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的主要共同元素可以歸納為「初始條件」、「協力過程」以及「協力結果」三大部 分。在檢閱眾多跨部門協力的分析架構後,本文決定採用 Bryson 等人(2015)

所提出的跨部門協力架構,該架構較為強調「跨部門協力合作與協調」的重要性,

偏重於跨部門協力的過程面分析與協力發展過程的動態性,從「初始狀態」、「協 力過程」、「協力結構」、「領導、治理、技術、專業能力」、「特定的衝突和緊張關 係」、「協力結果與課責」六大面向來說明協力網絡中重要行動者的角色功能與互 動關係,進一步也有助於分析雙方是如何建構出南投縣食物援助網絡與治理機制。

在第三節「社會福利服務契約委外」中,整理文獻中談到的契約委外流程、

契約管理的內涵以及可能產生的問題,委外的精神除了減輕政府部門的負擔,更 重要的是「引進」民間部門的活力與量能,這樣的契機使得委託者與受託單位不 是只有履行契約的責任義務關係,更是可以相互成長、學習的對象。最後可以用 學者李宗勳(2004:64)的一段話作為總結:『新的委外生態需要透過政府與民 間共同發掘委外過程的問題,一起決定問題的優先順序,共謀解決對策,始足以 建立「夥伴關係」的融合情誼。』政府部門與民間組織的差異顯現在組織文化、

工作習慣、價值體系等眾多面向上,因此重點不僅在於雙方該如何進行契約管理 而已,更重要的是雙方在事前應該擁有共識、溝通規劃出具體的計畫,並且在後 續相互解決彼此的問題,於此新型態的「契約-協力夥伴關係」就會水到渠成。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架構

第一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是以南投縣烏溪線站食物銀行作為案例,透過跨部門協力的觀點分析 南投縣實物援助政策的運作情形以及其搭建的社會救助網絡樣貌,並了解南投縣 政府與暨南大學在契約委外的過程中產生的問題。依據上述的研究目的與研究問 題,本文採用質化研究,透過文獻分析法、參與觀察法以及深度訪談法據以檢視 食物銀行的協力過程發展脈絡以及治理網絡的樣貌,並且從契約委外面向去剖析 南投縣政府與暨南大學在過程中遭遇到的問題與挑戰。

壹、文獻分析法

本研究先針對食物銀行相關文獻進行整理,藉以了解目前食物銀行的發展現 況與研究方向,俾利於與本研究有所區別,其次透過系統性地整理契約委外、跨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2

部門協力的理論文獻發展出本文的研究架構,並作為後續建構訪談大綱的理論基 礎。另一個文獻分析法重要的功能是透過蒐集與分析各種文獻可以補充參與觀察、

訪談等第一手資料所不足之處。本文所運用的文獻包括有關跨部門協力、協力治 理、契約委外、食物銀行領域之專書、期刊、研討會論文以及碩博士論文;除了 文獻外,檔案資料(archival data)能夠具體而細微的描繪參與者在特定場地中的 各種價值與信念,舉凡會議記錄、工作日誌、公告、正式的政策宣言、信件等都 是可以用來理 解特定 團體或場域極 為有用 的 檔案資料(Catherine Marshall, Gretchen B. Rossman 著,李政賢譯,2006:147),故本文蒐集南投縣政府公開於 網站上核定版的食(實)物銀行援助計畫、常見問答集與烏溪線站食物銀行所提供 之投標計畫書、契約書、服務成果報告書等次級資料進行檢視,這些檔案都可作 為本文後續參酌的資料。

貳、參與觀察法

Lofland & Lofland(1984)認為參與觀察是實地觀察(field observation)或直 接觀察(direct observation),是研究者為了對一個團體有所謂的科學了解,在該 團 體 內 建 立 和 維 持 多 面 向 和 長 期 性 的 關 係 以 利 研 究 的 過 程 。 另 一 位 學 者 Bogdewic(1992:48)則認為任何研究若需要了解過程、事件、關係、社會環境 的背景脈絡者,就可以選擇參與觀察法(轉引至嚴祥鸞,2008:165-169)。使用 參與觀察的研究者通常會嘗試與他所研究的團體建立緊密結合的關係,或者成為 某種形式的會員直接參與被觀察者的活動,並且通常會伴隨學習其語言、習慣、

