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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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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採用文獻分析法、迴力鏢模型(Boomerang Model)、「追蹤過 程」(process tracing)、「反事實分析」(counterfactual analysis)以及焦點訪 談(focused interview),以下分別解釋之。

文獻分析法,亦稱歷史文獻法。是一種對社會現象的間接觀察方法,應用科 學方法尋找歷史資料,檢驗歷史紀錄,研究社會變遷及其規律性的方法。包含對 歷史資料的蒐集、檢驗、分析等內容。對各種文獻資料進行蒐集和分析,可以探 索歷史發展過程中新的社會現象產生的規律性,掌握社會在歷史時期所具有準則 和價值,獲得了解社會現象的歷史因素。9文獻資料可分原始資料和次級資料,

前者係指公私機關或私人的紀錄、文稿、檔案、日記、等文件。後者係指相關的 研究統計文件或出於他人的轉述資料。10文獻研究做為方法的目的是:1. 透過文 獻了解當時人的想法和動機。2. 了解事件發生的過程、經歷的階段以及每一個 階段起作用的事件。3. 了解當時事件過程有哪些人物,人物各自來自甚麼背景,

持甚麼立場。

「迴力鏢模型」(boomerang model) 是由學者 Keck 和 Sikkink 所提出,對 權利的訴求是倡議網絡中的典型,是指當政府破壞或拒絕承認某些權利時,個人 和國內團體在國內的政治和司法場域內因未具有足夠的資源反抗,轉由尋求國際 支持、串連國外的團體向其政府或向國際組織施壓,以表達他們的立場或甚至保 護其生命,這種模型最常被運用在人權領域的訴求中,因此適合用於探討本文研 究的農民權(Keck & Sikkink, 1998)。

「追蹤過程」(process tracing)是社會科學研究中常使用的方法。要求研

9葉至誠,《社會科學概論》,(台北,揚智,民 89),頁 102。

10同上,頁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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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者在國際談判場域中建立起連結 NGOs 影響的證據和影響的邏輯連結(logical chain)。其主要核心正在於「透過紀錄每一個因果關係鏈上的元素去衡量彼此 的因果關係」。(Bestill and Corell, 2001)比方說,這樣的邏輯連結在於:首先 展示 NGO 參與了刻意的資訊傳遞,其次,檢視談判者是否已接收到資訊,最後,

則是行為者的行為改變是否與提供資訊的內容相符。(Cornell and Bestill, 2001:88)

比方說,研究者可以收集與 NGO 從事活動相關的證據(包含活動(activities)及 資源(resources)),他們如何試著傳遞知識及資訊給談判者(途徑),參與談 判的代表對於這些資訊是否有回應,以及這些回應是否與 NGO 的立場一致(目 標達成情形)(Bestill and Corell, 2001)。

「反事實分析」(counterfactual analysis)是假設這些 NGOs 並未參與談判 過程,談判結果是否會有所不同。這可以透過實驗以及訪問談判參與者去檢驗,

而為了避免過於武斷的解釋,應盡量訪問可直接觀察到資訊的傳遞與接收的 NGOs 以及政府代表情形的觀察者,去避免過度陳述任何團體的影響。(Cornell and Bestill, 2001:88)

另外,本論文為了更瞭解參與社會運動的 NGO 團體參與情形,採取調查研 究法中的焦點訪談法,直接訪問實際參與相關遊說及運動的倡議團體人員,採取 的是非結構化排程(non-schedule-structured)這種形式,其特徵為以下四點:1.

已知受訪者曾涉入一些特殊的經驗;2.在訪談之前,訪談情境將被事先分析;3.

訪談根據準則來進行,而這些準則所指定的主題,與研究假設有所關聯;4.研究 者關注受訪者和研究興趣相關的經驗。(潘明宏、陳志瑋譯,2003)若採取這種 方式,受訪者還是有相當程度的自由來表達並闡述其想法。

為了瞭解農民權跨國倡議網絡倡議過程中,難以從書面文件中獲得的資訊,例如 倡議團體倡議的具體策略和期待、所遭遇的困難和挑戰,並補充對本倡議網絡實 際運作的了解,本論文採取焦點訪談,實際訪問參與倡議活動的倡議團體成員,

本跨國倡議網絡主要的行為者可分為國際倡議團體、國際政府間組織、國家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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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在地團體等,由於國際政府間組織及各國官員不易同意接受訪談,本論文訪談 對象仍以主要倡議團體之成員為主。主要訪談對象來自三個團體,分別為農民之 路(La Via Campesina)農民之路,他們是農民權宣言的主要倡議團體和提出草案 者,其次是歐洲與第三世界中心(CETIM), 這是一個針對發展議題的智庫,主 要力量集中在發展論述、累積文獻並教育大眾,最後是台灣農村陣線(Taiwan Rural Front),是農民之路在台灣的會員組織。

以下為訪談對象一覽表,共有 3 個組織共 4 人,先後依組織英文名稱字母順 序排列。其中 A1 係由採電郵訪談,由筆者先提供問題,訪談對象以電郵方式寄 回訪談內容,B1 由於訪談對象在國外,係透過 Skype 訪談,C1 及 C2 則是於台北 當面訪談。所採取的方式是先寄電郵給相關團體表達訪談意願,並請相關團體推 薦適合的訪談對象。

表 1-2 訪談對象

組織 訪談對象代碼 受訪人數

歐洲與第三世界中心(CETIM) A1 1 農民之路(La Via Campesina) B1 1 台灣農村陣線(Taiwan Rural Front) C1, C2 2 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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