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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主轉型到民主鞏固:蒙古與台灣之比較分析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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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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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博. 國 士. 家 論. 發. 展. 研. 究. 所. 文. 指導教授:李酉潭博士. 政 治 大. 立. ‧. ‧ 國. 學. 從 民 主 轉 型 到 民 主 鞏 固: 蒙 古 與 台 灣 之 比 較 分 析 sit. y. Nat. n. al. er. io. Democratic Transition and Consolidation: Mongolia and Taiwan. Ch. engchi. i n U. v. 研究生:額爾登巴雅爾(Erdenebayar Munkhuu). 中. 華. 民. 國. 壹. 佰. 零. 叁. 年. 柒. 月.

(2) 謝詞. 在台灣國立政治大學求學的 5 年期間,固然辛苦,但也洋溢幸福。辛苦是因爲我來自蒙古國, 中文能力不是很好,看書與寫作速度慢,需要多花不少時間,更因爲想家,想子女,思鄉情切, 內心的煎熬無以言表。幸福是因爲我學到很多知識,豐富了的人生的見識與經驗。在這 5 年間所 學到與經歷的一切對我來説是十分寶貴的資產。 在畢業前,我要特別感謝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的各位老師與行政人員,以及其他系所我 所選課的老師,還要特別感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所提供的獎學金。. 政 治 大. 首先,要感謝我的指導老師李酉潭教授,他非常寬容,生活經驗豐富,我在面臨困境時,以 寬容的胸襟全力協助我解決問題。李酉潭老師知識豐富,教學十分認真,我從他那兒學到許多民 主化的知識。老師雖身為社科院副院長,行政事情繁忙,但仍抽出許多時間指導我的畢業論文。. 立. ‧ 國. 學. 除了指導老師外,四位口試委員王定士教授、傅仁坤教授、邱榮舉教授、曾建元教授所提出 的建議,提升了本論文的廣度和深度。感謝各位口試委員教授。. ‧. 除了老師們外,我還要感謝國發所 98 年級的我的六位台灣同學,尤其是同學張芳華和靖諺, 沒有他們的協助就無法寫完畢業論文,還有國發所學弟朱駿大哥、殷瑞宏,他們雖然自己很忙,. sit. y. Nat. 但還是多次抽出時間,幫我解決問題,感謝你們。. n. al. er. io. 由於離鄉背井,無法兼顧家庭,沒有老婆和家裏人的鼓勵與支持,令我無後顧之憂,可以專 心學習與撰寫論文,我是不可能如此順利畢業的。. Ch. engchi. i n U. v.

(3) 摘要. 本論文從轉型理論與大眾動員理論來探討蒙古與台灣在民主轉型時期其影響選舉制度與憲政 制度的因素。其中,將選舉制度進一步區分為總統選舉制度和國會選舉制度,以了解政治菁英間 的互動與社會運動此兩個自變項的影響力。在民主鞏固時期,本論文則聚焦在影響兩國採取不同 憲政體制的因素,欲探討政治菁英改革的動機與當時政治脈絡如何促使蒙古採用總理總統制,如 何使得台灣採用總統議會制。此外,社會運動對當時政治菁英是否亦發揮一定程度的作用,是否 提升或阻礙憲政的改革,亦是本研究探討重點之一。 本研究指出兩國在民主轉型時期,既有統治菁英在民主改革的壓力下,開始與反對運動菁英 協商,既有的政治菁英有較大的決定權。政治菁英之間的互動是政治改革的重要推進力量,而下 面的大衆抗議社會運動則提供了這些菁英之間達成協商的條件,其導致憲政改革或選舉制度改革。.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在憲政制度上,除了既有憲政遺緒與政治文化外,政治菁英間的不同偏好,亦影響兩國憲政體制 的發展。在蒙古,制度的遺續應使得憲政體制傾向於總統制,但大多數菁英偏好權力較為分散的 議會制,在政治協商下,最後促成半總統制的施行。在台灣,保守派政治菁英與改革派政治菁英 的互動促成半總統制的影響,不過,也存在相關程度上的社會運動間接影響。. sit. y. Nat. 在民主鞏固時期台灣和蒙古皆是由政治菁英主導修憲,其中政治菁英間的互動主要影響憲政 體制的設計,取得總統職位的民進黨和掌握立法院多數的國民黨政治菁英間的互動因素使得台灣 偏向總統議會制,而掌握國會多數的民主黨和反對勢力人革黨政治菁英互動使得蒙古採用總理總. al. er. io. 統制。然而,公民社會對憲政體制設計並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兩國的公民社會對於新生民主體制 的鞏固扮演著重要角色。. n. v i n 綜言之,本研究所論有關政治菁英的互動與公民社會回顧如何影響選舉制度與憲政制度的設 Ch engchi U 計,由於蒙古和台灣的經驗來看,大抵可了解政治菁英的改革動機與社會運動的壓力,是特定選 舉制度與憲政制度被建立的重要關鍵。 關鍵詞:蒙古、台灣、民主轉型、民主鞏固、政治菁英、社會運動、憲政體制、選舉制度.

(4) Abstract In this dissertation, the theory of transition and mass mobilization trying to explore different factors between Mongolia and Taiwan in the period of democratic transition and its impact on the electoral system and constitutional system. The electoral system will be further divided into presidential and parliamentary, to understand the interaction of political elites, the social movements, and their influence on the electoral and constitutional systems. Then, this dissertation will focus on the factors of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 affecting Mongolia and Taiwan to develop into a different constitutional system, the political elite reform motivation and how the political context promoted the premierpresidentialism in Mongolia, and how Taiwan acquired the president-parliamentarism. Moreover, to understand whether social movements played a certain degree of influence on the political elites, or whether they enhanced or hindered the constitutional reform is also one of the priorities of this investigation research.. 政 治 大. The dissertation also pointed out the ruling elite under the pressure of democratic reform, when they began negotiations with the opposition movement elites, they had greater discretion. The interaction among the political elite was an important force to promote political reform, and the following Mongolia public protest social movement created the conditions to reach consensus among these elites, which led to constitutional reforms or the reform of electoral systems. On the constitutional system, in addition to the existing constitutional legacy of the political culture, the different preferences among the political elites, but also affec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wo countries constitutional system. In Mongolia, institutional legacy made constitutional system tend to presidentialism, however most of the political elites prefer a more decentralized parliamentary system, in political consultations finally led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semi-presidentialism. In Taiwan, the interaction with the conservative and the reformist political elite contributed to the impact of semipresidentialism, however, there are indirect effects on the relevance of social movements either..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i n U. v. The period of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 in Taiwan and Mongolia was dominated by the political elites on constitutional system, the interaction among the political elites mainly affected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constitutional system. The DPP won the presidency and the KMT the parliamentary majority, and the interaction of these political elites tend to shape Taiwan’s president-parliamentarism. In Mongolia, the Democratic Party political elite, with parliamentary majority, and the opposition MPRP political elite interaction evolved to premier-presidentialism. Although civil society had no direct impact on the constitutional system establishment, however, the development of civil society in Taiwan and Mongolia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to consolidate the nascent democratic institutions.. Ch. engchi. In conclusion, from Mongolian and Taiwan experience, we can understand that the motivation for the reforms of the political elite and the social movement pressure are the key for a particular electoral and constitutional system to be established. Keywords: Mongolia, Taiwan, democratic transition,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 political elites, social movement, constitutional system, electoral systems.

(5) 目次.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架構....................................................6 第三節 研究方法....................................................8 第二章 文獻回顧......................................................12 第一節 民主理論之相關研究.........................................12 第二節 蒙古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相關的文獻...........................26. 政 治 大. 第三節 台灣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相關的文獻...........................29. 立. 第三章 蒙古民主化進程之觀察..........................................32. ‧ 國. 學. ‧. 第一節 民主轉型期(1989-1996)....................................32 第二節 民主鞏固期(1996-2014)....................................36 第三節 蒙古民主化進程中的大國影響.................................44. y. Nat. er. io. sit. 第四章 政治菁英與公民社會互動對蒙古民主化的影響......................48 第一節 民主轉型期政治菁英與公民社會互動對選舉制與半總統制的影響...48. n. al. i n U. v. 第二節 民主鞏固期政治菁英與公民社會互動對憲政體制的影響...........53 第三節 蒙古民主的缺失.............................................57. Ch. engchi. 第五章 政治菁英與公民社會互動對台灣民主化的影響......................60 第一節 民主轉型期政治菁英與公民社會互動...........................60 第二節 民主鞏固期政治菁英與公民社會互動...........................65 第六章 蒙古與台灣民主化中政治菁英與公民社會互動之比較................67 第一節 蒙古與台灣政治菁英與公民社會互動對其制度影響之比較.........67 第二節 蒙古與台灣民主發展的相互借鑑...............................73.

