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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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方法
一、行動研究的意義
1930 年代末期以來,教育學家和社會心理學家逐漸對「行動研究」
發生興趣。教育行動研究是指教育實務工作者在教育現場進行的研究,
以解決實務問題為導向。研究過程具循環驗正的方式;研究結果在改進 實務工作情境,不在一般理論的推論,可促成實務工作者的專業成長
(Elliot,1991)。教師透過行動研究,可以在研究當中採取改革行動,
在行動當中實施研究,極適合教師使用(歐用生,1999)。一般人往往 認為:教育行動研究的「實用」價值高於理論的「研究」(蔡清田,1998)。 在同篇文章針對英國教育改革與課程行動研究的探討中,更提出了五 點行動研究的取向:
1. 解決課程實際問題 2. 以探究為依據的學習 3. 以研究為依據的教學 4. 教師即研究者
5. 課程即研究假設
另根據《教育研究法》(王文科,王智弘,2014)一書中對行動研 究法的描述:「…把研究方法應用於特定學校或教室情境中的教育問題。
以改進學校的實務,把研究的功能與教師的工作結合,…」。書中舉例 說明,在學校中適用行動研究的領域,第一項提出的便是「課程的研究 發展」。其針對行動研究的特徵簡述如下:
1. 聚焦於採取改變或改進教育實務的行動。
2. 仰賴真正的觀察結果以及行為的資料而進行研究,為解決問題 以及新的發展,提供井然有序的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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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研究各個階段涉及批判性反思和系統性計畫程序,所以關聯 好幾波的資料蒐集、反思與行動。
4. 由於行動研究的內在效度與外在效度顯得脆弱,因此只在實際 的情境範圍內有用。
5. 宜採質的研究方式進行探究。
二、本研究採用行動研究的原因
本研究是以教學現場的困境出發:「電腦課」和「圖書館利用課」
的課程目標相近,卻又未涵蓋所有的資訊管道,到底資訊時代的孩子們 需要的完整課程內涵是什麼?而資訊的取用不應該只是「找得到」合用 的資訊;更應該要能「讀得懂」,消化吸收後用於解決問題,或轉而成 為資訊的產製者與人分享。那麼,如何在探究的歷程中要求孩子能充分 鍛鍊取得、使用、統整資訊等真正駕馭資訊的能力呢?為了要解決教育 現場這個「國小探究式資訊素養課程」要「教什麼」和「如何教」的實 際問題,一個自發性的教師團隊誕生,因此,能對問題做研究又能同時 解決問題的行動研究法,正是身為團隊召集人的研究者,採用行動研究 法的主要原因。
研究者不僅是團隊凝聚初始的召集人、核心成員,更在課程發展的 歷程中,不斷的在教學現場,以教師即研究者,課程為研究假設,歷經 十三年「課程規畫-實施-反思-修正」的歷程,從六年級教到一年級,
再從一年級開始逐年開發每個年級第一版的紙本教材(課本),歷經六 年完成六個年級的紙本教材開發,每年實施課程後持續檢討修正。十分 符合行動研究法所強調的,研究過程具循環驗正的方式。此外,本研究 也將善用由學者 Norman Denzin 於 1978 首次引用於社會科學研究的三 角檢定法(triangulation),以一種以上的方法、資料來源或分析者,來 解釋同一結果,確保研究發現的一致性(胡幼慧,1996)。希望在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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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收集、分析、運用上,盡可能讓行動研究法內在效度與外在效度顯得 脆弱,這個研究法上的限制,能把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