工作型態、休閒活動(C Frankfort-Nachmias, D Nachmias 著,潘明宏、陳志瑋譯,

2003:346-347),以此對他們的生活層面有更深的了解。

本研究於2018 年 7 月 30 日到 2018 年 8 月 31 日至南投縣烏溪線站食物銀 行進行參與觀察,主要蒐集個案資訊與觀察食物銀行平時的整體運作流程和網絡 中其他行動者的互動關係,包含食物銀行平時所接觸的社福機構、工作人員平日 須處理的行政作業與文書檔案、對於物資儲放與物流配送的管理原則、社工與案 主在親送物資與訪視時的交流互動方式、食物銀行與縣府在聯繫會報中的互動關 係等等,這些觀察讓筆者對於食物銀行運作的整體圖像快速地建立起初步的概念,

對於後續分析也能更貼近的了解受訪者所回答的語境內容。

參、深度訪談法

深度訪談法是透過研究者以口語言論交談的形式,針對特定對象蒐集有關的

138-139)。深度訪談法又可以依據研究者所擬定的調查大綱(outlines)分成結構 式訪談、半結構式訪談以及無結構訪談三種,若深度訪談是跨越多個場所或是涉 及多位受訪者,則有必要將提問的方式予以適度的系統化(Catherine Marshall, Gretchen B. Rossman 著,李政賢譯,2006:138)。為了解食物銀行運作網絡中南 投縣政府、暨南大學雙方的觀點,因此本文採用半結構訪談,依據研究目的與研

潘淑滿,2003:134)。

本研究針對參與南投縣食物銀行運作的核心人物進行深度訪談,依不同的受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4

6 烏溪線站食物銀行行政人員 學 2020 年 1 月 14 日

14:30~15:00 B4 7 濁水溪線站食物銀行行長 NPO 2019 年 11 月 20 日

15:00~16:15 C1 8 合作單位-志工 民 2019 年 11 月 22 日

16:00~17:00 D1 9 合作單位-社福機構 NPO 2019 年 11 月 21 日

15:00~17:00 E1 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

第二節 研究架構

本文主要以跨部門協力治理與契約委外的概念來探討食物銀行,從前述的文 獻來看跨部門協力治理與契約委外雖然是在新公共服務與新公共管理不同背景 之下所產生的理論,然而在此個案的實務經驗中,是以「契約」為橋樑來構築南 投縣政府與委辦食物銀行的關係,也就是說透過契約委外的做法來實踐跨部門協 力治理的精神。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兩者將可以一併來進行探討,並以下圖方式 進行呈現。

圖7 研究架構圖 資料來源:作者自繪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本文研究架構主要是以 Bryson 等人(2015)所提出的跨部門協力架構(如 圖6),加上孫煒(2016)所提出的契約委外過程,試圖將兩者進行融合。筆者將 Bryson 跨部門協力架構中的「一般先行條件」、「初始條件、驅動力與鏈接機制」

合併為「初始條件」,將「領導、治理、技術、專業能力」、「特定衝突與緊張關 係」此兩個構面納入「協力過程」中探討,最後則是「課責與結果」,以此作為 本個案分析的主要框架。

在契約委外中,契約的簽訂有既定的發展流程,依前述文獻將契約簽訂的流 程分為「簽約篩選」、「議定契約」、「履約裁量」、「履約監督」、「續約決定」五個 階段(孫煒,2016),這五個階段分別可以對應到跨部門協力架構中的「初始條 件」、「協力過程」、「課責與結果」中。簽約篩選主要是衡量承接單位是否有足夠 的能力與資源,在議定契約時則是確認雙方所擁有的資源、討論欲達成的目標與 設計激勵機制,因此「簽約篩選」與「議定契約」可以對應到「初始條件」下。

此外,在協力過程當中烏溪線站食物銀行於履行契約時能獲得多少的自主裁量權 牽涉到雙方是否具備一定的信任程度、如何進行聯繫與溝通的機制、由誰來領導 協調整個食物銀行計畫的運作,以及在協力過程中是否有發生任何摩擦與緊張關 係,因此「履約裁量」可以對應到「協力過程」;最後是「履約監督」以及「續 約決定」對應到「課責與結果」,契約簽訂後南投縣政府作為委託方必須監督烏 溪線站食物銀行是否有確實履約,並且了解實際的服務績效,因此履約監督對應 到「課責與結果」,還有「續約決定」主要取決於契約本身約定的事項是否有順 利達成,但是在協力的過程當中,合作氛圍與溝通良好與否多少都會影響後續續 約決定,換言之,雙方的感受與協力成果都將決定雙方後續能否再進行合作,因 此將「續約決定」對應到「課責與結果」。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