(6) 第七章 結論..........................................................77 第一節 研究發現...................................................77 第二節 研究建議...................................................81 參考文獻.............................................................85 附錄:深度訪談.......................................................94.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7) 圖表目次. 表一:台灣與蒙古的民主自由程度:「自由之家」的評比(1989~2014 年)..5 圖一:研究架構圖.....................................................7 表二:深度訪談時間及受訪者簡歷表.....................................11 表三:半總統制兩種次類型的特色.......................................16 圖二:民主轉型的一個模型.............................................17 表四:轉型中的政治行為者.............................................18. 政 治 大. 圖三:Schedler 民主鞏固的各種概念....................................23. 立. 表五:蒙古歷屆議會選舉結果,1992-2012 年.............................47. ‧. ‧ 國. 學. 表六:部分蒙古總體經濟發展...........................................73.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8)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自從第三波 (The third wave) 民主化浪潮以來﹐邁向民主轉型過程的國家可謂越來越多。 當前主要的任務應該不是如何將更多國家捲入民主化的浪潮中﹐而是如何鞏固這些新興民 主國家才是。 1第三波民主化發展至今,許多第三波民主國家呈現衰退狀態,或僅實現選 舉式民主 (Electoral democracies),前蘇聯各國大多只呈現了短暫的自由化。不過,第三波 中也有不少成功轉型為民主政體的國家,並且已邁向民主鞏固,台灣與蒙古便是其中發展 成功的案例。兩國同屬新興半總統制國家、民主化時間相近、長期有相鄰強國的威脅,如 今則皆被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 評比為「完全自由」的國家(見表一)。究竟 是何種因素造成兩國民主轉型的成功,並達到民主鞏固,是本論文欲分析的議題。如能從 歷史發展的脈絡中發現成功轉型與民主鞏固的關鍵因素,便能替現今的非民主政體提供借 鏡,以利未來發展民主政體。 從民主轉型前的經濟條件與統治政體來看,蒙古的經濟發展遠落後於台灣與其他許多 第三波民主國家,2列寧式黨國體制的政體,3有著「全面控制」的特質,相較台灣的準列 寧式黨國體制,則不利於民主發展。然而,蒙古卻成功發展出民主政體,可見經濟發展與 威權時期的統治政體並非兩國發展民主的決定因素。因此,本文將從轉型論點與大眾動員 論點來觀察兩國的民主發展,欲發現促成兩國民主發展的共同因素,並將民主發展區分成.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at. y. sit. n. al. er. io. 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二個階段。研究目的在分析政治菁英間的互動與公民社會中的社會運 動如何影響兩國在轉型階段中總統選舉制度、國會選舉制度與半總統制的形成,並分析在 民主鞏固時期,政治菁英間的互動與社會運動如何影響兩國憲政體制的發展,意即將探討 是何種因素導致蒙古朝向總理總體制發展,而台灣卻朝向總統議會制來發展。 在蒙古民主化的歷程上,不可否認的,蒙古的民主化是發生在蘇聯解體後,蒙古從極 4. Ch. engchi. i n U. v. 權政體快速地轉變為民主國家, 是全亞洲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也是第三波民主化浪潮 中,亞洲唯一由共產國家成功民主轉型的新興民主國家。雖然蒙古在歷史上沒有過民主政 體,但對於蒙古人民來說,1990 年第一次所萌生的民主,大多數人都是樂意接受且支持 的。而蒙古的民主化過程如同其他東歐國家,經歷著雙重轉型,在政治方面,蒙古是從極 權政體走向民主政體;在經濟方面,則是從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5 1. Huntington, Samuel P., 1996, “Democracy for the Long Haul”, Journal of Democracy, Vol. 7, No. 2, pp. 5-6. B. Batbayar, 1999, “Hos shiljilt”(雙重轉型),Shine toli setguul, 73, 2012, 37-45x.「新鏡」期刊,第 73 卷, 頁 37-45,蒙文。 3 許恒禎(2012),〈台灣與蒙古半總統制下政府型態的比較〉,東吳政治學報,30 卷 2 期,頁 71-125。 4 1989 年時,蒙古仍被自由之家評為全世界最不自由的國家之一,無論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的評等皆為最低 的「7」,請參見表一。 5 B. Batbayar, 1999, “Hos shiljilt”(雙重轉型),Shine toli setguul, 73, 2012, 37-45x.「新鏡」期刊,第 73 卷, 頁 37-45,蒙文。 2. 1.

(9) 就蒙古的民主鞏固而言,除了「自由之家」認為在 1991 年蒙古已達完全自由(見表 一),即已達民主鞏固的檢驗外,若以「雙翻轉測驗」(two-turnover test) 來看待民主鞏固 (Huntington,1991:166-167),蒙古 1990 年至 2012 年期間,共歷經六次國會選舉(1992 年、1996 年、2000 年、2004 年、2008 年、2012 年)與五次總統選舉(1993 年、1997 年、 2001 年、2005 年、2009 年),在國會與總統選舉上至少曾經發生過兩次和平的政黨輪替, 故也已通過雙翻轉的測驗。不過,西方學者多以發展結果的角度來看待蒙古的民主發展, 例如以蒙古為例,說明貧窮並非是民主發展的敵人(Gilley, 2006),6卻很少解釋蒙古為何 能成功發展民主。蒙古學者雖分析影響蒙古民主化的因素(B. Batbayar, 1999; Ganbat, 2002), 卻很少以比較觀點,歸納出民主轉型或民主鞏固階段制度建立的決定因素。 相較於蒙古,自 1980 年後,民主浪潮便席捲台灣,台灣原有的威權政體亦在此時期瓦 解。在民主轉型上先從自由化開始,再逐漸民主化(李酉潭,2006)。而民主轉型最大的 特色在於快速的民主發展中,未導致大幅度的經濟成長衰退、社會的動亂和嚴重的政治傾 軋,亦即台灣政權內部發生了一場由威權體制走向自由民主國家轉型的「寧靜革命」。而 族群分裂與衝突則是政治民主化的其中一股動力(Chu, 1996:69-71)。雖然台灣民主轉型.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時間較蒙古早,但民主鞏固的發展卻較蒙古為晚。以「自由之家」的評鑑來觀察,在 1996 年總統直選後,台灣才因自由且公民的選舉被列為既是「選舉式民主」亦是「自由 民主」的國家(李酉潭,2002:46-47)。若就「雙翻轉測驗」來看,直到 2000 年的總統選 舉,也才使得台灣通過此項測驗的第一階段。由於民主鞏固涉及不同的操作型定義,本研 究的民主鞏固將同時涉及較廣泛的制度面向與較偏向選舉結果的面向,意即將同時考量. n. al. er. io. sit. y. Nat. 「自由之家」報告與「雙翻轉測驗」通過與否做為民主鞏固的依據。 由於既有研究皆指出政治菁英對民主轉型的重要性,因此本文將從此觀點來進行分析。 李酉潭(2006:38-39)指出台灣的民主轉型是由執政黨改革派帶頭與反對黨溫和派進行 協調磋商,並引領國家邁向民主化的變革模式;政府與反對派都展現了成熟的民主特徵, 導致社會並沒有發生重大的暴力。廖淑馨(1991)也認為蒙古的當權者為避免武力鎮壓帶 來社會動亂,政治菁英間的協商與共識決定了民主的發展。因此,本研究認為政治菁英間 的互動過程或許是影響政治制度建立的要素。 除了既有的政治菁英角色研究外,本文認為這僅能部份解釋台灣與蒙古的民主轉型過 程,因為沒有公民社會的支持,改革派菁英將難以推動改革;沒有改革派菁英的產生,公 民社會將無代議者可實踐其政治要求。由於舊政體的統治菁英與公民社會間的互動關係, 是過去研究較少探討的部份,若能從研究中發現何種互動模式,最能促進民主制度的建立,. Ch. engchi. i n U. v. 這將是本論文的最大的貢獻。Silliman 和 Noble(1998)指出,公民社會對民主政治的推動 總結為三個方面:(1)公民社會可以培育一個活躍的公共討論空間。在這個空間裡,民眾 的表達權得到充分實現,從而在民意上對強勢的國家和政府形成一定的制約。(2)公民社 會重新定義了政治的內容。之前,獨裁主義政府把政治的內容定義為維持社會秩序、推動 6. Bruce Gilley, “Elite-led Democratization in China: Prospects, Perils and Implications”, International Journal. Vol. 61, Issue.2 (2006), pp. 341-358.. 2.

