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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研究者的偏見,提高研究的構念效度(construct validity)。

一、參與觀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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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5 月與 7 月參加該基金會與新北市政府城鄉局都市更新處合辦之都市更新實 務工作坊基礎班和進階班,藉由該基金會擔任課程講師之契機,更加深入了解 其成員的政策觀點,並以間接觀察該基金會定期出版之都市更新簡訊彌補此部 分的不足。

由於現場筆記受制於時間,通常簡化敘述文句,或者因為其他因素而造成 紀錄遺漏,為補充記述,研究者採取回憶的方式書寫田野筆記,主要參考現場 筆記和當日攝影紀錄,內容包含人事時地物等要件,也包括對個案相關事件的 觀察、感受以及研究者本身的詮釋。雖然是已經是包含主觀意識的寫作,但正 是本研究研究問題意識逐漸清晰具體的主要依據。

此外,本研究亦兼採間接觀察法,整理研究者未進入研究場域時期的會議 紀錄,以獲得更豐富的研究資料,藉由此研究方法,得以更深入認識該倡議聯 盟的結盟過程、人際關係和社會環境的背景系絡等。

(二)觀察事件簡介

研究過程中,研究者經常與被觀察者一起移動,隨對象的地點、時間變化 進行動態的觀察,以下就主要的參與觀察事件進行簡介:

表 3.1:參與觀察事件簡介

1.政大不動產菁英講座 12/04/11 觀察概述

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丁致成執行長以「提升公共利益的都市更新案 例」為題擔任主講,他表示,都市更新是必走的一條路,但現行建商主導引 發官商疑慮,認為應該是「政府主導都更」。台北市府應該要有整體的城市 計畫,再運用都更方式逐步完成計劃藍圖。並且強調必須打破官商勾結的迷 思,減少都更過程的衝突對立,才是未來都市更新的基石。他也表達了其對 文林苑事件的看法,認為王家有諸多法理上的缺失,並不如外界所說的值得 同情。

2.OURS 和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修法討論會議 12/10/09

討論過程當中,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簡稱都更盟)對於這份民間版都 更條例持保留態度,因為這份條例保留了強拆條款,過去都更盟的修法訴求 就是要廢除都更條例第 25 條之一和第 36 條的強拆規定,並且認為以這個法 理邏輯來看文林苑,仍舊會被拆除。而 OURS 成員則試圖說服彭龍三,在這 個的架構之下,強拆已經是最後手段,如果在居民自組更新會過程就有辦法

13/05/24 此次工作坊民眾參與踴躍,積極發問有關自家財產權利問題。又適逢 709

13/06/02

台灣本土法學雜誌主辦本場座談會,針對釋字 709 號解釋文當中指出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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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工具,未必需要都市更新,並且認為行政人員辦理聽證責無旁貸,

不能因為不會做或不想做就不做。

關於聽證的主持人應該由誰擔任之問題,法律界和都市計劃界又互相表 達了不同看法。未來都市更新希望踐行正當法律程序,然正當法律程序之概 念在現階段仍未有共識,但卻又必然連結到之後都市更新的推動運作,第九 次都更條例的修法顯然是決定都更政策走向之關鍵。

14. 當前都市更新的挑戰—法律、都計與估價的對話論壇 13/06/08 這場由中國土地經濟學會年會主辦的論壇,邀請來自不同學界的學者對 談,權利變換制度向來是都市更新條例一大核心,目前無論是學界或實務界 皆面臨許多難題,如房地的基準點不一樣,估價邏輯和市場邏輯不一致,房 地分離或房地合一的估價標準,產生諸多細緻的估價問題。尤其在都市更新 政策的權利變換,最後是依照價值比例分配,而非原土地價值等價分配,故 實施者和土地所有權人認知易生分歧。

15. 都市更新公民論壇會議 13/06/17 延續上個月 5/13 民間版都更條例的介紹,與會者根據實務經驗提問和分 享意見,主要探討了兩個議題:首先,更新案是否一定要在都市計畫劃定的 更新單元內?民間業者或居民發起之更新案有無正當性或公共利益?再者,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的概要階段係屬建議權或開發許可權?這會牽涉到不同階 段的同意比例門檻設計。

16. 民間版修法成員向民進黨智庫遊說 13/06/27 民間版修法成員積極向不同黨派委員進行遊說,和民進黨智庫學者建立 政治合作關係,向民進黨內提案委員助理及該黨智庫土地政策的學者說明民 間版條例的架構,希望爭取更多支持。由於民進黨個別委員已送入諸多版本 的修法條例,該黨亦尋求整合以在修法階段提出完整的法案。

17. 新北市政府新莊區榮富段都更案公聽暨聽證會 13/07/10 釋字 709 號解釋文明文指出往後都市更新案應舉行聽證會,而在修法過 渡期間,地方政府依照營建署會議結論制定暫行辦法,藉由觀摩此次聽證會,

發現目前公聽接聽證之作法與行政程序法的聽證相關法律條文落差極大,顯 示行政機關對於民眾參與的重視與實務操作仍有許多待加強之處。會後,都 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的成員接洽了該案反對戶,提供社區反對住戶如何在該案 以達到同意比例門檻情況下,不加入都更的建議,藉由聯盟成員和當地住戶

關注。此外,研究者亦爬梳了公視新聞議題中心、新頭殼 Newtalk、苦勞網、破 報和立報等電子媒體平台對於都更議題受到廣泛注意前的報導,由這些非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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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那裡蒐集建構第一手資料(陳向明,2011)。就研究者對訪談結構的控 制程度而言,訪談可分為封閉型、開放型和半開放型(Fontana & Frey, 1994)。

本研究將採用半開放型訪談,運用事先設定的訪談大綱,仍以開放式的方 式,訪問兩大政策聯盟裡重要的參與者,希望了解其對都市更新政策的政策信 仰與其採取策略,進而求得對研究問題的瞭解。後續以訪談結果整理逐字稿,

從中演繹出資料分析與研究發現內容。抽樣方法採理論抽樣,從相關報導與先 導測試受訪者訪談內容中,尋找與本研究相關的關係人進行訪談,考量到資料 的豐富度和實質意涵,訪談對象(表 3.2)如下:

表 3.2 受訪者清單、身分背景與訪談理由 資料來源:本研究

編號 訪談時間 職務 訪談理由

A 2013/5/16 現任都發局事務官 代表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 政策立場

B 2013/6/6 卸任都發局政務官 代表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 政策立場

C 2013/6/17 學者 撰寫民間版都更條例修法 D 2013/06/24 專家 長期投入我國都市更新發

展實務工作

E 2013/06/26 律師 文林苑王家辯護律師 F 2013/07/15 律師 參與台北市府、營建署、民

間版都更條例修法

G 2013/09/23 學生 擔任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 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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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我國都市更新政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