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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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中職免試入學計畫之政策執行,明星高中是否順服此政策?
2. 高中職五專免試入學之政策執行,主管機關有無為了提升政策順服效果 修正政策方案而出現政策學習的情況?
本研究在此欲定義「明星高中在免試入學中政策順服的意義」,觀察十二年 國民基本教育、高中職五專免試入學之政策目標,皆希望降低升學壓力、縮減城 鄉教育差距,促進教育資源分配的公平正義(教育部,2011b、2011d),周愚文
(2010)指出免試入學最初構想希望成為「高中職版的繁星計畫」,而繁星計畫 最重要的政策目標為使偏鄉地區學生有機會進入頂尖大學就讀(楊玉惠,2011),
但免試入學與繁星計畫仍有不同,免試入學一方面希望明星高中開放一些名額給 予偏鄉地區學生入學,另一方面希望學生就近入學,雖然兩者乍看之下有矛盾之 處,但消除明星高中迷思並非一蹴可幾,故一方面以繁星計畫作為誘因,使學生 願意留在社區高中就讀,加強高中職社區化的程度,為日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做準備。另外一方面,特色招生名額一年比一年少,教育部預計 109 學年降到 15%以下。雖然特色招生不完全是為明星高中量身打造,但明星高中在特色招生 仍是重點,在特色招生名額越來越少的情況下,是否意味著教育部欲以漸進改革 的方式逐漸縮減明星高中與社區高中的差距?
綜上所述,在北星計畫中,明星高中的政策順服代表明星高中願意支持適性 教育,漸進改變以升學為主要目的的觀念,具體作為為達到教育部所交付的工 作。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欲以質化研究回答研究問題,首先介紹質化研究的意義,質化研究包 括許多種研究方法,本研究採用次級資料法與深度訪談法,次級資料法用以蒐集 過去的文獻資料增加本研究之廣度及深度;而深入訪談法用以約訪與政策相關之 利害關係人,希望可釐清研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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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質化研究
本研究首先欲釐清質化研究之定義,研究者對於質化研究定義理解大致有共 識,有研究者認為質化研究指:「不經由統計或量化產生的研究結果的方法,包 括觀察、訪問、次級資料等非數學方法」(徐宗國 譯,1997:19),而潘淑滿(2003:
18)認為質化研究指:「使用個案研究、觀察、訪談的資料蒐集過程,深入了解 研究對象如何詮釋社會行為的意義。」綜合上述研究者的定義,質化研究意指使 用次級資料法、深度訪談法、田野觀察法、個案研究等非量化研究方法,皆屬於 質化研究。由此可知,質化研究的範疇相當大。
本研究主要希望探討免試入學計畫執行過程中,政策利害關係人政策順服與 否?以及政府在政策執行過程中是否出現政策學習?希望補充過去文獻對於免 試入學計畫的探討,更企圖解答上述研究問題,使公共行政與教育政策有更多對 話。因此本研究屬於探究事件過程,企圖解釋某事件的研究(張芬芬 譯,2006:
2),應選擇質化研究法,因為量化研究較無法深入探究事件過程,而質化研究 擅長探究事件中社會現象及對外在環境提出解釋(林淑馨,2010:24),代表質 化研究擅長挖掘深奧、抽象的意念(潘淑滿,2003:18),在研究主題脈絡之中,
研究者期望對個案整體了解,包括邏輯安排、明顯或隱藏的規則等,研究者亦希 望描述個案中,人們如何藉由互動影響個案情境(張芬芬 譯,2006:15-16)。
綜上所述,本研究的研究問題需要從個案脈絡深入了解,因此較適合以質化研究 法進行研究。
個案研究的定義為:「以某一社會單元作為整體所從事的研究,研究單位可 能是個人、社區、地區或是國家。」也就是說,個案研究企圖對界線性的系統作 完整的分析或描述。個案研究將注意力集中在了解個案的「特殊性」,在個案脈 絡下探究複雜關係,意即個案研究強調過程,而非結果(潘淑滿,2003:244-245)。