(10) 經濟發展和保護生態環境,公民社會則把政治的議題擴展到自由選舉和人權保護等權威主 義政府不願意開放的領域。(3)公民社會可以促使民主過程的制度化。 7據此,公民社會 或許亦是民主制度建立的推手,而可能透過社會運動對相關政治制度造成影響,以擴展公 民的權力。 以台灣為例,在自由化與民主轉型的階段, 1980 年開始便出現社會的動員,展現在有 組織的社會運動和民間抗議上,目的在要求政府滿足民眾需求或改革既有制度。因此,倡 導型民間組織對於國民黨威脅的挑戰有很大的貢獻(蕭新煌:2004)。在蒙古,從 1989 年 也開始有民間抗議運動,而蒙古反對人士組成了「民主聯盟」,進行示威遊行,並以民主、 打倒官僚等為主要訴求(廖淑馨,2000b:19-23)。由此觀之,倡導型民間組織對於挑戰 既有政權,改革既有制度有很大的貢獻。因此,從社會運動角度將可補足政治菁英觀點的 不足。蕭新煌(2004)便指出民間社會是促進民主轉型和深化民主鞏固重要角色,應盡量 在更多的國家中加以檢視和比較其成效。8 由於民主轉型代表從非民主政體轉向民主政體的過程(Rustow, 1970),而民主政體運 行需要許多制度的配合,多元民主政體即代表需要許多制度的配合(Dahl, 1989)。本文將.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以總統選舉、國會選舉與半總統制三個制度做為觀察指標,因為自由且公平的選舉制度本 身即為 Dahl(1989)所認為的必要制度條件,而不同的憲政體制則影響民主的穩定與發展 (周陽山,1996;郭正亮,1996)。李酉潭(2011:209-237)便認為台灣若要持續民主深 化以達到民主鞏固,所必須要注意的可以分為內部與外部兩者來討論。在內部方面,最重 要的是必須在「自由的民主」體制之下從事憲政、選舉與政黨的制度化改革。. n. al. er. io. sit. y. Nat. 台灣和蒙古轉型後皆採用半總統制,但在民主鞏固階段,兩個國家卻發展成不同的次 類型,因此,本文欲分析究竟政治菁英間的互動與大眾的動員對於促成兩國發展不同的憲 政體制是否有其作用。台灣學者已發現「總統—議會制」形成因素與一國歷史發展脈絡有 關,呈現路徑依賴現象(蘇子喬,2010)。9不過,蒙古對此方面研究仍為缺乏,本研究即 在彌補此一方面之不足。10 林宗弘與韓佳(2008)11以跨國研究資料,指出相較於民主鞏固的國家,民主轉型的國 家較容易導致貪腐程度擴大。不過,現今已達民主鞏固的台灣與蒙古,其民主發展卻仍受 貪瀆所苦,在台灣,有前總統陳水扁貪瀆的案例,在蒙古,也有前總統 N. Enkhbayar(恩. Ch. engchi. 7. i n U. v. G. Sidney Silliman and Lela Garner Noble ed., 1998, Organizing for Democracy: NGOs, Civil Society, and the Philippine State, Quezon City: Ateneo de Manila University Press, pp. 18-19. 8 蕭新煌,〈台灣的非政府組織、民主轉型與民主治理〉,《台灣民主季刊》,第一卷,第一期(2004 年 3 月): 65-84,頁 67。 9 蘇子喬,〈台灣憲政體制的變遷軌跡(1991-2010):歷史制度論的分析〉,《東吳政治學報》,第二十八卷,第 四期 (2010 年):147-223。 10 王維芳(2003)提到了,蒙古當時採用議會制和總體制的辯論中支持議會制者獲勝,他們認爲議會制的權 力為分散,不易為單一外國力量所操縱,而總統制則容易將權力集中在單一個人身上,易為鄰近強權國家 所掌控。 11 林宗弘與韓佳,〈政治貪腐的制度理論: 以亞洲各國為例的分析〉,《台灣政治學刊》第十二卷第一期 (2008年6月):53-100。. 3.

(11) 赫巴亞爾)涉嫌腐敗問題被捕,社會則將貪污視為普遍盛行的現象。因此,在文末筆者將 視貪瀆為民主深化的挑戰,並從政治菁英與公民社會的角度思考解決之道。 綜言之,台灣與蒙古的整體政治經驗以及經濟發展程度並不相同,但為了民主轉型, 兩國皆建立了相似的政治制度,如:選舉制度與半總統制。依據既有文獻,從政治菁英互 動與大眾動員的角度或許可解釋兩國在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時期,建立這些政治制度的共 同要素。 因此,為回答上述研究議題,本論文章節安排如下,首先,對於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 的概念,作一概念性的討論與整理,其次,對於兩國的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作一整體比較 觀察,接著,找出來台灣與蒙古的民主化發展歷程的相同意義和差異性。一方面探究政治 菁英與社會運動間的互動對民主轉型時期選舉制度與半總統制建立的作用,另一方面則觀 察政治菁英與社會運動間互動對於民主鞏固時期對兩類半總統制發展的影響。最後,比較 與探討兩國民主制度建立的共同因素。.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4. i n U. v.

(12) 表一 台灣與蒙古的民主自由程度:「自由之家」的評比(1989~2014 年) 蒙古. 台灣. 自由等級. 項目. 政治 公民 政治 公民 蒙古 年代 權利 自由 權利 自由 1989 7 7 5 3 不自由 1990 4 4 4 3 部分自由 1991 2 3 3 3 自由 1992 3 2 5 5 自由 1993 2 3 3 3 自由 1994 2 3 4 4 自由 1995 2 3 3 3 自由 1996 2 3 2 2 自由 1997 2 3 2 2 自由 1998 2 3 2 2 自由 1999 2 3 2 2 自由 2000 2 3 1 2 自由 2001 2 3 1 2 自由 2002 2 2 2 2 自由 2003 2 2 2 2 自由 2004 2 2 2 1 自由 2005 2 2 1 1 自由 2006 2 2 1 1 自由 2007 2 2 2 1 自由 2008 2 2 2 1 自由 2009 2 2 2 1 自由 2010 2 2 1 2 自由 2011 2 2 1 2 自由 2012 2 2 1 2 自由 2013 1 2 1 2 自由 2014 1 2 1 2 自由 表格來源:筆者整理自由之家網站,http://www.freedomhouse.org.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5. i n U. v. 台灣 部分自由 部分自由 部分自由 部分自由 部分自由 部分自由 部分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自由.

(13) 第二節 研究架構. 此章節先說明研究時期的區分,再陳述研究主要的自變項與依變項。雖然民主鞏固可 分為政治文化面、選舉結果面與制度面來進行區分,本研究將採用 Schedler 民主鞏固積極 概念與 Huntington 雙反轉測驗此兩種方式來進行界定,在測量上,則依據「自由之家」的 評比、台灣總統選舉結果和蒙古議會選舉結果做為觀察指標。因為「自由之家」的測量僅 能反應制度面的保障,並不能了解政治菁英是否真的遵循民主規範,也無法反應一定程度 的政治文化。本研究同時觀察「自由之家」的評比與雙反轉測驗,不僅可觀察到制度面的 鞏固,亦可了解政治菁英是否忠於民主制度,也可部分觀察到政治文化的養成,意即政治 菁英遵循民主規範行事。至於從公民認同民主體制的程度來看待民主鞏固,本研究認為這 樣的政治文化本身仍有所爭議,一方面透過調查來了解個人對民主體制或是威權體制的支 持度不一定能代表集體的政治文化,二方面這樣的政治文化究竟是影響政治體制的自變項 亦或是其依變項,仍未有所共識(黃秀端,1997),故本研究傾向從上述兩個方式來界定.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民主鞏固概念。 依據「自由之家」評比(見表一),台灣於 1996 年達到完全自由程度,但仍未達到雙 反轉測驗的標準,直到 2000 年時,民進黨才取代既有的國民黨執政,達到雙翻轉測驗標 準的第一階段。同樣地,於 1991 年時,蒙古便已達完全自由程度,但直到 1996 年,議會 的多數席次才由人革黨變成民主聯盟,因此本研究將以 2000 年與 1996 年視為台灣與蒙古. n. al. er. io. sit. y. Nat. 邁向民主鞏固的時間點,在此之前則視為民主轉型時期。依 Rustow 民主轉型理論,1986 年與 1989 年分別是台灣與蒙古開始自由化的時期,或可說邁入 Rustow 所謂的民主轉型準 備階段,此時非民主政體已開始崩解,可視為民主轉型的開始。 同第二章節所述,本研究欲從轉型理論與大眾動員理論來探究影響民主轉型時期,影 響選舉制度與憲政制度的因素。其中,將選舉制度進一步區分為總統選舉制度和國會選舉 制度,以了解政治菁英間的互動與社會運動此兩個自變項的影響力。在民主鞏固時期,本. Ch. engchi. i n U. v. 研究則聚焦在影響兩國採取不同憲政體制的因素,欲探討政治菁英改革的動機與當時政治 脈絡如何影響台灣採用總統議會制,如何影響蒙古採用總理總統制。此外,社會運動對當 時政治菁英是否亦發揮一定程度的作用,是否提升或阻礙憲政的改革,亦是本研究欲探討 重點之一,本研究架構如圖三所示。. 6.

(14) 圖一 研究架構圖. 民主轉型. 蒙古(1989-1996). 民主鞏固. 台灣(1986-2000). 蒙古(1996-2014). 挑戰(貪腐). 台灣(2000-2014). 自變項. 依變項. 自變項. 依變項. 改革派菁英. 總統選舉制. 改革派菁英. 蒙:總理總統制. 保守派菁英. 台:總統議會制. 政 治 大. 國會選舉制. 立. 保守派菁英. ‧. ‧ 國. 學. 社會運動. 半總統制. 社會運動. sit. y. Nat. n. al. er. io. 黃秀端(1997),政治文化:過去、現在與未來,東吳政治學報,第八期,頁 47-85。. Ch. engchi. 7. i n U. v.

