍需透過繼續教育來不斷充實其專業知能及實務 經驗,以維持其專業水準。此外,研究者亦認為,還需制定個人的進階 認證制度,讓資深的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能協助更多新進之專業人員。而 規劃繼續教育課程之前,必先擬訂繼續教育的機構認證機制,目前在家 庭教育機構性質多元及廣泛,且機構品質優劣參半,如果政府主管機關 沒有規劃機構認證機制,則每個機構都能開設繼續教育課程,如此,提 出的繼續教育課程內容及品質又如何把關?

三、制定「家庭教育專業種子師資」培訓機制

家庭教育法 2003 年通過至今,過去十年政府投入相當多經費透過 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與各級學校推動家庭教育活動,研究者發現,就家 庭教育工作落實與成效來看,

長期缺乏具備家庭教育專業種子師資是主因之一。以至於不論舉辦 社區講座或者學校辦理「教師研習」、「家長親職講座」、「週會時間」等,

常找不到合適的專業師資。因此,研究者建議,教育部主管機關應委託 專業團體積極規劃「家庭教育專業種子師資」培訓機制,將具有家庭教 育專業人員資格者,參與各項在職進修訓練活動後,提出種子師資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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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且必須經過「家庭教育專業種子師資」審查小組進行評鑑。經認 定後,可以成為專業師資人才庫之一員。當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或民間 機構在辦理第一線活動時,如果需要專業師資,則可透過家庭教育專業 師資人才庫進行搜尋,依不同活動內容、師資專業需求,提供給活動辦 理機構參考。

肆、對學術機構之建議

一、持續開辦家庭教育學分班,是產學合作的平台

根據研究結果得知,參與家庭教育學分班課程的學員反應皆為正向 回饋,接受課程後參與者的能力被肯定與勝任,未上課之前只看到家庭 問題的表象,上過課之後可以看到家庭問題背後深層意涵。可以將專業 呈現在工作上,例如:依兒童發展任務、心理需要,來撰寫教案,不至憑 空想像、問卷時會考慮學術要求的信效度來設計題目、在發展新的方案 時,會蒐集相關文獻進一步邀請專家學者共同分析與討論等等,這些都 是學分班課程習得的技能,幫助家庭教育實務工作者提出更好的方案品 質與有科學依據的內容。

二、創造並提供學生實習機會與就業機會

本研究對象雖然非科班畢業,但因為他們長期從工作中學習家庭教 育,多年工作經驗發覺社會問題產生通常都來自於家庭的破碎,加上本 身信仰理念,讓他們更看重家庭,更願意投入助人工作。而大專院校家 庭相關科系學生尚未出社會,想法單純且生活在父母照顧的溫室裡,他 們無法覺察社會和家庭問題的嚴重性與自己有何關聯,以至於看不到家 庭相關工作的就業市場,造成「畢業即失業」的錯誤觀念。研究者認為,

大專院校師長們必須跨出學術界的舒適圈多與民間機構進行產學合作,

建立「實習」課程之機制,讓學生在寒暑假或是學期中,到家庭相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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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機構去實習,且聘請機構的家庭教育專業人員擔任實習機構督導將有 效提升實習成果,讓學生提早適應與學習家庭教育工作,其專業能力透 過實習機會與實務工作結合,表現優秀的學生畢業後可以留在原機構工 作,讓學生看到所學科系的發展性,也能增強學生求學的學習動機,並 且幫助家庭教育機構找不到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的窘境。

三、大專院校應與家庭教育實務工作者,進行資源整合之產學合作機會 研究者認為修習過家庭教育學分班的學員,因為人數遍及全省各 地,他們已具備基本的專業知能,勢必能夠結合多年實務工作經驗,主 動與大專院校家庭相關科系的師生共同推廣家庭教育活動。而學校應該 重視產學合作機會,建立起資源取得及整合能力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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