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章分為四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第三節 為名詞釋義;第四節則為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玆將本研究之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分述如下:
一、研究背景
2009年修正之特殊教育法第9條「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 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點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 百分之五。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特殊教育經費中央政 府的部份從2003年的百分之三提高至2009年頒布的百分之四點五,可以見得政府推動特 殊教育的用心。
特教班教師盡心盡力為身心障礙學生服務,經過通盤的考量起點行為、優弱勢等能 力為其擬定IEP、設計課程、強化身體機能、增進學習能力等。隨著「零拒絕」觀念之 推展,多數的身心障礙學生皆能到普通學校接受教育,學生的障礙程度加重且有合併其 他障礙的趨勢。一個人想要擁有足夠的知識和能力面對各種情況是不太可能的事,因此 需要透過諮詢、合作與其他人共識以達成目標(Dettmer, Thurston, & Dyck, 2002) 面對班 級內個別差異大的學生,有些挑戰是特教教師專業領域無法處理的,需整合衛生醫療、
教育、社會福利、就業服務等專業人員的協助,為學生提供評估、診斷與教育(王天苗,
2003;楊俊威,2003)。除了特殊教育人員外,相關專業人員投入教育體系的問題受到 重視,因此與專業人員合作,建立特教班教師的專業支持系統,是許多實務工作者及特 教學者專家的期望(蕭夙娟,1996)。Thomas, Correa, 與 Morsink(2001)指出團隊合作
教育發展的趨勢,也是特殊教育重要的資源。
近年來,許多關於專業團隊的相關法令也相繼發布,特殊教育法(教育部,2009a)
第24 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教育部,1999a)、身心障礙教 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教育部,1999b),以及教育部為提升特殊教育教學品質、
提供特教相關專業服務,發布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 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教育部,2009b),實施要點中明列補助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學 生特教專業團隊經費,相關法令皆揭諸專業團隊的必要性。
法令為專業團隊訂定了規準,但專業團隊成員間要能相互合作,尚需專業團隊成員 承擔新的角色與責任(Blanchett, 2001)。特教班教師亦屬團隊成員之一,其對專業團隊內 容的了解程度、對專業團隊運作所抱持態度以及實際參與程度等,必然會影響團隊運作 的成效。因此,瞭解特教班教師實際參與專業團隊的現況乃成為值得探討的主題。
二、研究動機
桃園縣政府推動有愛無礙的教育服務不遺餘力,榮獲教育部97 年度地方政府特殊 教育行政績效評鑑全國特優的殊榮。為加強身心障礙教育計畫,在一波波少子化、減班、
裁班的浪潮中,仍連續7 年增設特教班,落實有教無類適性教育,自 91 學年度起 7 年 內已新增各教育階段特教班共83 班。
為使即將成為96 學年度屆齡的身心障礙國小新鮮人提早適應國小生活、順利就學,
結合中原大學、早療通報中心及身心障礙家長團體,共同合作於96 年 8 月首屆辦理「慢 飛天使快樂學園」,慢飛天使快樂學園是身心障礙新生的入學準備班,模擬國小的上課 方式與作息時間,幫助自閉症新生與心智障礙新生培養良好的上課態度、課堂禮儀、常 規、校園生活所需技能以及適應團體生活等。
特殊教育需要各類別的專業團隊人員共同合作服務,桃園縣各所學校為身心障礙學 生申請專業團隊服務,除專業人員到校(府)服務外,桃園縣乃全國第一辦理專業人員 駐點服務的縣市,專業人員於固定的時間至北區及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提供教師、家
長特教專業諮詢服務。
由於身心障礙學生差異性大,所需之專業團隊人員不盡相同,因此當特教班教師或 特教業務承辦人員需為校內有專業團隊服務需求之學生申請專業人員時,必須有能力分 辨學生所需之專業服務類別,且也須了解申請專業團隊服務的方式與流程,因此特殊教 育教師對於專業團隊的了解程度顯得相當重要,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研究者曾經服務於其他縣市,經由實際參與專業團隊運作的經驗發現,不同縣市的 專業團隊運作方式不盡相同,即使同一縣市內,專業團隊運作也會因地制宜而有所差 異,不同的運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而言造成的影響與成效也不全然相同,特殊教育專 業團隊與醫療模式在對象上最大的不同,在於醫院中專業人員接觸的對象主要為個案及 其家長,但在學校中,除了個案以外教師及行政人員則為主要對象,尤其是特教班教師 與專業人員的互動最為密切,因此了解特教班教師對於專業團隊的參與情形,為本研究 動機之二。
桃園縣2007 年特殊教育評鑑報告指出部份學校提出的建議為專業團隊時數不足,
應增加專業團隊時數,評鑑委員在評鑑的過程中發現特教班教師未將專業團隊的意見納 入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中。在研究者實務工作經驗的歷程中,專業團隊曾向研究者表 示,有特教班教師認為專業團隊無存在之必要性,因此當專業團隊到校服務時,特教班 教師並未到場,也有家長反應服務時數太少,不如到醫療院所治療,殊不知醫療體系之 復健治療與教育體系之團隊服務有其差異性,更顯示出教師對專業團隊的不了解及專業 團隊與教師、家長之間的溝通出現問題,何以造成如此的狀況,了解特教班教師在參與 專業團隊運作時遭遇的困難,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桃園縣政府對特殊教育的用心,可從許多辦理的活動、措施中感知。為身心障礙學 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務需以團隊運作的方式進行,非僅由特教教師或家長單方面的單打獨 鬥。期望藉由本研究,瞭解桃園縣特教班教師對專業團隊運作之了解程度、基本態度、
參與程度及面臨的困難,根據研究結果提出相關建議,做為日後辦理專業團隊之參考,