(15)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是一種生生不息與自我修正的過程,它包括七個重要且彼此相關的 階段:(一)研究問題的界定;(二)假設的陳述;(三)研究設計;(四)調查;(五)資 料蒐集;(六)資料分析;(七)通則化。對研究方法作分類,最適當的方式是以研究之屬 性作方法説明之前導,而通常有質化與量化兩種性質之研究。一般質化研究多應用於歸納 之邏輯創建理論,而本研究係以質化研究方法為主。 研究方法幫助研究者選擇科學的、適當的工具以獲取研究所需要的資料,進而得到所 願達到的目標與結論,亦即資料蒐集處理的技術與進行的程序。故凡是想要以合理正確的 科學方法為方式,進行探究某一現象,均可應用研究方法,而研究的最終目的,乃是在於 對所探尋的某個特定問題或現象,尋求嚴謹客觀而合理的敍述、檢閲、解釋或預測(王玉 民,1993:12)。 本研究將以兩國政治菁英和社會運動做為自變項,其民主轉型階段中的總統選舉制、.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國會選舉制與半總統制與民主鞏固中的半總統制次類型為依變項。方法上則以次級資料分 析法,深度訪談方法和比較研究法來比較並歸納兩國的民主轉型有何相同之處與相異之處, 並探討兩國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受到哪些因素的影響。 壹、次級資料分析法(Secondary data analysis). y. Nat. sit. n. al. er. io. 在社會科學中,越來越多的社會科學家採用其他研究者或機構所蒐集的資料。次級資 料分析是運用他人蒐集的資料而得知的研究發現。 對於次級資料越來越多被採用,有三種基本的解釋:概念與實質上的理由、方法論上 的理由以及經濟上的理由。從概念與實質上的觀點來看,次級資料或許是探討某些研究問 題時,所能得到的唯一資料,例如社會與政治歷史學家,就相當依賴次級資料。次級資料. Ch. engchi. i n U. v. 也可以充當比較的用途,在一國之内或國家之間進行比較,可以擴大通則化的效力,並提 供更多的洞察力。使用次級資料的分析,有幾個方法論上的優點:第一、若次級資料是可 靠且正確的,則將提供重新再出現(replication)的機會;第二、擁有各時期資料的便利 性,使研究者能夠採取時間縱向的研究計劃;第三、次級分析可以改善測量的方式,來擴 展自變數的範圍;第四、經由次級資料的運用,能夠提高樣本的規模、代表性以及導向涵 蓋範圍更廣的通則化所需的觀察數目;第五、次級資料能運用在交叉驗證法,以提高經由 原始資料所獲得研究發現的效度。12 本論文對於台灣與蒙古的政治民主化作描述,並分析兩國的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期制 度建立的影響因素,尤其是政治菁英與公民社會互動關係所扮演的角色做一個歸納、分析 12. 潘明宏、陳志瑋譯(2003),C. Frankfort-Nachmias、David Nachmias 原著,《社會科學研究方法》, (Research Methods in the Social Sciences ),台北,韋伯文化事業出版社,頁 374-377。. 8.

(16) 及比較,希望藉由事實的陳述來了解兩國建立的憲政體制發展的特色及其相同因素。其資 料蒐集包括研究文件、學術論文與媒體資料等相關英、中、蒙文資料,針對這些相關資料 的回顧、審視、歸納和分析,進而以提供研究分析時的實證。 貳、比較研究法 (Comparative method) 比較政治學(Comparative Politics)是政治學理論發展的核心領域,現實世界的政治現 象複雜而多元,爲何相同政體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政體發展,皆需透過比較分析的方式獲 得解釋。比較分析法是整理經驗資料所不可或缺的一種研究法,此種方法以分類、類比為 基礎,透過觀察鑑別而得到明確的判斷。從方法學的方法以觀,比較不僅是推動經驗成長 的方法,也是經驗完成時的綜合狀態(沈青松, 1994:2-3)。 此研究方法的基本原理有二:在於比較其相同處或相異處。比較法在本質上亦為實證 研究,依資料的性質,可以分爲定性研究與定量研究。定性的比較研究法是指蒐集待比較 的文獻式資料作分析;定量的比較研究法,本質上再比較不同主體在同一問題中之因果關.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係的異同,而在實作上常以統計作爲分析。倘若以比較法對某一種特定主題作研究,其蒐 集的資料具有歷史性的時候,則又可以稱之爲歷史比較法(王玉民,1994:247-249) 。 若想要更深一層地解釋與預測政治現象,就必須要作比較研究才行。要從事比較研究, 光是靠一個國家境内的資料是不夠的。因此,無論是從事政治轉型、政治制度,還是公共 政策等研究,跨國的比較分析皆是十分的重要。從其它國家的經驗,可以得知各種政治制. n. al. er. io. sit. y. Nat. 度的優劣點。透過比較分析,我們能發現影響民主化發展的因素,包括了政治菁英和社會 運動等國内團體所產生的影響力,如何影響憲政、選舉等政治制度以及政黨體系等。 由於比較分析法可以讓我們跳脫單一文化的限制,又可以體系層次的特點加以比較, 所以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研究方法。比較分析法必須符合所有研究方法的基本要求之外必須 對以下的問題特別加以注意:第一,在概念化分析課題時,必須確定這些課題是可以作比 較分析的;第二,跨國研究所使用的變數必須是各國皆一樣;第三,不要選擇一些具有非 常奇特背景的國家來作分析;第四,對各國之間的觀察必須彼此獨立。13 本研究選擇台灣與蒙古的民主化發展作爲比較來源,透過兩國民主轉型、民主鞏固過 程之研究比較分析,找出其相同意義與差異性。其次,將其民主化發展歷程的各個階段進 行對照研究,以發現其民主轉型成功之原因、尤其是兩國的政治菁英與公民社會所扮演的 角色如何影響其憲政和選舉制度的發展以及民主化繼續更深發展所面臨挑戰。. Ch. engchi. i n U. v. 叁、深度訪談方法 (In-depth interviewing method) 訪談是質化研究中主要的資料收集工具之一,其評估人們知覺、意義、對情境的定義 13. 冷則剛、任文姍譯(1998),Jarol B. Manheim、Richard C. Rich 原著,〈政治學方法論〉,臺北市:五南, 頁 303-305。. 9.

(17) 及對真實的建構的好方法。訪談具有各種變化形式和多樣的使用方式,其最普遍的類型是 個人的、面對面的口語互動。Patton(1980)區分了三個主要的訪談類型:非正式的對話 訪談、有引導步驟的一般訪談以及標準化的開放式訪談。無論我們使用何種分類,變化的 主要面向是訪談中結構的程度、訪談嘗試進行到何種深度以及對訪談的不同回應和情境標 準化的程度。深度訪談是無結構且開放式的,其訪談問題不會預先計劃和標準化,取而代 之的是會有一般的問題使訪談可以進展,對回答也沒有預先建立的範疇。14 深度訪談是一種資料蒐集的方式,也是質性研究中最被常採用的資料蒐集法,深度訪 談是有目的的會談,研究者藉由會談的過程,了解受訪者對某項事情的了解,了解受訪者 對問題的認知和建構(Marshall and Rossman, 1995)。在深度訪談中,受訪者是主體,研究 者必須尊重受訪者的觀念,其重視他們的感覺以及尊重他們對行為的詮釋。深度訪談有別 於一般訪談,在於它能讓受訪者作自我深度的探索,因此,訪談者和受訪者的關係建立就 十分重要。Henderson(1991)認為,深度訪談時研究者必須和受訪者建立個人性的互動, 並以開放性的探索來了解受訪者的想法和觀點(范麗娟,2004)。15 質的訪談是一個有力研究工具,藉由與歷史當事者的訪談,使歷史的真相能夠完整的.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呈現,其產生豐富且有價值的資料。本研究將儘可能對在蒙古民主化發展中具有重要貢獻 者進行訪談,訪談對象亦儘可能找出對蒙古各政治立場不同之主要政治菁英與公民社會運 動領袖代表,了解這些政治菁英和公民社會運動在蒙古民主化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筆者於 2014 年 2 月至 4 月時間在蒙古作深度訪談,訪談問題如下:. n. al. er. io. sit. y. Nat. 一、蒙古民主化初期 1989-1990 年時,在社會哪些基礎上形成反對勢力,怎麽形成的? 執政黨和反對勢力如何協商達成民主化的?您認爲,民主轉型成功之主要因素是 有哪一些?政治菁英和公民社會扮演的角色如何? 二、1990 年到 1992 年時間既有統治菁英和新形成的反對勢力達成共識修改憲法,舉 行人民大會選舉,而 1992 年 1 月制定了新的民主憲法。您認爲,有何原因選擇半 總統憲政制度,新和舊政治勢力保護何種利益? 三、1996 年的國會大選中「蒙古民主聯盟」獲得執政權,但此時期政府三次倒閣的事 件發生,後來 1999 年議會決定修改新憲法。爲何修改了新憲法,產生必需修憲的 困境嗎?您認爲? 四、2004 年和 2008 年議會選舉之後蒙古人革黨和民主黨組成聯合政府,您認爲,如 此兩大政治勢力的共治對蒙古民主鞏固有何影響?這段時間公民社會有沒有扮演 反對勢力的角色? 五、您認爲,在蒙古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時期其它大國的影響有如何? 六、將來蒙古為持續深化民主以達到民主鞏固,最優先需要做哪一些改革及改善,您 認爲?. Ch. engchi. 14. i n U. v. Keith F. Punch 著,林世華等譯(2005),〈社會科學研究法:量化與質化取向〉,臺北市,心理;頁 272274。 15 范麗娟(2004),深度訪談,載於謝臥龍(策劃主編),質性研究(頁 81-126),台北:心理。. 10.

