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程序
本研究經過預備、測驗編製、資料蒐集與分析、撰寫報告等階段,
本節逐一說明整個研究進行中的各個歷程。
一、 預備階段
研究者在確定以幼兒社會行為與問題行為為研究主題後,即開始蒐 集、閱讀與整理國內外相關文獻,並逐步形成研究方向與方法。
二、 「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的編製程序
「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的編製程序如下:
(一) 量表架構的探討
在確定測驗編製目的後,研究者著手分析「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
的架構及可代表所要測量構念的行為。Crocker & Algina(2006)指出,測驗 編製者可進行相關程序,以拓展、修正或確認所欲測量的構念,包括廣 泛地分析與構念有關的內容,找出具代表性的內涵;也可藉由文獻探討、
直接觀察,或是專家判斷,來界定欲測量的構念及代表行為;另外,也 可列出構念所涵蓋的兩極端的行為,以找出具代表性的重要事件(critical incidents)。由於國外對幼兒問題行為的研究已累積相當多的資料,國內 也有少數研究探討相關問題,因此本研究主要藉由第二章的文獻探討,
依本研究編製工具的目的,建立本量表的架構。
(二) 建立題庫與審題題本
研究者依「Developmental Screening in Early Childhood: A Guide」
(Meisels & Atkins-Burnett, 2005)、「A look at social, emotional, and behavioral screening tools for Head Start and Early Head Start」(Printz et al., 2003)二書的 建議,蒐集國外已正式出版、且適用對象在 2 歲以上幼兒的評量工具,
再逐一透過網路書店或國內代理商購置,或是經由網路蒐集相關量表的 實證研究資料,最後共蒐集得以下國外已正式出版的工具,包括:ASQ:
SE(Squires et al., 2003)、ESP(Walker et al., 1995)、PKBS(Merrell, 1994)、
TABS(Neisworth et al., 1999) 、 SEEC(Sparrow et al., 1998) 、 CBCL/1 ½ -5(Achenbach & Rescorla, 2000)、C-TRF(Achenbach & Rescorla, 2000)、
TABS(Neisworth et al., 1999)等多項工具。研究者將上述量表的題目逐一譯 出,成為題庫資料來源之一。
此外,研究者搜尋國外學術期刊研究內提及之相關評量工具內涵資 料,包括 Behavior Questionnaire for two- to Six Year- Olds(Thijs et al., 2004)、
Social Skills Rating Scales/Preschool Version(Fantuzzo et al., 1998)、Play Tools for Learning(Bruder & Chen, 2007)。研究者將上述量表的題目逐一譯出,成 為題庫資料來源之二。
再者,國內部分研究者透過自編問卷或量表的方式,進行幼兒社會 行為相關研究,因此,研究者也整理文獻中有關的評量題目,成為題庫 資料之三。資料來源包括「問題行為篩選量表」(學前版)(翁素珍, 2004)、
「加州學前兒童社會能力量表」(簡淑真, 1985)、「學齡前兒童社會行為 評量表」(鄒啟蓉, 2000)、「兒童社會行為量表」(游淑芬, 1993)、「幼兒 同儕遊戲互動評量表」(林聖曦 & 林慶仁, 2006)、「兒童人格發展 Q 分 類」(陳姣伶, 1995)。
由於學界目前對於幼兒社會行為的評量範圍、向度或評量內容並無 共識,各評量工具的差異明顯,為使自編工具能達到研究者編製此工具 的目的,因此在建立題庫後依編製目的訂出以下選題依據:
(1)評量內容為幼兒在幼稚園或托兒所重要的社會行為或常見的問題 行為;
(2)評量內容需為教師可觀察到的行為。
確定題庫後,研究者依題意將題庫中的題目歸類後,列舉出符合選 題依據的評量項目,並進行題目改寫或文字修改,再與指導教授逐一討 論所選出的題目與修改的內容。
考量到後續研究中,將同時蒐集部分家長評量幼兒行為的資料,因 此在進行選題與修改文字時,也考量家長是否有機會觀察到幼兒的表現。
最後決定 145 題建立審題題本,初步分為人際互動、團體規範、自 主、破壞、過動、焦慮、退縮等行為向度。審題題本見附錄八。
研究者邀請 13 位有 7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幼教老師逐一審題,協助審 題的老師名單呈現於附錄九。研究者請每位老師就審題題本上的各題逐 題評定各題的重要性(分為最重要、不太重要、刪除三個評定標準),並以 文字提供補充或修改意見,做為進一步建立預試題本的依據。
審題完成後,研究者綜合審題教師的意見,再與指導教授討論後,
最後建立預試題本,包括正向行為有 35 題,預計分為人際互動、團體規 範及獨立自主三個向度;問題行為有 60 題,分別為破壞攻擊、過動分心、
焦慮、退縮四類行為。預試題本見附錄十。
(三) 連繫預試園所與預試
本研究所編製「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以 2-5 歲幼兒為評量對象。
據此,預試樣本分為 4 個年齡組(24~35 個月、36~47 個月、48~59 個月、
