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程序
本研究實施程序如圖3-2 所示,可分為確定研究主題、蒐集與整理分析相關文獻、
擬定研究計畫、編修研究工具、調查研究對象樣本數、發放與回收問卷、處理與分析資 料及撰寫研究報告等八個階段。其分述如下:
一、 確定研究主題
在本研究的準備階段,依據研究者在實務工作場域所觸發之動機,發掘研究主題,
構思研究方向,經與指導教授討論,指導與修正研究主題與研究方法後,確定研究主題 與流程。
二、 蒐集與整理分析相關文獻
確定研究主題後,研究者著手開始運用各種管道蒐集與閱讀國內外關於特殊教育教 師與專業團隊之相關文獻、相關之法令規章,以及桃園縣實施專業團隊運作之相關文 件,以做為本研究之理論基礎與問卷編修之依據。
三、 擬定研究計畫
彙整相關文獻與文件,依循與指導教授討論之研究流程,開始撰寫研究計畫。
四、 編修研究工具
由蒐集與閱讀相關文獻中,發現曾美娟(2003)編製之問卷符合本研究主題,經與 指導教授討論採用學者已編製完成且具信效度考驗之問卷的可行性,獲得指導教授認可 且徵得曾美娟(已改名為曾于娟)老師本人同意授權編修問卷後,修正背景變項與增加 開放式填答題,完成編修研究工具,以更切合本研究主題。
五、調查研究對象樣本數
本研究為立意取樣,研究對象樣本為98 學年度桃園縣國小階段身心障礙類全體特
會網站公告之98 學年度桃園縣特殊教育班設立概況(2009),及特殊教育通報系統登錄 之桃園縣國小特教班設置情形(2009),並輔以電話聯絡獲得確實之特殊教育班級數與 特殊教育教師員額。因此本研究對象樣本數為370 位桃園縣國小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教 師。
六、發放與回收問卷
確定研究工具與研究對象樣本數後,研究者以電話聯絡的方式,告知各校特教業務 承辦人本研究之研究目的,並委請各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協助發放問卷予該校之特殊教育 教師及將填寫完成之問卷放入回郵信封內寄回,問卷以親送或郵寄的方式送交各校特教 業務承辦人手中。問卷於發放兩週後,開始進行回收,對於未於期限內回收之問卷,則 以電話聯繫該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協助催收問卷。
七、處理與分析資料
將回收問卷中的有效問卷各項資料鍵入電腦中建檔登錄,採用次數分配、百分比統 計、平均數、標準差、t 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排序及多元迴歸分析等方法進行資 料分析。開放式題目之分析,逐題依照填答者填答內容列表整理,將類別相同之內容歸 類與進行次數統計。
八、撰寫研究報告
根據資料處理與分析的結果進行討論,依據研究結果與討論獲致結論,提出具體可 行之建議,經指導教授審閱與修正後,完成此研究報告。
確定研究主題
蒐集與整理分析相關文獻
編修研究工具 擬定研究計畫
調查研究對象樣本數
發放與回收問卷
處理與分析資料
撰寫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