(18) 為於訪談結果客觀公正,本次訪談邀請蒙古民主轉型時期的重要人士與研究蒙古民主 化研究者,亦不同政黨成員與公民社會代表接受訪問,將受訪者簡歷以及訪問時間如下: 表二 深度訪談時間及受訪者簡歷表 受訪者 B. Batbayar /Baabar/ (巴圖巴亞爾) 蒙古著名的 政治人物兼學者, 民主黨派代表. 政 治 大. n. 2014 年 4 月 1 日 中午 11:45 時. 16. ‧. Ch. B. Lhagvajav(勒 哈格瓦扎布) 人民黨代表. y. 1980-1994 年間在國家計劃委員會與貿工部擔任公務員 及副部長。1995 年建立“Datacom”公司,在蒙古第一 次實行互聯網服務。2006 年「新政策」研究所所長, 2006-2007 年間「電視論壇」公民社會運動領袖,2007 年蒙古綠黨主席,2008-2012 年間蒙古國會議員,自 2012 年以來再擔任「新政策」研究所所長。 自 2002 年蒙古國家商公會理事會會員;自 2005 年國徽 (National Soyombo)社會運動領袖;2011-2012 年間蒙 古國總理顧問;2013 年在國會人民黨工作組顧問。. sit. io. al. 學. Ch. Tamir(塔米 爾) 研究者,公民社會 代表 D. Enkhbat(恩和 巴特) 公民意志-綠黨代 表. Nat. 2014 年 3 月 6 日 下午 16:00 時. ‧ 國. 立 2014 年 2 月 26 日 下午 12:40 時. 簡歷 1981-1991 年間曾在微生物研究和生產中心擔任研究員 ,1991-1994 年間擔任蒙古社會民主黨領袖。1994-1996 年間自由研究者,1996-2000 年間國會議員,1998-1999 年間擔任蒙古國財政部長,2004-2005 年間擔任蒙古國 總理外交政策顧問。自 2006 年以來擔任 Nepko 出版公 司總經理,2009 年,他榮獲蒙古國家歷史研究者大 16 獎。 B. Batbayar 在 1980 年代時使用 Baabar 秘密名字寫出分 析共產主義政權性質的文章,其中「不要忘記,否則我 們將會完蛋」的文章在蒙古發展青年的自由民主思想工 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在 1989 年參與建立民主社會主 義運動,在 1990 年 2 月蒙古民主聯盟第一次召開的會 議上代表民主社會主義運動發表「國王是赤裸裸的」 演講,並揭示了共產主義政權的真實面貌。 蒙古國立大學,社會科學院,社會學老師;獨立研究機 構研究者,無黨員。. er. 訪問時間 2014 年 2 月 18 日 下午 14:30 時. engchi. http://en.wikipedia.org/wiki/Baabar. 11. i n U. v.

(19)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民主理論之相關研究 壹、民主政治的概念 在說明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議題之前,本文將先探討民主的概念,菁英、公民社會、 半總統制的概念,接著才分析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的內涵與其影響因素。 一、民主的概念 民主 (democracy) 一詞源自於希臘文「人民」(demos) 與「治理」(kratos) 的結合,原意 指「人民的治理」或「人民統治」(Sorensen, 1993:3, Dahl, 1989:3)。古希臘的雅典城 邦的直接民主,雖然小規模的城邦民主與有限的公民參與並未成爲現代民主政治的根源,.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但是雅典式民主為後代留下一個重要的人類價值「平等」。現代意義的民主直到十九世紀 工業資本主義社會的出現才逐漸產生,John Locke 強調人類生而平等,具有生存權、自由 權和財產私有權的「天賦人權」,而政府的責任是保障它,如果政府違反信托,人民有權 推翻政府。對於政治平等參與 Jean-Jacques Rousseau 認爲自由和平等是不能分開的,他要 追求的不只是政治權利上的平等,還有財富上的平等,公民必須享有政治和經濟上的平等 才能真正成爲自己意志主人的看法深深影響後世。17 不過,真正在大規模人口中施行平等 參與權與政府對公民負責的思想是來自 John Stuart Mill,他認為:「民主必然是代議制」 (Dahl, 1989:346),意即要使公民普遍參與一小部份的公共事務能夠落實,必定是採取代 議制度,能使公民擁有對政府的最終控制權。 除了從直接參與和間接參與探討民主外,亦有從程序民主的角度來了解民主的學者, 最著名的便是 Joseph Schumpeter (1950:269),認為民主即:「為了達成政治決定所作的一.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種制度安排,在這種制度安排中,個人藉由激烈的競逐獲取人民手中的選票而得到做決定 的權力。」Schumpeter 認為,民主只是一種政治方法,一種選擇政治領導人的的機制。公 民在相敵對、未爭取投票的政治領導人之間,進行他們的選舉,而在選舉與選舉之間,決 策便由政治人物做成,直到下次選舉,公民又可以替換他們的民選官員。 18 Schumpeter 所 謂的民主,其實也就是現今的選舉式民主,在制度上,重視選舉制度的引入。選舉式民主 的目的在於落實了人民有權的理念,因為,當選民以功績原則來評斷政治領導人的優劣, 並透過競逐性選舉決定領導人時,在位的領導人基於選民的預期反應,為避免下次選舉落 選,會促使所領導的政府向選民負責。19 17. Held, David, 1987, Models of Democracy, Cambridge: Polity Press. Joseph, Schumpeter, 1950, 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 New York: Harper, Allen and Unwin, p. 260269. 19 Giovanni, Sartori, 1987, The Theory of Democracy Revisited, New Jersey: Chatham House Publishers. 18. 12.

(20) 不過,民主不僅是擁有選舉制度而已,後續學者便認為要達到民主,仍需發展相關的 制度。Robert A. Dahl 便提出多元政體(polyarchy)的概念,認為民主政治不僅需要廣泛的 政治競爭和參與,亦需要實質的自由(如言論、出版等)與多元主義,以便能使人民透過 有意義的方式來形成與表達他們的政治偏好(Dahl, 1971:1-32; Diamond, 1996:21)。多 元政體必須符合下列制度要件:(1)結社與參與社團的自由;(2)表達意見的自由; (3)普遍的選舉權;(4)所有成年人皆有權利競逐政治職位;(5)政治領袖爭取選票 與支持的權利;(6)公民有權利尋找各種不同的資訊,並且擁有資訊傳播的自由;(7) 自由與公平的選舉;(8)政府決策取決於投票和其他偏好表達形式的制度 (Dahl, 1989: 221)。Dahl 指出這些制度是國家發展民主的必要條件,而非充份條件。一國民主與否,亦 可從多元政體的要素來檢視。 Diamond 和 Dahl 相同,選擇以更全面的指標來界定民主,認為民主政治包含下列內 涵,即:(1)公民擁有實質的信仰、意見、討論、言論、出版、廣播、集會、示威、請 願和上網的自由;(2)各民族、宗族、種族和少數族群擁有宗教和文化自由,且有平等 參與政治和社會生活的自由;(3)所有成年人具有投票和競選公職的自由;(4)選舉公.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開且公平競爭,任何遵守憲政原則的團體能組織政黨競選公職;(5)所有公民在法制之 下平等,法律是明確、衆所皆知、普及、穩定和不可溯及既往的;(6)司法獨立,法律 能被中立而一貫的運用和保護個人和團體的權利;(7)公平的司法程序和個人免於遭受 虐待、恐嚇、不當羈押、放逐或干預私生活的自由;(8)民選之產生官員的權力由獨立 的立法、法院體系和其他具有自主性的單位監督;(9)多元化的社會型態,有許多不同. n. al. er. io. sit. y. Nat. 的資訊來源、獨立於國家以外的各樣組織,以及伴隨而來活力十足的公民社會;(10)由 透過選舉向人民負責的文官掌控國防和國家安全機構 (Diamond, 2008a: 22)。和 Dahl 相較, 除了仍重視選舉制度與公民政治權利外,Diamond 亦強調分權制衡的重要性。Diamond 認 爲這十項目標能達成才算是「自由民主」,如果只是具有自由和公平的選舉,則只能算是 「選舉式民主」。 由此可知,公民的政治權利與基本自由已構成現今民主的內涵,欠缺此兩項要素,就 難以落實人民統治的理想,因為仍會遭受政府權力的侵害。學者使用的「自由之家」 (Freedom house) 指標,常用來評判一國是否達成自由民主程度,其指標內容便是政治權利 (Political Rights) 與公民自由 (Civil Liberties),前者是指人民被賦予能參與政治的權利範圍, 包括以自由意志投票選出對公共政策有影響力以及對選民負責的代表、自由參與政治組織 和政黨,政府必須受到民意代表與各政黨有效的監督與制衡;後者則包括表意自由、信仰. Ch. engchi. i n U. v. 自由、結社自由、法治與免於遭受國家干預的個人自治。 20 綜言之,現今的民主意謂著代 議民主,從制度觀點來看民主時,自由民主代表著多元政體的落實,不同於選舉式民主。 雖然民主的程度有所不同,但其目的皆在實現以民為主的統治理念。. 20. 李酉潭(2011),《自由人權與民主和平:台灣民主化的核心價值》,臺北:五南,頁 66-71。. 13.

