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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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論
蒙古的民主化是多重因素作用的結果,除包括外部因素外,即東歐的劇變與蘇聯的解 體,亦包含內部因素,如:菁英間的協商與社會的不滿。既有統治菁英選擇順應時勢,與 反對勢力達成協商,使蒙古民主化的起程有了引以為傲的「和平革命」,這也為日後蒙古 民主化的改革鋪平道路(紀慧貞,2007:99)。因此,有學者指出,蒙古民主轉型過程相 似於 Huntington 所說的移轉(transplacement)模型(Ganbat, 2002: 79)。
台灣的民主轉型恰巧與第三波民主化浪潮興起的時間相呼應,綜觀 1980 年代以來的 台灣社會,經歷了政治轉型跌宕起伏的過程,又見證了社會運動波瀾壯闊的歷史,台灣社 會亦在沒有大動蕩的情況下,相對成功地實現了從威權政體到現代民主政體的轉型。針對 台灣民主轉型的過程有許多學者從不同的角度與模型提出解釋,其中有部分認為台灣的民 主化乃是始於反對勢力對威權體制的挑戰,而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政治菁英即在不同因素的 考量之下做出順應時勢的決定,藉由上下雙方的互動來展開(吳釗燮,1998)。因此台灣 的政治改革被認為是一種「和解式的轉型」(transition by transaction),並不是統治的政 治菁英在歷經長久與激烈的對抗之後不得不放棄權力,而是由執政菁英所控制或接受的
(吳乃德,1989)。
本論文欲從轉型理論與大眾動員理論來探討影響民主轉型時期,影響兩個國家選舉制 度與憲政制度建立的因素。其中,一方面探究政治菁英與社會運動間的互動對民主轉型時 期選舉制度與半總統制建立的作用,另一方面則觀察政治菁英與社會運動間互動對於民主 鞏固時期對兩類半總統制發展的影響,最後,比較與探討兩國民主制度建立的共同因素。
第一節 研究發現
O’Donnell、Schmitter 和 Whitehead 認爲,成功的轉型取決於包括原來威權政體內的 政治菁英與在野政治菁英的協議。成功的領導再加上一點運氣才可能建立民主的政府
(O’Donnell et al., 1986)。對於追求民主的菁英而言,國家制度的重組可能遠比其他層 面的改革更爲優先。在歷史上,政治民主總與經濟剝削與社會壓制共存(Przeworski, 1986:
63),甚至推動民主的菁英之間可能在新的民主制度建立之初,便達成某種共識,並將之 制度化,以相互保證在轉型期間,彼此的重大利益皆能兼顧,藉以形成有利於民主轉型的 穩定環境並降低不確定性(O’Donnell and Schmitter, 1986: 37)。因此,民主體制的出現 並不意味所有政治行動者都成為了服膺民主精神的民主主義者,而只是在野的政治行動者 與執政的溫和派說服了執政的強硬派,進行民主化所獲取的利益將大於抗拒民主化 (Przeworski, 1986: 59)。
除了既得利益外,政治菁英的改革動機亦受制度、文化因素與偏好所影響。在台灣,
於 1936 年時,國民黨政府在憲法中明定為議會制,其一開始的憲政體制是議會制,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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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 年國民黨政府來台之後卻實際施行總統制,長久以來,民眾也偏好由強人領導的總 統制,所以希望強人領導的文化也影響著台灣半總統制的施行。由於政治菁英間對於議會 制與總統制有著不同偏好,使得台灣採用折衷的半總統制。相對來說,蒙古來講,在 1990 年原來的極權政體崩潰之後,在制度選擇上,自然承繼後共國家的制度遺緒,傾向 選擇總統制。不過,當時大多數菁英的訴求為選擇權力較為分散的議會制,制度遺緒和菁 英偏好促成蒙古在民主轉型階段採取了半總統制。
由兩國的比較中可以發現,兩國政治菁英的改革動機相同處是除了考量既得利益,也 考量制度的遺緒。不同處是在台灣強人文化影響台灣施行半總統制,而在蒙古解散強權的 欲望影響蒙古採取半總統制。
Grugel(2002)認爲,轉型理論的菁英色彩卻將社會大眾降格成為民主化過程中的旁 觀者,忽視了在某些民主轉型個案中,社會大眾的抗爭或社會團體的運動成為觸發民主化 開端的事實,意即降低了公民社會在民主化中所扮演工具性角色的重要性。總之,轉型理 論忽略了在民主化中的其他因素,如:大眾動員、文化等(Grugel, 2002: 61-62),故無法 充分解釋民主化的原因。
蒙古民主化係來自蒙古人民的民族獨立的長期願望,因此,威權政權内的有些既有統 治菁英雖然不是服膺民主精神的民主主義者,不過他們希望,若進行民主化,蒙古人民能 獲取國家的真正獨立,因而,執政的溫和派和在野的反對勢力說服了威權政權内的強硬派,
使得蒙古民主化能順利開端。在執政政治菁英與新興社會運動領袖們協商過程中,其首先 通過過渡性憲法、人民大呼拉爾(人民大會)選舉法修正以及通過政黨法,接著,預先舉 行自由、公開、多黨參與的人民大會選舉之後,正是政體制度下直接參與的方式進行,進 一步保障各個政治行動者正當性以及民主轉型的穩定環境,並降低了不確定性。