60~71 個月)。前文提過,考量臺北縣為全省幅員最大、城鄉分佈情形與 全國城鄉分佈類似,因此本研究將以臺北縣的幼兒園所為正式樣本抽樣 對象。由於 2-3 歲幼兒就讀幼兒園所的人數較中大班幼兒少,為避免正 式抽樣時,無法找到足夠的樣本來源,因此,在預試時,2-3 歲組的取樣 範圍擴大至臺北縣市內公私立幼兒園所,4-5 歲組的取樣範圍則均為臺北 縣內的公立幼稚園。下文說明預試取樣的過程。
研究者於 96 年 11 月至 97 年 3 月,以電話連繫臺北縣市幼稚園或托 兒所,尋求幼兒園所的協助;此外,也透過臺北縣學前特教巡迴教師的 協助,商請公立幼稚園協助;最後共有 44 個園所參與預試。
由於預試的目的在於選題,考量「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將分為 正向行為、外向問題行為與內向問題行為三個向度,在正向行為部分希 望能選出幼兒在園所中重要的社會行為,在問題行為部分則希望評量題 目為幼兒在幼兒園所中常見的問題行為,因此預試取樣時,分為正向行 為與問題行為分別取樣。
在正向行為部分,請幼稚園或托兒所的教師依其日常對幼兒的觀
察,推薦無明顯行為問題的一般幼兒。
問題行為部分,由於個人認知差異會影響對問題行為的觀感,為讓 教師的推薦有一致的標準,Walker & Stiller(1995)建議,請教師提名前,
應讓教師明確知道問題行為的定義,因此研究者從文獻中擬訂問題行為 的定義,並請 2 位資深幼教老師與指導教授協助修改後,訂定本研究有 關外向與內向問題行為的提名定義,並以此製作預試施測說明(附錄十 一),做為教師推薦的依據。
經園所同意協助後,研究者將提名說明以郵寄、電子郵件或傳真等 方式,請各園所的教師推薦符合推薦標準的幼兒。研究者原希望參考 ESP(early screening project)的提名方式,以班級為單位,每個班級能推薦 外向問題行為幼兒 3 人、內向問題行為幼兒 3 人,但在連繫幾個園所後 發現,老師們認為班級中沒有這麼多“有問題"的幼兒,因此,改請園 所依研究者所提供的行為定義推薦符合推薦條件的幼兒。
所有預試樣本均需先取得家長參與研究的同意書(附錄十二)後,才接 受預試。另外,考量教師是否了解幼兒的行為,對於評量結果會有所影 響,因此,施測教師必須已教導預試樣本 4 週以上。
確認預試樣本後,研究者將量表、施測說明、與協助研究的禮券寄 發各園所,再請相關教師於兩週內評量預試幼兒。
由於問題行為組的預試幼兒採教師推薦而得,因為研究者希望每個 年齡組至少有 30 名幼兒,但 2 歲組的幼兒的推薦人數一直不足,因此整 個蒐集預試資料的工作持續近 4 個月才完成。
(四) 預試結果分析
「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預試程序於 97 年 3 月底完成。回收所有 預試量表後,研究者將正向行為與問題行為分別進行各項分析,以決定
「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的正式題本。分析的步驟包括:
1. 以積差相關計算各題與所屬分量表的相關。
2. 計算各分量表的內部一致性(Cronbach'sα 值)及刪除各題後的 α 值。
3. 計算所有受評幼兒在各分量表的得分,以得分在全部幼兒的前 27%為高分組、最後 27%為低分組,再以 t-test 比較高低分組的差 異,求決斷值(CR 值)。
4. 以單因子多變量分析,探討各年齡組在各題及總分的表現差異,
並以 Scheffe 法進行事後比較。
5. 進行探索性的因素分析。
有關分析的結果將於下一章詳述之。
經過預試後,自編量表共有 64 個題目,包括「正向行為」分量表 26 題、「外向問題行為」分量表 20 題以及「內向問題行為」分量表 18 題。
依據研究的目的,將其命名為「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本量表的正式 題本見附錄十四。
「學前兒童社會行為量表」的評量方式係由評量者依據幼兒平常的 表現,與同齡的幼兒相比較,判斷孩子在每項行為的出現頻率。各題有 4 個選項,分別是「經常」(該行為出現的頻率很高)、「有時」(該行為偶 爾出現)、「很少」(該行為出現的次數很少)和「從不」(該行為不曾出現 過)。所有的題目的計分方式相同,即「經常」(4 分)、「有時」(3 分)、「很 少」(2 分)、「從不」(1 分)。
在正式量表中,除了量表的評量項目外,同時蒐集幼兒的基本資料,
包括性別、出生日期、發展狀況、幼兒排行、父母的婚姻狀況、家長教 育程度及職業等資料。
此外,也請老師對幼兒出現問題行為的情況,做一個整體的描述,
共有 4 個選項,分別是「這孩子完全沒有問題行為」、「這孩子有一些 問題行為,但對社會適應沒有影響」、「這孩子有稍多的問題行為,對 社會適應有影響」、「這孩子有很多的問題行為,嚴重影響社會適應」。
(五) 製作正式量表
在完成預試結果分析後,研究者將評量行為重新編號,製作成正式 題本。
另外,為蒐集重測與評量者一致性等信度資料,研究者以不同顏色
的紙張製作各式量表,分為正式題本(黃色)、重測題本(藍色)與信度題本 (粉紅色)以區別量表的差異。
(六) 正式樣本抽樣與施測
本研究以臺北縣幼兒為正式樣本的取樣對象。研究中採分層叢集取 樣,分別考慮「城鄉」與「性別」兩個變項所需抽取的人數。依據行政 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6)的資料顯示,民國 94 年底全國人口數在 5 萬以 上的主要都市共有 94 個,佔臺灣地區人數之 78.59%;其中,臺北縣共有 板橋市、三重市、永和市、中和市、新莊市、新店市、土城市、蘆洲市、
汐止市、樹林市、淡水鎮、鶯歌鎮、三峽鎮、五股鄉、泰山鄉、林口鄉 等鄉鎮市列為主要都市;其中,鶯歌鎮、三峽鎮、五股鄉、泰山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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