(21) 二、菁英的概念 「菁英」(elite)一詞最早在 17 世紀是用以形容質量精美的商品的,後來才用以表示 地位優越的社會團體,例如當時的精銳部隊和上層貴族。依據《牛津英文辭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內所記載,「菁英」一詞的英文始於 1823 年,當時該詞已被用來表示 社會團體的意義。直到 19 世紀末期的歐洲和 20 世紀 30 年代的英國和美國,「菁英」一詞 經由 Gaetano Mosca 以及 Vilfredo Pareto 兩位學者的著作,才開始廣泛運用以及流傳。因此, 無論是 Mosca 還是 Pareto 在使用「菁英」一詞時所考慮的皆是這樣一群人,他們或者能夠 直接運用政治權力,或者處於能夠對政治權力施加強大影響的地位。21 到了近代,「菁英」一詞被認為是團體中最優秀或者是最有權力的人。菁英一詞的涵 義,學者們有著許多不同的看法。不過,大致上可分為兩種,一種是依照「自然品質」來 定義菁英;另一種則是依照「社會現實」來定義「菁英」。22以「自然品質」來定義菁英者 認為,菁英是一種天賦過人之人,不論在任何領域中,都能輕易超越他人,亦能成為他人 之領袖者。以「社會現實」來定義菁英者則認為,菁英不必然是天賦過人之人,而是指在.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某些領域中具有極大影響力者。現今研究「菁英」的學者們,大抵是就「社會現實」面作 為研究重點。 菁英理論強調任何的社會都有其少數的統治菁英,Lasswell(1936)認為政治菁英通 過四種手段實施對社會的統治:象徵、暴力、財物和實際措施,本研究將以政治菁英作爲 探討重點。因此,從某些層面上來看,菁英思想是與民主觀念不太相容的。首先、菁英思. n. al. er. io. sit. y. Nat. 想堅持認爲個人在天賦方面存在著差異,這與民主政治思想中的一個基本觀點是大相徑庭 的,後者傾向於強調個人之間的基本平等;其次、關於少數統治者的觀點同關於多數人統 治的民主理論是背道而馳的。可以認爲,政治民主的主要意義在於社會的權力地位在原則 上是向所有人開放的,權力競爭是存在的,當權者必須對全體選民負責。23 三、公民社會的概念. Ch. engchi. i n U. v. 一般而言,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一詞可上溯到古希臘城邦(polis)的民主政治, 它不僅意指單一國家,也指業已發達到出現城市文明政治共同體的生活狀況。到了近代, 早期自由主義思想開始將公民社會和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相區分,其涵義依舊是指 與自然狀態相對的政治社會或國家,而非指與國家相對的社會實體。(鄧正來,1998:79) 直到 18 世紀以後,由於資本主義的興起與發展,使得經濟成爲社會生活的主要動因,公 民社會的概念也隨之擴張,到了 Hegel 進一步將公民社會與國家區分開來,並賦予社會一 種「市民性」的意義,而不和「政治性」同義,指的是自立之公民取得了在政治絕對性之 國家中的社會地位(蔡英文,1999:88)。當代西方學者討論公民社會時,大致上多比較 21. Tom, Bottomore 著,尤衛軍譯(1991),菁英與社會,臺北,南方叢書出版社,頁 1-3。 呂亞力(2001),《政治學》,台北,三民書局,頁 365-366。 23 Tom, Bottomore 著,尤衛軍譯(1991),菁英與社會,臺北,南方叢書出版社,頁 9。 22. 14.

(22) 強調以多元公民組織為主體構成某種社會領域的這項特質,如 Diamond(1994:5)將公 民社會界定為:「一個自發的、自我組成的、自我維持且自治於國家機關之外,同時亦受 到法律秩序或一套共識規則所規範之組織性社會生活的領域」。Schmitter(1986:6)則 直接以「制度化的社會多元主義」界定公民社會,顯示其組織化的特性。Walzer(1995: 8)對公民社會的界定則為:「非強制性人群結社所形成的場域」,以及 「遍佈在此場域 中,基於家庭、信仰、興趣、利益、意識型態等原因,所組成的關係網絡集合」。 根據既有文獻,公民社會的具體觀察指標至少可分爲非政府組織(NGO)、社團和 社會運動,本文將以社會運動作爲探討重點。王甫昌(2003:424)便認為:「社會運動 是以促進或抗拒社會變遷為目標。社會運動通常會提出一套核心價值或意識形態作為行動 指導原則;這其中包括運動者對於社會不公義現象的診斷、並提出解決問題的行動處方、 並激勵人們參與集體行動」。社會運動促成了政治的自由化和民主轉型,因此,影響民主 政體未來發展的一個重大因素是公民社會的運作。如 Habermas (1996:359) 所言,公民社 會的社會運動,指出人們根著於生活世界所關注的問題;公共領域中的公民對話,處理、 討論公民社會所提出的問題,形成方案,造成聲勢,要求國家機構處理這些問題。.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簡言之,本文認為公民社會亦是造成民主制度建立的重要因素,因此,將從此方面進 行探討。公民社會的動員在許多第三波民主化國家中,是迫使威權政府下台或民主改革的 關鍵的角色,而大多學者也同意公民社會在完成民主轉型之後,應該持續監督民選政治人 物、持續參與政治並保持獨立性(Shin, 2008;Schmitter, 1997:242)。Sorensen 亦指出民主 鞏固不是純粹的政治過程,亦需要社會與經濟的變遷,是為一種整體社會性質的改變。 24. y. sit. er. al. n. 四、半總統制的概念. io. 25. Nat. 不可否認地,新興民主制度的存績有賴於民意對權威機關的支持和信任。一旦社會大眾喪 失對權威機關的支持,並懷有高度的不信任感,最顯而易見的結果就是民主發展將不穩定。. Ch. engchi. i n U. v. 至於民主國家的憲政體制類型,則可分為內閣制、總統制與半總統制。本文所指的 「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ism),係採 Maurice Duverger 的界定方式。Duverger(1980) 所謂的「半總統制」包含下列三個要素:第一,總統由普選產生;第二,總統擁有相當的 權力;第三,在總統之外,尚有總理為首的內閣掌控政府的行政權力,並且需向國會負責。 26. Matthew Shugart 和 John M. Carey(1992)又進一部將「半總統制」細分爲兩類:「總 理-總統制」(premier-presidentialism)及「總統-議會制」(president-parliamentarism),本 24. Georg, Sorensen 著,李酉潭、陳志瑋譯(2008),《最新民主與民主化》,〈Democracy and Democratization〉, 台北,韋伯文化事業出版社,頁 57-59。 25 Edward N. Muller, Thomas O. Jukam and Mitchell A. Seligson, “Diffuse Political Support and Antisystem Political Behavior: A Comparative Analyses”,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 26, No. 2 (1982), pp. 240264. 26 Duverger, Maurice, 1980, “A New Political System Model: Semi-Presidential Government”,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Research, 8, 2: 165–187.. 15.