有研究者認為個案研究運用多元資料來源,試圖了解行動者的價值觀(林淑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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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86-288),然而研究者必須注意個案研究的限制,個案中的經驗可能無法 推論至其他情境(林淑馨,2010:25)。本研究以「北星計畫」作為個案研究的 案例,並且以深度訪談法輔以次級資料法的方式進行資料蒐集,期望在訪談與過 去文獻的對話過程中對個案脈絡有所了解,進而解答本研究之研究問題。
貳、 次級資料法
次級資料分析指對現有資料的分析或再分析,是研究方法中最具成本效率的 方法(謝棟樑 譯,2000:89)。由於訪談時間有限,無法對訪談者詢問太多問 題,因此本研究透過蒐集報章雜誌的報導、官方資料,了解官方與利害關係人對 於高中職五專免試入學之部分論述,以及該政策之執行情況之大略情況,希望建 立對個案的了解,亦避免詢問重複的問題。另外本研究回顧過去政策執行的文獻、
以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相關文獻,文獻回顧可幫助研究者了解過去文獻與自 身研究的關聯(林淑馨,2010:136);亦可幫助研究者找出研究問題的背後假設
(李政賢 譯,2006:55);還可以使研究者知道現有研究缺乏之處,將有助於 設計訪談問題(莊明貞、陳怡如 譯,2005:27);文獻的最後一個功能為幫助 研究者建立概念架構,進而以該架構解釋研究成果(徐宗國 譯,1997:54)。
綜上所述,本研究使用次級資料研究法的目的在於建立對本研究的背景知識,
以及個案背景資料的了解,以便對本研究做出定位,相關文獻亦可作為思考訪談 問題的基礎,並且以無法接受訪談者在報章雜誌或學術期刊的論述作為補充性分 析資料,使研究可信度更高。
參、 深度訪談法
深度訪談法為質性研究中重要的研究方法之一,有研究者認為訪談和一般談 話差別不大,但希望受訪者對於研究者欲研究的現象提出自身看法(李政賢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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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38-139)。潘淑滿(2003:135-136)認為「訪談是具有特定目的的談話,
研究者可藉由受訪者口語或非口語的表達方式,了解受訪者的思想或態度。」研 究者在訪談過程中,與被訪者共同建構現象的本質與代表意義為訪談的目的。陳 向明(2009:227)則認為訪談的具體功用如下:暸解受訪者的思想,包括價值 觀、感受和行為規範。同時在訪談過程中可了解受訪者的生活經驗、在一連串訪 談之後,可對研究問題有較多面向的了解,值得注意的是受訪者的立場需不相同,
立場相同的受訪者太多,將使研究者對研究問題的瞭解有偏差。
Earl Babbie 認為質性訪談有以下特性:「質性訪談是訪談者與回答者間的互 動;在訪談過程中,訪談者擁有概略的訪談大綱,不一定必須依照次序詢問問題。
同時,質性訪談者應該充分了解提問的問題,訪談才得以流暢、自然地進行。」
(李美華等 譯,2004:468)。由於受訪者之時間寶貴,為了使訪談更有效率,
以及使本研究之訪談可以順利進行,因此本研究將設定訪談大綱,於訪談前以電 子郵件寄送與受訪人,使其有足夠時間思考如何回答相關問題。
肆、資料分析
本研究之資料收集以質化訪談為主,而深度訪談往往可以發現出人意料的重 要因素(林淑馨,2010:229)。本研究在訪談前取得受訪人同意後錄音,於訪談 後,將訪談錄音檔製作為逐字稿,再以質化編碼軟體 Nvivo 輔助編碼工作,編碼 分類以本研究的四個研究變項為基礎,分別為「價值觀」、「政策工具」、「來自上 級或服務對象的壓力」、「政策學習」。由於本研究的訪談過程中,受訪者常常以 自己服務的單位舉例說明,若於附錄放置逐字稿,恐有洩漏受訪者身分之虞,因 此作者在取得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的同意後,本研究決定不放置逐字稿於附錄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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