宋興洲(1994)以民主化理論與國外民主轉型經驗進行觀察,論述威權統治者是不想 主動放棄權力的,但既有統治菁英卻同意民主轉型,原因在於即使無意願,其維持統治的 能力卻會受到公民社會所質疑。在面對統治正當性逐漸消失時,既有統治菁英內部會分化 為強硬派與溫和派,即使強硬派與溫和派同意民主轉型的動機不同,但相同處是皆需得到 民眾的支持,才能順利推動民主化。Potter 從菁英政治改革動機著手,指出資本主義的發 展引發階級結構改變,階級權力的轉變進而刺激改革需求,並削弱了威權統治的某些社會 基礎,接受民主是解決因不滿而產生政治危機的實用政治策略。當然,這或許也與 1980 年代其它地區的民主化浪潮有所關連(Potter,2003)。
上述研究大抵指出在民主轉型過程中,政治菁英與公民社會皆有主導民主化的可能,
一方面可能是政治菁英內部先分裂而導致民主轉型,另一方面則可能是中產階級的主動要 求引發了改革需求,台灣既有研究已證實是執政黨改革派帶頭與反對黨溫和派進行協調磋 商,並引領國家邁向民主化,212 但研究結果發現蒙古是屬於政治菁英和社會運動的互動主 動國家邁向民主化。因此,本文除了政治菁英的選擇與策略外,亦從社會運動的觀點進入 探討,其發現公民社會在民主轉型中所扮演的角色。在蒙古自 1989 年開始,公民社會動
212李酉潭(2006),民主鞏固或崩潰:台灣與俄羅斯之觀察(1995~2005 年),頁 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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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總理及內閣並修正憲法。國家小呼拉爾則依政黨比例代表選出,負責通過普通法律(Ginsburg, 1995:
464-465)。此時期是一種過渡的轉型階段,除具有開放自由的兩院選舉外,亦有透過國會間接選舉產生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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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蒙古民主鞏固階段,社會運動對於制度建立無直接影響的另一種解釋是當時社會運 動並不存在了。在民主轉型時期組織社會運動的社團在民主鞏固時期大都已成為積極參與 政治的政黨,故新一代的民間社會運動還沒形成體現。直到 2004 年起兩黨共治時期才開 始有社會抗議運動的再崛起,216促使公民參與政治,目的在補充既有政黨功能的不足,並 迫使政府更加負責任、更加透明且更具回應性。
而台灣,自 2000 年第一次政黨輪替以來,其「半總統制」過去隱而未發的最主要結 構性爭議,就是在憲政體制上、總理人選的實質決定權究竟是屬於總統還是立法院多數的 問題終於引爆,其取得總統職位的民進黨主張總統擁有完整的總理任命權,掌握立法院多 數的國民黨則主張總統雖然在形式上有總理的任命權,但仍應任命立法院多數所支持的人 選。然而,政治菁英改革的動機與當時政治脈絡影響台灣憲政體制即由原本內涵不明的
「半總統制」轉到「總統-議會制」的分道上持續發展(蘇子喬,2010)。此外,在民主 鞏固時期,各種非政府民間組織亦強化了台灣民主基礎,透過其組織去影響民主治理的過 程(蕭新煌,2004:81),由此可說,台灣民間社會對其總統議會制具有間接作用。
林宗弘與韓佳(2008)217以跨國研究資料,指出相較於民主鞏固的國家,民主轉型的 國家較容易導致貪腐程度擴大。不過,現今已達民主鞏固的台灣與蒙古,其民主發展卻仍 受貪瀆所苦,218尤其是蒙古目前還是國內貪腐程度嚴重、經濟發展程度仍低落等問題,將 是未來民主能否持續穩定鞏固的挑戰。根據最新的國際透明組織的公佈資料,蒙古在 2013 年的貪腐印象指數(CPI)是在 180 國當中 83 名,219台灣則是 36 名,220其蒙古的表現 較差。
甚至有些西方學者提到,蒙古的民主是假裝的,雖然在國際上被視爲自由的民主,不 過實際上的民主品質並不好。Carothers(2002)認爲,即使蒙古等大抵轉型國家存在一些 重要民主的因素,但是亦存在嚴重的民主缺陷。這些國家的政治菁英普遍腐敗且不誠實,
國家衰弱,菁英主導的經濟表現經常不理想,國家和執政黨之間的界線模糊,司法機構為 政治權力服務的現象明顯,普遍腐敗,因而,民衆對政治行爲不滿,並切斷從政治的參與。
221Fritz (2007) 亦認爲,蒙古近期的礦業繁榮明顯的增強蒙古問責制度的弱點。相關的弱點 包括某些共產主義的遺產,尤其是不透明的政府和「實際上不獨立」的司法體系以及設計 不良的公務員制度,並在政治轉型中產生了大量的不平等的結果。因此,在蒙古社會中如
221Fritz (2007) 亦認爲,蒙古近期的礦業繁榮明顯的增強蒙古問責制度的弱點。相關的弱點 包括某些共產主義的遺產,尤其是不透明的政府和「實際上不獨立」的司法體系以及設計 不良的公務員制度,並在政治轉型中產生了大量的不平等的結果。因此,在蒙古社會中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