(23) 文即採用此種分類方式。「總理-總統制」是總統權力較小的半總統制,內閣在這種半總 統制中僅對國會負責,不對總統負責。「總統-議會制」則是總統權力較大的半總統制, 內閣在這種半總統制中除了須對國會負責之外,尚須對總統負責。在內閣負責對象是單一 或雙重的制度差異下,這兩種半總統制的政治結果顯然不同,前者運作較為順暢,後者則 較容易發生憲政衝突。27換言之,「總理-總統制」國家在制度上較有能力去調整總統與國 會多數不一致的憲政衝擊。相反地,「總統-議會制」國家一旦面臨總統與國會多數不一 致的局面,時常引發嚴重的憲政衝突和政治僵局,甚至會導致民主崩潰。28 表三 半總統制兩種次類型的特色 制度類型 總理-總統制. 立. 總理的權力存續 只須獲得國會的支 持. 雙首長制之間的權 力關係 總理擁有較大的主 導性. 須獲得總統及國會 的支持. 總統擁有較大的主 導性. 政 治 大. 學. 德自總統的任 命. ‧ 國. 總統-議會制. 總理的權力來 源 德自國會的同 意. ‧. 資料來源:林佳龍(1998),「半總統制、多黨體系與民主政體:台灣憲政衝突的制度分 析」,頁 4。. y. Nat. io. sit. 貳、民主轉型的理論. n. al. er. 民主化理論有三個研究途徑,29分別是現代化途徑、轉型途徑與結構途徑。現代化觀 點來自 Lipset,Lipset (1960: 51) 認為一國經濟發展程度愈高,愈能支持其民主發展,這是 由於中產階級因經濟發展而興起,他們傾向民主並懲罰極端政黨,這對民主是好的。30. Ch. engchi. i n U. v. Diamond (1999: 264) 則指出人均 GDP 達 2500 美元時,就會逐步走向政治自由化。31 不 過,台灣與蒙古於 1990 年民主轉型時,兩國的人均 GDP 分別約為 8086 與 1244 美元,32 27. Shugart, Matthew Soberg and John M. Carey, 1992, Presidents and Assemblies: Constitutional Design and Electoral Dynam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p. 18-27. 28 蘇子喬(2010),〈台灣憲政體制的變遷軌跡(1991-2010):歷史制度論的分析〉,《東吳政治學報》,第二十 八卷,第四期,頁 163。 29 Potter, David, 1997, “Explaining Democratization” in Potter, David et al. eds. Democratization: 1-40. Cambridge: Polity Press. 30 Lipset, Seymour M., 1960, Political Man, London: Heinemann. 31 Diamond, Larry, 1999, Developing Democracy: Toward Consolidation,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32 1990 年台灣與蒙古人均 GDP (美元) 請見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的統計報告, 〈http://www.imf.org/external/pubs/ft/weo/2011/02/weodata/weorept.aspx?sy=1990&ey=1991&scsm=1&ssd=1&so rt=cou ntry&ds=.&br=1&c=948%2C528&s=NGDPDPC&grp=0&a=&pr.x=44&pr.y=20〉. 16.

(24) 由此來看,現代化論點能解釋台灣的民主化發展,卻無法說明蒙古為何能從非民主政體轉 變成民主政體。此外,現代化論點僅能說明經濟發展與民主發展間的正向相關,而非因果 關係,故本文的研究途徑將著重在轉型途徑與結構途徑上,其中將會盡量探究政治菁英與 公民社會的互動如何影響民主的轉型與鞏固。 綜言之,本研究一部份是欲探討台灣與蒙古民主轉型過程中,政治菁英與公民社會的 互動是如何影響民主的轉型,因此除了民主轉型模式外,也加入公民社會的影響論點,以 大衆動員論爲主。 一、民主轉型模型 早在 1970 年,Dankwart A. Rustow 就提出一個模型來說明民主轉型的階段歷程。後來 學者 Georg Sorensen 據此稍加修改,用來描述轉型過程中的主要因素,試圖使研究者能夠 獲得更具體的幫助。該模型從國家統一的背景條件 (Background condition) 開始,隨著時間 的推移,由非民主統治轉型到民主階段的過程,但在實際世界中各階段經常重疊。民主轉 型的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 (preparatory phase)﹕是以政治鬥爭導致非民主政權瓦解為特徵﹔. 立. 政 治 大. Nat. n. al. sit. 圖二 民主轉型的一個模型. er. io 背景條件: 國家統一. y. ‧. ‧ 國. 學. 第二個階段是決定階段 (decision phase):民主秩序的明確要素已經建立﹔最後一個階段為 鞏固階段 (consolidated phase):新的民主進一步發展,民主習慣已確立為政治文化的一部 份(Georg Sorensen 著, 李酉潭、陳志瑋譯,2008: 51-59)。. Ch. engchi. 1. 準備階段: 非民主政權的 崩潰. i n U. v. 2.決定階段:開 始建立民主秩序. 3.鞏固階段:國 家進一步發展; 民主根深蒂固於 政治文化之中. 時 間 資料來源:根據 Dankwart, Rustow, “Transition to Democracy”, Comparative Politics 2, no. 3 (1970). 首先,適值國家統一型態遍及於特定領土內創設﹔亦即思索在民主轉型前,國家可能 已經完成統一。依據 Dankwart A. Rustow 所言,「追求民主的國家,其絕大多數的公民必 17.

(25) 須沒有疑慮或心理上無條件地接受屬於他們的政治社群」(Rustow, 1970﹕350)。其次,國 家共同體開始歷經準備階段,陷入長期而不確定的政治鬥爭。他稱之為「不是微溫的抗爭 而是猛烈的家族反目」。民主是由衝突甚至暴力而生,絕不是因為單純的和平演化。挑戰 統治者背後的團體組成,隨著國家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也隨著時期不同而不同﹔就像他所 述,「不會有兩個現存的民主國家,會經由相同的權力,就相同的議題進行爭鬥,且產生 相同的制度結果」。又初步轉型或所謂決定階段,也被稱為是重要的「歷史時刻」,此時涉 及到不確定政治鬥爭的政黨決定妥協接納使雙方得以共享政權的民主規範。誠如他指出, 「在政治菁英部分,有計劃地決定達成共識,使某些民主程序重要層面加以制度化」 (Rustow, 1970﹕354-355)。因為一個國家絕不可能在「一陣恍惚中」突然轉變成民主體制。 換言之,在轉型至民主的過程,可從政治菁英協商觀點,觀察民主制度的建立與威權制度 的移除。 而根據既有文獻,威權政體在面臨社會壓力時,五類政治菁英可能會產生,包含威權 政體內的「強硬路線派」與「軟性路線派」菁英,也包括反對勢力陣營內的「機會主義 者」、「溫和主義者」與「極端主義者」(參見表四)。某些派系連結與派系分裂的情節可能. 立. 政 治 大. ‧ 國. ‧. 軟性路線派 願意與反對勢力協 商達成政治自由化 或民主化. sit. n. er. io. al. Ch. 反對勢力陣營內 機會主義者 溫和主義派 不強求民主 偏好民主 化,只想從 化,且尊重 中圖利的前 傳統菁英地 政權支持者 位(包括軍 隊). y. Nat. 威權政權內 強硬路線派 堅定表態維 持威權統治. 學. 比其他情形更有利於民主發展,舉拉丁美洲的比較證據為例,在排除激進主義者的情況下, 由軟性路線派與溫和主義者掌控的民主轉型過程,其成功可能性較高 (Potter et al., 2003:1920)。 表四 轉型中的政治行為者. engchi. 資料來源:Potter et al., (2003:21). i n U. v. 激進主義派 要求主要民 主轉型,不 願與威權統 治妥協. 轉型理論主張民主化是由一群具有民主價值與信念的行動者所推動的,而且這些行動 者必須具備妥協的意願。O’Donnell、Schmitter 和 Whitehead 定義政治轉型 (transition),政 治轉型是指由一個政體 (political regime) 過渡為另一個政體,政治轉型可分爲兩個部分, 第一個步驟是崩解威權政體的發動,第二個步驟是某种型式民主的產生,但有可能附屬威 權統治之中 。他們表示:成功的轉型取決於包括原來威權政體內的政治菁英與在野政治 菁英的協議。成功的領導再加上一點運氣才可能建立民主的政府(O’Donnell et al., 1986)。 轉型理論也認為菁英之間的政治協商,並不意味著經濟資源的重新分配。對於追求民主的 菁英而言,國家制度的重組可能遠比其他層面的改革更爲優先。在歷史上政治民主總與經 濟剝削與社會壓制共存(Przeworski, 1986: 63),甚至推動民主的菁英之間可能在新的民主 制度建立之初達成某種「契約」(pact) 並將之制度化,以相互保證在轉型期間彼此的重大 18.

(26) 利益,藉以形成有利於民主轉型的穩定環境並降低不確定性(O’Donnell and Schmitter, 1986: 37)。因此,民主體制的出現並不意味所有政治行動者都成為了服膺民主精神的民主 主義者 (democrat),而只是在野的政治行動者與執政的溫和派說服了執政的強硬派,進行 民主化所獲取的利益將大於抗拒民主化。民主轉型期間菁英之間的條件交換,可能有違民 主的精神,甚至長時期根本不利於民主體制的存續,而只是一種「權宜性的制度妥協」 (contingent institutional compromise) (Przeworski, 1986: 59)。 我們可以用簡單數點來總結政治轉型研究途徑。第一,以政治菁英為焦點。本途徑將 解釋焦點置於「強硬路線派」、「軟性路線派」、「機會主義者」、「溫和主義者」與「激進主 義者」,而非人民。第二,政治菁英的特定行為、選擇與策略有利於民主轉型,其餘則否。 第三,民主轉型與民主鞏固之間具有明顯區別,政治菁英並非全然接受民主規範,而是眼 前的利益考量。第四,自由民主的歷史軌跡基本上取決於菁英的主動性與行為,而非結構 的改變 (Potter et al., 2003 : 23)。 至於轉型是否完成,理論上可由四項指標進行觀察,(1)政治程序產生民選政府已經 獲得足夠的同意;(2)政府因自由與普遍的選舉而獲得權力;(3)政府事實上有權威制訂.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政策;(4)新民主政體的行政、立法與司法權力依法不需與其他團體分享(Linz and Stepan, 1996b﹕3)。簡言之,轉型完成便代表著民選政府獲得合法性的權威與施政能力, 在研究上,本文將分別以政府的施政滿意度與民主政策制定的能力做為實際上的觀察指標。 轉型理論的論述固然有其經驗性的意涵,可以分析若干新興民主國家在轉型時期的政 經互動現象。然而,它的菁英色彩卻將社會大眾降格成為民主化過程中的旁觀者,忽視了. n. al. er. io. sit. y. Nat. 在某些民主轉型個案中社會大眾的抗爭或社會團體的運動成為觸發民主化開端的事實,降 低了公民社會在民主化中所扮演工具性角色的重要性。更值得注意的是:轉型理論僅關注 民主轉型中短期的變遷,而無法處理長時期民主化中根深蒂固的障礙。總之,轉型理論忽 略了在民主化中的文化,發展,歷史或政治的國際化角色的深度分析,就是沒有引起足夠 重視結構的背景和制約因素(Grugel, 2002: 61-62)。因此,除了政治菁英的選擇與策略外, 本文亦從社會運動的觀點,探討公民社會在民主轉型中所扮演的角色。. Ch. engchi. i n U. v. 二、從結構研究途徑到大衆動員論 結構研究途徑的解釋焦點在於歷史變遷的長期過程。不過,不同於政治轉型理論途徑, 民主化過程的解釋非透過政治菁英作用,而是經由權力結構的變遷。民主化結構研究途徑 的基本前提在於某種權力結構的特定互動關係,包括政治、經濟與社會等權力關係,當這 些權力關係逐漸隨著歷史改變之同時,也提供政治菁英與其他人提供許多限制與機會,迫 使他們影響到自由民主的歷史軌跡。 此派學者以經濟發展作出發點,不過,也不同於現代化理論的「經濟發展導致多元化 的公民社會,最終造成威權政體的崩潰」單一方向論述,而認爲某些現代化程度高的國家 沒有出現民主政治,是因爲關鍵性的社會階級並未形成挑戰威權統治的力量,或特定的團 19.

(27) 體組織並未在公民社會中出現,換言之,有利於民主政治的特定社會結構並不必然在經濟 發展過程中出現。 結構研究途徑的觀點源於 Barrington Moore (1966),Moore 認為資產階級對民主發展扮 演了重要角色 (1966: 418),以階級間權力競逐角度,將各國政體區分出三種不同發展方式, 其一是資產階級革命造就的西方民主政體,其二是由上層階級發動革命造就的法西斯獨裁 政體,其三是農民革命產生的共產主義獨裁政體。該論點在闡釋不同社經發展過程會形塑 不同的社會階級結構,兩種獨裁政體的產生都與強大的地主階級與壓迫的勞動力有關 (Moore, 1966: 435)。一旦強勢的土地貴族階級與勢力不強大的資產階級結盟,法西斯體 制就容易出生;而如果資產階級勢力薄弱,未能發展出商品化的農業經濟,貴族階級剝削 農民且未與農村社會緊密聯繫,則容易導致農民革命的爆發而建立共產政權;如果強勢的 資產階級因商品化農業經濟成長為社會支配主角,和舊有體制或君王官僚體系的衝突增加 終會導致資產階級革命,國會則因爲提供鄉紳和城市工商領導人物議論、折衝、協商的場 所而得到發展,現代西方民主於是萌生。 晚近,由 Rueschemeyer 等人 (1992) 所提出的結構解釋,將社會中各種權力組織逐一.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納入解釋的範疇。他們研究先進資本主義國家與拉丁美洲、中美洲等各國的歷史發展,認 爲社會朝向自由民主的發展是由階級權力平衡所形塑,其主要階級與附屬階級之間針對統 治權力引發的衝突,會將民主納入歷史議題並決定了民主的未來前景 (Potter et al., 2003: 26)。不過,理論上要如何測量與界定資產階級權力的強弱是有困難的,Skocpol (1994: 3336)便認為 Moore 沒有明確定義如何區分“強大、中等和弱勢”的資產階級。. n. al. er. io. sit. y. Nat. 實際上,相較於西方民主的發展,台灣的資產階級則未扮演積極角色,反而較為消極, 甚至是威權政體的支持者。換言之,在 1990 年以前資本家的利益與威權統治者利益是一 致的,即使是白領的中產階級也很少支持反對黨或社會運動,來自中下階層所組織的社會 運動反而成為挑戰國民黨威權統治的力量。33蕭新煌(2004)則指出民間社會的動員與有 組織的社會運動,是促成民主化實現的要素。34雖然學者認為台灣公民社會活躍的主因, 與當時的準列寧主義政體有關,因為當時的國民黨未以激進手段消除公民社會(李酉潭, 2006)。但是,威權時期的蒙古被視為壓制公民社會的列寧主義政體,卻也成功完成民主 轉型,可見列寧主義政體與否並非決定關鍵,蒙古轉型成功仍與公民社會的發展有密切相 關。 Sorensen 提到民主轉型過程中大衆動員所描繪的景象是比較陰暗的,即使在由菁英主 導轉型過程的例子裏面,還是存在有大量的大衆活動。而民主轉型背後的大衆運動,包含. Ch. engchi. i n U. v. 兩個不同的部分:一個是興起於威權統治期間的各種自助組織形態的新興社會運動,另一 個是在轉型期間所出現之公民社會的全面復興。新興社會運動這個名詞包含大範圍的鄉間 與都市社團,這種多樣性的社團,它們的力量是外在於國家的,具有相對自主性,因此成 爲民主繁榮的重要先決條件。其組織内部的討論會,則提供教育公民民主決策機會。此外, 33 34. 王振寰,1991,〈出現中的市民社會及其限制〉,《二十一世紀》(香港),第 5 期, 頁 57-67。 蕭新煌,2004,〈台灣的非政府組織、民主轉型與民主治理〉,《台灣民主季刊》,第 1 卷第 1 期,頁 65-84。. 20.

(28) 在民主轉型期間,因自由化創造出更開放的環境,使公民有更大的自由與空間參與大眾運 動。很多例子顯示,大眾運動都是因為直接反對國家機器與正統的政黨起來的,或者說社 會運動是由下而上推進民主的動力來源,其出現會降低了威權統治的合法性基礎。組織大 眾運動的社團,在得到公民社會支持後,有時會轉化為政治社團,成為積極參與政治的政 黨,35 蒙古便是一個例子。 本文認為以西方研究為基礎的結構研究途徑,已說明了影響民主化的權力結構並非僅 限於政治菁英,社會階級仍有影響力。不過,有鑑於台灣資產階級並非主要的民主推手, 蒙古的民主轉型則與公民社會中的社會運動有關,故本研究將重點轉向研究公民社會上, 以社會運動做為觀察指標。 叁、民主鞏固的概念. 政 治 大. 第三波民主化在 1980 年代達到高峰之後,學者們的焦點從「民主化」轉移至「民主 鞏固」(democratic consolidation),民主鞏固已經變成比較政治學界最常使用的概念之一, 但其意涵卻缺乏一致共識。本文整理過去文獻,將從政治文化面、選舉結果面與制度面來 界定民主鞏固。在定義上,民主鞏固則意謂著避免民主的侵蝕、倒退甚至崩潰與民主的穩 定發展。 在政治文化上,民主鞏固僅代表政治菁英已接受民主的運作規則,也代表公民傾向支 持民主體制,不論在何時,皆認同民主制度皆優於威權制度。換言之,當這樣的民主制度 與習慣均已根深蒂固於政治文化的過程中,不僅是政治領導者,大多數的政治行為者與人. 立. ‧. ‧ 國. 學. y. Nat. sit. n. al. er. io. 民,皆視民主習慣為正確與自然事物秩序的指導圭臬。 36 當一國政治文化成熟,認同民主 體制,代表著該國已達民主鞏固階段。 另一種界定民主鞏固的方式是「雙翻轉測驗」(two-turnover test),由 Huntington 提出, 認爲可從政黨輪替的次數來觀察是否達成民主鞏固。運用這種測驗,如果在轉型期的初次 選舉中掌權的政黨或團體,在此後的選舉中失利,並把權力移交給選戰中的獲勝者;然後,. Ch. engchi. i n U. v. 如果這些獲勝者又和平地把權力移交給次一屆選舉中的獲勝者,那麼,這樣的民主政權就 可被認為是已經鞏固。因為透過選舉選擇統治者是民主政治的精髓,只有統治者願意依據 選舉的結果而放棄權力,民主才是真正價實的。Huntington 並進一步解釋:第一次選舉的 翻轉常常僅代表著象徵的意義,但是第二次翻轉可以說明兩件事情:一是一個社會中兩個 主要的政治領導階層充分忠於民主制度,而且願意在選舉失利之後,交出其職位和權力, 二則是政治菁英和群眾都在民主的體制內運作。當民主系統發生故障時,其方法是可以更 換統治者,而不是改變政權。37 35. Georg, Sorensen 著,李酉潭、陳志瑋譯(2008),最新民主與民主化,臺北:韋伯文化,頁 73-76。 李酉潭、張孝評,2002,〈台灣民主化分析──Rustow 與 Huntington 模式的檢驗〉,《中山人文社會科學期 刊》,第 10 卷第 2 期,頁 45-87。 37 Samuel, Huntington, 1991, The Third Wave: Democratization in the Late Twentieth Century, Norman: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pp. 166-167. 36. 2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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